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北宋前期实行官职名衔与其具体从事工作的分离,造成官职中纷繁复杂,名实不侔的现象,宋神宗年间改革官制,从“正名”入手,改变诸司官员名衔与实职分离的状况,全面调整中央官像制度,划分权限,对“领空名者一切罢去”;将原有散官名称加以改造,形成新的一套寄禄阶称谓;选拔官员的途径有科举考试、学校考选、恩荫补官、吏员出职、杂色补官等。
材料二宋代对于在任官员的考核(当时称为“考课”或“课绩”)以“循名责实”为目标,对官员品德操守及才干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对“德行”的考核被置于重要地位,”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构成德行“四善”;课绩比较重视才干的考查核实、力求做到“凡职皆有课,凡课皆责实”,官员在申报课绩时填写非常具体的“实绩”、“实迹”,由负责部门核验填报内客,作为课绩定等的主要依据;课绩定等通常根据职务高低要冗等既定因素,对绝大多数官员固定“常考”,能力绩效互不相同,考第却无不同,这从根本上违背了“黜陟能否”的精神,全然失去了针对性与激励的意义。
﹣﹣摘编自《中华文明史•卷三》
材料一:(王安石)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及其得志,专以此为事,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民无贫富,两税之外,皆重出息十二,吏缘为奸,至倍息,公私皆病矣。
——苏辙《栾城三集》
材料二:(司马光)请更张新法,曰:“……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遂至民多失业,闾里怨嗟。……敛免役钱,宽富而困贫,以养浮浪之人,使农民失业,穷愁无告。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材料三:下列是一组与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相关的文字和图片。阅读并回答问题。
①如图描绘了被地主宣布“解放”的农民伏在地上亲吻主人脚面的情景。
②一个目击者回忆农民听取“解放”法令的反应时说,“农民们愁容满面并且低下了头……农民中怨声和叫喊越来越高……”。
材料:熙宁二年(1069年),宋廷开始精简军队,压缩编制,到元丰八年(1085年)禁、厢军总数减为80万左右,比原先减少30多万。熙宁七年,开始实行“将兵法”,把当地各部分禁军以及有战斗力的厢兵、蕃兵、乡兵等,混合编组为“将”,下设“指挥”。每“将”自2000多人至1万多人不等,通常为5000人左右,设正、副将为长官,选择有作战经验和才能的人担任。诸将长官统领并训练本将士兵,以达到将知兵、兵知将的目的。将兵多数戍守本路,在本路辖区内更戍,但也有一部分将兵到指定的别路更戍。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①青苗法
②农田水利法
③方田均税法
④市易法
材料一 (宋)元祜以降,指凡公(王安石)所变之法,皆曰“恶法”,其为意气偏激,固无待言……吾常谓天下有绝对的恶政治,而无绝对的良政治。苟其施政之本意,而在于谋国利民福,殆可谓之“良”也已。
——梁启超《王安石传》
材料二 “王安石所行的新法,都是民生主义的事实。”(《孙中山全集》)……清末民国时期,很多学界政界人士积极主张学习西方,但很快发现西方文化也存在巨大问题与缺陷,需要在中华文化中寻找智慧加以补充改进。
——姜锡东、周一星《略论王安石变法的现代影响》
请回答:
①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增设官僚机构以分化各级官员权力
②形成庞大军事体系,军费开支增加
③对辽和西夏的战争耗费和高额赔款
④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逃避税收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王荆公知明州鄞县,读书为文章,三日一治县事。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兴学校,严保伍,邑人便之。故熙宁(宋神宗年号)初为执政,所行之法,皆本于此。
——邵伯温《邵氏闻见录》
材料二:又熙宁雇役之法,三等人户,并出役钱,上户以家产高强,出钱无艺(没有限度),下户昔不充役,亦遣出钱。故此二等人户,不免咨怨(怨恨)。至于中等,昔既已自差役,今又出钱不多,雇法之行,最为其便。及元祐(宋哲宗年号)罢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跃可知,唯是中等则反为害。……赋役所出,多在中等。
——苏辙《三论分别邪正札子》
材料三:范纯仁(范仲淹之子)批评王安石:“欲求近功,忘其旧学。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伯(霸)富国强兵之术。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
——《续通鉴纪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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