雪兔
有一个冬天的雪夜,我们围着火炉安静地干活,偶尔说些远远的事情。这时门开了,有人挟裹着浓重的寒气和一大股雾流进来了。我们问他干什么来,这个看起来挺老实的人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一个人在那儿苦恼地想了半天,最后终于组织出了比较明确的表述:“你们,要不要黄羊?活的黄羊。”
我妈转身问那个老实人:“你的黄羊最低得卖多少钱?”“十块钱。”
黄羊名字里虽说有个“羊”字,其实是像鹿一像美丽的野生动物,体态比羊大多了。
我妈怕他反悔,立刻进柜台取钱,全家高高兴兴地跟着他出去牵羊。
“啊,是白黄羊呀……”
就这样,我们稀里糊涂买回一只野兔子,而要是别人的话,十块钱最少也能买三只。
这种兔子又叫“雪兔”,它的确像雪一样白的,白得发亮,卧在雪里的话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但天气暖和的时候,它的毛色会渐渐变成土黄色的,在戈壁滩上奔跑的时候,就不那么扎眼了。
既然有着这么高明的伪装,为什么还会被抓住了?看来它还是弱的呀。后来我们一看到兔子后爪上被夹过的惨重伤痕就要骂那个人几句。
我们用一个没有顶的铁笼子反过来把兔子扣在煤棚的角落里。它总是安安静静地待在笼子里,永远都在细细地啃那半个冻得硬邦邦的胡萝卜头。我外婆悄悄地对它说:“兔子兔子,你一个人好可怜啊……”
冬天多么漫长。但是我们家里多好啊,那么暖和,虽然是又黑又脏的煤棚,但总比待在冰天雪地里舒服多了。而且我们又对它那么好,自己吃什么也给它吃什么,很快就把它养得胖胖的,懒懒的,眼珠子越发亮了,幽蓝幽蓝的。
我妈常常把手从铁笼子的缝隙里伸进去,慢慢地抚摸它柔顺乖巧的身子,它就轻轻地发抖,深深地把头埋下,埋在两只前爪中间,并把两只长耳朵平平地放了下来。在笼子里它没法躲,哪儿也去不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渐渐暖和了,我们也惊奇地注意到白白的雪兔身上果真一根一根渐渐扎出了的灰黄色毛来!它比我们更迅速、更敏锐地感觉到了春天的来临。
然而就在这样的时节里,突然有一天,这只性格抑郁的兔子终于还是走掉了。我们全家人真是又难过,又奇怪。
我们在院子周围细细地搜寻,走了很远都没能发现它。那个铁笼子也一直空空地罩在原处,好像还在等待有一天兔子会再回来。
差不多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吧,我们看到了兔子。它一动不动地蜷在铁笼子最里面,它原本浑身光洁厚实的皮毛已经给蹭得稀稀落落的,身上又潮又脏,眉目不清。
“呀,它怎么又回来了?它怎么回来的?”我妈小心地把它抱出来,然后用温水触它的嘴,诱它喝下去,又想办法让它把我们早饭时剩下的稀饭慢慢吃了。渐渐的,我们的兔子挣扎着活了过来,而且还比之前更壮实了一些。五月份时,它的皮毛完全换成土黄色的了,满院子跑着撒欢,两只前爪抱着我外婆的鞋子像小狗一样又啃又拽——它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它总是比我们更轻易地抛掉不好的记忆,总是比我们更多地感受着生命的喜悦。
原来我们用来罩住那只兔子的铁笼子没有底,紧靠着墙根,于是兔子就开始悄悄地在那里打洞。它打的那个洞很窄很深,我把手伸进去探了探,根本探不到头,又持着炉钩伸进去探了探,居然也探不到头!后来,用了更长的一截铁丝捅进去,才估算出这个小隧道约有两米多长,沿着隔墙一直向东延伸,已经打到大门口了,恐怕再有二十公分,就可以打出去了…
(选自李娟《阿勒泰的角落》,有删节)
灯
侯发山
周末,小伟回乡下看望父亲。
看到小伟回来,父亲的眼角,眉梢,还有皱纹,舒心的笑意都一起弥漫出来。小伟还算个孝子,虽然在城里上班,平时没少回家看看,有时忙,回不来,打个电话,或是在微信上视频聊天,真的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一切都让父亲自豪、欣慰。
吃罢晚饭,父亲提出要带小伟到东江捉鱼。
晚上用鱼竿捉鱼?黑灯瞎火的能钓到吗?父亲要给自己做鱼吃?还是父亲缺钱花啊?小伟心里打了不少的问号,嘴上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他知道,老还小,人上了年纪,往往跟小孩子一样,会做出一些看似可笑或是愚蠢的事;小伟还知道,什么是孝顺,顺着老人的意思就是最好的孝顺。母亲死得早,是父亲一把屎一把尿把自己带大的,风里来雨里去,靠捕鱼供自己吃喝,供自己上学。小伟毕业参加工作后,想把父亲带进城,父亲执意不去,说自己在乡下惯了,说自己还能干得动,每天活动活动筋骨对身体有好处。小伟也就没再坚持,他心里清楚,最主要的,家里有母亲的影子和味道,父亲舍不得离开。
来到江边,天已经完全暗下来,江和天似乎连接到一块了,只能听到江水不安分的波涛声。
父亲没有拿出鱼竿,没有带鱼饵。小伟以为父亲忘了,正要自责自己没有提醒他,父亲笑了笑,说,孩子,不用鱼竿,照样可以捉鱼。
小伟吃惊不小,心想父亲什么时候说会徒手逮鱼了?从未见过,也从没有听说过啊。难道是父亲早就有的绝技,今天要露一手给自己瞧?
小伟正在胡乱猜测,父亲拉着他来到浅水处,让他往水里看。顺着父亲的手势,小伟辨认半天,才看清水底下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什么?小伟心里疑惑,正要问父亲,父亲说,小伟,那是蛤蟆鱼,也叫老头鱼,学名安康鱼。
还有这种鱼?它怎么会发光呢?小伟惊诧不已。他又往水里细看,看到这种鱼头顶上有一根钓竿,这根钓竿不时会发出星星一样的闪光,像一只悬挂明灯的钓鱼杆。
父亲说,蛤蟆鱼基本上是吃等食的,平时潜伏不动,以背鳍第一棘的皮瓣为钓饵,诱捕那些趋光的鱼虾类。
说到这里,父亲挽起裤脚悄悄下水,探下身子,手猛地一伸,就抓到了那只蛤蟆鱼。
蛤蟆鱼在父亲手里扭曲着身子,但被父亲牢牢抓在手里。小伟打开手机的电灯,看到这种鱼头大,口宽,胸鳍宽大,尾部细小,背紫褐色,腹面淡色。
小伟呵呵一笑,对父亲说:“爹,这就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种鱼肉少,吃起来不过瘾。父亲甩手把鱼扔进了江里,然后继续说道,咱江边好多渔民都喜欢逮蛤蟆鱼,好逮,不费劲。孩子,人跟这蛤蟆鱼一样,不能太出风头。
父亲这是哪里话啊?小伟心里打了个愣。
父亲说,你下乡扶贫,你改造危房,你资助贫困大学生,这些都没错,不要传到朋友圈嘛。
原来父亲天天去自己的朋友圈里转,时时关注着自己呢!小伟恍然大悟,心里一下子热乎起来。天天点赞的不一定是朋友,不点赞的不一定就不是朋友,看来这话真是没说错。
父亲说,你若挺不下来,或是做得不够圆满,让人揪住把柄,可就不好喽。你是单位的一把手,有时不能太招人眼了。
小伟说,爹,我是故意那样做的。
父亲愣怔了一下。
小伟说,我那样做,一是督促自己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二是让大家监督自己,杜绝自己有谋私利的行为,还有一点,就是做一个样子给他们看!爹,无欲则刚,有什么好怕的呢?
龟儿子,咋不早给我说呢?害得我担惊受怕,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父亲说着,拿起拳头轻轻捶了小伟的胸脯一下。
有轮船的汽笛声从江面上飘过来。父亲指着远处的灯塔,自豪地说,小伟,爹希望你能像你说的那样,要做灯塔发出的光,不要做蛤蟆鱼身上的光!
小伟看着父亲,感觉到父亲的身板还是那样的结实,那样的硬朗。
回家的路上没有路灯,黑瞎瞎的,有父亲在身边,小伟走得很踏实,一点也不用担心会迷路。
(有删改)
预谋犯
契诃夫
法院审讯官面前,站着一个身材小、消瘦异常的庄稼汉。他穿看花粗布衬衫和打补丁的裤子,有张鬓须浓重、布满麻点的脸和一双藏在耷拉的浓眉里、让人不易看清的眼睛,露出阴沉而冷漠的表情。一头蓬乱的浓发已很久没有梳理,看上去像一顶帽子,使得他的面容越发显得阴沉。他光着脚。
“丹尼斯!”审讯官说,“你走近一点,回答我的问题。本月七日,铁路看守人阿全福夫沿线巡查时,撞见你正在铁轨上拧固定枕木的螺丝帽。瞧,这就是螺丝帽。他把你同这颗螺丝帽一齐扣下了,是这样吗?”
“啥?”
“事情是像阿全福夫说的那样吗?”
“没错,是这样。”
“ 好,那你为什么要拧螺丝帽?”
“啥?”
“你别‘啥啥啥’的,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拧螺丝帽?”
“要是用不着,俺才不去拧它哩,”丹尼斯斜眼望看天花板,声音嘶哑地说,“俺拿它们做坠子。”
“听着,老乡,你别跟我装糊涂,说正经的!用不着撒谎,扯什么坠子不坠子的!”
“俺一辈子没有撒过慌,这会儿说俺瞎扯……”丹尼斯眨巴着眼睛,嘟囔着,“再说,老爷, 没有坠子能行吗?你若把鱼是装到钓钩上,不加上个坠子,难道它能沉到水底?还说俺瞎扯哩,……”
“你要做坠子尽可以拿铅块,子弹壳……或者钉子什么的……”
“铅块在大路上可找不着,得花钱去买,说到钉子,那不管用。螺丝帽这东西最好不过了……又重,还有个小洞。”
“你装什么糊涂!倒像是昨天才出生的,或者从天上掉下来的。难道你不明白,笨脑瓜,拧掉螺丝帽会成什么后果?要不是看守人及时发现,火车就要出轨!许多人就会丧命!你就成了杀人凶手!”
“上帝保佑,可千万别出这种事!老爷,俺干啥要去害人?难道他们不信教,或是什么坏人?谢天谢地,好老爷,俺一辈子没害过一个人,这种念头也没有过……”
“那么依你看,火车是怎么出事的?告诉你:你拧下两三颗螺丝帽,火车就要翻身!你要明白:那些螺丝帽是用来固定铁轨和枕木的。”
“这个俺们也懂……俺们又不是把所有的螺丝帽都拧下……还留看许多呢……俺们办事也不是不动脑……俺们也懂……”
“去年这地方有一列火车出轨了,”审查官说,“现在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您说啥?”
“我是说,现在知道了,为什么去年有一列火车出轨……我弄明白了!”
“您念过书,所以才明白事理,俺们的恩人……上帝知道,该让谁明白事理……您刚才评判了一大通,是怎么回事,可那个看守人也是庄稼汉,啥也不懂,就知道一把揪住俺的后脖领,拖着俺就走……你先说出个理来,再拖人也不迟呀!俗话说得好,庄稼人有庄稼人的道理……您再记上一笔,老爷,他还扇俺两个嘴巴子,一拳打在俺胸口上。”
“搜你家的时候,又搜出另外一颗螺丝帽……那颗螺丝帽你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拧下的?”
“是俺同米特罗凡一块儿拧的。”
“哪个米特罗凡?”
“就是米特罗凡呗……难道没听说过?他在俺们村编大渔网,卖给老爷们,他需要很多这种螺丝帽。编一张网,估摸着也得十来颗……”
“你听着……刑法规定:凡蓄意破坏铁路,致使该路上行驶中的运输工具发生危险,且肇事者明知该行为的后果——听明白了吗?明知!而你不可能不知道拧掉螺丝帽是什么后果——该肇事者当判处流放并服苦役。”
“当然,您知道的东西多……俺们是无知无识的人,这个俺们哪能弄懂?”
“行了,你住嘴吧……你什么都懂!你就会瞎扯,装糊涂!”
“俺可以走了吧?”沉默半晌后丹尼斯问道。
“不行。我得把你押起来,再送进班房。”
丹尼斯不再眨眼,抬起浓眉,怀疑地望着审讯官。
“怎么要俺去班房?老爷!可没有这个闲工夫,俺得去赶集。伊戈尔欠俺三卢布的腌猪油钱,俺得去讨回来……”
“住嘴,别碍事。”
“坐班房,要是真做了坏事,去也行啊,可是……,活得好好的……犯什么罪啦?俺又没有偷东西,好像也没跟人打过架……”
“住嘴!”
“审案子也得有本事,不能胡来……”丹尼斯继续嘟囔,这时两名壮实的士兵押着他走出审讯室,“你哪怕用树条抽我一顿,可得有凭有据,凭良心……”
(有删改)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①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②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③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④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⑤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⑥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 , 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①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
②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
水底的微光
任紫钰
①他试了试水,温的。
②一群孩子聚集在浅水区,水汽笼着他们,只能听见他们说笑的声音,像哗哗的流水。这个游泳馆有些年头儿了,暗沉的池水映着斑驳的墙壁,到处都雾蒙蒙的。来这里的多是周边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工人,像他和他的工友们。这是个星期二,深水区空无一人,他对自己说:“很好,很完美。”此时在他的心里,游泳就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只有在无人之处,安静时分才显出意义。
③只几秒的时间,水便淹没了他,从脚趾到头顶。在润滑的温暖里,他想起了四面环山的故乡,想起了大海。现在,他北上打工,离海更远了。他只能偶尔来这池水里想象大海,想象自己抓住了海的一片衣角。
④他将头深埋进水里。水淹没了他的五官,阻断了他与世界那细若游丝的联系。拍拍耳廓,能听见孤独的声音。在这回声里,他不断下沉。终于,他的脊梁接触到池底,他的身体微微发颤。他竟然想起了社区的图书室。图书室不大,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里面逼仄地挤着几排书架。闲时,他总爱去那里看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阳光透过窗棂,照着空气中悠闲翻飞的尘埃,他竟觉得很美,美得如他的梦境。在那无数次出现的梦境里。他是一个手捧诗集的白衣少年。把他从梦境中惊醒的总是他那些粗鲁的工友、整日骂骂咧咧的食堂师傅、颐指气使的工头儿。就是在那间图书室里,他遇见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才翻上两页,他就觉得像腿上刚结痂的伤口瘙痒难耐。他边读边想,所谓的字字珠玑,说的就是这样的文字吧。读到一半,他用袖子遮住了满脸的泪水,在人们诧异的眼神中匆匆离开。他开始攒钱,两个月后,他买下了《人间失格》。他用干净的细白棉布把书包好,珍重地放好。
⑤过了几个月,工头儿开始拖欠工资。他和工友急了,追着讨要。又怕因此丢了饭碗。他和几个人商量,要告,联名书签了好几页,到了站街那天,却只剩了他。他挥舞着名单,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他说:“你们一起来啊!这是我们应得的!”工友们纷纷别过脸去,不看他。他感到有口气憋在嗓子里,憋得他胸口闷疼。他跑出了工棚,陪着他的只有身后的风。他终归是无处可去。天黑了。他回到工棚。屋里人头攒动,地上一片狼藉。包书的细白棉布躺在地上,一片污浊。工头儿扭头看着他,半笑不笑地说:“还知道回来,能耐了啊?!”说着,他从一个工友手里拿过那本《人间失格》一撕两半,扔在地上。工头儿又环视工友们,吆喝着:“都愣着干嘛?”工友们互相看看,又看看他,看看工头儿。终于,有几个工友对他动手了。拳头落在他的背上,手掌推搡在他的臂上。说实话,并不重。可他,承受不了。他再次转身跑了,跑进了这个游泳池。
⑥水继续淹没着他。他的胸膛感受到了压力,他体验到了一种生命的快感。他的耳边想起了太宰治的话:“幸福感,就是沉入悲哀之河的河底的那些闪着微光的金砂。就是那种感觉吧,经历过悲伤的极服,心情不可思议地,朦胧地明亮起来。”
⑦他的胸腔撕裂般疼痛,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口鼻全张,水一股脑灌下去,顺过气管刀枪一样呛入。他的身子开始抽搐,水恣意地从四面八方挤进毛孔……黑暗应该如约而至了。就在黑暗来临前的瞬间,他看到了水底的微光。在水底的微光中,他看见了工友们的脸孔,那些他再也不想见到的脸孔。他能感到工友们粗糙的手,一双一双锤在他的背上,按在他的胸前。说实话,这力道比在工棚打他的时候重多了。他甚至还听见他们透着痛惜的骂声:“这个闷憨书生,就知道他心里不痛快了会来这里,万没想到他会寻死!”“这个憨货要真见阎王了,我们这些人这辈子也别想安生了。”
⑧他努力睁开眼,透过工友们的肩膀,看到了浅水区的孩子们。那些孩子都惊讶地站立在水中,他们明亮的面孔犹如开在晨雾中的新鲜花朵。
(选自《金山》2017年第4期,有删改)
茶干
汪曾祺
家家户户离不开酱园。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倒有三件和酱园有关:油、酱、醋。
连万顺是东街一家酱园。
他家的门面很好认,是个石库门。麻石门框,两扇大门包着铁皮,用铁钉钉出如意云头。本地的店铺一般都是“铺闼子门”,十二块、十六块门板,晚上上在门槛的槽里,白天卸开。这样的石库门的门面不多。城北只有那么几家。一家恒泰当,一家豫丰南货店。恒泰当倒闭了,豫丰失火烧掉了。现在只剩下北市口老正大棉席店和东街连万顺酱园了。这样的店面是很神气的。尤其显眼的是两边白粉墙的两个大字。黑漆漆出来的。字高一丈,顶天立地,笔画很粗。一边是“酱”,一边是“醋”。这样大的两个字,全城再也找不出来了。白墙黑字,非常干净。
店堂也异常宽大。西边是柜台。东边靠墙摆了一溜豆绿色的大酒缸。酒缸高四尺,莹润光洁。这些酒缸都是密封着的。有时打开一缸,由一个徒弟用白铁筒把酒汲在酒坛里,酒香四溢,飘得很远。
往后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青砖铺地,整整齐齐排列着百十口大酱缸。酱缸都有个帽子一样的白铁盖子。下雨天盖上,好太阳时揭下盖子晒酱。有的酱缸当中掏出一个深洞,如一小井。原汁的酱油从井壁渗出,这就是所谓“抽油”。西边有一溜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小磨坊。一头驴子在里面磨芝麻或豆腐。靠北是三间瓦屋,是做酱菜切萝卜干的作坊。有一台锅灶,是煮茶干用的。
从外往里,到处一看,就知道这家酱园的家底是很厚实的。单是那百十缸酱就值不少钱!
连万顺的东家姓连。人们当面叫他连老板,背后叫他连老大。都说他善于经营,会做生意。连老大做生意,无非是那么几条:信用好,为人和气,勤快。
茶干是连万顺特制的一种豆腐干。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抽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麻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在扎包时每一包里都放进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字,木牌压在豆腐干上,字就出来了。这种茶干外皮是深紫黑色的,掰开了,里面是浅褐色的,很结实,嚼起来很有咬劲,越嚼越香,是佐茶的妙品,所以叫作“茶干”。连老大监制茶干,是很认真的。每一道工序都不许马虎。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车站、码头、茶馆、酒店都有卖的。后来竟有人专门买了到外地送人的。双黄鸭蛋、醉蟹、董糖、连万顺的茶干,凑成四色礼品,馈赠亲友,极为相宜。
连老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开酱园的老板,一个普普通通、正正派派的生意人,没有什么特别处。这样的人是很难写成小说的。要说他的特别处,也有。有两点:一是他的酒量奇大。他以酒代茶,他极少喝茶。他坐在账桌上算账的时候,面前总放一个豆绿茶碗。碗里不是茶,是酒,一般的白酒,不是什么好酒。他算几笔,喝一口,什么也不“就”。一天老这么喝着,喝完了,就自己去打一碗。他从来没有醉的时候。二是他说话有个口头语:“的时候”。什么话都要加一个“的时候”。“我的时候”“他的时候”“麦子的时候”“豆子的时候”“猫的时候”“狗的时候”....他说话本来就慢,加了许多“的时候”,就更慢了。如果把他说的“的时候”都删去,他每天至少要少说四分之一的字。
连万顺已经没有了。连老板也故去多年了。五六十岁的人还记得连万顺的样子,记得门口的两个大字,记得酱园内外的气味,记得连老大的声音笑貌,自然也记得连万顺的茶干。
连老大的儿子也四十多了。他在县里的副食品总店工作。有人问他:“你们家的茶干,为什么不恢复起来?”他说:“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
一个人监制的一种食品,成了一地方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真也不容易。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后记
近来有人写文章,说我的小说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怀恋,我看后哑然。当代小说寻觅旧文化的根源,我以为这不是坏事。但我当初这样做,不是有意识的。我写旧题材,只是因为我对旧社会的生活比较熟悉,对我旧时邻里有较真切的了解和较深的感情。我也愿意写写新的生活,新的人物。但我以为小说是回忆。必须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生活和作者的感情都经过反复沉淀,除净火气,特别是除净感伤主义,这样才能形成小说。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对于现实生活,我的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夜
(节选自《桥边小说三篇》,有删改)
书房
梁实秋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的。某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斓,终日摩挲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帛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因为这。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的,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飱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借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邱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榻木庐相比。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做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都是书。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硬邦邦的,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喜欢用书槴① , 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央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裹封蛛网”中的书签是否就是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食之扰,真不如尽量地把图书塞入腹笥② , 晒起来方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做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注]①槴:此处指书套子。②笥:盛饭或盛衣物的方形竹器。
寒 夜 灯 光
司玉笙
车灯很亮,剑一般刺破黑暗,车窗外的树影便飞速地向两边闪开。
坐在后排的他眯着眼问:“快到了吧?”
“已经上了大堤,老板——前面就是蝴蝶庄。”司机小徐目不转睛地盯着灯光尽头。
所谓的大堤,就是黄河故堤。三十多年前他就是沿着这条大堤走出蝴蝶庄到沿海一座城市打工的。而今,他已经拥有两家公司,资产过亿。庄里人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说是买下半个县城还可以剩下个黄金囤。他听了之后,一笑了之。
“老板,这条水泥路就是你捐资修建的,还有小学。”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仪表盘五颜六色的光线散射在车内,光线在他脸上波动。
他有两年多没回蝴蝶庄了。今天是农历腊月二十九,选在夜里回来,是怕给县里的、乡里的头头脑脑找麻烦——只要听说他回来了,片刻工夫小车就会鱼贯而来,不是接他吃饭,就是请他看项目啥的,弄得他不尴不尬的,心里头不那么舒服。
为从老家拔腿,四年前,他将爹娘接到公司所在地,让他们住在海边的一幢小楼里,观海景、吃海鲜。可他们人在这儿,心还是在老家,时不时地嚷着要回蝴蝶庄。他就哄劝,答应到年关送他们回去。不料老爹忽发脑梗死,落下个半身不遂。病榻上,爹还不忘农耕之事,还有那处老宅院。
于是,按爹娘的意思,老宅院交与小学校长匡四管护——匡四是他儿时的玩伴,又是同学,交给他放心。
这匡四是个“老别筋”,只要是认准的道走到底不拐弯。四年前接爹娘时,本打算带他一块走,可怎么劝说他也不去。
“我走了,把孩子扔这儿咋办?”
“你想想你一个月才拿多少钱?”
“这不是钱的事,是心里的事。”匡四拍拍胸口。
“多少人想跟我去,我都没点头,专想着你哩——你的文化水平比我深,帮帮我多好!”
“不中,不中,我得帮帮这些孩子——他们还小。”
每每回想起与匡四的这次对话,他就在心里长叹一声:“唉,这就是匡四啊!”
前天,躺在病床上的爹忽然歪头问道:“你有几年没回老家了?”
“两年了吧!”
“回去看看吧!俺和你娘动不了,你得回去,咱可不能忘了蝴蝶庄,那是咱的根呀!”
说着,还忘不了加一句:“给匡校长多带些年货,他可是个好先生。”
现在,蝴蝶庄近在咫尺了。夜里的蝴蝶庄就像山峦,峰壑皆有,显得有些陌生。他睁大了眼,盯着路径,提醒司机小徐减速慢行。很快,他就看见了那熟悉的宅院——那里灯光明亮。他心里“咯噔”一下:谁这么晚了还开着大灯?车一停稳,他下车直奔院子。推开虚掩的大门,他愣住了:树底下,一堆堆废纸箱、酒瓶子、旧书、废报纸什么的几乎占满了院子,中间只有一条下脚的小道通向堂屋。
有一个人正蹲着捆扎旧书,听到动静,便直起身子来——正是那位小学校长。
“匡四。”
他喊了一声,趋身疾步伸出手去。
匡四定定地瞧了他一眼,戴手套的双手只是在身上蹭,没有握手的意思。
“我手脏,手脏——你咋回来了?”
“快过年了,回来看看。”
“都好着哩,好着哩——就是这院子成了废品收购站。”
“你不是当着校长哩,咋弄起这营生啦?”
“去年退啦,闲着也是闲着,这跑跑颠颠地给孩子弄个书本钱。”
“孩子缺钱说一声,我还能不管吗?”
“不是钱的事,是让孩子知道这东西来之不易——有时好东西也会变成垃圾,垃圾也会变成宝贝!”
他打了个寒战,小时候的那种寒意袭上身来。
“我的匡校长,你不嫌冷吗?”
“冷啥,一忙起来啥都忘了。”
小徐掂着大包小包地进来,院门被碰得“咣当咣当”响。第二趟又是圆筒方箱的,来回三次。
“过年了,带些年货,都放你这儿,有四棚叔的、良头家的、三木的……”
“我知道,知道——你不住下?”
“不住,我得连夜赶回去,明天有个联谊会,还有一个合同得签。”
“唉,多少钱算钱?多大官算官?”
“我也是想把垃圾变成宝贝。”
“好,好!”
匡四捋下手套,往一捆旧书上一扔,转身到屋里捧出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
“这是我备的干豆角,俺叔俺婶喜欢吃,你捎过去,就说我匡四在蝴蝶庄给他们拜年了!”
“你也替我给咱庄老少爷们、大娘大婶拜个年!”
说着,两人的手就紧紧握在了一起。
车出蝴蝶庄,小徐不由得问了一句:“大冷的天,一个小学校长怎么整起破烂来了?”
他拍了拍腿,斜了小徐一眼:“你不懂他——停车!”
小徐愣了一下,将车停稳,以为老板要小解,可并没有听到那惯常的声音,往车后一看,嘴就张大了——
寒夜中,老板整整衣襟,对着庄里的那片灯光,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有删改)
乳酪汤
(法)都德
这房间很小,而且是在六楼,但可以照到充足的太阳,当夜幕降临,就像此时这样,这间房便和整座屋顶一起,与无尽的黑夜和烈雨狂风融在了一起,不过房间舒适、温暖,让人觉得那的确是一个家,愈是风狂雨暴,这种感觉便愈强烈,这也稍微弥补了它面积小的缺陷。不过此时鸟巢是空的,房间主人不在家。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回来了。屋里的一切,好像都在盼他回来似的。有一只很小的锅子放在那座封好的炉子上,里面似乎还煮着东西,微微地发着一阵心满意足的声响。对于锅子来说,这夜太漫长了,尽管这锅子外边都烧黑了,似乎这已经不是它第一次熬夜了,可它仍不免显出焦急的模样,锅盖不时地掀起来,蒸汽便趁机争先恐后地往外钻,它们在房间里四面散开,变成了喷香的奶的味道,令人垂涎欲滴。
啊!香喷喷的乳酪汤……
炉子那边时不时地也闪一下,柴火上的灰烬掉落了,便燃起了小火,从炉门下边耀亮房间,虽然只是闪亮那么一下,但是以将屋里的一切检查一遍。啊!是的,一切都井然有序,主人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窗上那简单素雅的窗帘将屋子遮得密不透风。床边舒适地挂着幔帐。一张大安乐椅摆在壁炉旁边。餐桌放在房间一角,餐具整整齐齐地摆放着,而且主人一定是个关心国事的人,因为在桌子边上有一大堆报纸。孤单的主人一定是一边看书一边用餐的……正如锅子被熏黑了一样,餐具的花饰也被水泡褪色了,报纸也只有上面几页是新的。房间里的摆设无法使人觉得舒服,因为东西又破又旧,而且少得可怜。这让人觉得主人一定天天如此,深夜方归,进屋第一件事就是看看他那美妙的热汤。因为这大概是屋子里面惟一富有生命的东西。
啊!香喷喷的乳酪汤……
从房子的摆设与装饰看,我们猜想这位主人一定是位职员,而且时间观念非常强,每天进行着忙碌而井然有序的工作。这样晚还没回来,那他一定是在邮局或电报局当差。我们几乎可以看到他和同事们在寂静的大楼里面迅速而安静地工作,戴着绒帽,在分拣信件,盖邮戳,数着蓝色电报纸条上的字,为整个巴黎明天的邮电业务而忙碌。哎,不对,也许猜错了。炉子里泄露出来一线火光,照亮了房间,也映出了墙上挂着的大相片。于是,从黑沉沉的暗影中,露出了奥古斯都皇帝、穆罕默德、罗马骑士、亚美尼亚统治者费利克斯等人威严的镶着金框的肖像,还有一顶顶王冠,战盔,教皇的三重冕,苏丹的头帕,在这些头冠下面始终是同一张脸,他神情严肃,并没因如此多的冠冕而乐得不能自抑,这就是这间房子主人的脸。炉子上嘟嘟翻滚的汤将成为这位先生的晚餐。
啊!香喷喷的乳酪汤……
看来他不是做邮差的活儿,而是皇帝,就是拥有对本国人民生杀大权的统治者,他每天晚上演出,只消说一句:“禁卫军,抓住他!”那个被抓的人只有几秒钟的自由时间了。此时,他正在河时岸他的宫殿里,为台下的观众卖力地演出,念诵着悲剧里的大段独白,似乎是在打发时间。的确,面对一排排的椅子来表演帝王将相,要提起兴趣的确挺不容易的。奥德翁剧场上演悲剧时,显得如此冷清……突然,似乎有什么东西让皇帝兴奋起来,他的鼻孔翕动开了,舌头忍不住舔了一下上嘴唇……他想起回家后,屋里暖融融的,餐具都已经摆好,灯盏已经上好油,家里的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戏台上,他必须做一个举止过分张扬的角色,在私生活里,他便用整洁规矩来补偿……他仍旧在远处感觉乳酪汤的香味……
啊!香喷喷的乳酪汤……
此时,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新的活力似乎一下子被注入到了他的身上,大理石的台阶、柱廊的陡峭,都不能妨碍他大步行走。他用情地表演着他的角色,从普通的走步到高难动作,他都表演得非常到位。你想想,假若阁楼闻的炉火熄了,情形会怎样?……随着时间消逝,他与香喷喷的乳酪汤,暖融融的小房间相距也越来越近,他的演出就更加生动、传神,这真是让人难以想象!前厅的那些戏迷,剧院的常客,一个个都来了精神,觉得这个马兰古演得出神入化,越看越带劲,不时会送出一声叫好。在那关键性的几场戏里,如手刃叛逆、公主出嫁等,皇帝的表情更是出奇的完美。虽说情绪如此激动,念了那么多的独白,但毕竟没有吃东西呀,可是他觉得已回到了自己的小阁楼里,得到了乳酪汤,他带着人的微笑,注视着西娜和马克西姆两人,渐渐地,他们变成了香香的乳酪汤。第一勺汤汁进了肚子,那真是太美了。
胡同文化
汪曾祺
①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的方位走向大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这是外地少有的。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②胡同的取名,有各种来源。有的是计数的;有的原是皇家储存物件的地方;有的是这条胡同里曾住过一个有名的人物;有的是某种行业集中的地方;有的胡同是像其形状的;有些胡同则不知道何所取义。
③胡同有的很长,如交民巷胡同;有些胡同很短,如一尺大街;有些胡同很宽,如灵境胡同;有些胡同很窄,如小喇叭胡同;有些胡同拐弯很多,如九道弯胡同;有些胡同竟还断断续续,如庆平胡同。到底北京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④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的位置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中的环境更加安静了。
⑤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⑥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⑦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不时喝两“个”(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⑧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招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过陆润庠、王垿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⑨北京人爱瞧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北京是民主运动的策源地,“民国”以来,常有学生运动。北京人管学生运动叫做“闹学生”。学生示威游行,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这其中的精义就是个“忍”字,安分守己、逆来顺受。老舍《茶馆》里的王利发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是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心态。
⑩我们楼里有个小伙子,为一点事,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我们都很生气,怎么可以打一个女孩子呢!我跟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北京(他们是“搬迁户”,原来是住在胡同里的)说,大家应该主持正义,让小伙子当众向小姑娘认错,这二位说:“叫他认错?门儿也没有!忍着吧!——‘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这话实在太精彩了!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
⑪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柱础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⑫每每看到那些消逝的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
⑬再见吧,胡同。
晴朗的夏日
[英]卡雷·布莱顿
哈利·斯密司是渔具厂厂长。他酷爱钓鱼,简直上了瘾,大部分业余时间都花在钓鱼上,不是准备钓鱼工具,就是研读钓鱼的书籍。这种情况,联系他的职业来看,是不足为奇的。
尽管哈利把大部分闲暇时间都花在湖畔水滨,但他对工作却从不马虎,不失为一位尽职的厂长。他曾给自己立下一条规矩:决不因钓鱼影响工作。他还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是,极少生病;即使偶感风寒,吃点药也就好了。多年来他工作出色,董事长吉阿弗雷曾几次表扬他上班出满勤。
但是,就在一个晴朗的夏日,他多年保持的记录改变了。
入夏以来的这一个礼拜,天气晴朗和煦,实在太诱人了。哈利在家中整整困了一个冬天,现在面对风和日丽的好时光,他感到两手发痒,不摸鱼竿再也不行了。
偏偏这一个礼拜工作很忙,许多琐碎事缠得他腻烦透了。因此,星期三喝早茶时,他突然决定第二天要请病假。请假,不就意味着蓄意破坏自己长期保持的出勤记录么?哈利沉思了一会儿,喝茶时环顾四座,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第二天,哈利悄悄爬起床,没有惊动妻子和女儿,一头钻进那辆破旧的福特车就出发了。
河畔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连空气都是那么迷人。他一到这里,便只顾吸那混合着草香、鱼腥和晨露的气味,感到怡然自得。8点半钟,他想象着他的伙伴们该拖着疲惫的步子走进工厂,登记考勤,开始一天的工作了,有的说不定还半睡半醒呢,而自己却在河畔钓鱼。这种忙里偷闲的自由感,使他心里乐滋滋的。他暗自吃惊,自己明明是装病溜号,为什么心境竞这般坦然,不感到一丝一毫的愧疚?时间过得很快,大约10点钟,他开始喝茶。正当他用两腿夹住杯子,一手拿壶,一手拔开塞子的时候,他发现鱼漂在往下沉。哈利是精于此道的,他稍等了一会,让鱼咬紧鱼饵,然后轻而易举地把鱼钓起来,装进袋子。动作非常之娴熟,壶里和杯里的茶水连一滴都没有泼到草地上。12点,他决定换个地方,到下游两百码左右的一棵柳树下去。他收拾好家什,小心地顺河沿往下走。时值初夏,草木已经很茂密。为了不让低垂的树枝和过高的灯芯草绊住钓竿,他不得不绕道而行。
他只顾走路,当走近柳树时,才察觉那地方早已被人捷足先登了。
他马上认出那人正是董事长吉阿弗雷。他想转身溜回去已经来不及,因为对方此时也认出了他。哈利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寻思着该说点什么才好。他当然不会注意到,董事长的脸上同样泛起了一阵红晕。
“呃,呃,早上好,吉阿弗雷先生……天气太好了,是吗?”他怯生生地说。
吉阿弗雷干咳一声,眼睛看着别处,含糊地答道:“呃,是的,的确不错……”哈利急中生智,他记起了今天是星期四,每周星期四董事长是要召开例会的。
于是他采取了以攻为守的战术。
“吉阿弗雷先生,今天不是该您召开每周的例会吗?”
“呃,不错,是有个会,不过……”董事长显得很不自在。
哈利禁不住轻声笑了起来。吉阿弗雷也还他一个苦涩的笑。两人相视而笑,尴尬之极。过了一会,吉阿弗雷朝大腿上猛拍了一下,干脆开怀大笑起来,并边笑边说:“好了,都别说了,咱俩是一对淘气包,今天都逃学了!”他笑得大口大口地喘气,身子不停地摇晃。哈利也忍不住大笑起来。吉阿弗雷掏出丝手绢,擦了擦脸,说:“是这样的,我的汽车司机请病假,我猜想他得了流感。我不想赴会了,因此干脆说我头痛,请个假。当然,这种事只能偶一为之,切莫养成习惯,你明白吗?这么晴朗的天气——整整一个礼拜呀!谁愿意呆在屋里,处理那些没完没了的事务?”哈利点点头,脸上露出又惊讶又理解的表情。
吉阿弗雷喷了一下鼻子,说:“你刚才是想到这儿来钓鱼吧?来,坐下,地方足够了。我正想吃午餐,你愿意陪我吃点什么吗?”哈利瞪大眼睛看着这位董事长。董事长满有兴致地又补充道:“我带了点鹅肝饼。来,咱们尝个新鲜,好吗?”哈利正想回答这盛情的邀请,忽然,小树丛的枝叶朝两边分开,中间又闪出一个人影,手里也拿着钓鱼家什,正艰难地在河畔穿行。
吉阿弗雷一眼就看出是谁来了,连忙招呼道:“午安,杰封。我相信,你患流感已经完全复原了吧?”
花与诗
王往
那一年三月,我们市的作协与石湖镇联办了一个笔会,就是冲着当地千亩桃园美景去的。
春光大好,吃饱喝足,既可亲近乡土,又可借物咏怀,还可以营造一下和谐局面,谁不高兴呢?市内的、各县区的大大小小的人物装了一辆大巴车,另有领导专车和个别自驾者,一路欢歌,奔向了石湖镇。
镇长也是个诗人,特别热心此项活动,在桃园里辟了一块地,搭了舞台。上午开完会后,下午就是歌咏会:作家们自娱自乐,以唱歌、朗诵为主。与会者都夸这个策划好,别出心裁。我没报表演节目,就在台下看着,好看的就多看一会儿,不好看的就随意走动走动。
当我走到舞台前方西北角时,看到一个小媳妇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站在舞台边。因为眼前总有人走动,她不时地左右侧着身子。小男孩想挣脱她的手,被她一用力又拉住了。小男孩说:“妈妈,我看不见。”她说:“妈妈抱你。”说着,就去抱孩子。孩子往后一退说:“我不要你抱,你抱不动我。”她笑笑:“那你自己玩,别瞎跑啊。”孩子笑着跑开了。
她身材娇小,瓜子脸上有一双漂亮的凤眼。不过,脸色有些憔悴。别人都穿着夹克,她还穿着羽绒衣,和这桃花朵朵开的春色极不协调。
她看得很投入。有一个诗人朗诵得比较动情,她的眼里就溢出了泪水。
这时候,一个老妇走到她身边,半是抱怨半是心疼地说:“三蝶,你在这儿干什么?你这身体能出来吗?走,跟我回去,孩子呢?”这个叫三蝶的少妇指着人群里的孩子说:“在那儿呢!妈,你回去,我看一会儿再走。”老妇说:“你怎么不听话呢?快带孩子回去,别受了凉。”少妇有些着急,眉头拧了一下说,我自己知道,一点儿风没有,哪会受凉?”
老妇很无奈地叹着气。
我挪了个地方,又站下了。这时候,老妇走到我身边,嘀咕了一句:“唉,好话也不听。”
我朝老妇看了一下,老妇似有好多苦恼急于说出,朝小媳妇的方向望了一眼对我说:“那是我媳妇,她的病不轻呢。”
我说:“哦?”
老妇说:“生的是那种病,治不好了。”
我很吃惊。“那种病”是我们这里人对“癌症”的讳称。
老妇又说:“这孩子命苦,十几岁就出去打工了,得了这病时才25岁,就在去年。”
我一阵难过,问老妇:“治了多长时间?”
老妇说:“去了几回医院,就没钱了,男人现在还在外头挣钱呢,她在家吃点儿中药,拖着。唉,也不晓得能拖多长时间,要是能拖下去就好了……有病了,脾气不好,不听话……”老妇说完,擦了一下眼睛。我不忍心看,低下头去。
这时候,一个小女孩手里拿着一把野花上了台,献给了正唱歌的一位作家,作家显然很感动,接过花后给小女孩鞠了一躬,观众们也很意外,想不到小女孩会有这么个机灵劲儿。台下响起一阵掌声。
一位女诗人朗诵完了,那个小媳妇的儿子跑了上去,也献上了一束野花。主持人煽情地说:“这是最朴素的花,也是最有原生态气息的花,最美的花。鲜花送诗人,说明我们石湖镇是个有情有义的地方,说明我们石湖镇的孩子天生具有诗的品性,让我们为孩子为诗人为这春天的聚会鼓掌!”主持人一讲话,小男孩倒紧张了,又抹鼻涕又挠耳朵,不知怎么办好,突然拔腿就跑,跑到台边时跌了一跤,马上爬起来,又跑走了。台下笑成一片,再次鼓掌。
我看到小男孩跑到了他母亲身边。他大口喘着气,鼻尖冒着汗,小脸蛋涨得通红。他一到母亲身边,就紧紧依偎着母亲。他的母亲抚摸着他的头发,朝他笑着。她的脸色好像不再那么憔悴了,呈现出淡淡的红晕。
歌咏会结束了,离晚宴还有一段时间,我和几个文友就往桃园深处走去,边走边聊。走了一段路,我看见了那个小媳妇和她的儿子。小男孩又采了一把野花,递给他的母亲。
小男孩说:“妈妈,你也会写诗,刚才人家说有花送诗人,我要送你花。”
小媳妇纠正儿子说:“是鲜花送诗人,不是有花送诗人,懂不懂?”
小男孩说:“嗯,懂了,是鲜花。”
小媳妇接过花说:“好看!宝贝,妈妈以后不写诗了,你送不送妈妈花?”
小男孩说:“你写嘛,写那么长那么长——”小男孩伸开胳膊比画着。
小媳妇笑了:“好的,妈妈写,以后,妈妈就在这桃园里写了,天天在这儿,年年在这儿,想妈妈时,就给妈妈送花,好不好?”
小男孩说:“好!”
小媳妇又笑了,想要亲儿子时,看见了我们,有些羞,拉起儿子的手说:“宝贝,走,回家去。”
小男孩挣脱小媳妇的手,在前面蹦蹦跳跳,小媳妇加快了步子。
很快,他们就走远了,隐入花海中了。
(有删改)
最后的猎手
子虚
在一大堆麻烦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后,我终于在那个雾霾笼罩的下午逃离西安,启动登太白山穿大秦岭的行程。但两天前,我却在途中崴了脚,像一辆瘪了胎的车,不得已滞留在猎人的木屋。我的脚踝肿得厉害,可猎人宽慰我说,等同伴回转来,你跑得会像山上的麋鹿一样快。他采来草药,捣碎了敷在我肿痛的脚腕上。猎人说:“睡一晚,明早醒来,如果你愿意,你就能跟着我去打猎了。”
“打猎?能猎到什么?”
猎人咧嘴笑:“你想要打到野鸡,山兔,羊鹿,还是狼?”
他的语气像是说,整个群山都是他的花园,你想要剪一支玫瑰,月季,还是菊花,全凭你的心思啦。但我偏说:“我早知道禁猎了,你能住在这山里,也是披着个猎人的名头,没准儿你是偷偷摸摸住在山里的,恐怕猎枪早被收了。”我意外地看见猎人一改刚才的天真和得意,脸上现出那么羞涩的表情来,低头嘟哝:“你说对了。野物少了,枪没了,我这个猎人也没了。”我一时有揭了别人短处的不安,就安慰猎人说:“若是你还能套住一只野兔,我就很知足了。”
猎人在这天早上唯一做的事,就是用埋在火塘里的火种点燃一些劈碎的木柴,使火焰升起来,再在火上烧开水罐里的水,泡一壶浓浓的茶。猎人倒一碗茶给我,又递过一大块锅盔,把一碟咸盐和两根打蔫儿的青椒放在我俩之间。我确信这就是我能得到的早餐了。我喝掉茶,再倒一碗茶,然后学猎人的样子,吃我的早餐。“如果是在早先,我不止给你野兔汤,我该给你更好的吃食。”他的语气不是歉意,是平淡。好点的吃食是什么呢?我本想问,又忍住了。但山野寂静,我又从来没像现在这样清闲、无所事事过,就努力在我和这个寡言的猎人之间找话。我说:“这锅盔我猜是你老婆烙的。”猎人再次笑:“老婆子在山下开饭馆,这个饼在店里卖得火。”猎人老婆开的小饭馆是政府用于搬迁的创业扶持项目。“要不我死活不下山的。”猎人说,“老婆子倒是喜欢山下,说人多,不用整天哑巴似的不说几句话。”我说:“你呢,一个人跑来这山上?”猎人再次露出难为情的样子:“我待在山下会身子疼、脑壳疼、骨头疼。帮不了老太婆的忙,还让她替我操心,惹她烦,她就放我回山里住几天。”
环顾简陋至极的木屋,我沉吟说:“如果能找一份适合你的工作,你做不?”猎人吃惊地看着我,张大嘴巴:“你是说我能在山下打猎?山下除了人,鸡都见不到几只,还能打猎?”看来这哥们儿一心只在打猎上。我想起山下围栏开狩猎场的朋友,招徕城里人玩狩猎游戏,如果让这个真正的猎人在那里教习游客狩猎,打打那些家养的兔子、山鸡,不是让那些城里人玩的把戏更有真实感,顺便还把猎人给安置了?于是我肯定地回答猎人,我能帮他找到打猎的营生。猎人笑,眼里完全是听笑话的表情。
午后,我躺在一捆干草上晒太阳,在叮咚水声中蒙眬睡去。醒来。又睡去。 这天晚饭时分,我打开我的背包,倒出里面的瓶瓶罐罐,一一开启,在地上摆了一大片,我说我请客,晚饭不用做了。猎人也不谦让,从床下摸出一瓶酒,找来两只碗倒上,我们就坐下吃喝。只是吃喝。我再次体会到面对一个语言金贵的人,安静的可贵。我发现直到现在,猎人也没问过我的职业、我的家庭、我从哪里来这样的话。即便我说要帮他找到狩猎的差事,他也想不到对我作言语上的考察。我忽然领悟了这个猎人身上珍稀的沉静,这使他走出我心存假象的卑微,使他的样子在我心里明亮起来,可敬起来。
第二天,我在鸟雀的吵闹声中醒来,耳畔碎银般明亮的鸟鸣声,璀璨的阳光透过猎人没有窗帘的窗子射在我眼睛上,晃得我睁不开眼,真是一个奇异的陌生的早上。我转动脚腕儿,不疼了,像是好了。
“你终于醒了。”猎人站在门边看着我说,“我都等你一个时辰了。你再不醒,菌子可要候老了。”我跟猎人走到一棵桦树后面,我先看见一棵巨大的菌子顶着露珠站在那里。围着那棵大菌子,一片大小相仿的小菌子侍从似的向四周铺开去。
猎人找来一堆干透的柴火,在离菌子三米的地方点燃,而后等待柴火燃尽,直到火焰消失,只剩下一堆红火炭。猎人走到那片菌子边,蹲下,从腰间抽出小刀片,先把那棵最大的菌子齐根割下,托在刀片上,捧到那堆红炭上,一棵又一棵的菌子就这样被捧到火炭上,猎人顺势用刀尖刨开菌子,随着吱吱叫声,一股清冽的香气升腾出来,向四周弥散。吱吱的叫声慢慢变小,菌子慢慢瘦小下去。猎人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倒出纸包里的盐和辣椒面,直到吱吱声最后消失,火炭从红变成黑灰。随后我们吃掉火炭上全部的菌子。我们踢起潮润的土,掩埋了灰烬。站起来。
太阳从桦树后面升腾起来,五彩斑斓,美不能言。
(摘编自《北京文学》2014年第12期)
亲爱的“凡尔赛”奶奶
沈芸
①某天早上,一个电话把我的发呆打断了,来电给了我一个号码,要我跟美国纽约的程太太联系,她在找我。
②我想到了,是我爷爷的外甥女、五姑姑袁玲华,姑父程树滋先生是华尔街的老银行家。我们在2010年上海分手后再没联系过。电话接通了,姑姑悲伤地说:“树滋九月份过了……”她自己在医院里过了生不如死的几个月,现在总算是把以前的保姆周阿姨找了回来,回到了新泽西养老院的家。她很想念我,怀念在上海一起去虹口看我们家老房子的时光。
③后来姑姑在电话里又跟我说,她想吃冬笋,油焖笋的味道,她只能在脑子里想想了。她还惦记着我从嘉兴给她带的肉粽子,“那真是美味极了,回味无穷,我一直都记着呢……”她说着嗲糯的尖团音,碎碎念。
④姑姑是一个在纽约保持上海人生活习惯的人,七十年一贯制,这应该是相当奢侈的习惯了,其成本已经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她吃不惯西餐,像生菜沙拉、土豆泥和牛排一类,她连看也不要看。她住的养老院很高级,每天提供两顿饭,她只喝其中的鸡汤。周阿姨说,你姑姑会自己烧菜,她很节省 , 用冬笋头熬骨头汤,前面的嫩尖烧油焖笋。听着这些,我一下子感觉自己烧笋时扔掉的老头,太浪费了,有些暴殄天物。
⑤她喜欢的冬笋和肉粽子这两样,可不是说轻而易举能带进美国的。我想来想去,想到了我们的朋友,在上海的张先生,他有家人在法拉盛,托他弟弟在中国城买,然后寄到新泽西。果然,张先生一听说95岁的老太太要帮忙的事情,非常热情,我解释说姑姑的儿女已经是华裔“美国人”了,不太懂得买中国的食品,张先生表示一百个理解。后面的事情一切顺利,姑姑在春节前收到了,大悦!她亲热地说,我让她感觉到了亲人的温暖。我心里也非常喜悦帮她在农历年前完成了心愿,对于我们来说,共同感受到了“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年味。
⑥这以后,我几乎每隔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得到姑姑的消息,譬如她想吃炒豆芽菜和番茄炒蛋,可是要等她儿子两周来一次去中国超市把豆芽菜买回来;她去烫头发,顺便到法拉盛吃了上海点心馄饨和小笼包,回来的路上,她一直在埋怨小笼包不好吃;感恩节去儿子家聚餐,她要提前把衣服搭配好,脸上的妆化好,还要戴上墨镜和披肩,她说,“这是风度!”周阿姨陪着她,早早就等着车子来接了,“你姑姑很讲礼数的!”
⑦从我7岁第一次见到五姑姑起,我们俩的关系从未像现在这么亲密过。我跟姑父倒是聊过天儿,他跟我讲了好多话,他曾在“苦干剧团”帮忙做过财务,是黄佐临、丹尼夫妇的好朋友,“文华”的老板吴性栽很信任他,委托他在好莱坞发行《假凤虚凰》和费穆的电影,但是很不成功。姑父最得意的手笔是他在改革开放后在中美两国银行界之间牵线搭桥,为此,他们夫妇被邀请参加老布什总统的就职晚宴。姑姑给我看过她一身丝绒旗袍,盛装出席的照片,骄傲地说:“我的福气好,先生身居高位,我做程太太是加分的。”
⑧过了一段时间,周阿姨来说,姑姑经常出现幻觉,自言自语——对着空气说话,口气像是跟先生在对话。她先生用过的东西,她都不能看到,看到了就会哭哭啼啼。还没等我把这个信息消化掉,姑姑就正式通知我,她要跟周阿姨一起回中国养老了,叶落归根!
⑨姑姑终于在2019年的5月底落地上海虹桥机场,发给我的图片,一点看不出车马劳顿的疲倦,反而红光满面,眉开眼笑。“我是决定了要在这个时间回来的,我要吃上今年的杨梅,想了好多年。”她清脆的声音这次是从上海传来的——姑姑迅速把她美国的家产分给子孙,只带了日常用的衣物和两部轮椅,安排做体检,办理护照机票,登上飞机头等舱,一路睡着就到了上海。
⑩我陪着姑姑去了一趟她外婆的德清老家,她要去寻根问祖。路途中,她不禁想到了她的先生,“树滋的祖籍是安徽,家里在镇江开钱庄,1946年以后,树滋去了美国念书。我找了人算命,帮我算算我跟我的这个男朋友能不能成功,算命先生说,走得越远越好,结果……这么远啊!”
⑪她在1948年离开了中国,2019年回来了,这两个时间节点的选择,足够代表她一生的传奇。
⑫姑姑的归来,让我的内心很幸福。在她的身上,我再一次触摸到了我爷爷他们老辈人的脉搏,感受到我们家族强大的基因在继续流淌,元气尚存,没有断片儿就是胜利!
(节选自《文汇笔会》2021年2月19日)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不觉得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然后
韩少功
朋友莫应丰患癌症住在医院时,我曾赴长沙看他。当时他身体肿胀,已脱原形,脑门上还有医院用来标记放疗位置的几处紫红色线痕,森然割裂了他的笑容——更显得陌生。他已不能说话。往事历历与感慨种种,竟只能在哑默的目光对视中流逝,在我们相互握紧的双手中抚碾成虚无。
他一直拒绝承认自己身患癌症,实际上已病入膏肓,大限迫近。他的妻子告诉我们,他脑子已有障碍,被人搀扶着走路,总是不自觉并执拗地连连向左转去,似乎在寻找遗落在左方的什么东西。而另一异兆是,他时常昏昏然目注上空,喃喃自语,好几次冒出一句疑问:“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什么?
逝者如川,然而有后,万物皆有盈虚,唯时间永无穷尽,莫应丰是在惊恐于此吗?岁月茫茫,众多“然后”哪堪清理?他在搜寻什么?在疑问什么?一生中最后的目光停落在记忆中的哪一年、哪一日?
当年得大奖、步高位、好评如潮、从者如簇的莫应丰,声洪气旺,挺胸昂首,固一世之雄也。如今困锁病床,变在瞬息,恐怕也是他及朋友们都未曾料及的。他患病的消息传出时,朋友们无不闻讯失色,久久掩面而泣。
莫应丰与我初识时,一辆破旧脚踏车,常常在比他年轻得多的朋友中混。他好聊天,有时聊得太晚了,年轻人都感到精力不支,他却毫无倦容,常常会忍无可忍地揪耳朵,把瞌睡者一一揪醒,责令大家陪着他继续聊。作为犒劳,他会翻找出一些残菜剩酒,亲自把炊,为朋友们服务,并领受关于他饮食趣味低俗不堪的指责。
好些年轻作者爱与他接近,重要的原因是他热心助人,从不忌才。谁有了创作构想,他会真诚地为你参谋,完善布局,推荐发表,兄长式的忙碌中还包括他对疏懒者不断的警训和号召。至于他的创作,年轻人也可以随心所欲地批判和嘲讽。
然后呢?然后一晃几年就过去了。
他越来越嗜酒。旅行包里总有装备齐全的酒具,入夜总是四处寻捕酒友。据说有一次实在没找到,便站在家门口向路上的某陌生汉子使劲招手,请陌生汉子入家来喝酒,弄得对方十分疑惑。
他有太多的苦恼需要用酒来浇洗吗?他难道不知道,对于一颗总想特立独行的心灵来说,欲望就是拘束,就是苦恼,而且从来如此,于今为甚吗?发财、归隐、行善等,这些活计干长久了,要干得滋味无穷都颇不容易。任何成功者都难免在通向未来一片空白的“然后”二字前骇然心惊。
莫应丰终究是男子汉,终于再次向命运挑战。一九八八年春,我迁居海南后,他也来海南筹办农场。他戒了烟,也基本上戒了酒,到朋友家吃饭,满满一桌菜他什么也不尝,只想喝点稀饭。他说他开始天天写日记了,要重新做人了。
他办事不再张扬,甚至不多话,坚决不麻烦别人。成天骑一辆旧脚踏车独自在烈日下奔波,回来就在简陋的食堂里默默就餐。而就在这个时候,癌细胞正在他的身体内部悄悄生长,一串串成熟。
一位朋友去找他,敲门无人应。第二天再去,仍是如此。直到服务员来开门打扫卫生,才发现他病卧床上已有三天,唇白,面黑,毯子滑落在地上。他说他听见了敲门声,也明白是谁来了,只是无力答应罢了。
他就这样匆匆开始并匆匆结束了他的农场梦。命运是如此残酷,在他以放弃全部权势和舒适为代价,准备重新生活的时刻,竟轻易地将他逐出了人生赛场。就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吗? ——不过是如此普通而廉价的机会!
命运也是如此仁慈,竟在他生命的最后一程,仍赐给他勇气和纯真的理想,给了他男子汉的证明,使他一生的句点,不是风烛残年,不是脑满肠肥和耳聩目昏,而是起跑线上的雄姿英发,爆出最后的辉煌。
“夜雨对床应有时”。这是莫应丰在癌症病房里托捎给我们几位朋友的话,算是他最后的叮嘱。是的,他应该有机会与我们对床长谈的,也许在他创办的农场里,在某间茅舍中,听芭蕉夜雨,听椰涛呼啸……他爱喝的酒,我们还准备着。
我刚认识他的时候,是他请我这个小青年喝茅台酒,那时这种酒还极贵极稀罕。他最后离开海南之前,我拿出一瓶藏了很久的茅台酒请他喝。我家里很少有洒,那也是我第一次用茅台酒待客。我有一种莫名的惶惧:难道是冥冥之中上天在那时已暗示了他的归期,着意让我以一瓶茅台来还清一切,了结一切吗?
不,不要这样,不能这样。
生者仍在忙碌,仍在走向一个又一个无可逃避的“然后”,而莫应丰已经去了,一去已逾两年。
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莫,莫,莫!
(有删改)
深秋
安庆
进入八月,秋梅的心就被拽回家乡了。
一到秋天,秋梅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就想回家,回家吃母亲煮的玉米。说不出自己为什么偏爱煮玉米,也许是自己出生在秋天;母亲说生她前吃了两穗煮玉米,秋梅在娘胎里就闻着煮玉米的味儿了。父亲也是在秋季离开人世的,那时候秋梅才5岁,她隐约记得母亲拉着她和哥哥站在父亲坟前茫然的样子。几年前的秋季秋梅离家的前一天,母亲默默地挎着荆篮去地里摘回几穗玉米,然后把黄澄澄的熟玉米放在她的眼前。母亲说:孩子,想吃玉米时就回来。
一进入八月,她就有一种归心似箭的感觉。回了家,母亲挎着那只荆篮往地里走,瘦瘦的身影淹没在无边的青纱帐里。那一年看母亲挎着荆篮往地里去,她跑过去要挎篮子,母亲不让,她就挎着母亲的胳膊。她看见母亲日益多起来的白发像玉米缨子一样地飘,心里隐隐地有些忧郁。人干吗要老呢?母亲这么慈祥的人也会老呀?
水在火上滚,几分钟后那玉米的香味儿溢得满屋子都是。母亲说:成熟前的玉米穗儿,也就是熟到七八成时的嫩玉米煮出来最好吃,干干净净的黄像刚刚升起的太阳的颜色。秋梅有一次和单位的几个人进饭馆吃自助餐,一伙人津津有味地抢吃切成一截截的玉米,只有秋梅稳塔似的坐着。有人问:秋梅,你不吃呀?秋梅摇摇头。真的,秋梅从不在城里的街上买玉米吃。她只喜欢吃母亲煮的玉米。有一次吃着吃着,秋梅忽然冒出这样的灵感:吃母亲煮的玉米,好像在吃母亲的奶。真的,怎么不是呢?母亲不是说生自己时吃了两穗煮玉米吗,这么说,自己一生下来吃的第一口奶里就有玉米的味道了,自己爱吃煮玉米也许从自己落地吃第一口奶时就开始了,那个时候煮玉米的馨香已经在心里扎根了。秋梅为这种想法激动,更坚定了回家吃玉米的念头。
往往是玉米煮熟了,母亲把一锅的玉米从火上端下来,把一个个玉米穗捞进灶台上的一个用秫秸编成的小筐里。一缕缕热气喷着一个个小小的气柱,幻成气圈儿往上蹿。晾几分钟,母亲把一只玉米穗递给女儿,女儿接过来,睃着母亲也拿过一只,便贪婪地吃起来。
这时候女儿就要告诉母亲自己在城里的一些消息,让妈妈为自己高兴。秋梅说:妈,我受了奖励,工资又长了一级。妈问:真的吗?秋梅说:真的,我能骗妈吗?妈嘱咐:做本分的人,好好儿干,干好才有出息。秋梅点点头,她看见母亲脸上绽出了欢喜的笑容,她迎着母亲的目光笑得露出了白白的牙齿。
有一次,秋梅啃着玉米说:妈,我每年都回家吃你煮的玉米,每年。不,一辈子都回家吃,也给妈带来女儿的好消息。
母亲笑笑,脸上的皱纹往一处挤。妈不知还能给你煮几年啊,妈是煮一次少一次啊。
秋梅急了:妈,你咋这样说呀?妈,你记着,女儿喜欢你煮的玉米,你要长生不老。
秋梅真的每年八月都回来一次。秋梅有一个哥,哥忙,要种地还要抽空做些生意,很少和妈在一起。这年回家,母亲挎着荆篮往河滩走。秋梅有些迷惘地跟着母亲,母亲把她带到河滩上一片勃勃生长的玉米旁。秋梅看见玉米穗上的红缨子舞动着,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在河滩的上空叫。母亲站着,说:咱家的田被新修的公路占了,这是我开的荒。
开荒?
母亲点点头。
母亲庄重地说:我要让你每年都吃到我亲手种的玉米穗。
秋梅呆呆地站着,秋梅知道开荒的难,要除掉荒草,剔走石子……她看着母亲,看着母亲越来越驼的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秋梅蓦地想起自己心里的那句话:吃母亲煮的玉米像吃母亲的奶。那次秋梅吃得很慢,吃得很香。
又一年秋天,她又踏上回家的路。
妈。她喊着。
水开了,玉米在锅中咕嘟咕嘟地沸,玉米的香气出来了,溢得满屋子都是。秋梅把锅端下来,把玉米捞在那个每年捞玉米用的秫秸筐里,腾腾的热气顺着筐沿往空中飘。
秋梅把半截玉米放在妈的手里,妈倚在床头,慢慢地抬起手,把玉米穗慢慢地往嘴边送。秋梅也开始吃,吃另半截玉米。吃了几口,像往年一样讲她在城里的事儿……
妈侧着头看着秋梅,脸上露着笑容,最后的笑容。
第二天晚上,母亲走了。
秋梅搂着妈,哭着,唤着,把个秋夜哭得好阴沉。
哥说:妈其实一直在等你回来。
妈葬了,坟地就在荒地的不远处。
又是一年的深秋。
这一天午后,秋梅打开寝室的门,哥风尘仆仆地站在她的门口。哥把几穗煮玉米递过来,说:照妈的嘱咐,每年的秋天我都给你送玉米穗来……
秋梅伏在哥的肩头,好久好久才抬起头,泪眼婆娑地对哥说:哥,回去告诉妈,每年秋天我还回去,咱一起去看妈,还吃那片荒地上的玉米穗……
过 失
(印度)泰戈尔
我不得不离乡背井。为什么呢?这个嘛,我可不能开诚布公地告诉你,只能隐晦地暗示一下。
我是本地的一个乡村医生。家就在警察所对面。对警察所里的先生们,我总是低三下四、奴颜婢膝,真是比对阎王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我非常清楚,这些保护神会给人们带来什么。
宝石能使首饰更加名贵生辉,首饰能使宝石更加璀璨夺目。我和警察所的关系也是如此-我的职业能给警察所带来好处,而他们的营生也能使我增加收入。
由于这种紧密的联系,自然而然,我和警察所长就成了挚友。所长多次对我说:他亲戚有个无依无靠的女儿,打算嫁给我做妻子。这使我很为难,因为我的前妻留下了一个女儿-绍希。我不愿把她交给后娘。绍希已满十二岁,进十三岁了。我希望尽量多地积蓄些钱。只有这样,女儿才能与大户人家的子弟结亲。嫁了女儿,我再着手操办自己的婚事。
正在我筹办这笔要紧钱财的当口,图尔希村的霍里纳特找上门来,抱着我的脚哭泣哀求。原来是这么回事:他那孀居的女儿,夜里不幸突然死了。他的仇敌给警察所长写了一封匿名信,诬告是堕胎而死的。现在警察打算把他女儿的尸体弄来检查。
霍里纳特不能忍受对刚去世的女儿进行这样恶毒的诽谤和侮辱。由于我是医生,还是所长的朋友,所以他来找我,只有我能搭救他。
拉克什米①女神的行踪是难以琢磨的。她既可以堂而皇之从正门而入,也可不请自来,从后面而进。我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说道:“这种事情可不简单哟!”
不必赘述,为了安葬女儿,霍里纳特被弄得彻底破产了。
我女儿绍希以同情的语调问我:“爸爸,这个老头怎么跪在你脚下,这样嚎啕大哭呢?”
“去!去!去!”我生气地对女儿说,“这件事与你毫不相干!”
经办完这件事后,女儿婚事的款项迎刃而解,结婚的日期都定好了。独生女儿,婚宴当然要准备得非常丰盛。婚礼前一天,半夜三更,我突然发现女儿绍希得了霍乱。病情发展极快。我尽了最大努力,也无效果。最后,我把药瓶扔到地上,跑到霍里纳特跟前,抱着他的脚,说:“好兄弟,请原谅我,原谅我这个罪人!我只有一个女儿,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啊!”
“医生先生,你这是干什么?”霍里纳特被弄得莫名其妙,说,“我感激你一辈子,快起来吧!”
我对着上苍大声叫喊起来:“我的天啊!我对这位老人犯了罪,我应该受到他的惩罚。天神啊,请救救我的绍希吧!”
第二天十点钟,绍希全身发黄,离开了人世,永远安息了。
过了一天,警察所长对我说:“喂,别耽搁了,你马上就成亲吧!要不要先派人去打听一下?”
对别人揪心的痛苦,采取这样令人发指的漠不关心的态度,简直使魔鬼也会相形见绌。可是,通过形形色色的事件,我早就懂得,对警察所长的这种人道精神,最好还是缄口不言。
我用自己的收入,为可怜的霍里纳特盖了一栋茅舍,把自家的奶牛送给了他,还把他典给高利贷者的农具家什赎了回来。我的痛苦和悔恨仍然难以平息。在寂静的黄昏和不眠的夜晚,我总是在想-我那心地善良的闺女,虽然离开了尘世,但是,由于父亲的罪孽,她在阴间都得不到安宁。似乎她在悲伤地问我:“爸爸,你为什么要干这种缺德的事呢?”
我给穷人看病,不再要他们交钱了。看到任何生病的姑娘,总是当成我的绍希在受病痛折磨似的,尽心尽力为她们治疗。
雨季开始了。大水淹没了村庄和稻田,出门就得乘船。大雨滂沱,从早到晚下个不停。
有一天,地主家找我去看病。派来的仆人船夫,急急忙忙,不耐烦地催促我启程。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出门之前,女儿总是事先撑开我那旧雨伞,看看是不是破了,还一再关照我,在这样的风雨天要多多保重。今天,在空无一人的家里,还得自己去找雨伞。坐船的时候,我看到警察所前面停了一只舢板。一个农民,只在腰里缠着一块布,坐在船上任雨浇淋,我问道:“喂,发生了什么事?”
农民告诉我,昨天晚上,他女儿被蛇咬了一口死了。警察要他从老远的村子里把尸体运来检验,我看到,他把自己仅有的一件上衣,盖在了死去的女儿身上。
下一点钟,我出诊回来,那个农民缩成一团,仍坐在船上。警察先生根本就没来检查,我给他送了点食物,但他没有吃。
我急急忙忙吃了饭又出诊了。傍晚回家后,只见那位农民完全像个幽灵,坐在原地。问他时,已不能答话了,只是呆呆地望着我。经过反复询问,我才知道:有一次,一位警察来过,问他带钱来了没有,他说他一贫如洗,身边什么也没有,警察说了声“那就像现在这样坐着等吧”,就扭头走了。
这样的场面,过去就屡见不鲜,不过熟视无睹罢了。可今天却不同了。无论怎样,我再也克制忍耐不住了。我仿佛听到我女儿绍希那怜悯颤抖的嗓音,在阴沉的天空中回荡。这位失去女儿沉默不语的农民,所受的无以复加的痛苦,仿佛在撞击我的胸膛。
我忽然像旋风一样,冲进了警察所长的家。所长正安闲自在地坐在藤椅上,吞云吐雾地吸着烟。我愤懑地质问所长:“你们到底是人还是魔鬼?”
我和所长那渗透着无数被压迫者眼泪的友谊,在这场风暴中完蛋了。
不久之后,尽管我拜倒在所长脚下,一再颂扬他的好心肠,多次检讨自己的过失,但是,最终仍然不得不离开故土,远走他乡。
(有删改)
【注释】①拉克什米:财富女神。
亚洲胡狼与阿拉伯人
弗兰兹·卡夫卡
我们宿营在一块绿洲上,旅伴们都睡了。一个阿拉伯人,他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从我身旁走过去。他刚安顿好骆驼,正向睡铺走去。
我仰面躺在草丛中,总想睡觉,却又睡不着。远处,一只亚洲胡狼在哀嚎。我又重新坐起来。刚才还很遥远的东西,现在一下子近在眼前。一群胡狼向我涌来,它们眼睛一闪一闪地放出黯淡的金光,细长的身躯,像是在鞭子的指挥下有规律地、灵活地运动着。
其中一只从背后挤过来钻在我的臂下,跟我紧紧地贴在一起,好像它需要我身体的热量,然后走到我面前,几乎贴着脸面对我说道:“我是这一带最老的亚洲胡狼,很幸运还能在此向你问好。我几乎已经气馁了,因为很久很久以来我们都在期盼着你,我母亲等待过你,她的母亲以及母亲的母亲以至全部亚洲胡狼的母亲都等待过你。请相信这一点。”“这使我感到吃惊。”我说,同时却忘记点燃那堆木柴,用它的烟可以吓退胡狼。“听到这些我感到十分吃惊。我来自遥远的北方这只是巧合,现在做短暂旅行。胡狼们,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好像是受到我那似乎过分友好的答话的鼓舞,它们更紧地围在我身边,都短促地喘着气。
“我们知道,”那只最老的开始说,“你来自北方,这正是我们的希望所在,那里有理解,而这在此地的阿拉伯人中间是无法觅到的。他们冷漠傲慢,毫无理解可言,这你也知道。他们戕害动物以为食,而对于腐烂的动物尸体则不屑一顾。”
“说话声音别这么大,”我说,“阿拉伯人就睡在附近。”
“你真是个外地人,”那亚洲胡狼说,“否则你该知道,在世界历史上还从未有过胡狼害怕阿拉伯人的事。难道要我们惧怕他们吗?我们被下逐与这样的民族为伍,这难道还不够倒霉吗?”
“可能,有可能,”我说,“但对于与我毫不相干的事情,我不敢妄做评论。这好像是一场由来已久的争吵,它已经与双双的血液融为一体,因此,也许只有血流尽了,矛盾才能解除。”
“你太聪明了,”那个老胡狼说。所有胡狼呼吸更加急促,尽管一动不动地站看,胸脯却起伏不断。一股苦苦的、有时只有紧咬牙关才能忍受的气味从它们张开的嘴中涌出。“你真是太聪明了,你所说的正符合我们的古训。那么,我们就喝了他们的血来结束这场争吵。”
“哎!”我异常地惊叫道,“他们会保卫自己,他们会用他们的火枪把你们成群成群地杀死。”“你误解了我们,”它说,“看来这种人在北方高地也是有的。我们是不会杀死他们的,况且尼罗河水也不够清洗我们身上的血迹。只要看一眼他们活着的躯体我们就会跑开,跑到干净的空气里,跑到沙漠里去,那儿因此就成了我们的家。”
这期间,从远处又跑来许多胡狼。所有的胡狼都把头低下来夹在两腿之间,用爪子擦洗着,似乎要掩藏一种厌恶的心情,这厌恶狰狞可怖,我恨不得一纵身逃出它们的包围圈。
“那么你们想干什么?”我问道,并试图站起来,然而我不能,因为两只小胡狼在身后紧紧地咬住了我的外衣和衬衣,我只好继续坐着。“它们咬着你们的衣襟呢,这是尊敬的表示。”那老胡狼认真地解释道。“它们应该放开我!”我吼道,一会儿对着那老狼,一会儿又对着那两个小狼。“它们自然会放开的,如果你这样要求的话。但是需要稍等片刻,因为按照习俗它们咬得很深,必须慢慢地才能松开牙齿。利用这点时间,请你听听我们的请求吧。”“你们的做法并未怎么使我动心。”我说。“我们再不要这样因为行为笨拙而互相报复。”它说,第一次以其自然的声调哀求道:“我辈乃是可怜的动物,无论好事情还是坏事情,我们都只能使用这副牙齿。”“你究竟想要什么?”我问道,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先生啊,”它叫道,同时其他胡狼都嚎叫起来,远远地听起来好像一首曲子。“先生啊,你可要来结束这场使世界分裂为二的争吵啊!你正是我们祖先所描述的那位肩负这使命的人。我们一定要从阿拉伯人那里获得和平,我们一定要得到可呼吸的空气以及未受阿拉伯人玷污的环顾一切的视野,我们不要听到羊遭到阿拉伯人屠杀时的悲哀鸣叫。所有动物的死都应该是平平静静的。我们要毫无干扰地喝尽它们的血,吃尽它们的肉。我们只要纯洁无瑕,除此而外,别无所求。”——这时,所有的胡狼都抽噎地哭起来——“为什么这世界上只有你还能忍受这种事?你灵魂高贵,内脏甜美。他们的白衣服航脏不堪,他们的黑衣服污秽至极,他们的胡须狰狞可怖,看一眼他们的眼角令人作呕,他们抬起胳膊时,腋窝里航脏得如同地狱。因此,先生啊,因此,尊贵的先生啊,请用你万能的双手,请用你万能的双手拿这把剪刀剪断他们的喉咙吧!”随着它的头猛地一转,走过来一只胡狼,用尖牙叼着把满是老锈的小剪刀。
“这把剪刀终于出现了,那么事情可以结束了!”我们旅队的阿拉伯向导喊道。他迎风悄悄地摸到了我们跟前,现在正挥舞着他那巨大的鞭子。
胡狼们顿时作鸟兽散,但在不远处又停住了。这么一大群动物紧挨着呆呆地蹲在一起,看起来像一条窄窄的栅栏,被鬼火包围着。
“先生,你现在也耳闻目睹了这出表演,”那阿拉伯人说,他愉快地笑着,但不失其民族的矜持。“你现在知道了这些动物想要什么吗?”我问。“当然,先生。”他说,“这个妇孺皆知。只要有阿拉伯人存在,这把剪刀就会在沙漠上游曳,跟踪我们直到天边。它们会把这把剪刀交给每个欧洲人去完成这一重大的使命,而每个欧洲人都可能是它们的合适人选。一种荒谬的企图附着于这些动物身上,它们是笨蛋,十足的笨蛋。因此,我们喜欢它们,它们是我们的爱犬,比你们的要好。看看吧,一头骆驼在夜里死了,我叫人把它弄来。”
四个人把一具沉重的尸体抬到我们面前,扔到地上。不等它落地,胡狼们就叫了起来。每只都好像被绳索牵着一样顺从地、时断时续地爬过来。它们完全忘记了阿拉伯人的存在,忘记了仇恨,那具散发看浓浓的气味的尸体使它们着了魔,忘记了一切。一只已经抱住了死骆驼的脖子,一口就咬住了动脉血管。像一台疯狂的小水泵不顾一切而又无望地想扑灭一场大火一样,它浑身每一块肌肉都被扯动、都在抽搐。转眼间,所有的胡狼扑过去,像座小山一样压在那具尸体上,干起了同样的事情。
这时,那向导挥起坚利的鞭子,左右开弓,用力向它们抽打过去。它们抬起头,似醉似昏,看见阿拉伯人站在面前,这才感觉到嘴被鞭子抽打的疼痛。于是后跳一步,又向后跑了一段距离。但是那骆驼的血已经流得满地都是,还蒸发着热气,躯体已被撕开了好几个大口子。它们抵挡不住这诱惑,又扑上去。那向导又举起了鞭子,这次,我抓住了他的胳臂。
“你是对的,先生,”他说,“让它们继续它们的营生吧,而且,我们也该出发了。你已经看到它们了,奇怪的动物,不是吗?它们是多么恨我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