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籴(买米)食不利,而又加重征,而民不得无(不)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
--《商君书•外内》
材料二 熙宁四年(1071年),司农寺拟定的免役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原不负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寺观,要按同等户的半数交纳钱,称助役钱。
熙宁五年(1072年),颁行市易法,在京城设市易务(后改为市易司),以100万贯作本,负责平价收购商人滞售的货物,赊货给商贩贩卖,也向商贩发放贷款。商贩赊货物及借款,需以财产作抵押,5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
材料三 王安石变法手段中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就是他更多地重视商品货币的作用……反映了宋代商品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活跃,也证明了王安石变法思想和变法举措有很大的前瞻性。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自祖宗承五代之乱……而又田制不立,田亩转易、丁口隐漏、兼并伪冒者未尝考按,故赋入之利视古为薄……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方量毕,以地及色,参定肥瘠,而分五等,以定税则。
——摘自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田赋考》
材料二:应将王安石变法置入唐宋变革的历史契机中考察。北宋处在中古田制瓦解,契约租佃经济确立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思想观念和文化理念等都有所改变……改革的成败得失,绝非改革者的执拗性格使然,也不能单从集团斗争上去寻找原因,必须深入到表面冲突下的时代潜流中去探究。
——摘自李华瑞《王安石变法研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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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措施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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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商鞅变法:户籍什伍制、连坐法、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 |
“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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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王安石变法:市易法。 |
“市易之起,自为细民久困,以抑兼并尔,于官何利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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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戊戌变法:设立农工商总局。 |
促进民族资本主义迅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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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明治维新:殖产兴业。 |
没有实现传统产业的现代化和工业化。 |
材料一: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者,不得为属籍……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史记·商鞅列传》
材料二:北魏在中原建立以后,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如何处理这一广大地区的民族关系,其中包含如何对待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汉族的文化问题。是继续保存拓跋氏旧的社会制度和旧有的文化习惯,还是捐弃旧俗,接受先进的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获得新生,北魏的统治者必须作出抉择。
——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四:王安石变法态度坚决,与神宗力图富强的愿望相契合。王安石吸取庆历新政的教训,认为为政治国重在立法,改变时弊尤要“立善法”,法度立而道术明,上下各安其位。“有司议罪,唯当守法”。如果断案不依法律,人们就会手足无措。在王安石看来,人才与法度紧密联系,“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虽然王变石变法没有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但“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
——摘编自胡昊宇《论王安石的行政法制思想》等
问题:
材料:北宋中期,为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侯,加大“养兵”。神宗即位之后,“忿流弊之积委,闭财力之伤耗,览政之初,为强兵富国之计”,决定改革。当时各州、府,除了征收正常田赋外,还有以“贡品”名义征收的各种物资,都由各民户分担。不论年成丰歉,也不问京城各种物资的供需情况,各仓库的库存情况,都不能轻易更换或减少,要按规定运送到京城进贡。当年成差时,百姓只得高价购买以上供。当库存多时,府库多余物资只得出售,而大商人又乘机操纵市场,官府和上贡的民户都深受其害。为解决这一弊端,王安石推行“均输法”,根据当地每年应当上供的数目、首都每年的用度及库存物资的数量之间的综合关系,本着“徙责就贱、用近易远”(就贱、就近)的原则进行购买,以“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实施后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
——摘编自陈振《宋史》
材料一:宋仁宗在位中期,部分士大夫针对日益严重的统治危机,发起一次政治改革。因其时年号为庆历,故史称“庆历新政”。新政的主要领导者为范仲淹。改革方案分为“十事”,其内容一为明黜陟,二为抑侥幸,三为精贡举,四为择官长,五为均公田,六为厚农桑,七为修戎备,八为减徭役,九为覃恩信,十为重命令。其中前五事有关吏治,后三事论富强,最后两事系前八事之运用。在反对派激烈攻击下,范仲淹不得不于庆历四年六月自请出外巡边,改革集团其他人物继之纷纷贬逐出朝。庆历新政昙花一现。
——摘编自张帆著《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庆历五年十一月,范仲淹被调到邓州任知州,留下了名篇《岳阳楼记》,其中的名句传达出以忧国忧民为先、不计较个人荣辱的精神品质,成为范仲淹留给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范仲淹在邓州、杭州、青州等地担任知州时,采取积极有为的“荒政三策”,有效地缓解了灾情,赈济了灾民。皇祐四年五月,范仲淹因病去世。范仲淹生前不经营家产,全家老小70余口只能住在官舍里为他守丧。
——摘编自游彪等著《中国通史大师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