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悟作品的艺术魅力 知识点题库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练习题

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为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十四中寨逢场,城中生意人过中寨收买山货的很多,过渡人也特别多,祖父在渡船上忙个不息。天快夜了,别的雀子似乎都在休息了,只杜鹃叫个不息。石头泥土为白日晒了一整天,草木为白日晒了一整天,到这时节皆放散一种热气。空气中有泥土气味,有草木气味,且有甲虫类气味。翠翠看着天上的红云,听着渡口飘来乡生意人的杂乱声音,心中有些儿薄薄的凄凉。

黄昏照样的温柔,美丽,平静。但一个人若体念到这个当前一切时,也就照样的在这黄昏中会有点儿薄薄的凄凉。于是,这日子成为痛苦的东西了。翠翠在成熟中的生命,觉得好像缺少了什么。好像眼见到这个日子过去了,想在一件新的人事上攀住它,但不成。好像生活太平凡了,忍受不住。

“我要坐船下桃源县过洞庭湖,让爷爷满城打锣去叫我,点了灯笼火把去找我。”

她便同祖父故意生气似的,很放肆的去想到这样一件事,她且想象她出走后,祖父用各种方法寻觅全无结果,到后如何无可奈何躺在渡船上。

“人家喊,‘过渡,过渡,老伯伯,你怎么的,不管事!’‘怎么的!翠翠走了,下桃源县了!’‘那你怎么办?’‘怎么办吗?拿把刀,放在包袱里,搭下水船去杀了她!’……

翠翠仿佛当真听着这种对话,吓怕起来了,一面锐声喊着她的祖父,一面从坎上跑向溪边渡口去。见到了祖父正把船拉在溪中心,船上人喁喁说着话,小小心子还依然跳跃不已。

……

翠翠抱膝坐在月光下,傍着祖父身边,问了许多关于那个可怜母亲的故事。间或吁一口气,似乎心中压上了些分量沉重的东西,想挪移得远一点,才吁着这种气,可是却无从把那东西挪开。

月光如银子,无处不可照及,山上篁竹在月光下皆成为黑色。身边草丛中虫声繁密如落雨。间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会有一只草莺“落落落落嘘!”啭着它的喉咙,不久之间,这小鸟儿又好象明白这是半夜,不应当那么吵闹,便仍然闭着那小小眼儿安睡了。

祖父夜来兴致很好,为翠翠把故事说下去,就提到了本城人二十年前唱歌的风气,如何驰名于川黔边地。翠翠的父亲,便是唱歌的第一手,能用各种比喻解释爱与憎的结子,这些事也说到了。翠翠母亲如何爱唱歌,且如何同父亲在未认识以前在白日里对歌,一个在半山上竹篁里砍竹子,一个在溪面渡船上拉船,这些事也说到了。

翠翠问:“后来怎么样?”

祖父说:“后来的事当然长得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这种歌唱出了你。”

  1. (1) 第(2)段中说“翠翠在成熟中的生命,觉得好像缺少了什么”,翠翠成熟的生命中缺少的是什么?为什么在这一段中多次用到“好像”一词?

  2. (2) 第(1)段和第(8)段的景物描写各有什么作用?

  3. (3) 写父母的爱情故事对表现翠翠有何作用?祖父说:“后来的事当然长得很,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这种歌唱出了你。”为什么不把这很长的故事写出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聂耽

聂鑫森

    聂耽性格内敛,不喜欢疯跑乱叫,好静,尤好静中读书。初中毕业,他选择了去读中专技校,是“家有万金不如薄技在身”的古语对他起了作用。

    技校毕业,聂耽分配到一家国营纺织厂当保全工。保全工就是维修工,哪台纺纱机、织布机出故障了,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和他的工友便提起工具包,立赴现场去处理。待机器重新运转,他们便如鸟儿归巢,回到保全班的值班室里。

    四十多年过去了。聂耽退休了。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蟾宫折桂,夺得了冠军!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上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了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的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又大又长不说,而且在聆听时,耳廓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评委主任宣布聂耽排名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湘潭曲曲巷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聂耽把获奖的十万元,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一个子儿都不留。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的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愣愣地矗着,一动也不动。

    不同的是,在休息日,常有本单位和外单位的青年工人,来曲曲巷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紧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有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年轻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去游玩,笑语声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四十岁出头,留过洋,现在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乐于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跟在聂耽一群人后面,也看风景,也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斩获。

    秋日的午后,聂家的门打开了,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朝巷尾走去。刘聪知道,这群年轻人是上午来的,眼下吃过了午饭,聂耽领着他们去雨湖公园溜达,他便悄悄地跟在后面。游柳堤,看水中游鱼历历。过花坞,嗅清苦的菊香。倚八仙桥的红栏,看天上雁字横斜。然后他们坐进周家山的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廓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

    大家感到很惊异。一个小伙子飞快地跑过去,扒开一块小石头,蝈蝈嗖地跳起来,很快乐地鸣叫着。

    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

    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坐了一会儿,他们又朝湖心亭走去,有一条宽宽的水上石栈道通向那里。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还有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的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的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什么也没听见,依旧向前走去。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选自2016年12月31日《光明日报》)

  1. (1) 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 . 小说开头部分,先介绍聂耽在纺织厂当保全工的身份,又介绍他的工作性质,为后面小说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B . 小说特意安排了参加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比赛的情节,运用动作描写和细节描写写出了聂耽独特的技能。 C . 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比赛,这对于湘潭曲曲巷而言自然是大事,小说用“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方式告知巷子里的人,十分自然。 D . 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去雨湖公园,通过看游鱼、嗅菊香、看雁字、听秋风等活动,显示了他的本领,同时对年轻人也起到了良好教育作用。 E . 小说运用动作、语言、神态、心理等描写手段,形象地刻画了聂耽这个人物,以此告诉人们,即便是最平凡的小人物,只要用功,也可以有惊人的成就。
  2. (2) 小说中聂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 (3) 结合文章,分析作者在塑造聂耽这一人物形象时运用的对比手法及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旋

九水

    里德警官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副局长在特别会议上说,新局长马上就到任。新局长曾经是一个神探,破获过许多疑案大案,正因为这样,新局长也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这是他这种神探的特点。副局长声色俱厉,要求大家这几天务必谨慎小心,不能出现任何岔子,“否则当心饭碗!”屡获嘉奖的里德被派到这个混乱的小城最繁华的黄金街当巡警,要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而且是一份不小的荣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里德正在黄金街上巡视,突然一个怪异的红头发的男人出现在里德的视线里。就在二人目光相对时,红头发转身就跑。里德感到疑惑,急忙追了过去。这个小个子没跑多远就被里德逮到了。里德说:“先生,看来您要到警署吃午饭了。”红头发耸了耸肩,表现出一种无奈。

    红头发自称叫吉米,曾经是一名心理学硕士。里德问道:“吉米先生,你见到我为什么跑?”吉米一脸冤枉:“警官,本国法律哪一条规定公民不准在街上跑步?”“可你是在见到我时才突然跑起来的。”“就算是我见到你时才开始跑的,可是你看,这有什么问题吗?”里德听着吉米不怀好意的笑声十分气愤,但没有一点办法,只好把他放了。

    第二天依旧阳光明媚,里德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中还残留着那个红头发不屑的表情,里德觉得深受侮辱。突然,里德看到了一个红头发男人,那个小个子见到里德转身就跑。里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吉米又被带回了警署,询问的结果和昨天一样,里德只能又将吉米释放了。他觉得吉米简直是个疯子。里德咬着牙根冲着警署门口的一个穿灰色风衣的老人大声呵斥,他已经多次看到他看热闹时幸灾乐祸的嘲笑,就将在红头发那里受的气,一股脑撒向这个可恶的家伙。灰风衣耸耸肩膀踱着步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德总是能看到那撮令人生厌的红头发,红头发也一如既往地“逃跑”。每次里德都想,最好让那红头发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

    现在的里德若是见不到红头发反倒觉着不正常了,甚至那个灰风衣不怀好意的嘲笑也变得像每天明媚的阳光一样寻常。这时,吉米又出现在里德的视线内,还是一看到里德就跑,里德压根就不想理会:“最好把这个红头发带到精神病院去!”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抢劫”,一个年轻女人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个红头发的家伙……抢劫……”

    里德赶紧追了上去。里德没费多少劲就抓到了吉米,不久女人也赶了上来说:“就是他!这个红头发的坏小子!”里德终于如释重负,将两人一同带回了警署。

    里德喝了一口浓浓的咖啡,得意地问:“我的心理学硕士先生,这回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吉米笑着说:“警官先生,您难道看不出来她是个疯女人吗!”里德忙问那女人:“小姐,他抢了你什么东西?”“感情!”

    “什么?”里德大吃一惊。这时女人又说:“我叫露丝,是吉米的女朋友,他不顾我们三年多的感情,像许多恶棍一样,抛下了我,您说他是不是抢走了我的感情?”说着,露丝就“呜呜”地哭了起来。里德此时抑制不住愤怒之情,他觉得自己受了这红头发和他所谓女朋友的玩弄,便气急败坏地喝道:“小姐,你说的抢劫对象,它应该是金表、皮包之类的财物!”

    露丝擦了擦眼角说:“警官先生,这只是您将抢劫的概念局限化了,难道感情就不能抢劫吗?您可要好好处罚他,好好治理我们的城市,肃清我们的风气呀!”说完,她望着吉米又哭了起来。我只是个警官,风气?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荒唐的事,里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他俩请出了警署。

    没想到第二天,闹剧又重新上演了,阳光也依然明媚,只不过这次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叫玛丽的女人,所有的经过一模一样,连台词都如出一辙,只是临走时玛丽加上了一句:“警官先生,要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家伙可是抢走了不少女人的感情!您可要好好处罚他,肃清我们城市的风气呀!”

    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里德坐在咖啡馆里发誓,再发生这类“感情抢劫”的事,我躲得远远的,绝不理睬。

    里德在第三天上午耀眼的阳光里,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子仍然被可恶的红头发和他那些感情被抢劫的女人们搅得一团糟。里德又听到有人在喊“抢劫”,随着叫声,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团红头发从他眼前跑过去。里德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他决定要兑现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店。

    几天以后,黄金街上换了一位新警官。里德因为前不久的那个上午,黄金街上最大的一家珠宝商店被一伙歹徒抢劫,而他竟然坐视不管而受了很重的处罚,据说为首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家伙。

    第二天上午,依旧阳光明媚,街头人们步态悠闲。当里德去警署领取处罚通知单时,却惊讶地看见红头发吉米正被押上警车,而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副局长居然也接到了调离通知单,正在对着那个灰风衣哭丧着脸,点头哈腰。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 由于与红头发吉米暗中串通的行为的败露,副局长最终受到了惩罚,被调离了职位,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B . 作品写里德多次将吉米称呼为“红头发”,是用借代的手法反映了里德对吉米的厌恶,从侧面写出了吉米的狡诈和小城警察的无能。 C . 文中反复出现“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可以看出吉米最终能顺利实施抢劫,也与里德警官的这种想法有关。 D . 小说多次描写阳光明媚的天气特征,交待了故事发生的背景,衬托了人物的心理变化,同时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2. (2) 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 (3) 小说对人物的塑造十分成功,有人认为里德警官是作品的主人公,也有人认为红头发吉米是作品的主人公。你认为呢?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讲最后一个故事

裘山山

    不知是谁提议的,每人讲一个故事。

    当这个提议摆上桌面时,桌前坐着的八个人都已经喝得差不多了。

    简班长叫简单,如今早已是简处长了,他醉意浓浓地说,我可是天天看报的,大小报都看,从上班看到下班,谁要剽窃报上的现成故事,我马上就能知道,罚他喝酒!

    大家一个个说着自己的故事,引来一阵阵笑声。简单说,严亮,你讲讲吧,让我们也了解了解你。他一边说一边看着米晓岚,米晓岚若无其事的样子,但看得出,她的内心并不轻松。

    严亮和米晓岚上高中时就挺要好的,上大学后依然情深意长。没想到严亮从军医大毕业后,一下分到了西藏。两人就此分了手。

    孙家杰见严亮不讲,就说,这样吧……没等他说完话,张平均自顾自地说,有一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自己的酒楼喝酒,喝高兴了,就站起来大声宣布,今晚所有的客人都免单!这下可好,欢声雷动,夸我是个豪爽的老板……

    严亮说,比起你们讲的这些故事,我的生活实在太平淡了。我们团驻守的那个地方,叫察隅,海拔跟成都差不多,一年四季都能看到绿色,还有花。

    米晓岚插话说,察隅怎么会和成都海拔一样呢?差得太远了。

    严亮看她一眼说,你怎么知道?

    这是他们俩今晚第一次搭话。严亮说,当然,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我们那儿有一种毒蚊子,它只要在你手上叮一下,你整条胳膊都会肿,半个月才能好。有一天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蝎子煮熟了吃可以消毒,要是生吃会不会更好些呢?我就决定试试。

    简班长说,你小子胆子还挺大。他注意到,米晓岚抬起头来,有些担心地看着严亮。

    严亮笑笑说,我找来一个卫生员,让他观察我的情况。结果吃下去后,没有任何中毒反应。我这才大胆地用到临床上,当天就能止疼止痒,三天就能消肿。把我们团长高兴的,给我记了一功。

    简单说,严亮,我认为你讲的这个吃蝎子的故事,是今晚最精彩的故事。

    大家哄地笑起来,纷纷说,同意!同意!

    一个细细的声音突然响起,说,我还没讲呢,你们怎么就评出最精彩的了?

    米晓岚笑笑说,我来讲最后一个吧。

    米晓岚说,我认识一个女人,读中学时爱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男生也很爱她。他们彼此说了许多山盟海誓的话。后来,男生大学毕业分到了西藏。在家人的坚决反对下,她只好和他分手了,其实坦率地说,家人不反对,她自己也缺乏勇气,也害怕面对西藏……

    可是分手后,她怎么也忘不了他,怎么也无法开始新生活。去年暑假,女人终于决定去西藏找那个男生。她想也许见到他,发现他还爱着自己,自己也还爱着他,她就有勇气面对西藏了。

    女人坐飞机到了邦达机场,一下飞机,她就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像要死掉一样。到分区后得知,去他那个边防团的路被洪水冲断了,而且断了不止一处,正在抢修。她只好住在分区的招待所等。在招待所,她见到了许多要去那个边防团探亲的家属,不少人还带着孩子。那些日子,她听到了太多关于军人家属的故事,那些故事让她非常具体地明白了当一个军人妻子的艰辛和不易,她有些害怕了。

    分区司令员请沿线的地方政府协助,先把这些女人送到道路中断的地方,女人们步行走过塌方处后,再由下一段路的地方政府接上,继续往前走。就这样,一段一段地往前移。可是最后来接应她们的拖拉机无论怎么挤,也挤不下所有人。护送她们去的分区干事非常为难。政委的家属见状说,我回分区慢慢等着吧。这时,那个女人拦住了政委的家属,说,还是我下去吧,我不是家属,没道理挤这个座位的,我只是去看一个朋友。她和那些女人分开后,返回了分区,又返回了成都……

    严亮直直地看着米晓岚,好像被她的故事定住了似的。米晓岚艰难地笑笑,说,我承认,我没有勇气面对,所以我就……半途而废了。

    严亮忽然说,不,不是这样的,这个故事还有个结尾。结尾是,当那些女人到达时,所有的丈夫们都等在路口,他们呼啦一下冲上去,和自己满身风尘的妻子孩子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作为医生,我当时也站在那里等她们。当我看到这一场景时,忽然想,幸好我没结婚 。

    苗娜忽然大声说,不是说好了不许讲伤心故事的吗?

    她的眼泪和话同时涌出。

    没有人说话。

(选自《北京文学》,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本文标题为“我讲最后一个故事”,但在米晓岚“讲最后一个故事”之前却用了不少的篇幅写其他人,这是为“我讲最后一个故事”做铺垫。 B . 米晓岚所讲的故事中所谓“认识的一个女人”其实就是她自己,她和严亮分手的原因主要是家人的坚决反对。 C . 米晓岚专门乘坐飞机赶到西藏去见严亮,是因为她怎么也忘不了严亮,无法开始新生活,她想做一次努力,看自己是否有勇气面对西藏。 D . 小说以“每人讲一个故事”开篇,构思非常巧妙,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展现了人物之间的关系,“讲故事”也是全文的线索,串联全文,使文章结构严谨。
  2. (2) 这篇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
  3. (3) 严亮“吃蝎子”的故事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美在何方

    说起来十分奇怪,记忆中对美的觉悟居然是从书本开始。

    我生活的这个城市,美是需要用点劲才能看得出来的。城市给我的印象有些肮脏、杂乱、喧嚣、破旧。其间自然有许多美丽的事物,譬如一朵花,一片云。我的这个城市适宜拍照而不是游览。每次从风景地归来,总是十分沮丧,往日的麻木被瀑布森林大漠海洋洗去,活泼泼的感觉神经便觉得疼痛。朋友教过我一个看画的方法:卷起一本杂志,像单筒望远镜,用一只眼睛来欣赏。这时,遮去画框之外的纷乱,画居然明亮立体得多。城市之美也是这样得来的。

    不过,我不能总是眯着一只眼走在街上。我的印象总是整体的印象。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我的审美意识是从这里开始的。

    中国古典诗词的美是那么纯粹,令人情不自禁。我不知也无须知道翠柳置身何地,无须知道这千秋的沧桑与万里的景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词儿一蹦一跳的,读起来眼睛会一闪一闪。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

    这是气势。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这是慷慨。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这是沉甸甸的忧伤。

    人渐渐走入景中,将景淹去,留下一点气息。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有燕在双飞,人就立得更孤独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需要心情。凡俗的我虽然没有那种超然,却有对超然的向往。有位老先生近来发现陶渊明是个斜眼,因他东篱采菊却见了南山。我想这也是游戏之论吧。不仅南山,北山西山也是见得的,连眼都不必斜,只消转转身体就行。我想我们是很容易被这样的诗句烦了的,因为我们既无菊可采,又无南山可见,所见之物多是人之眼,所以需要研究它究竟是斜还是不斜。

    从诗词出发,回到生活中,人的感觉有了两个系统:艺术与非艺术。艺术是我们逃遁现实压力的港湾。美在心目中被放大,直到淹了一天一地。美在心目中被抽象,以至不需特定的对象。

美常常是无名的。走在九寨沟,看近处的水,远方的山,拍拍大树,数一数牦牛,在珍珠滩洗洗双足。我无力指出一个具体的美,即使指出也是虚妄的。那是天人合一、地人合一的感受。所有的细节都淡化了,心中起伏着一种莫名的愉悦。景物不再是对象;于是人也就不再君临一切。在这美好的时间和美好的地点,一切都是和谐的。不需要刻意修饰,努力操作,苦思冥索。许多人支起照相机,许多人架起画板。然而全都徒劳,因为取舍也是多余的。我想,我们热爱的还是这样一种深入其中的境遇,热爱它的全体,否则,旅游如何能成为人类如火如荼的节目呢?这样的美比起“绿肥红瘦”式的吟咏更有生命力。

    能在生活中常常看见美是一大幸事,如能看到他人未能体察的美尤为幸福。幸好在景观之外还有人性、力量、崇高,人的情感由此丰富起来。

    很多年以前,我常常站在晒台上看一个人走过弄堂。她走入我的视线直到消失,其间不过一分钟。那时我还小,不懂爱情或情欲,只觉得想看一看。假如世上有所谓“美的觉悟”的话,这就是了。这是最典型也是最普遍的觉悟,其间没有语言的参与,其间无须学习和训练,是情不自禁的真正的觉悟。

(选自《躺着读书》)

  1. (1) 本文题目为《美在何方》,作者认为“美”到底在哪里呢?
  2. (2) 第二段所写的城市之“美”有何特点?作者为什么要写“城市之美”呢?
  3. (3) 文章末段中,作者称他“很多年以前”的一次经验为“真正的觉悟”,“真正的觉悟”的本质含义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影子

刘建超

    老街有“三老”,老招牌、老古董、老学究。

    老街的门店多,许多都是老招牌。看着不起眼的小店,门口的招牌上却是乾隆康熙所赐,在老街度过岁月的李白、杜甫、白居易、郑板桥之类的文匠骚客,他们题写的招牌楹联,不经意间就会出现在犄角旮旯的小店中。老街的古物多,古董遍地都是。老街家里打一口井,就能挖透几个朝代。老街流传个笑话,两个青年打架,一个用铁锨拍人,结果人没有拍到,却拍倒了一段土墙。这个小青年就被逮走了——被他拍倒的是隋朝古城墙,国家重点保护文物。老街以前的私塾多,教书先生多,有许多还给皇亲国戚做过先生。所以,老街有着尊师重教的传统。

    霍老、乔老、贾老都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在老街,只要是有沾点文化色彩的事情,三位老者是必被邀请的。三位老者都是鹤发童颜,神采奕奕,往场合里一站,就觉得文风氤氲,儒气荡漾,场合就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

    三位老者聚到一起,抱拳作揖,称兄道弟,一派和祥。其实,背地里谁也不服气谁,论年龄,三人同庚,出生月份不同;论资格,都是毕业于北京的名牌大学;论学识,也都出版过自己的文集著作。老街有场合时,请一位还行,如果是三位都到场,如何排座次就是个费死脑筋的问题了。常常是因为前后的次序不满意,有的老者就会拂袖而去,弄得主家不尴不尬。

    天下事没有难得住老街人的。有人就刨根问底儿,看看是谁最先发表过文章。三老提供的资料竟然都是同一年。那就看看谁发表的报刊级别高,居然也都是当年的《人民日报》。那就再看谁发表的文章字数多,三人都含糊着说记不清了,反正是版面挺大的。就有好事的人,去了京城的图书馆,查到了三老当年发表的文章,还复印回来了。结果是霍老的文章815字,乔老的文章770字,贾老的文章602字。霍、乔、贾的排序就被默认了。霍老自然就是德高望重的领头羊了。老街的一些脸面的事务,霍老也就当仁不让地坐在主席台子的中间。

    面子上的事情解决了,心理感受还是不舒服的。在有的场合上,有意无意地就会涌出点暗波。霍老若是发了言,乔老随后就会提点不同看法,与之“商榷”。乔老若是发言了,贾老也要从另一个角度看看问题,把乔老的意见给间接地损一番。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也都心照不宣,却能相安无事,得过且过。

    贾老是心里最不安分。三个人当中,只有他年龄虽大,比霍老早来到世上二十五天,比乔老早活了四十五天。贾老也比那两位早毕业一年,在学校也是一支笔杆子,若不是当年自己把不住滑,犯了点小小说的作风问题,早留在京城混出个摸样了。在老街混到一把年纪了,还是个“小三”,这让贾老很是不爽。排在老三,实际上就是个搭头,有你没你都一样。

    老伴最能理解贾老的心境,安慰他说,现在要看谁能熬过谁。我看那老霍老乔都不如你结实,好好锻炼吧,机会都是留给活得最长的人。贾老心中豁然开朗,制定了一整套的健身养身计划,把自己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调整到最佳。出席一些场合,他就特别注意观察老霍老乔的状态,闲聊听他俩念叨这个脂肪高那个血糖高的贾老就特别受鼓舞,自己啥都不高,就是心气高。

    事情总是在发生着变化,先是霍老中风住院去世,乔老接替了一大推的名誉头衔。后是乔老心梗,撒手人寰,贾老继承了一大堆名誉头衔。以后,只要有车接,有饭局还有点小意思,贾老都会显身于各种场合。

    贾老在场合上可以名正言顺地坐在正中间了。坐在中间的位置上,似乎只是坐着,因为场合上的发言不是长官就是老板经理董事长,轮到贾老该说话时,就到了饥肠辘辘的开宴时分,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贾老也就没有了讲话的兴致。

    有一次,贾老坐着场合的中间,百无聊就,忽然觉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身,在场合上空游荡,看到自己的那幅没有灵魂的空壳,就如同影子一样在耗费钟点。贾老恍然,其实在场合上,自己就是被用来做影子的。

    贾老觉得影子很好玩。

(选自《百花园》,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 老街人办事爱请三位老者,主要是因为他们是老街文化的标志性人物,有他们在场,场合就一下子显得有了品位,提了档次,主家也就有了面子。 B . 相对于其他两位,年龄最长的贾老心里最不安分,他对自己是个“小三”耿耿于怀。他所制定的一整套健身养生计划,其实是在为日后的人生上位做准备。 C . 小说开头说老街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可是后来在场合上,轮到贾老说话时,大伙个个都心不在焉,交头接耳,这说明大家对贾老并不尊重,老街尊师重教是徒有虚名。 D . 小说人物个性鲜明,语言诙谐幽默,以现实主义的手法叙述故事,以浪漫主义的手法结尾,既有历史的厚度,又融进和散透出浓烈的地方文化气息。
  2. (2) 小说第二段写老街老之“老招牌”“老古董”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 (3) 小说标题“影子”有哪些含义?请结合文体予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爸爸就不用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 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 . “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C . 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D . 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2. (2) 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 (3) 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红薯飘香

金意峰

    那是一个荒年。百亩良田颗粒无收,蛇鼠虫豸四散逃逸,村民挖空心思构筑自家的粮仓,连平时最关心的游行批斗活动也偃旗息鼓了。

    县里别村的农民兄弟雪中送炭,运来了满满几卡车红薯。我和大哥把一筐红薯抬回家时,三弟的眼睛都放出光来了。

    奇怪的是,没有大白米吃,我们三兄弟吃红薯照样吃得兴高采烈。那年大哥十四岁,我十岁,三弟八岁。我们边吃边比赛放屁。看谁放的屁响。浓酽的“红薯屁”在屋子里飘荡时,我们忍不住接二连三地打出几个幸福的饱嗝。

    但是有一天爹把我们叫到柴房,手一指。我们傻眼了。筐里的五十斤红薯少了四分之一。可以预见的是,照这样的速度,接下去少的将不是四分之一,而是三分之一,二分之一……爹阴沉着脸咳嗽一声,说:“几个根,往后的日子长着呢,咱得悠着点。”

    我们家有三个根。大哥叫木根,我叫水根,三弟叫土根。

    三个根咬着嘴皮子,不吭声。

    红薯快吃完的那几天,爹和娘离开了家,据说去江苏老舅家借粮。

    他俩一走,三个根就放了羊。

    我们手里攥着弹弓,在屋前屋后转来转去,开始惦记天上的鸟。

    很快我们在隔壁杜家院子里的槐树上发现了一只竹筐。这只竹筐像一只硕大的鸟笼一样挂在一根粗大的枝丫上。

    杜家的成分一直很可疑,听说是富农,因此尽管还未等到挨斗,这家人平时已像惊弓之鸟,很少抛头露面。此刻,看到杜家门扉紧闭,三个根轻巧地翻过了矮墙。

    大哥让我们等在树下,他上去。大哥贼头贼脑地把筐里的东西往口袋里塞,又飞快地溜下树。

    “回去,快,别让三朵花看见。”

    三朵花就是杜家的三个丫头:梅花、兰花、菊花。

    三朵花长得虽细瘦,但每一个都伶牙俐齿,三个根不是她们的对手。

    到家后大哥把东西掏出来,是红薯。原来挂在槐树上的筐里面装的是红薯。

    大哥说:“还有好多呢,不敢再拿了,那可是人家的口粮啊。”

    “这是不是偷?”我问。

    “有什么办法,总不能饿肚子。”大哥说。

    第二次是我上的树。三弟年纪小,不让他上。

    我们偷红薯竟然偷出了瘾。只要肚子一饿,我们就会又痛苦又甜蜜地把目光转向那只挂在杜家槐树上的竹筐。奇怪的是我们下手的机会竟然很多。杜家的油漆大门吱嘎一关,我们立刻兴奋得像三只花果山上的小猴。

    不过有一天大哥发现了问题。他有点疑惑。他说:“我们这样偷来偷去,那筐里的红薯怎么会一点都没减少?他说,上星期我数过的,一共十二只,今天我又数了一遍,居然还是十二只。他说,一定是杜老六每天都往筐里添红薯,杜老六这个人是不是有点老糊涂了?竟然不知道有人在偷他家的红薯。”

    不知为什么,我们开始窥视杜老六一家的日常生活。马上我们发现他们在院子里走动、说话、看书、扫地、晒被子……和别人没什么两样。

    倒是我们三个根有时会遭遇尴尬。那多半是在路上与杜老六相遇。尽管杜老六总是客气地笑笑,我们仍然感到惴惴不安。如果身边的闲人不多,我们就会心虚地喊他一声:六叔。

    时光飞逝。大哥后来做了村里的村主任。三弟去西北大学读书。我也在度过了三年军营生活之后,光荣复员了。记得我回村第一个闪过的念头竟然是去看看杜家的那棵老槐树。或许是因为老槐树给我留下了太深的印象。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突然迫切地希望自己与杜家的人面对面地站在一起。

    回村那天,大哥已到村委会上班去了。杜老六发现了我,汗涔涔的脸上笑吟吟的。“你是季家的水根吧,几年不见,长壮实啦。”

    我说:“六叔,你的身体也不错,跟从前一样结实。”

    杜老六笑了,“老了,终归是老了点,梅花兰花菊花都嫁人了,还能不老?”

    我开始用眼睛瞄那棵槐树。槐树上还挂着那只竹筐,像当年那样轻轻地晃荡。我有点激动。

    “六叔”,我有点难为情地说,“小时候我们三兄弟实在太不懂事了,三天两头偷您挂在树上的红薯……”

    杜老六眨了眨眼,嘿嘿地笑。他说“你以为你们三兄弟做的事躲得过我的眼睛?我早知道了。话说回来,那时候穷,加上自然灾害,大伙儿都过得不容易,我和三个闺女胃细,也吃不了那么多的红薯,又不敢送过来,怕扫了你们的面子……”

    我的眼睛忽然湿润了。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开头写荒年良田颗粒无收,村民无暇顾及游行批斗活动以及兄弟吃红薯的情节,交代了小说发生的时代背景,为下文故事的展开作了铺垫。 B . 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文中多次写到杜老六的笑容,表明他是一个性格温和、心地善良的人,又是一个懂得设防善于保护自己的精明人。 C . “我突然迫切地希望自己与杜家的人面对面地站在一起”一句,表现了“我”复员回村后内心越发强烈的愧疚感和感激之情,急于向他们表达的心理。 D . 小说以红薯为中心叙述了发生在两个普通人家之间的一个故事,平凡而又温馨感人,蕴含着作者对特殊年代中所存在的人性真善美的讴歌。
  2. (2) 小说是怎样叙述故事的?这样叙述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分析。
  3. (3) 小说以杜老六的话揭开真相为结尾,这样安排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样是爱着爱斯梅拉达,弗比斯与卡西莫多的爱是不同的。请试举一个例子说明。(《巴黎圣母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仙人掌

欧·亨利

    一般而言,消沉的人最容易沉溺于对往事的回忆,而一个人能在脱手套这会儿功夫重温一下求婚的整个过程也不是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

    特里斯戴尔伫立在他单身公寓的桌子旁,做的正是此事。桌子上放着一个红色的陶罐,里面栽着一株形状奇特的绿色植物。它属于仙人掌的一种,长长的叶子宛如触手一般,微风拂来,不停地摇曳,似乎在向人招手致意。

    特里斯戴尔慢慢地脱着手套,几个小时前发生的那令人揪心的一幕仍在他的脑海里闪现。教堂里那一簇簇鲜花的芳香,丝丝缕缕,依稀可闻;宾客们彬彬有礼的低声交谈言犹在耳;而牧师那拖长语调的话语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挥之不去。它宣告了一个无可挽回的事实:她与另一个男人结合了!

    这沉重的一击让他陷入绝望,但他仍想弄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失去她,又是怎么失去的。他突然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以前从未正视过的东西——一个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纯粹的、真实的自我。他看到,以前穿在他身上那虚伪自负的华丽外衣如今破烂不堪,贻笑大方。

    他看到,当她缓缓走过教堂的过道,走向圣坛,当那个男人牵着她的手时,她抬起头来凝望着新郎,目光里流露出的是幸福和安详。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被遗忘了。这种目光,他也曾领略过,其中的意味,他自然心领神会。他的自负已经崩溃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争吵,一次也没有……

    可是,局面突然变得不可收拾。几个月前发生的事件又在他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放起来。

    她一直把他当作偶像,而他每每带着高贵气派接受她的膜拜。她为他点燃香烛,香烟缭绕,沁人心脾。瞧,她是多么谦逊,多么纯真,多么虔诚,多么纯洁。她把他奉为天神,用很多溢美之词称赞他的品行和才华。他接受她的供奉,犹如沙漠吮吸雨露,却拿不出花朵和果实施以回报。

    那天晚上,他把她请到自己的住处,向她炫耀自己非凡的经历。她是那么美丽,头发自然卷曲,容貌清纯,话语温柔,令他着迷。她问道:“卡拉瑟斯船长告诉我,你会说一口地地道道的西班牙语,你怎么会懂得那么多?”

    唉,卡拉瑟斯真是个白痴。那是他特里斯戴尔从词典的旮旮旯旯里搜集的一些古老而隐晦的西班牙谚语,然后拿到俱乐部向人卖弄。毫无疑问,他为此感到过内疚。卡拉瑟斯是他的一位崇拜者,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把特里斯戴尔所谓的博学多才传得神乎其神。

    哎呀,她的崇拜是多么令人愉快,多么令人舒畅。对于她的赞美,他来者不拒,也不予辩解,任由她将虚妄的西班牙语学者的称号加封在自己头上。

    当他放下高傲,跪在她的脚下,向她求婚时,她是多么快活,多么羞涩,多么紧张!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他都可以发誓,她的眼神中分明包含了毋庸置疑的允诺。可是,出于女孩的羞怯,她却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明天,我会给你答复的。”她说。于是,他,这位宽容而自信的胜利者,微笑地答应再等她一天。第二天,他在房间焦急地等待着她的回音。中午时分,她的仆人来到他的门口,送来了一盆奇特的栽在红色陶罐里的仙人掌。没有字条,也没有口信,只是在那株仙人掌里挂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一个古怪的外国名字或植物学名。他一直等到了夜晚,却没有等到她的回音。

    两天后,他们在一个晚宴上碰面了。一阵寒暄过后,她注视着他,一脸的紧张、疑问和关切;而他却彬彬有礼,漠然相对,一心就等她开口解释。她以女人的敏感,从他的态度上得到了某种暗示,随即也变得冷若冰霜。就这样,他们开始疏远;最后,分道扬镳。他的过错在哪儿?该怪谁呢?此时此刻,谦卑的他在自负的废墟中寻找答案,假如……

    公寓房间里,一个人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把他又拉回到现实之中:

    “你的白兰地可不怎么样。”这位偶然来访的朋友走到他身边,“哪一天到潘塔看我,尝尝老加西亚走私过来的那玩意儿。嘿,这儿还有一位老相识呢!特里斯戴尔,你从哪儿弄来的这盆仙人掌?”

    “一个朋友送的礼物。”特里斯戴尔说道,“知道是什么品种吗?”

    “当然知道,这是一种热带仙人掌,在潘塔每天都能看到成百上千。喏,这上面挂着西班牙语标签呢。”

    特里斯戴尔笑了笑:“标签上写的是西班牙语吗?”

    “是的。当地人想象,这种仙人掌的叶子是在向人伸手招唤,所以他们把它叫做‘唤人掌’,英语的意思就是‘请把我带走’。”

(选自《英语世界》2017年第12期,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采用倒叙手法,开始部分写主人公特里斯戴尔站在房间里回忆往事,结尾部分又回到眼前,中间部分通过叙述往事交代事情的前因后果。 B . 小说第二段中对仙人掌描写,既是展示特里斯戴尔房间的环境,也是对小说题目的照应,更为后文展开故事情节、揭开悬念的谜底埋下了伏笔。 C . 小说中的“她”内心已经接受了特里斯戴尔的求婚,却出于羞涩没有直接表态,而是借一份礼物代为答复,这是造成两人悲剧结局的根本原因。 D . 卡拉瑟斯崇拜特里斯戴尔,把他的博学多识传得神乎其神,这一人物在小说中虽然只是昙花一现,但对推动情节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2. (2) 本篇小说结尾设计独具匠心,不同凡响。请对小说结尾的妙处进行赏析。
  3. (3) 小说男女主人公的结局是悲剧性的还是喜剧性的?请根据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②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③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④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⑤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⑥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⑦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⑧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⑨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⑩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⑪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⑫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⑬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1. (1) 文章前七段花了较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2. (2) 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形象特点。
  3. (3) 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话,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ー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 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这一中心事件展开。 B . “我”因为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由此记恨“我”,四年没有与“我”见面。即使四年后再次与“我”联系,也是炫耀他去了北京。 C . 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也在不断让人意外的情节中引发了读者对其寓意的思考。 D . 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 (2) 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 (3) 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红烛》与《立在地球边上放号》都是五四时期激情澎湃的青年的热血表白,这两首诗的情感表达有哪些共同点?请从修辞手法等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古  砚

陆涛声

年已古稀的舒启正书台上新添了一方古砚,用木盒装着。古砚是长方形,古朴的橙色,上沿儿有刘、关、张三顾茅庐的半身浅浮雕,凹处嵌有墨垢,看上去有了年代。舒老并不爱好收藏,对名砚、古砚没有深入研究,不过能认出这块是澄泥砚,是中国四大名砚中唯一用土陶烧制的。

这是姚斌送的。

姚斌是一所高等职业学校的校长,爱好文学,写了一批生活随笔结集出版,请舒老作序。后来姚斌送舒老古砚表示谢意。

舒老早年曾做专业美术工作,三十多岁改行从事文学创作和艺术评论,在全国有些影响,业余还一直与书画做伴,书法也享誉一方,常有人求“墨宝”。早在二十年前当地有人出书就请他作序。舒老作序从不收润笔。也有人求他书法,他也没有要人酬谢的念头。不过,请他作序或写字的人也总会送点儿小物件、食品、茶叶、酒之类的礼物。他每回都拒收,然而对方大都坚持留下。

姚斌送这方古砚,是在请舒老吃饭时,说:“是别人送我的,我不写书法不画画,给您才能派上用场。”

舒老万事力求简朴,写字不讲究砚台档次,书台上用的,是20世纪70年代末在文物商店买的歙砚,虽也属名砚,只是普通级别。姚斌送这澄泥砚价值如何,他无法判断,推了几次推不掉,只好收下。吃饭时,舒老谈了些关于文学、书法的话题,姚斌边饮边听,似乎很佩服,激动地说:“我还有一块古砚,也是别人送的,上面雕着龙,是乾隆年间的,在老家,我下次回去看老母亲时也取来送给你。”口气里显然有比澄泥砚还珍贵的意思。

舒老忙说:“我哪用得了这么多砚台?千万不要。”

时隔不久,姚斌还是托人送来了。

这方砚台是不规则的圆形,灰黑色,沾满墨垢,上部雕刻着的深浮雕,其实并不是龙,而是麒麟,头似龙,纯写实造型,形很准;底部有一方雕刻的印章:“大清乾隆年制”,按颜色看,可能也是歙砚。舒老又一次表示拒收。

代送者却拒绝带走:“我受姚校长之托,得忠他之事,求您别为难我。”

舒老无奈,任其留下。他专心于写作,没有兴趣弄清它的价值,把它放到博古架上。

时隔半年,好友俞季年来访。俞季年是雕刻大师,对古玩比舒老内行,看到博古架上的古砚,便搬到书台上仔细鉴赏,拿起小刀在砚台背面边沿刮了刮,说:“是假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假,连普通天然石头都不是,是石头碾成粉末拌胶用模子压成的,根本经不起墨磨。这麒麟也不是刀雕刻的,是模具压出来的。”

舒老也用小刀刮看,果真是。不过他认为,姚斌并不知道是假的,绝不会故意来欺骗他,而是受了别人的骗。他反而为姚斌不平:“该把真相告诉姚斌。”

俞季年却又说:“他好意送你,既然你相信他不是有意弄假骗你,你一说穿,他脸往哪儿搁?”

舒老只好作罢。

过后,他还是感到有点儿委屈:不向姚斌说明,姚斌还认为我收了名贵的真古砚,岂不冤!承受还是洗清?这种纠结不时缠绕着他的心。

舒老早年辅导的许多学写作的学生中,有两个也已经退休的,定期来看望他,陪他聊天。闲聊间,他提起假古砚的事。

一个学生说:“说明真相,姚校长脸上确实难堪。”

另一个说:“是的,他还会觉得亏了你,会想法用别的方式再补情,就更复杂了。”

舒老只好再次打消说明的念头,假古砚的事从此沉入记忆底层。

又过了六年,舒老年近八十,所过生活正是世间所羡的安度晚年。人生到这一步,渐生彻悟,觉得财富确实是身外物,存有的古董、名人书画、雕刻艺术品,或为人写字或给人作序人家送的,也许值些钱,可是还要钱做什么!也不应该留给儿孙任其靠变卖这些物件享受。

舒老决定逐一归还原主。

姚斌送的砚台,这回两方一并归还,其中一方澄泥砚是真的,就不再有因是假的才归还的嫌疑,不会伤及对方面子,也不会再涉及补不补情。

姚斌也已经退休在家,住在市郊。

这天,舒老叫一个曾经的学生开车,把两方砚台送到姚斌家。他本想就在门口递给姚斌后马上离开,姚斌偏要他坐坐喝口茶。他一坐下,率真本性便占了上风,觉得假砚台的事还是该告诉姚斌,免得姚斌当珍宝再送别人,便脱口说了。

姚斌先是惊呆继而尴尬:“那老兄也真是,怎么用假砚来糊弄我?”

舒老顿时又后悔,连忙补救说:“我想,送你的人也不会故意骗你,可能也受了卖砚台的人骗。”他的分析又深了一层,也是为帮姚斌缓解窘迫。

姚斌愣了愣,似有所悟,感激地说:“真相在您老心里憋了这么多年,您背了这么久的包袱。反倒让我不安。幸好您今天终于告诉我真相,否则我还会无心地去糊弄人。”

舒老想想也是,轻松了,洒脱地说:“是呀,说明你我都需要真相,不要包袱。”

坐车回家的路上,舒老不由回想,虽然有过几次想说明的冲动,别人认为不宜也就作罢,根子还是自己受“常理”的束缚,包袱背了这么多年,其实还是自己不敢放下;求真,还缺了点儿破茧而出的勇气!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这是姚斌送的”单独成段,意在突出舒老对姚斌的重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姚斌又赠送舒老一方砚台。 B . 虽然姚斌所送两方古砚表面看来有很高的价值,但是舒老对此并不在意,在他眼里砚台能研墨就行。 C . 在他人的劝说下,舒老没有向姚斌说明古砚的真实情况,因为他确实也害怕将简单的事情搞得更复杂了。 D . 这篇小说选材贴合生活实际,语言符合人物身份、个性特征,主题深刻,揭露了人性的弱点,令人深省。
  2. (2) 文中画线部分对于小说情节有重要作用,下列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这处内容紧紧承接上文,交代了姚斌找舒老作序的原因,使故事情节完整合理。 B . 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对方大都坚持留下”,这才有了舒老退还礼物情节的发生。 C . 介绍了舒老的职业和业余爱好,为文中姚斌为表谢意送给他两方古砚交代缘由。 D . 突出了舒老的性格特征,此处是全文的主干,由它提挈起小说全部的故事情节。
  3. (3) 请结合全文,谈一谈设置俞季年这个人物形象有何作用。
  4. (4) 舒老在是否向姚斌说明第二方砚台是假的这一点上,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广佛同城:血缘般天然亲近

江 冰

古语道:“先有塔坡,后有佛山”。佛山古称季华乡,唐贞观二年,乡人在塔坡岗掘地,发现三尊铜佛,遂改名佛山。原址建古庙祭祀,三佛金身矗立堂前,此番游览,我惊讶于古庙瓦宇上不落一片树叶,虽庙后有小叶榕与凤凰树各一,枯叶只落天井,实为奇观。经人指点,我又去拜访了莲塘村,此村亮点为家族本土信仰——当地神宋朝将军康君主帅,七月七为主帅诞,属于本土一村信奉,寺庙正在恢复修建中。不禁联想日本,各地既有国教,亦有本地神。同为造福荣耀本地士庶百姓之官吏将军文人——此恰好是历史文化之“本土诉说与本土记忆”。

佛山自古“有城而无墙,无墙却有集市”。此地并非军事要镇,却与广州连成一片,海河通道,连接大海,集散码头,自古以来便是商贾之地,物流交换之地。它还有不少独特文化符号,比如说血性男儿黄飞鸿,影响一直延续到港澳台,拍他的影视剧就有上百部之多,介绍黄飞鸿的书更是数不胜数。佛山还有“龙”和“狮”的文化图腾:所谓龙,就是划龙舟,一群年富力盛的汉子齐心协力,在喧天的鼓声中呐喊奋力划行,百舸争流,热闹非凡,龙舟在整个珠三角乃至中国的江河流域影响广泛;南狮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我在西樵山下看南狮表演,惊心动魄,功夫扎实,令人浑身血脉喷张,精神为之一振!谁说南方人没有血性?

我在佛山进行城市规划考查时,听到第一个细节即关于祖庙:战争时期,多处文化景点惨遭破坏,佛山城中百姓自动组成人墙,舍命护卫祖庙。据市美术家协会主席区锦生先生回忆,上世纪60年代文革初期,他从广州美术学院回佛山老家,正逢两派武斗,双方都没有动祖庙的神像。他们心中,祖庙是一块圣地,相约要打仗,就到城外去打,祖庙不可亵渎。祖庙,也是我心目中的佛山地标。一条巨型木雕,其中一出戏有金銮殿金匾,三字覆盖大明江山,可见工匠用心良苦。北帝神像,神采奕奕,司管水道,贵为水神。佛山水网密布,极易患灾,供奉道教水神,护佑一方。农历三月三,为北帝诞,抬出神像,仪仗游城。“三雕二塑”:砖雕、木雕、石雕、陶塑、灰塑,美不胜收。祖庙古戏台,大视野,金壁辉煌。粤剧演出名址,古代精美建筑,多少名伶,唱出绝代风华。

驱车来到佛山粤剧博物馆,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幢民间祠堂大屋,虽难称巍峨,却也气场十足。佛山乃粤剧主要发源地,粤剧又称广东大戏、广府戏等。粤剧祖师华光大帝,贵为南帝,掌管火之神。昔日艺人下乡演出,红船交通,竹葵戏棚,易遭火灾,故奉华光护佑,红船上必有华光神位。红线女戏照,光采照人。红船模型,可见水乡华采。多少剧团班子为古今乡民,送去欢乐与祝福。当地粤剧戏场,至今不衰,馆前广场有四十多个私伙局,由票友自动组合,日日演唱,二胡扬琴,戏腔嘈杂。相比广州恩宁路新建华丽巍峨粤剧博物馆,佛山粤剧博物馆更质朴更民间也更加接地气。

佛山历史悠久,现代工艺产业也兴盛蓬勃。建筑陶、日用陶、艺术陶逐渐形成三大支柱,“世界陶都”的美誉名不虚传;石湾公仔制作精良名播海外,构成佛山另一张名片;南风古灶,五百年灶火不灭,全世界仅有这两条古灶仍在使用。看沙模,忆当年,一山百条火灶,齐齐生火,窑窑出陶,山上青烟,山下船帆,工匠船工忙碌,商贾往来频繁,又是何等业茂财旺之景象!南风古灶边有大庸堂——广州美术学院魏华教授工作室,镇店之宝大头娃一派现代风,在石湾公仔基础上,融入南美元素,抽象性与现实性,精英理念与世俗诙谐交叉融汇,别有一番风味。驻守店面的艺术总监、来自蒙古的李晶晶跟我说,艺术家大多潇洒且沉浸自我创作世界,市场进入与他人合作更加稳妥。看来文化创意产业,急需左手艺术右手市场、精于世道艺术内行的企业家。

佛山古城,聚集多少英雄豪杰,移民土著同居水乡开发南粤,其中又有多少巨族豪门?多少传奇故事呢?佛山以佛得名,又以道教北帝为祖庙,其别名禅城,参禅悟道,既不言不语又千言万语,既寂默如谜又气象万千。佛山显然既保持了传统的广府文化个性,在四十年的改革发展显得卓尔不群:保持地域传统主调上,兼具现代时尚气息。它低调务实,日常世俗,自有潜在民间信仰,却绝无一丝颓废与荒诞感。既安静稳妥居于喧嚣广州一侧,又生机勃勃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实在是一座毗邻广州独具风采的南方“大码头”呵!

(选自江冰散文集《老码头,流转千年这座城》,有删改)

  1. (1) 下列对文本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这是一篇游记散文,作者在历史和现实的交织中为读者介绍了佛山这座既古老又富有现代活力的城市。 B . 黄飞鸿和“龙”“狮”文化等都是佛山独特的文化符号,蜚声海内外,作者未到佛山前就早有耳闻。 C . 在作者看来,祖庙是佛山地标建筑,深入了解后发现祖庙也是很多佛山人心目中的圣地。 D . 在南风古灶边的大庸堂,作者看到了传统文化和现代艺术的融合,并且大加赞赏。
  2. (2) 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 文章叙事自然,抒情真诚,议论率真,谈古论今,托物言志,言语中流露出对佛山这座城市的喜爱。 B . 文章写景抒情处多用短语,读来节奏分明,铿锵有力,写人写事时用笔俭省,笔触细致,富有诗意。 C . 文章写佛山粤剧博物馆,用广州恩宁路新建华丽巍峨粤剧博物馆作对比,说明佛山在粤剧传承上更胜一筹。 D . 文章结尾作者指出佛山以佛得名,又以道教北帝为祖庙,表现对佛山地方文化包容性的赞许。
  3. (3) 结合文本,说说南方人的血性体现在哪里?
  4. (4) 文章写作者游览佛山的所见所闻所感,为什么要多次穿插叙述历史文化故事?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冬日絮语

冯骥才

⑴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⑵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⑶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阴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彻。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惟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⑷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⑹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⑺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⑻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⑼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著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于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⑽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来,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⑾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⑿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还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⒀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1. (1) 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蔓延”写出冬日玻璃上的冰雪向四周扩散的样子,此处可以替换为“曼延”。 B . “混沌”的读音为“hùn dùn,表现出整个世界在人们心中污浊、纷繁的样子。 C . “摸索”表现出鲁宾斯坦的音乐对人心灵的滋养,此处不可以替换为“探索”。 D . “峥嵘”本义为“高峻,不平凡”,此处写出了盛夏时节乌云重重翻滚的样子。
  2. (2)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开篇写到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承前启后,所以在冬日能触摸到岁月。 B . 作者写“香棒”的目的是为了突出冬日的植物依然可以青翠、充满生命力。 C . 第(12)段写出冬日天空的空旷、高远、庄严等特点,能够吸引人们不断思索。 D . 本文文笔细腻生动,既富有生活气息,又蕴含深刻的哲理,令人回味无穷。
  3. (3) 文章第(5)段富有表现力,请从写法的角度进行赏析。
  4. (4) 文章第(10)段写“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有何用意?
  5. (5) 文末“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这触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原文并联系自己的生活经历回答。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问题。

沈从文

女孩子岳珉年纪约十四岁左右,有一张营养不良的小小白脸,穿着新上身不久长可齐膝的蓝布袍子,正在后楼屋顶晒台上,与北生倚在朽烂发霉摇摇欲堕的栏杆旁,数天上的大小风筝。晒楼后面是一道小河,河水又清又软,很温柔的流着。河对面有一块碧绿的大坪,上面还绣得有各样颜色的花朵。大坪远处,可以看到好些菜园同一个小庙。菜园篱笆旁的桃花,同庵堂里几株桃花,正开得十分热闹。

日头十分温暖,景象极其沉静,两个人一句话不说,望着远处。小孩子快乐得如痴,女孩子似乎想到很远的一些别的东西。

他们是逃难来的,这地方并不是家乡,也不是所要到的地方。母亲,大嫂,姐姐,姐姐的儿子北生,小丫头翠云。一群人中,就只五岁大的北生是男子。他们要去的地方被围困了,过上海或过南京的船车全已不能开行。

他们不能前行但又不能再回去,因此照妈妈的主张,就找寻了这样一间屋子权且居住下来,打发随来的兵士过宜昌,去信给北京同上海,等候各方面的回信。爸爸是一个军部的军事代表。大哥也是个军官。

母亲原是一个多病的人,到此一月来各处还无回信,路费剩下来的已有限得很,身体原来就很坏,加之路上又十分辛苦,自然就更坏了。

想着母亲的病和一直没有消息的爸爸,岳珉的眼神落在了外面的河上。河中有一只渡船,懒懒的搁在滩上。常常半天还不见一个人过渡。守渡船的人,这时正躺在大坪中大石块上睡觉。那船在太阳下,灰白憔悴,也如十分无聊十分倦怠的样子,浮在水面上,慢慢的在微风里滑动。

 “为什么这样清静?”女孩岳珉心里想着。这时节,对河远处却正有制船工人,用钉锤敲打船舷,发出砰砰庞庞的声音。还有卖针线飘乡的人,在对河小村镇上,摇动小鼓的声音。声音不断的在空气中荡漾,正因为这些声音,却反而使人觉得更加分外寂静。

岳珉到房里去时,看到躺在床上的母亲,静静的如一个死人,很柔弱很安静的呼吸着,又瘦又狭的脸上,为一种疲劳忧愁所笼罩。母亲像是已醒过一会儿了,一听到有人在房中走路,就睁开了眼睛。

岳珉望到母亲日益消瘦下去的脸,同那个小小的鼻子,女孩岳珉说:“妈,妈,天气好极了,晒楼上望到对河那小庵堂里桃花,今天已全开了。”

病人不说什么,微微的笑着。

“你咳嗽不好一点吗?”

“好了好了,不要紧的,人不吃亏。早上吃鱼,喉头稍稍有点火,不要紧的。”

这样问答着,女孩便想走过去,看看枕边那个小小痰盂。

病人忙说:“珉珉你站着莫动,我看看,这个月你又长高了!”

女孩岳珉害羞似的笑着,“我不象竹子罢,妈妈。我担心得很,人太高了,要笑人的!”

静了一会。母亲记起什么了。

“珉珉我作了个好梦,梦到我们已经上了船,三等舱里人挤得不成样子。”

其实这梦还是病人捏造的,因为记忆力乱乱的,故第二次又来说着。

女孩岳珉望到母亲同蜡做成一样的小脸,就勉强笑着,“我昨晚当真梦到大船。今早上喜鹊叫了半天,我们算算看,今天爸爸会不会有信来。”

“今天不来明天应来了!”

两人故意这样乐观的说着,互相哄着对面那一个人,口上虽那么说着,女孩岳珉心里却那么想着:“妈妈的病怎么办?”

病人自己也心里想着:“这样病下去真糟。”

姐姐同嫂嫂,从城北回来了,两人正在天井里悄悄的说着话。

病人在房里咳嗽不止,姐姐同大嫂便进去了。女孩岳珉在天井中看了一会日影,走到病人房门口望望。只见到大嫂正在裁纸,大姐坐在床边,想检察那小痰盂,母亲先是不允许,用手拦阻,后来大姐仍然见到了,只是摇头。女孩岳珉不知为什么,心里尽是酸酸的,站在天井里,同谁生气似的,红了眼睛,咬着嘴唇。她上了晒楼,仍然在栏杆边傍着,眺望到一切远处近处,心里慢慢的就平静了。

这时听到隔壁有人拍门,有人互相问答说话。女孩岳珉心里很希奇的想到:“谁在问谁?莫非爸爸同哥哥来了,在门前问门牌号数罢?”这样想到,心便骤然跳跃起来,忙匆匆的走到二门边去,只等候有什么人拍门拉铃子,就一定是远处来的人了。

可是,过一会儿,一切又都寂静了。

女孩岳珉便不知所谓的微微的笑着。日影斜斜的,把屋角同晒楼柱头的影子,映到天井角上,恰恰如另外一个地方,竖立在她们所等候的那个爸爸坟上一面纸制的旗帜。

一九三二年三月作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   )
    A . 天上的风筝和小河周围的景色共同表现出盎然的春意,这与小说内在的感情基调是一致的。 B . 作者对渡船和守船人的描写意在表现河上环境的安静,岳珉也受到这种景象的感染,心绪平静。 C . 之所以不让大姐和岳珉看痰盂 ,主要是因为母亲深陷自己沉重病情带来的痛苦和焦虑之中。 D . 岳珉听到隔壁有人说话时后的心理和动作,表现他急切盼望父亲和哥哥回来的心情。
  2. (2) 小说末尾写到,这里的影子恰如爸爸坟上的旗帜,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 (3) 小说以“静”为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黄河入海

叶梅

①很久以来,我对滔滔黄河如何注入大海充满了向往,那一番情景,是滔天巨浪?是长龙摆尾?或是桀骜不驯、浩浩汤汤?我一次次想象它的激越,想亲眼见到它的渴望与日俱增。

②2019年夏末,如愿以偿,我来到了黄河入海口东营。

③一路上,我想起青海的好朋友梅卓,她是一位美丽的藏族女诗人,一直生活在青藏高原。她说她的父老乡亲敬畏雪山化出的涓涓溪流,从不敢用任何不洁之物亵渎流水。每逢吉祥的日子,她的乡亲们都会跋涉到雪山脚下取回清水,供奉在家里。梅卓在说这些话时,一脸虔诚,这使她本来好看的双眼显得更加清澈透亮。

④我又想到曾经去过的青海三江源,那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是如此宏阔而寥远,连绵起伏的可可西里山及唐古拉山脉横贯其间,高耸入云的雪山冰川巍峨庄严,一派圣洁,而雪山脚下涌出的清泉则如从天而降的仙女,一群群前后欢跳着,四处流动……一时分辨不清,是哪些涓涓雪水流归了黄河?

⑤有关黄河源的记载,《尚书·禹贡》即有“导河积石,至于龙门”之说。唐王朝和吐蕃来往密切,特地派遣过一些官员和旅行家在河源探访吐蕃王松赞干布,还在这一带迎娶了不远万里前来和亲的文成公主。这黄河之源,想必也勾起公主更加强烈的思乡之情,但她若能知道她的故事将随着黄河之水久久流传,成为民族亲情千秋美好的见证,一定会欣慰不已。

⑥青藏高原孕育了三条大河:黄河、长江、澜沧江。黄河为何选择流向北方,这是大河深藏的秘密。或许她从巴颜喀拉山脉初生之时,便与长江、澜沧江心照不宣,以对生命无边的仁慈和默契,各自选择了不同的去向,在持续的前行中不断丰盈,哺育着亿万生灵。

⑦从雪山到海洋,这条中国北方的大河,流向西北干涸的山峦和土地,滋润了广袤的高原与平原,最后注入渤海。她经历了一路惊险传奇,是在山地峡谷间穿行,又随手造就出富饶的河套平原;随后急转朝南,飞流直下,将黄土高原的泥沙裹挟而去;继而摇荡前行,过三门峡,长驱直入,横贯华北平原;在她奔向大海的前夕,将挟带而来的泥沙堆积成一块块新生的陆地,任那里绿芽萌发,草木葳蕤。

⑧我追随着她的气息,终于来到了黄河入海口,也就是她不断簇拥而成的土地上。前往入海口的路上,黄河就在相距不远的大堤之外,行高处,能时时看到她万马奔腾似的流动,仿佛听到那大河的咆哮。

⑨漫漫长路,她润泽了广袤的土地,孕育了中华文明。人们用这母亲河灌溉农田,兴修水电,她是沿途人民的生命源泉,也是文明得以为继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但就在前些年,人们突然发现,黄河竟然出现断流现象,究竟是源头的雪线下降,黄沙遮蔽?还是沿途树木减少,水系退化?或是人们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环境恶劣河水干涸?下游有些河段竟然只剩了浅浅的水面,浅得人赤着双脚就能过河去,怎不叫人痛彻心扉?

⑩欣喜的是,那片通往黄河入海口的葳蕤湿地,展现了东营人的良苦用心。近些年来,人们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至黄河源头,下至黄河入海口以及渤海,启动了全面保护的战略规划,还大自然以勃勃生机,日见成效。

⑪受到黄河馈赠的东营似乎迎来了高原的某种气息,那受到呵护的湿地一望无际,青苍苍的芦苇枝叶舒展,密不透风,水洼里虫鸣鱼跳。辽阔的湿地成为鸟儿的乐园,每年南来北往的近六百万只鸟儿在此越冬、繁殖和歇息,丹顶鹤、白鹭、天鹅……数不清种类的鸟儿们在湿润的草地、密集的芦苇丛中优雅地翩翩起舞,它们组成曼妙的队列,在这片与大海相依的天空之上此起彼伏,高飞低唱,仿佛都在一同欢迎远道而来的黄河之水。

⑫眼见得,黄河就要扑向大海了,那是她日夜奔走终将回归的家园。她一定是远远地看见了那一片蔚蓝,从那么遥远的高原到此,她从未停歇,即便已是千辛万苦,也仍然毫不踌躇地奔涌向前,那排山倒海的波涛便是她急急的脚步。她有一些矜持,可以从她回卷的瞬间看出来,但终归,她气势磅礴地迎着海洋而去。

⑬于是,那一道令人极为震撼的奇观便出现了:巨大的黄河浪潮与渺远的蓝色大海紧紧相汇,持续着,连绵不断……那是经历了无数厚土濡染而成的雄浑的黄,那是经历了从陆地湖泊——海的沧桑演变的无尽的蓝,两者都是天地的原色。

⑭这时候,你还可以明显地看到,奔腾而来的黄河即使进入了大海,但依然按捺不住地倔强。

⑮她在一派宽容的蓝色之上掀起一股又一股巨浪,浪的尖顶扬起一堆堆雪白,展现出大河一如既往的冰雪性情——她到此时,也没有忘记雪山的恩典,不屈不挠地试图留下自己的本色。

⑯在那里,在那遥远的、人的视线难以企及的海之深处,她终于化作了海。

(节选自2019年12月14日《人民日报》)

  1. (1)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在追溯古人关于黄河源的古老记载时,还联想到了文成公主赴藏和亲的历史往事,这些内容使黄河的文化内涵更加丰厚。 B . 文章描述了黄河从雪山到海洋惊险传奇的漫长历程,用生动的语言展现了黄河在上游、中游、下流和入海口处的不同特点。 C . 文中写黄河有的河段“只剩了浅浅的水面”,而入海口处则是“排山倒海的波涛”,是为了通过不同的现状显示出不同地区环保态度的差别。 D . “两者都是天地的原色”,两者是指蓝色和黄色。黄色河水汇入蓝色的大海,作者称这一景象是“令人极为震撼的奇观”。
  2. (2) 本文以“黄河入海”为题,有哪些作用?
  3. (3) 如果将本文收入一本散文集,文集中有“神州揽胜”和“文明探源”两个栏目,你认为应该把本文放在哪个栏目中?请结合文本内容,阐述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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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面王

黄跃华

海阳县城不大,但面馆有上百家,不过最有名的要数“沈三跳面”。

沈三个不高,人瘦,但名字却了不得,沈乾坤。沈三十八岁跟着父亲学跳面。沈三一天跳二百斤干面,他跳出的面韧性强,下成的鱼汤面筋道、爽口、鲜美,深受小城人喜爱。

像往常一样,九点刚过,沈三放下切刀,拿布擦着手中的跳杠,这是他一天中最轻松的时刻。沈三一天要跳二百斤干面,三分之一给自己的面馆,余下的卖给几个固定的客户。

儿子沈秋林爬上阁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沈三不耐烦地问,什么事?

沈秋林终于开口,但声音细得像蚊子叫,孙六爹想吃面。

沈三粗声粗气地拂拂手,想吃就给他下呗。

沈秋林赶紧回道,面下完了。

沈三瓮声瓮气地说,下完了不会明天再来?

沈秋林后退一步,拿手搔着头。他知道父亲的脾气,每天只跳这么多,多一两也不跳。沈三仰着头喝茶,咕嘟咕嘟喝完了,沈秋林才告诉他,孙六爹怕不行了,胰子上的问题。

沈三倒掉茶叶,径直拔脚下楼。

孙山林蓬着一头乱发,乱麻草似的,两只眼睛红红的,陷在眼窝里。他曾跟在沈三后面学过跳面,但一年后就走了。

沈三问,你父亲怎么了?

孙山林叹着气说,怕不行了。他沙哑着嗓音说,父亲好多天滴水不沾了,上午突然来了精神,说要吃沈三跳面,怕是回光返照吧?

沈三张大嘴,“噢”了一声。

孙山林扳着指头数着,一共七天滴水不沾了。

沈三闭上眼睛,不再吭声。

孙山林急得头上直冒汗,他清楚师傅的脾气,自己定的规矩从不会破,他一天只跳七个面团,多一斤不跳,少一斤不行。有一次,一个大老板过生日要买三十斤面,买不到,大老板说我一斤加一块钱,沈三反问一句,我没见过钱?还有一次,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来买面,说领导从省城来,听说沈三跳面出名,想尝尝,你多跳个团吧。沈三回,明天趁早吧。来人还不死心,说这领导比县长还高几级。沈三笑了笑,我这儿是面馆,又不是官场。

沈三不停地拿手指笃着桌子,他的指头又短又粗,胡萝卜似的,这些都是常年揣面揣成的。沈三老伴悄悄问孙山林,其他家也卖完了?沈三的跳面只卖六个店,每个店二十来斤。

孙山林摇着头回,问过了,都卖完了。

沈三老伴为难了,自言自语,又不好拿其他人的代。

孙山林赶紧摇手,不能,他只吃师傅的面。

沉默。

屋子里只有三个人粗重的呼吸声。

终于,沈三叹了口气,长长的,撑起身,拉开门向面馆走去。

沈三跳得很吃力,头上的汗珠不断往下滴。越吃力心里越生气,不冲别人,就是冲着儿子沈秋林。他就是个懒种,吃不了苦,你能跳不就省了我的事吗?

孙六爹去世后的第二天。九点多,楼下传来争吵声,一听便是儿子沈秋林和孙山林的。

原来孙山林又来面馆买面,他要为孙六爹守四十九天孝,要供他四十九天。沈秋林怎么也不肯收孙山林的面钱,两个人为这事争起来。

孙山林上楼来叫师傅。沈三说,面钱算我的,吵什么?

孙山林慌忙摇头,不行,父亲在世时从不肯沾人的光。

沈三不住点头,你父亲是个君子人。

沈三又叹了口气,你也孝顺。

孙山林有点不好意思,脸红起来。

沈三问,你这么多年一直在东台跳?

孙山林点头。

沈三又问,兑多少水?

孙山林知道师傅在考他。他不假思考,脱口而出,一斤面冬天四两,夏天三两,师傅二十年前教的。

第二天孙山林又来买面,等待下面时又上楼来看沈三,沈三刚跳完一团面,正喝着水。

沈三把跳杠递过来,说,跳跳看。

师傅手里的跳杠一米七长,六公分粗,抓在手里仿佛有千斤重,但油然而生一种亲近感,他闻出跳杠上师傅特有的气息。他感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呼吸也急促了许多。

孙山林脱掉上衣,叉骑上去,上下跳跃起来。他的身子很轻、很有弹性,两只手臂有节奏地摆动,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飞燕一般,整个身子弹跳自如,节奏均匀,跳杠在身下就如指挥家手里的指挥棒,行云流水般流畅,“嘭嘭”的声音像流淌出的美妙音符。沈三仿佛又看到了自己年轻的影子,那时的自己青春年少,意气风发。

沈三在一旁看得入神,情不自禁地点头称赞,比师傅强。

孙山林赶紧摇头,师傅是跳面王,哪能跟师傅比?

谈着谈着,沈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山林,我有个想法,这店里以后你来跳吧。

我来?孙山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身子戛然停在空中。

沈三说,你总不能让我跳到老,跳到见阎王爷那一天吧?随即又提高了嗓门指着楼下,牌子要改一下,叫“山林跳面”。

孙山林吓得急忙摆手,那怎行?还按师傅的,还跳这么多,还这么卖,师傅的牌子是金字招牌。

沈三悠悠地问,砸了牌子呢?

孙山林指着跳杠说,师傅拿它打我。

沈三又抬头看着挂在墙上的跳杠,跳杠被擦得锃亮光滑,看着看着,不禁叹了口气,打不动了。

孙山林跑过去,俏皮地拿跳杠在头.上比试了一下,打得动的。

沈三推开窗子,一股春风涌进来,清新而温暖。

(节选自《安徽文学》)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对沈秋林着墨不多,但通过“欲言又止”“声音细得像蚊子叫”“拿手搔着头”等细节描写,可以看出他的性格与沈三极为不同。 B . “跳杠在身下就如指挥家手里的指挥……‘嘭嘭’的声音像流淌出的美妙音符”一句,运用比喻写出了孙山林跳面动作娴熟,具有美感。 C . 沈三觉得儿子懒,吃不了苦,便提出由孙山林接手跳面店,但又担心他接手后砸了自己的招牌,于是提议把牌子改为“山林跳面”。 D . 小说在描述沈三和孙山林的会面时,主要借助人物对话的形式展开,既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又于人物互动中突显其鲜明个性。
  2. (2) 小说在塑造“跳面王”沈三这一形象时,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
  3. (3) 小说的最后一段意味深长,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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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一:

赶集

路遥

①吃过早饭不久,在大马河川道通往县城的简易公路上,已经开始出现了熙熙攘攘去赶集的庄稼人,由于这两年农村政策的变化,个体经济有了大发展,赶集上会,买卖生意,已经重新成了庄稼人生活的重要内容。

②公路上,年轻人骑着用彩色塑料缠绕得花花绿绿的自行车,一群一伙地奔驰而过。他们都穿上了崭新的“见人”衣裳,不是涤卡就是涤良,看起来时兴得很。粗糙的庄稼人的赤脚片上,庄重地穿上尼龙袜和塑料凉鞋。脸洗得干干净净,头梳得光光溜溜,兴高采烈地去县城露面:去逛商店,去看戏,去买时兴货,去交朋友,去和对象见面……

③更多的庄稼人大都是肩挑手提:担柴的,挑菜的,吆猪的,牵羊的,提蛋的,抱鸡的,拉驴的,推车的;秤匠、鞋匠、铁匠、木匠、石匠、篾匠、毡匠、箍锅匠、泥瓦匠、游医、巫婆、赌棍、小偷、吹鼓手、牲口贩子……都纷纷向县城涌去了。川北山根下的公路上,趟起了一股又一股的黄尘。

④当高加林挽着一篮子蒸馍加入这个洪流的时候,他立刻后悔起来。他感到自己突然变成一个真正的乡巴佬了。他觉得公路上前前后后的人都朝他看。他,一个曾经潇潇洒洒的教师,现在却像一个农村老太婆一样,上集卖蒸馍去了!他的心难受得像无数虫子在咬着。

⑤但这一切是毫无办法的。严峻的生活把他赶上了这条尘土飞扬的路。他不得不承认,他现在只能这样开始新的生活。家里已经连买油量盐的钱都没了,父母亲那么大的年纪都还整天为生活苦熬苦累,他一个年轻轻的后生怎好意思一股劲呆下吃闲饭呢?他提着蒸馍篮子,头尽量低着,什么也不看,只瞅着脚下的路,匆匆地向县城走。路上,他想起父亲临走时安咐他,叫他卖馍时要吆喝,他的脸立刻感到火辣辣地发烧。

⑥天啊,他怎能喊出声来!

⑦“可是,”他想,“如果我不叫卖,谁知道我提这蒸馍是干啥哩?”走到一个小沟岔的时候,高加林突然想:干脆让我先跑到这没人的拐沟里试验喊叫一下,到城里好习惯一些嘛!

⑧他满脸通红朝公路两头望了望,见没什么人,于是就像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事一样,匆忙地折身走进了公路边的那条拐沟里。他在这荒沟里走了好一段路,直到看不见公路的时候才站住。他站住,口张了一下,但没勇气喊出声来。又张了一下口,还是不行。短短的时间里,汗水已经沁满了他的额头。四野里静悄悄的,几只雪白的蝴蝶在他面前一丛淡蓝色的野花里安详地飞着;两面山坡上茂密的苦艾发出一股新鲜刺鼻的味道。高加林感到整个大地都在敛声屏气地等待他那一声“白蒸馍哎——!”啊呀,这是那么的难人!他感到就像要在大庭广众面前学一声狗叫唤一样受辱。他用手背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决心下一声非喊出来不可!他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把眼一闭,张开嘴怪叫一声:“白蒸馍哎——”他听见四山里都在回荡着他那一声演戏般的、悲哀的喊叫声。他牙咬住嘴唇,强忍着没让眼里的泪花子溢出来。

⑨他直愣愣地在这个荒沟野地里站了老半天才难受地回到公路上,继续向县城走去。从他们村到县城只有十来,里路,但他感到这段路是多么的漫长和艰难。他知道,更大的困难还在前头——在那万头攒动的集市上!

⑩当他走到大马河与县河交汇的地方,县城的全貌已经出现在视野之内了。一片平房和楼房交织的建筑物,高低错落,从半山坡一直延伸到河岸上。亲爱的县城还像往日一样,灰蓬蓬地显出了它那诱人的魅力。他没有走过更大的城市,县城在他的眼里就是大城市,就是别一番天地。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是熟悉的,亲切的;从初中到高中,他都是在这里度过。他对自己和社会的深入认识,对未来生活的无数梦想,都是在这里开始的。学校、街道、电影院、商店、浴池、体育场……生活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可是,三年前,他就和这一切告别了……现在,他又来了。再不是当年的翩翩少年,衣服整洁而笔挺,满身的香皂味,胸前骄傲地别着本县最高学府的校徽。他现在提着蒸馍篮子,是一个普通的赶集的庄稼人了。

⑪往事的回忆使他心酸。他靠在大马河桥的石栏杆上,感到头有点眩晕起来。四面八方赶集的人群正源源不绝地通过大桥,进了街道。远处城市中心街道的上空,騰起很大一片灰尘,嘈杂的市声听起来像蜂群发出的嗡嗡声一般。

⑫他猛然想到一个更糟糕的问题:要是碰上他在县城的同学怎么办?他下意识地抬起头,先慌忙朝前后看了看。这时候他才真正后悔赶这趟集了。一般的赶集倒也没什么,可他是来卖蒸馍的呀!现在折回去吗,可这怎行呢!他已经走到了县城。再说,家里连一点零花钱都没有了,这样回去,父母亲虽然不会说什么,但他们肯定心里会难受的——不仅为这篮没卖掉的蒸馍,更为他的没出息而难受!

⑬“不,”他想,“我既然来了,就是硬着头皮也要到集上去!”

(有删改)

文本二:

孙绍振曾说,小说是展现故事人物的感情发生动态错位的艺术,即是以人的情感为核心的包括感觉和智性的动态变幻艺术。而如何达到这一-点呢?便是要把主要人物打出正常的轨道,从而产生错位,暴露人物的心理和秘密。而如何产生这种“错位”,便是把人物推向极端,而极端有两种:一种是顺境,一种是逆境。小说家的拿手好戏就是把人物放在顺境与逆境中反复折磨,使其情感错位,暴露其内心的秘密。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开头对赶集路上场景的详细描绘,既交代了故事背景,也照应了文章标题。 B . 小说中详写了高加林准备“吆喝”的画面,在细节描写中突显了人物复杂的内心。 C . 小说结尾的设置十分巧妙,既让故事的发展有了不确定性,又使读者意犹未尽。 D . 小说以小见大,用高加林“赶集卖馍”之事展现了“ 为理想奋斗”的时代主旋律。
  2. (2) 小说通过高加林为卖蒸馍去县城赶集的行程来呈现他由教师回归农民的心路历程,双线交织,这样设置有什么作用?
  3. (3) 请结合文本二简析这篇小说的“错位”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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