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我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本文在说理上层层铺垫,对照鲜明,试结合课文分析。
祖母是一片不知愁的落叶
朱成玉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秋天的叶子。
叶子上错综复杂的脉络,像极了祖母的皱纹。但祖母并不悲伤,祖母的额头经常是金光闪闪,阳光喜欢在那里安营扎寨,那令人愉快的微笑常常使她的皱纹看起来像是在跳舞。
在我的记忆里,祖母总是拿着扫把,试图把所有的哀怨清扫干净,只留给我们无忧无虑的鸟鸣。
祖母在那些落叶里不停地翻检,把中意的握在手心。祖母喜欢收藏落叶,这个习惯终生未曾改变。这个习惯让我感觉到,祖母永远不会衰老。
我在祖母的书里看到过那些落叶。祖母喜欢看书,她的书里总是夹着各种各样的落叶,仿佛是她为自己的青春留下的标记。每一段青春,都是一片叶子,那些青春的遗骸,无法言说的旧日时光,成了书签,丈量这一本书的历程,时刻提醒着你,哪些句子需要再一次爱抚,哪些情节需要重温。
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父亲告诉我,祖父结婚一年后就从军了,再也没有回来。作为军烈属的祖母得到了很多人的尊敬,然而却没有人可以安抚她内心的痛苦。祖母习惯在那些叶子上写字,一句半句的,大多是哀婉的宋词。我想那是祖母在用她自己的方式怀念着祖父吧。每年清明的时候,我就会看到祖母去祖父的坟前,把那些写了字的叶子铺满坟头,景象灿烂而华丽。这么多年,我没有见过祖母掉过一滴眼泪,但我知道,她的心就像是蓄了雨的云,轻轻的挤一下,就会泪雨滂沱,只是别人无法看见。祖母的泪水,只居住在她自己的云里。
不管天气好坏,祖母总是会大声爽朗地笑。祖母的苦难像一座山,把她的脊背压弯,却压不弯她热爱生活的心。
在那些树叶上写字的时候,祖母是小心翼翼的,仿佛怕碰坏了一份念想。写上了字的叶子,就如同被装上了灵魂,重新活了过来。我想只有祖母懂得那些落叶,也只有那些落叶懂得祖母,他们惺惺相惜,彼此嘘寒问暖。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替那些果实遮过阴凉,从枝头跌落,背井离乡的叶子。
祖母在秋天的离世毫无征兆,只是那一天刮了很大的风,院子里的那棵老柳树稀里哗啦地掉落了所有的叶子。其实,也只有风能让叶子喘息或者感叹。在叶子的生命中,风往往扮演着接生婆和送行者的双重角色,所以叶子的心思只和风说,它只和风窃窃私语。
落叶也有遗言吗?在离开枝头的刹那,它和风都说了些什么?谁听过它们交代的后事?那些齐刷刷掉落的叶子们,是去陪祖母了吗?
我想,如果祖母是叶子,那么风一定是祖父。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缠绕不清的爱意。
我的祖母,一片写满诗句的落叶,一片不知愁的落叶,把生命的结束当做一次旅行。
落叶从不惊叫,哪怕你踩到它的脊背。不像雪,不论你走得多轻,它们都会在你的脚下呻吟,仿佛踩碎了它们的骨头。落叶从不惊叫,哪怕遇到再多的苦难,它都只是去和风窃窃私语。
我似乎听到了落叶在说:“等我,来赴一个灿烂的约会。在此之前,请好好生活,各自珍重。”
远山
张世勤
莽莽苍苍,四面青山。孤独的牛车,远远望去像一个小黑点,在大山深处移动。
父亲刚逝,他的心情低沉而忧郁。今天天气放晴,他该出山,但他只能一个人驾着牛车出山了。
他和父亲在这深山里已经二十多年,习惯了每天植树、护林、砍柴、卖柴这一套步调,从未感觉到日子有丝毫的单调,现在,父亲不在了,从今天开始他得习惯一个人出山。
山路崎岖,又是一个转弯,转过弯去就是一个长长的缓坡,然后再转弯。这条山路他早已烂熟于心,每到一处转弯,他都要提醒父亲:爹,转弯了。可他再也听不见父亲的回答,父亲的确是不在了!
不知什么时候,车竟然停下了,停在了一个转弯处。这种情况从前还未有过,他说,咱们赶路吧,牛却仍然未动。他抚着牛,竟看到牛眼里闪着迷惘。这头牛,当年是父亲接生的,难道它还记着父亲对它的好?他也再次想起父亲,叹口气,自言自语地说,唉,爹,转弯了。
没想到,这一说,牛迈开步子,熟练地转过弯去。他终于明白,牛跟他一样,都习惯了父亲坐在车上,习惯了每到转弯处的提醒,现在到了转弯处,他不说话,牛就有些慌,不知该怎么办。也许,他和牛都需要一个转弯的过程。明白过来之后,接下来的路就顺畅得多了。到转弯处,他还是像往常一样,给父亲说一声:爹,转弯了。这么喊,又像是喊牛。望着老成持重的牛,他突然觉得把它看作父辈,似乎也没什么错。父亲和牛的秉性是一样的。
过了些日子,他再次从山外回来的时候,牛车上不再那么空荡荡的了,而是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年轻的女人穿着红红的上衣,充满着对大山的新奇。过去,出山进山,远远看去都是一个小黑点,而现在却是一抹鲜红。这抹红,在青山绿水之间,想掩映都掩映不住。
年轻的女人是他在山外认识的。每次木柴装车后,他都要带上一种小山果,红红的,是他打柴时顺手摘下的,不为卖钱,只供人品尝。半品半尝之间,木柴也就卖出去了。后来年轻的女人就来了,问他,卖的?他说,不是,随便让人吃的。真的?真的。第二天,他刚摆下摊,一小堆红山果红红地映着。年轻女人又来了。她说,你怎么不卖呢?他说,山里有的是,不值钱。
第三次来的时候,年轻的女人问,你叫什么?他说,叫青树。住在山里?是的。你不觉得枯燥吗?不枯燥,山里有山鸡、野兔,山树上有樱桃、山楂……什么都有。年轻的女人说,你怎么不问我叫什么。他便问,你叫什么?年轻的女人说,我叫红苗。
此后,每次红苗都很准时地来到青树的摊前,一边与青树拉呱,一边吃着红山果。青树觉得卖柴原来挺有意思,怎么过去就没觉得呢!
红苗决计要跟着青树进山了。红苗坐在牛车上向大山深处走去。新鲜的空气裹挟着她,蓝天白云笼罩着她,她觉得天地一下子宽广了。她对青树说,我想告诉我爹。青树说,怎么告诉,他听不见。红苗说,我喊。绵延的群山让红苗柔软的心情无限地舒展。她两手打个弧放在嘴边:爹,我转弯了。
牛听了红苗的话,先是一愣,然后就要转弯,青树忙抚着牛头,轻声说:不是喊你,是喊她爹的。牛似乎明白了青树的意思,不好意思地吧嗒了几下眼皮。
第二天,青树要去打柴,红苗说今天不打柴了。今后也不打柴了。青树不解,红苗说我们可以种菜、卖山果。山果是山树自己结的,摘下来,是顺手的事,怎么可以拿去卖呢?红苗说树不也是自己长的吗?山果咱们也可以自己种啊。
青树第一次驾着空空的牛车出山了,一路上,他不断地跟牛说转弯了,也像是给自己说。
在这大山深处,青树知道,转一个弯,就能看到一片不一样的树,开一壁不一样的花。是不是过日子的路也要这样走,要不断地转个弯才好呢?
一年后,青树栽培种植的各色山果和蔬菜都成了小镇上的抢手货。红苗像做窝的小鸟一样勤快,开发出的品种有二三十个之多。青树出山的牛车上,不再只是一些硬邦邦的木柴,而是瓜果梨枣,色彩缤纷。打这,去一趟山外,青树就会装回一袋子钱。
这天青树从山外回来,丰盛的菜肴让他想到了爹留下来的酒葫芦。喝了酒的青树抓着红苗的手,对着群山,高声大喊:爹。房前的老牛便“哞”一声。青树喊:爹,我转弯了。房前的老牛便“哞”一声。
战争
(美)迈尔尼
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住进了医院。我的军旅生涯就此黯然结束。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这场战争也很失望。
一天深夜,我想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接线生把我的电话接到了一位妇女的电话线上,她当时也正准备跟别人通话。
“我是格罗斯文诺8829,”我听见她对接线生说,“我要的是汉姆普斯特的号码,你接错了,那个倒霉蛋并不想跟我通话。”
“哦,我想是。”我忙插嘴。
她的声音很柔和,也很清晰,我立刻喜欢上了它。我们相互致歉后,挂上了话筒。可是两分钟后,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也许是命中注定我们要通话,我们在电话中交谈了20多分钟。
“你干吗三更半夜找人说话呢?”她问。
我跟她说了原因,然后反问“那么你呢?”
她说她老母亲睡不好觉,她常常深夜打电话与她聊聊天。之后我们又谈了谈彼此正在读的几本书,还有这场战争。
最后我说:“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
“是吗?好了,就到这里吧,晚安。祝你做个好梦。”她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老在想昨晚的对话情形,想她的机智、大方、热情和幽默感。当然还有那悦耳的口音,那么富有魅力,像乐曲一样老在我的脑海里回旋。到了晚上,我简直什么也看不进。午夜时,格罗斯文诺8829老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实在难以忍受,颤抖着拨了那个号码。电话线彼端的铃声刚响,就马上被人接起来。
“哈罗?”
“是我,”我说,“真对不起,打扰你了,我们继续谈昨晚的话题,行吗?”
没说行还是不行,她立即谈起了巴尔扎克的小说《贝姨》。不到两分钟,我们就相互开起玩笑,好像是多年的至交。这次我们谈了45分钟。午夜时光和相互的不认识,打破了两人初交时的拘谨。我提议彼此介绍一下各自的身份,可是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这会把事情全弄糟,不过她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一再许诺为她保留,直到战争结束。于是她说了一些她的情况,17岁时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以后一直分居。她今年36岁,唯一的儿子在前不久的一次空袭中被炸死了,年仅18岁。他是她的一切。她常常跟他说话,好像他还活着。她形容他像朝霞一样美,就跟她自己一样。于是她给我留下了一幅美丽的肖像。我说她一定很美,她笑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越来越相互依赖,什么都谈。我们在大部分话题上看法相似,包括对战争的看法,我们开始读同样的书,以增加谈话的情趣。每天夜晚,不管多晚,我们都要通一次话。如果哪天我因事出城,没能通话,她就会埋怨说她那天晚上寂寞得辗转难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来愈渴望见到她。我有时吓唬她说我要找辆出租车立刻奔到她跟前。可是她不允许,她说如果我们相见后发现彼此并不相爱,她会死掉的。整整12个月,我是在期待中度过的。我们的爱情虽然近在咫尺,却绕过了狂暴的感情波澜,正平稳地驶向永恒的彼岸。通话的魅力胜过了秋波和拥抱。
一天晚上,我刚从乡间赶回伦敦,就连忙拿起话筒拨她的号码。一阵嘶哑的尖叫声代替了往日那清脆悦耳的银铃声,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这意味着那条电话线出了故障或者被拆除了。第二天仍旧是嘶哑的尖叫。我找到接线生,请求他们帮我查查格罗斯文诺8829的地址,起先他们不理睬我,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名字。后来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接线小姐答应帮我查查。
“当然可以。”她说,“你好像很焦急。是吗?嗯,这个号码所属的那片区域前天夜里挨了炸弹,号码主人叫……”
“谢谢,”我说,“别说了,请你别说了。”
我放下了话筒。
一颗未出膛的枪弹
丁玲
“娃娃,甭怕,咱是一个孤老太婆,还能害你?”老太婆亲热地望着面前张皇失措的孩子,“你是……嗯,咱知道。”这孩子大约十三岁大小,迟疑地望着老太婆。远处一望无际的原野,没有一个人影,连树影也找不到一点。
“还是跟咱回去吧、天黑了,你往哪儿走,万一落到别人手上……”
窑里黑魆魆的,他不敢动,听着她摸了进去。“不要怕,姓娃!”她把灯点着了。里面的火光舔在他们脸上,锅里有热气喷出来。陕北的冬天,孤冷的月亮那黯淡的光辉涂抹着无际的荒原,流落的孩子却拥抱着甜美的梦:他又回到队伍,继续当他的马夫,继续同司号兵玩着……
孩子跟在老太婆后边去割草。蒙着尘土的沙路上,寻不到杂乱的马蹄和人脚的迹印。他热切地望着远方,他们—大部队到底走得离他多远了呢?他懊恼着自己。那天正在野外放马,突然飞机来了,他藏在一个小洞里,听着外面连绵不断的爆炸声。洞口塌了。等他好不容易爬了出来,就只剩他一人了。他大声地叫喊,凭着感觉一路狂奔,却没遇到一个认识的人……后来才遇着老太婆。
有人送来包谷做的馍,还有人送来羊毛淋子。有着红五星的帽子仍揣在怀里,他不敢拿出来。大家都高兴地盘问着:“你这么一个娃娃,也当红军,你娘你老子知道么?”
天真的、热情的笑浮上了孩子的脸。他暂时忘去忧愁,重复着在小组会学来的话:“红军是革命的军队,是为大多数工人农民谋利益的,要团结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人去打日本……”
有一夜,跟着狂乱的狗吠,院子里响起了庞杂的声音,马嘶声、脚步声和喊声一齐涌了进来。烧着火的孩子,心在剧烈地跳:“难道自己人来了么?”
“砰!”窑门被枪托撞开了。冲进来的人一边骂,一边走到灶边,“哼,锅里预备着老子的晚饭吧。”
孩子悄悄看了一眼,他认得那帽子的样子,那帽徽是不同的。他的心一下紧缩起来。
有人眼光扫到老太婆脸上。她瑟缩地坐在地下,掩护她身后的孩子。“这老死鬼干嘛老挨在那儿,藏着什么!”老婆子一动,露出了躲在那里的孩子。孩子被抓到跟前。一个兵打了他一耳光。
“老子有枪先崩了你!”孩子大声嚷叫,因为愤怒,倒一点也不惧怕了,眼睛里燃烧着火焰。
“什么地方来的!”拳头又落在他身上,“听口音,他不是这里人!”孩子一声不响,只是咬紧牙。门突然开了,门口直立着一个人,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
“报告连长,有一个小奸细!”
连长走了进来,审视着孩子,默然坐到矮凳上。
“可怜咱就这一个孙子,咱要靠他送终的。”老太婆嚎哭起来。几个围观的老百姓壮着胆子附和:“是她的孙子。”
连长凝视着那双直射过来的眼睛,下了一道命令:“搜他!”
几十双眼睛都集中在连长手上:一把小洋刀、两张纸票子、一顶黑帽子。纸票反面有一排字,“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国家银行”。帽子上闪着光辉的红色五星。看着它,孩子心里更加光亮了,静静地等待判决。
“这么小也做土匪!”
“招来吧!”连长问他。
“没有什么招的,任你们杀了吧!不过红军不是土匪,我们不骚扰老百姓,四处受人欢迎。我们对东北兵也是好的,争取你们一道打日本,有一天你们会明白过来的!”
围拢来看的人一层一层地在增加,多少人在捏一把汗。连长不动声色,只淡淡地说道:“那么给你一颗枪弹吧!”
老太婆又嚎哭起来了。许多人的眼皮沉重地垂下了,有的便走开去。但没有人,就连那些凶狠的家伙也没有请示,要不要立刻执行。
“不,”孩子却镇静地说,“连长,还是留着那颗枪弹吧,留着去打日本,你可以用刀杀掉我。”
忍不住了的连长,跑过来用力拥抱着这孩子,他大声喊道:“大家的良心在哪里?日本人占了我们的家乡,杀了我们的父母妻子,我们不去报仇,却老在这里杀中国人。看这个小红军,我们配和他相比、配叫他土匪吗?谁还要杀他,先杀了我吧……”声音慢慢地由嘶哑而哽住了。
孩子觉得有热的东西滴落在他手上,衣襟上。他的眼也慢慢模糊了,隔着一层水雾,那红色的五星浮漾着,渐渐地高去,而他也被举起来了!
(有删改)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美)福克纳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送丧的人们大多出于好奇,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
这幢房子传说是他父亲死后留给她的财产。
记得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妇女们到她家吊唁的时候,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坚称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并一直拒绝将他的父亲下葬。正当人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来求婚的青年男子,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行政当局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很快,他就成了全镇的名人。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艾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艾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但是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一次伯隆同男人们喝酒,说现在只是想玩玩,还无意成家,于是一些年纪大的人就说“可怜的艾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这个贵族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
……
“我要买点毒药,”艾米丽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我要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我们有,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艾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铺路工程竣工,伯隆离开了本城。一天黄昏,有人看见伯隆去而复返,他走进了艾米丽的那所房子,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
至于艾米丽小姐呢,等我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
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艾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有删改)
我半夜从噩梦中惊醒,感觉到窒闷,便起来到廊上去呼吸寒夜的空气。
夜是漆黑的一片,在我的脚下仿佛横着沉睡的大海,但是渐渐地像浪花似的浮起来灰白色的马路。然后夜的黑色逐渐减淡。__________ , 我终于分辨出来了。
在右边,傍山建筑的几处平房里射出来几点灯光,它们给我扫淡了黑暗的颜色。
我望着这些灯,灯光带着昏黄色,似乎还在寒气的袭击中微微颤抖。有一两次我以为灯会灭了。但是一转眼昏黄色的光又在前面亮起来。这些深夜还燃着的灯,它们(似乎只有它们)默默地散布一点点的光和热,不仅给我,而且还给那些寒夜里不能睡眠的人,和那些这时候还在黑暗中摸索的行路人。是的,那边不是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吗?谁从城里走回乡下来了?过了一会儿,一个黑影在我眼前晃一下。影子走的极快,好象在跑,又像在溜,我了解这个人急忙赶回家去的心情。那么,我想,在这个人的眼里、心上,前面那些灯光会显得更明亮、更温暖罢。
告别白鸽
陈忠实
①老舅到家里来,话题总是离不开退休后的生活内容,谈到他还可以干翻扎麦地这种最重的农活儿,很自豪的神情;又说起他还养着一群鸽子,到山坡上放羊时或每月进城领取退休金时,顺路都要放飞自己的鸽子。我当时饶有趣味地询问了几句,没想到一周后舅舅竟带了一对白鸽来,说要让它们直接把蛋下在家里,以后孵出来的小鸽便认我这儿为家。我就这么望眼欲穿地等待了几个月,终于等来了一对通体纯白、如天宫降临的仙女般圣洁的小白鸽。
②于是,在我家那幢破烂失修的房脊上,多了一道四只白鸽们亭亭玉立的风景。
③夕阳绚烂的光线投射过来,老白鸽和幼白鸽的羽毛红光闪耀。我扬起双手,拍出很响的掌声,激发它们飞翔。两只老白鸽先后起飞。小白鸽飞起来又落下去,似乎对自己能否翱翔蓝天缺乏自信,也许是第一次飞翔的胆怯。两只老白鸽就绕着房子飞过来旋过去,无疑是在鼓励它们的儿女勇敢地起飞。果然,两只小白鸽起飞了,翅膀扇打出啪啪啪的声响,跟着它们的父母彻底离开了屋脊,转眼就看不见了。
④我走出屋院站在街道上,树木笼罩的村巷依然遮挡视线,我就走向村庄背靠的原坡,树木和房舍都在我眼底了。我的白鸽正从东边飞翔过来,沐浴着晚霞的橘红。沿着河水流动的方向,翼下是蜿蜒着的河流,如烟如带的杨柳,正在吐絮扬花的麦田。四只白鸽突然折转方向,向北飞去,那儿是骊山的南麓,那座不算太高的山以风景和温泉名扬历史和当今,烽火戏诸侯和捉蒋兵谏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对面。两代白鸽掠过气象万千的那一道道山岭,又折回来了,掠过河川,从我的头顶飞过,直飞上白鹿原顶更为开阔的天空。原坡是绿的,梯田和荒沟有麦子和青草覆盖,这是我的家园一年四季中最迷人最令我陶醉的季节,而今又有我养的四只白鸽在山原河川上空飞翔,这一刻,世界对我来说就是白鸽。
⑤这一夜我失眠了,脑海里总是有两只白色的精灵在飞翔,早晨也就起来晚了。我猛然发现,屋脊上只有一双幼鸽。老白鸽呢?我不由地瞅瞄天空,不见踪迹,便想到它们大约是捕虫采食去了。直到乡村的早饭已过,仍然不见白鸽回归,我的心里竟然是惶惶不安。这当儿,舅父走进门来了。
⑥“白鸽回老家了,天刚明时。”
⑦我大为惊讶。昨天傍晚,老白鸽领着儿女初试翅膀飞上蓝天,今日一早就飞回舅舅家去了。这就是说,在它们来到我家产卵孵蛋哺育幼鸽的整整两个多月里,始终也没有忘记老家故巢,或者说整个两个多月孵化哺育幼鸽的行为本身就是为了回归。我被这生灵深深地感动了,也放心了。我舒了一口气:“噢哟!回去了好。我还担心被鹰鹞抓去了呢!”
⑧留下来的这两只白鸽的籍贯和出生地与我完全一致,我的家园也是它们的家园。它们更亲昵地甚至是随意地落到我的肩头和手臂,不单是为着抢啄玉米粒儿;我扬手发出手势,它们便心领神会从屋脊上起飞,在村庄、河川和原坡的上空,做出种种酣畅淋漓的飞行姿态,山岭、河川、村舍和古原似乎都舞蹈起来了。然而在我,却一次又一次地抑制不住发出吟诵:这才是属于我的白鸽!而那一对老白鸽嘛……毕竟是属于老舅的。我也因此有了一点点体验,你只能拥有你亲自培育的那一部分……
⑨当我行走在历史烟云之中的一个又一个早晨和黄昏,当我陷入某种无端的无聊无端的孤独的时候,眼前忽然会掠过我的白鸽,心间忽然会闪过我的吟诵,淤积着历史尘埃的胸脯里便透进一股活风。
⑩直到惨烈的那一瞬,至今依然感到手中的这支笔都在颤抖。那是秋天的一个夕阳灿烂的傍晚,河川和原坡被果实累累的玉米棉花谷子和各种豆类覆盖着,人们也被即将到来的丰盈的收获鼓舞着,村巷和田野里泛溢着愉快喜悦的声浪。我的白鸽从河川上空飞过来,在接近西边邻村的村树时,转过一个大弯儿,就贴着古原的北坡绕向东来。两只白鸽先后停止了扇动着的翅膀,做出一种平行滑动的姿态,恰如两张洁白的纸页飘悠在蓝天上。正当我忘情于最轻松最愉悦的欣赏之中,一只黑色的幽灵从原坡的哪个角落里斜冲过来,直扑白鸽。白鸽惊慌失措地启动翅膀重新疾飞,然而晚了,那只飞在头前的白鸽被黑色幽灵俘掠而去。我眼睁睁地瞅着头顶天空所骤然爆发的这一场弱肉强食、侵略者和被屠杀者的搏杀……只觉眼前一片黑暗。当我再次眺望天空,惟见两根白色的羽毛飘然而落,我在坡地草丛中拣起,羽毛的根子上带着血痕,有一缕血腥气味。
⑪侵略者是鹞子,这是家乡人的称谓,一种形体不大却十分凶残暴戾的鸟。
⑫老屋屋脊上现在只有一只形单影孤的白鸽。它有时原地转圈,发出急切的连续不断的咕咕的叫声;有时飞起来又落下去,刚落下去又飞起来,似乎惊恐又似乎是焦躁不安。我无论怎样抛撒玉米粒儿,它都不屑一顾更不像往昔那样落到我肩上来。它是那只雌鸽,被鹞子残杀的那只是雄鸽。它们是兄妹也是夫妻,它的悲伤和孤清就是双重的了。
⑬过了好多日子,白鸽终于跳落到我的肩头,我的心头竟然一热,立即想到它终于接受了那惨烈的一幕,也接受了痛苦的现实而终于平静了;我把它握在手里,光滑洁白的羽毛使人产生一种神圣的崇拜。
⑭然而正是这一刻,我决定把它送给邻家一位同样喜欢鸽子的贤,他养着一大群信鸽。
(有删改)
①这一刻,世界对我来说就是白鸽。
②这才是属于我的白鸽!
输不丢人,怕才丢人
①电影《梅兰芳》中有个十三燕,是个曾名重一时的“伶界大王”。后来,梅兰芳迅速崛起,大有取而代之之势,他与梅兰芳唱对台戏时落于下风。眼见败势已成,他却没有选择逃避。即使面对空旷的戏台,他仍然一丝不苟地坚持唱完了最后一场,并且在临死前留下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输不丢人,怕才丢人。”所以,尽管十三燕是个失败的人物,但却是令人敬佩的,因为他道出了一个做人的基本真理,而且自己就是实践这一道理的榜样。
②大千世界,我们不论干什么,只要与人对阵,参与竞争,都会有输赢,见高低,而世界上没有常胜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百战百胜只是神话。因为,天外有天,你厉害还有比你更厉害的,你有降龙十八掌,人家可能有葵花宝典;你有屠龙刀,人家有打狗棒。而且,“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几年你得势占优,再过几年,你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所以,输不丢人。如果害怕丢人,就永远不要参与竞争,就干脆远离红尘。
③楚汉之争,项羽的最后悲剧,就在于他的怕丢面子,怕面对江东父老的指责。还是杜牧的《题乌江亭》写得好:“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如果项羽能够包羞忍耻东渡乌江,那么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如果项羽能够忍受打击卷土重来,或许历史将被重新改写。
④“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结局并不美妙,不会因为不怕就能克敌制胜,创造奇迹,但不怕虎的精神却是历来被人赞颂的。看《动物世界》,常见这样的镜头,一大群野牛被一只狮子追着跑,我就想,这么多野牛要是团结起来,就是踩也把狮子踩死了,可就是因为怕,总是被狮子欺负,甚至成为狮子的牺牲品。与野牛相比,人是有理智的,“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可正因为如此,有些人反而怕得更多,野牛不过怕丢掉性命而已,人还要怕丢面子,怕名声不好,怕被人议论,怕遭人嫉妒,怕不好出门见人,总之是前怕狼后怕虎,结果是害怕丢人却偏偏丢人,不想丢人却处处丢人。
⑤人,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既然出来打天下,既然要与人争高低,输赢都是正常的。奥运会上的百米赛场上,无论谁输给博尔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因为那小子是百年一出的短跑奇才,不管你被拉下多大差距,谁也不会笑话你。而你如果因为害怕而退赛,因害怕而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不战自败,那就丢人丢大了。在北京奥运会的乒乓球馆里,我们还看到许多非洲国家的乒乓球运动员,水平连我们的业余选手都不如,仍然面无惧色与世界一流高手过招,观众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其中就是对他们不怕精神的鼓励。输球之后,他们照样大大方方地和对手握手拥抱,向观众致谢,他们是虽败犹荣。体育竞赛如此,行行业业也都应该如此。只要不怕强手,敢于“亮剑”,屡败屡战,自强不息,我们就可能杀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即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
⑥“输不丢人,怕才丢人。”诚哉斯言!
(作者齐夫,原文有改动)
①②③④⑤⑥
中心论点:
遇到这种时候,米考伯先生真是又伤心,又羞愧,甚至悲惨得不能自制,用一把剃刀做出抹脖子的动作来(这是有一次他太太大声尖叫起来我才知道的)。可是在这过后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特别用心地擦亮自己的皮鞋,然后哼着一支曲子,摆出比平时更加高贵的架势,走出门去了。米考伯太太也同样能屈能伸。我曾看到,她在3点钟时为缴税的事急得死去活来,可是到了4点钟,她就吃起炸羊排,喝起热麦酒来了(这是典当掉两把银茶匙后买来的)。有一次,她家刚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了财产,我碰巧提前在6点钟回家,只见她躺在壁炉前(当然还带着一对双胞胎),头发散乱,披在脸上,可是就在这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炉子旁炸牛排,一面告诉我她爸妈以及经常来往的朋友们的事。我从未见过她的兴致有比那天晚上更好的了。
挖光阴过日子
荆爱民
①乡下老家常有人来。来了人,我总是问东问西的。主客之间话稠得很,说的最多的,就是谁的日子过得宽裕,谁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常常是老家人走半天了,而心里总还是牵牵挂挂的,忽然就感悟到了中国汉字实在是太伟大太神奇了。
②人活一世,就是过日子。这日子就是太阳,谁的阳光充足,谁的生活就好;谁生活在山坳里,能照到的太阳光就少,日子就紧巴巴的。万物生长靠太阳,没有太阳的日子就是黑的,就缺面无光。
③在靠北的办公室里工作了二十多年,深深感到向阳与背阴的巨大差距,在冷的冬天,向阳的房子本来有暖气,再加上明晃晃的太阳,在这面办公的人穿着夹衣上班,而背阴处虽有暖气,但还是觉得太冷,人要穿着厚厚的棉衣上班,即使是这样,暖气稍微跟不上,背阴的房间就冷的坐不住。背阴房间养的几盆花,花叶小,长得不旺,很少能有开花的机会。花儿的日子也不好过啊。在同一个季度,甚至在同一层楼里,只是因为背阴向阳的不同,这日子的差别可就大多了。同样生活在地球村里的人,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不同呢,就是因为各人过的日子不同,也即拥有阳光的多少不同形成的啊。
④母亲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年好过,月好过,日子难过。
⑤同一片树林中刚长出的小树苗,几乎大小一个模祥,但几个月后就有了变化,那些叶儿大一些个子稍微高一点点的,就能多得一份光和热,就能多承接一份雨和露,几年时间后,同一片树林子中的树木就变得大大小小的,几十年过去后,大树就把小树荫蔽死了。应了那句古话:大树底下无美草,当大树参天而立时,谁还想得到那些树底下灰黑僵卧的枯枝与大树是一娘所生的呢。
⑥曾经看过一篇短文,题目记得很清楚:《一米阳光》,大意是说一个青年与奶奶相依为命,因为生活在两个高楼中间的一个小房子里,每天只有一米阳光,他把最美好的一米阳光让与奶奶享受,整篇文章是积极向上的。但在我看来,一米阳光总是有限的,是万不得己,是没办法的办法。因为那样,老奶奶的床就放在那狭窄的小房子中间,如果那老奶奶不用去撵那一米阳光,而是天天坐在阴凉处纳凉那多好啊。
⑦老家在陇东农村,童年的生活曾经在地坑庄子里度过,在漫长的冬天里,地坑庄子里的阳光总是来得迟走得早,最快乐的时光就是蹲在阳光里晒暖,那是多么让人向往的时光啊。
⑧长大了东奔西走,偶然的一天才省悟自己受尽磨难也就是寻找阳光,寻找冬天里暖的地方啊。
⑨寻找阳光的过程就是过日子,母亲在世时总是劝我,要好好过日子。这好好过日子就是寻找阳光寻找温暖的过程,过日子要积极行动,要善于奔走。在我们家乡,把会过日子的人家称之为光阴好,把能过上好日子的人称之为能挖光阴。原来这光阴也能挖来啊。农民辛苦,经历春风秋雨夏暑,就是一种挖光阴的行为,挖光阴讲究的是行动,要积极去挖,才有自己的好光阴可言。才有好日子可过,农村人常有的一句话就是人有懒筋,把懒筋拉开了人就勤劳了。
⑩街面上多的是美容美甲店,电视上多的是养生养颜术,对我们普通人来说,那是相当遥远的事,美容与养生离我们还很远,我们要做的事是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挖光阴;人类生活了几千上万年,还在祖祖辈地挖光阴,看电影电视上传播的一些大片,也是强调挖光阴,无论是哪个国度哪个朝代的艺术品都演绎的是同样一个主题,即挖光阴。
汉字的妙处还在于:光阴,不但有光还有阴,也即热了往凉处,冷了往热处走。光阴一词充满了哲学意味,光阴是阴阳二极,是人生的正负两面。挖光阴不但要挖光也要挖阴,于是盛夏就创造了空调,冬天就有了暖气。
小时候读过一篇《火龙衣》,说是一个长工因为顶撞了地主,被地主关在磨房中,长工冷得受不了,推上空磨转了一晚上,早上起来对地主说他穿了件火龙衣,简直热得受不了。故事的后半段不用说了,我想说的是长工靠智慧赢得了生存的机会,故事的本身也说明,日子要过好,就得行动起来,就得挖光阴。
如果住在地坑庄子里,就要早早地收拾柴火,种好庄稼,多收一些玉米秆、麦草,或者扫些树叶,把土炕烧得热腾腾的,把日子过富足。或者勤劳致富挣下钱买来大块大块的炭,把火炉生得旺旺的,火炉上熬上罐罐茶,烤上洋芋,那日子才叫过得有滋有味呢。
如果生在北极,就能依靠祖上的遗传基因,刚出生后就可以在冷水中受得洗礼,更要在后天的生活中把身体历练的棒棒的,卧得冷雪,受得寒冻,并且在这样的地方生存繁衍,只有这样去做,光阴也就挖下了。
思绪万千地正在往下写,几年不见的一个熟人来看我,张嘴就问,老荆,日子过得怎么样?
正在挖光阴呢,我顺口答道。
(有删改)
沉钟
袁可嘉
让我沉默于时空,
如古寺锈绿的洪钟,
负驮三千载沉重,
听窗外风雨匆匆;
把波澜掷给大海,
把无垠还诸苍穹,
我是沉寂的洪钟,
沉寂如蓝色凝冻;
生命脱蒂于苦痛,
苦痛任死寂煎烘,
我是锈绿的洪钟,
收容八方的野风!
大卫·科波菲尔(节选)
[英]狄更斯
如今,我对世事已有足够了解,因而几乎对任何事物都不再引以为怪了。不过像我这样小小年纪就如此轻易地遭人遗弃,即使是现在,也不免使我感到有点儿吃惊。好端端一个极有才华、观察力强、聪明热情、敏感机灵的孩子,突然身心两伤,可居然没有人出来为他说一句话,我觉得这实在是咄咄怪事。没有一个人出来为我说一句话,于是在我十岁那年,我就成了谋得斯通——格林比货行里的一名小童工了。
货行的房子又破又旧,涨潮时是一片水,退潮时是一片泥。它那些镶有护墙板的房间,我敢说,经过上百年的尘污烟熏,已经分辨不出是什么颜色了;它的地板和楼梯都已腐烂;地下室里,成群的灰色大老鼠东奔西窜,吱吱乱叫……我觉得,想成为一个有学问、有名望的人的希望,已在我胸中破灭了。过去所学的、所想的、所喜爱的,以及激发我想象力和上进心的一切,都将一天天地离我而去,永远不再回来了。凡此种种,全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之中,绝非笔墨所能诉说。
经谋得斯通先生的安排,我成为了米考伯一家的房客。米考伯太太是个面目消瘦、憔悴的女人,一点儿也不年轻了。
“眼下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要把我们给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到底是否能渡过这些难关,我不知道。要是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们不肯给他宽限时间……”。
是因为我过早地自食其力,米考伯太太弄不清我的年龄呢,还是由于她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总得找个人谈谈,这一点我一直不太清楚。不过她一开头就对我这么说了,以后在我跟她相处的所有日子里,她一直就是如此。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
我就在这座房子里,跟这家人一起,度过我的空闲时间。我整天都在货行里干活儿,从星期一早晨到星期六晚上,从来没有人给过我任何劝告、建议、鼓励、安慰、帮助和支持。这一点,就像我渴望上天堂一样,脑子里记得一清二楚!
星期六的晚上是我最高兴的时候——一方面是因为我回家时口袋里有六七个先令,一路上可以进那些店铺看看,琢磨琢磨这笔钱可以买些什么,这是件很适意的事;另一方面是那一天回家比平时早——可米考伯太太却往往对我诉说起最伤心的知心话来。星期天早晨也是如此,当我把头天晚上买来的茶或咖啡,放进刮脸用的小杯子里冲水搅动一番,然后坐下来吃早饭时,米考伯太太又会对我诉说起来。有一次,这种星期六晚上的谈话刚开始,米考伯先生就泣不成声,可是到了快结束时,他竟又唱起“杰克爱的是他可爱的南”来。我曾见过他回家吃晚饭时,泪如泉涌,口口声声说,现在除了进监狱,再也没有别的路了。可是到了上床睡觉时,他又计算起来,有朝一日,时来运转(这是他的一句口头禅),给房子装上凸肚窗得花多少钱。米考伯太太跟她丈夫完全一样。
我想,由于我们各自的处境,所以我跟这对夫妇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奇特而平等的友谊,虽然我们之间年龄差别大得可笑。
“科波菲尔少爷,”米考伯太太说,“我不拿你当外人,所以不瞒你说,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头了。除了一块荷兰干酪的皮儿外,“米考伯太太说,“食物间里真是连一点儿渣子都没有了。”
“哎呀!”我很关切地说。
我口袋里一个星期的工资还剩有两三先令,我赶紧掏了出来,真心实意地要求米考伯太太收下,就算是我借给她的。可是她吻了吻我,定要我把钱放回口袋,并说,这样的事她想也不能想。
我请她说出要我帮什么忙。
“我已经亲自拿出去一些银餐具了,”米考伯太太说,“悄悄拿了六只茶匙、两只盐匙和一对糖匙,分几次亲自送去当铺当了钱。米考伯容易动感情,他是决不肯去处理这些东西的。而我,已经去过很多次,所以,科波菲尔少爷,要是我可以请你……
此后,几乎每天早上,在我上货行以前,都要出去干一次同样的事。
最后,米考伯先生的困难终于到了危急关头,一天清晨,他被捕了,被关进塞德克的高等法院监狱。
我搬到了另外租的一个小房间里。这个新寓所就在监狱大墙外不远的地方,我为此感到很满意。在新住所的这段时间里,我依旧一直在货行里干着普通的活儿,心里仍和开始时一样,感到不应该这样落魄,受这样的屈辱。我通常在6点钟起床,在去监狱探视前的这段时间,我就在街上溜达。我最喜欢溜达的地方是伦敦桥。我习惯坐在石桥的某个凹处,看过往的人们,或者趴在桥栏上,看太阳照在水面泛出万点金光,照到伦敦大火纪念塔顶上的金色火焰上。我不知道,当年,一个个从我面前走过的人里,有多少人已经不在了!现在,每当回忆起少年时代那一点点挨过来的痛苦岁月,我好像看到一个在我面前走着,让我同情的天真的孩子,他凭着那些奇特的经历和悲惨的事件,创造出了自己的世界。
(有删改)
锄草
付春生
①一把锄头,一地草。锄头一生下来,就注定了和草是冤家——东边走,西边蹚,明晃晃的眼里容不下草。
②人有毫毛,地有草蓂,草和地是相伴相生的。草见到地就亲,地见到草就热,草和地就这么纠缠了一年又一年。只不过,有的地草多,有的地草少。有的地长这种草,有的地长那种草。就像人,不是这种潦草,就是那种毛草,一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草。
③狗不嫌家穷,草不嫌地贫,再贫瘠的地里也有草。甚至离天最近的那块地里,草也能爬上去。和星星聊会儿天,和月亮说会儿话。我那时一到星期天就和父亲去地里锄草。锄了一茬,又一茬,那茅草根好像在地里产了卵,一眨眼就在地里铺散开来。尤其到了雨季,那草几天就齐刷刷地长出来,集中力量爆发,那架势似乎要把整个庄稼吞了似的。我和父亲一看这阵势,不及半刻消停,就立刻把锄头放出去,灵灵铁嘴就开始在地里攻击草。父亲总是在天最热的时候下锄。干裂的地皮波浪一样翻滚着,坚硬锄头在庄稼下穿梭,密密麻麻的草一个个倒下。当太阳把最后一棵草的血管烧熔的时候,地下的水彻底断了来路,从此再也没有通过这个渠道救活过草。
④我有时宁愿和母亲一起锄草。她不像父亲那样执念,让自己在太阳底下晒成草。母亲是在最凉爽的时候,甚至刚下过小雨,天润酥酥的时候下锄。草们很敏感,当然也知道这个时候好——湿润的地,温暖的阳,适宜的气候,乘着风快跑。母亲不紧不慢地蹲下身子,和这些草们展开了对决。她先把草锄下来,然后再把它们收拢到一起,扔得老远。母亲的想法是根本不给草繁衍的机会,彻底从地上剥离,至少眼下再也看不见这些闹心的草。母亲说,你看看这谷子长得多旺啊!这么好的地,这么好的种,怎能看着它长成一通乱蓬蓬的草?云朵挂在风筝上。母亲看出了我的懈怠。在那块地里,刮拉着草,一次次地给我讲那些大人物的故事。我听着那些话,抓一把草,一会儿锄,一会儿停。地里的草在一点点减少。
⑤我们村,最干净的地要属那几个老光棍家的。他们的事最少,没有老婆孩子,没有锅碗碰撞,也听不到和外人争吵,心里没那么多狂草。满脑子清气,想得最多的就是地里的草。他们不但锄自家的草,还锄别人家的草。日头偏西,谁家营生多,隔窗喊一声,保准第二天一大早到。攒满汗珠子,使不出脸色,笑盈盈的,像一棵阳光下的草。他们有多大劲使多大劲,从不藏着掖着。那些年,我们弟兄小,不顶事,没少邀他们给我家除过愁心草。
⑥草也欺软怕硬,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挺拔茂密的玉米地,草就没脾气。利剑似的叶子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把地捂得严严实实。草们在下面萎靡着,迟钝着,有的想拉玉米秆往上蹿,但爬到半截就爬不动了。花生地、谷子地就是一个很脆弱的所在。草们很容易浸入它的肌理。我们村的人大多锄的就是这些草。土地里长草,就像人会受伤,伤了会痛,让村民始终挂念着它,时刻对土地保持着警惕。
⑦有一次,我看到一个村民在没草的地里锄草。他的样子活像是想象着满地里是草。嚓啦啦,嚓啦啦。急促声一锄挨着一锄,不落过每一个细节。在绿油油的麦垄里,老人锄着,像是对不存在的神说话。我开始并不知道为什么,只认为老人的行为是一种滑稽,一种表演。心中念叨,用锄头狠狠地砸地,让草们再也不敢侵入,祈求昌永福保平安。阔大的麦田里,风轻轻地吹着,一轮又一轮的麦子,把大地变成了一片海洋。那是一种生命的律动,激情的奔放,田野里飘出的交响乐。老人一会儿把身躯埋住,一会儿又浮出来,在实与虚的幻境里。我看着麦田里的瀑布,晃动着,丝丝缕缕地缠绕着。忽然,感到麦子把老人完全包围了,一层又一层,金黄裹挟着风尘,把老人变成了另一种形象和存在——滚滚波涛,盎然绿意,坚硬麦秆,尖尖麦芒,成了老人银丝上开出的花儿。他忘记了疲惫,忘记了疼痛,忘记了烦恼,和麦子融为一体。分不清哪里是麦子,哪里是老人。
⑧父亲告诉我,当天旱的时候,锄头可以切断水分向外蒸发的一根根毛细血管,让土地保持墒情。天涝的时候,锄地可以让阳光增加照射面积,让土地快干。锄头调和着土地,调和着阴阳,让庄稼快长,是土地的救命稻草,我们在锄头底下生存。我也终于明白老人的做法——在那空无一草的地里,虚有时也可化为实,形式有时可以变为内容,谎言有时也可给人力量。
⑨《齐民要术》中有言,“锄不厌数,勿以无草而中辍”。说的就是不停地锄草。村民们大多懂这个理儿,但有的人不懂。
【节选自《散文》(海外版)2021年第七期,有删改】
敲 门
秦兴江
咚咚咚,办公室的门很清晰地响了三下。
“请进——”他从思索的专注中回过神,大声应道。可等了好一会,却没人进来。最近,他经常在冥思中听见有人敲他的门。有好几次,越是在他精神高度集中思考问题时,这种敲门的声音越是急促。他记得自己没上锁,这是怎么回事呢?起身去拉开门看,门外并没有人。
“刚才有人找我么?”他打电话问隔壁的李秘书。
“没有啊,周书记!今天是周末,不会有人找的,您好好歇一会吧。”李秘书说。
“明明有人敲门的啊!”他自言自语,回到桌前又陷入了沉思。
自从半年前升任L市市委书记后,虽然担子更重,但他从内心里却感觉轻松了许多。当然,这是跟他以前相比。他来L市六年了,干了两届市长,从老市区改造到新市区规划,他让L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横穿市区的那条宽200米的河流上以前只有一道桥连通两岸,他在三年内就在上中下游变出三座宽阔的大桥;沿河两岸以前破烂不堪,荒草丛生,现在修筑了高标准的滨河大道,堪与高速公路媲美……一系列举措,打造了一个全新的L市,很快拉动了全市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等。当然,大发展必然也会带来很多新问题,比如最敏感的就是城管和房屋拆迁,以及各种各样的上访事件……那一年,经常有上访群众围堵市政府院门,门口的警卫人员也经常和群众发生冲突,那种情景令大家都非常头疼。后来,他果断提出整改意见,把原来封闭式的院墙推倒重建,改为透明式的矮花墙,不设大门,同时撤销门口的警卫人员,让大家自由进出。
凡是来反映问题的上访人员,不拦不堵,所反映的问题不论找到哪个部门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处理。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他的办公室门经常就会被人敲响。说实话,那段时间他特别烦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可不知从什么时候,敲门声却又渐渐的少了。
敲门声没了,他反倒不习惯了。就像现在,除了整天忙着开会、视察,有时闲下来的瞬间,他就会突然感觉焦躁不安。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感觉,而且往往在他陷入思考的时候,就会突然听到有人敲响他的门。
咚咚咚,的确有人敲门,他答应着却没人进来!
这是一个新问题,这个问题困扰着他,令他百思不得其解。他突然想,这是否预示着什么?难道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他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
下午,他让秘书和司机统统回家休息,自己步行走到了大街上。因为是星期天,大街上人流如潮,广场上有人唱歌有人跳舞,其乐融融。从振兴路到光明路……路过大大小小的农贸市场,超市……走到一条小街的拐角处,从“兰州拉面馆”飘出的香味直往他的鼻孔里钻。这时他才感觉累了,也饿了,原来转着转着不知不觉太阳下山了。
“大碗,还是小碗?”拉面师傅热情地招呼他。
“大碗吧!”他随口应着,随便找了个凳子坐下。
很长时间没吃拉面了。一番狼吞虎咽,吃完摸出钱夹,才发现没带现金,只有几张各种各样的卡。他当时就有点为难。
“不好意思啊,没带钱,能刷卡么?”他扬扬几乎空空的钱包。
“算了!看你穿得忒体面就是兜里没有钱,肯定是个模范丈夫——算我请客了!”拉面师傅笑哈哈地说。
“我回去让人给你送过来,要算上利息。”他也爽朗地笑。
“嗨,不就是一碗面嘛!”拉面师傅挥挥手。
外面街灯全亮了,好美的夜景啊。他有多长时间没到街上走一走了?一碗拉面就把肚子撑得饱饱的。他想继续散散步,好好看看自己打造的这个城市。可想起还有很长一段路才能走回家,他打电话对媳妇说:“今晚有人请客呢——还夸我肯定是模范丈夫!呵呵,你高兴吧?”
说着,前面到了一个居民小区。他回头看了看那个拉面馆,意味深长地笑了,别人不来敲我的门我可以去敲别人的门啊!他这样想着,拐进小区,轻轻地敲响了一户人家的门……
话说宁国府中都总管来升闻得里面委请了凤姐 , 因传齐同事人等说道:“如今请了西府里连二奶奶管理内事,我们须要比往日小心些。那是个有名的烈货,脸酸心硬 , 一时恼了,不认得人的。”众人都道:“有理。”
至次日,卯正二刻便过来了。那宁国府中婆娘媳妇闻得到齐,只见凤姐正与来升媳妇分派,众人不敢擅入,只在窗外听觑。只听凤姐和来升媳妇说道:“既托了我,我就说不得要讨你们嫌了。我可比不得你们奶奶好性儿,由着你们去。再不要说你们这府里原是这样的话,这如今可要依着我行,错我半点儿,管不得谁是有脸的,谁是没脸的,一例现清白处治。”
……来旺媳妇献茶漱口毕,凤姐方起身别过族中之诸人,自入抱厦内。按名查点各项人数,都已到齐,只有迎送亲客上的一人未到。即命传到,那人已张惶愧惧。凤姐冷笑道:“我说是谁误了,原来是你!你原比他们有体面,所以不听我的话。”那人道:“小的天天来的早,只有今日,醒了觉得早些,因又睡迷了,来迟了一步。求奶奶饶过这次。”……凤姐便说道:“明儿他也睡迷了,后儿我也睡迷了,将来都没有人了。本来要饶你,只是我头一次宽了你,下次就难管人了,不如开发的好。”登时放下脸来,喝命:“带出去,打二十板子!”一面又掷下宁国府对牌:“出去说与来升,革他一月银米!”…“明日再有误的打四十,后日的六十,有爱挨打的只管误!”……窗外众人听说,方各自执事去了。
(取材于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四回)
请结合选文及《红楼梦》原著,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一∶
文学与建筑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不仅因为建筑和文学在美学上有许多相通之处,还因为建筑往往是文学家观察与描写的对象,是文学作品展现情节与铺陈故事的场景和空间。
在中国文学中。建筑是文学家抒发感情的载体,历史上有无数脍炙人口的描写亭台楼阁的诗文和辞赋。古人在建造建筑的同时,也建起了建筑文学宝库。历代文学都留下了许多生动地描写建筑的篇章,有关古建筑的文献有诗词、曲赋、游记、题记等。这些文学作品无论是在文学的体裁、题材、手法或是风格和意境上,都丰富多彩,不仅在艺术水平上,而且在建筑论述上也有很大的成就。
《诗经》有许多关于建筑的篇章,《诗·小雅》有一篇歌颂周王宫室落成的诗《斯干》.诗中写道∶"如跂斯翼,如矢斯棘。如鸟斯革,如晕斯飞,君子攸跻。"意思是说宫室建筑的势态好像人抬起脚跟望远那样高峻,又有的像箭羽那样周正挺括,屋顶四角如飞鸟展翅,像鸟那样飞翔。这些描写已成为人们认识远古时期中国建筑形式的原型。
有许多可以列入建筑专业文献的文学作品,但凡楼堂、宫室、馆阁、亭台等建筑完工,多有碑铭、题记、诗词或辞赋记载,后代的文人墨客赞颂或追思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唐代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杜牧的《阿房宫赋》、宋代政治家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散文家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等,都是千古绝唱。北京人民大会堂大报告厅顶棚的设计就受到《滕王阁序》中的名句""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启发。
《红楼梦》可以称之为"建筑文学",一种根据建筑演绎的文学,而同时也呈现了一种"文学建筑",文学生成的建筑。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关于大观园和荣国府、宁国府的描述,激起了多少文人墨客和建筑师的遐想,他们努力从书中去寻找被历史淹没了的建筑,并试图去重建作者虚构的"大观园"。《红楼梦》塑造了一个综合了南方和北方园林与建筑特点的大观园,用文学艺术语言表达了中国古典园林的审美理论、园林艺术、造园手法等。小说《红楼梦》将建筑融入文学作品之中,描写建筑空间的变化,书中涉及的建筑及景物有82处,建筑及建筑空间、构件、家具等共155种,门30余种。
(摘编自《文汇报·这部浪漫小说启发了凡尔赛宫的园林设计》郑时龄 有删改)
材料二∶
余志成(《文学报》记者)∶人类能够流传千百年的智慧之花,应该非文学与建筑莫属了!但要系统探究起来,似乎又很不简单。那么,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建筑?文学与建筑的内在联系又表现在哪里?
赵丽宏(著名作家)∶能够代表一个时代智慧高度的两个标识∶一是文学,二是建筑。文学展现了一个时期或几代人的生活与内心情感;而建筑则是一门综合艺术,其精美能成为时代的里程碑。文学和建筑,是人类的智慧之花。超然客公众号
余志成∶ 赵老师,记得你曾经写过一篇散文《我向往的城市之美》,你认为的魅力城市其建筑应该具有哪些特点呢?
赵丽宏∶那是一个秋天的黄昏,我骑着自行车,沿复兴中路由东往西。无意中抬头远望,视野中出现的美妙景象使我吃了一惊。一轮已经失去耀眼光芒的落日,像一个巨大的火球,喷射着暗红色的光焰,静静地悬挂在天地之间。天空是蓝灰色的,有几缕金色的云霞飘浮在落日周围。使我吃惊的美妙,是落日下的城市轮廓。建筑犹如层叠的山峦,犹如起伏的波澜,让人产生遐想。
我想,一个有魅力的城市,最好是依山傍水。依山,自然是靠山而建,城在山里,山在城里,街道盘旋起伏,房屋层层相叠,入夜之后,城市的灯火和天上的星月交融为一体。傍水,当然是指江海湖泊与城市为伴。水是生命的源头,也是城市活力的源泉。城市如果建在海边,那是得天独厚,大连、青岛、烟台和威海这样的城市,沐浴在海风中,视野开阔。景色清朗。
楼房建筑,是城市的主体。一个城市是不是有魅力,和城市的建筑有没有自己的风格大有关系。上海曾经被世人称为"万国建筑博览会",这和上海的独特的历史有关,上海是中国最早大规模向世界开放的城市,人类创造的各式各样的文化都涌进了这个城市。其中最显眼、最持久的便是建筑。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概括上海的建筑风格,我想,大概只能用"千姿百态"来形容。外滩那些欧式建筑,向世人展示的是西方人的智慧和文明,是殖民时代的纪念,尽管它们所代表的岁月是中国人的耻辱,然而谁也不能否认它们在建筑艺术上的成功。这些用石头垒起的楼房,是那个时代智慧和才华的结晶。直到今天,它们依然是上海的标志。
我认为,一幢成功的建筑物,往往汇集综合了各种艺术手段,建筑如同岁月的纪念碑,一个时代的建筑中,镌刻着那个时代的烙印,沉积着那个时代的情感,也汇集了那个时代的审美眼光和趣味。建筑又如同时代的接力棒,我们可以从城市建筑风格的演变中,探知文化眼光、社会习俗和经济水平的进展变迁。
(摘编自《文学报·文学与建筑的城市智慧》 有删减)
下列选项中,诗句所描绘的对象和这一建筑不一致的一项是( )
已经是旧历四月中旬了,上午四点过一刻,晓星才从慢慢地推移着的淡云里面消去,蜂房般的格子铺里的生物已经在蠕动了。
“拆铺啦!起来!”穿着一身和时节不相称的拷绸衫裤的男子,像生气似的呼喊,“芦柴棒,去烧火!还躺着,猪猡!”
七尺阔、十二尺深的工房楼下,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十六七个“猪猡”。跟着这种有威势的喊声,在充满了汗臭、粪臭和湿气的空气里面,她们很快地就像被搅动了的蜂窝一般骚动起来。打呵欠,叹气,寻衣服,穿错了别人的鞋子,胡乱地踏在别人身上,叫喊,在离开别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成人期女孩所共有的害羞的感觉,在这些被叫作“猪猡”的生物中间,已经很迟钝了。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会公然地在男人面前换衣服。
那男人虎虎地在起得慢一点儿的“猪猡”身上踢了几脚,回转身来站在不满二尺阔的楼梯上面,向着楼上的另一群生物呼喊:
“揍你的!再不起来?懒虫!等太阳上山吗?”
蓬头、赤脚,一边扣着纽扣,几个睡眼惺忪的“懒虫”从楼上冲下来了。自来水龙头边挤满了人,用手捧些水来浇在脸上。“芦柴棒”着急地要将大锅里的稀饭烧滚,但是倒冒出来的青烟引起了她一阵猛烈的咳嗽。十五六岁,除了老板之外,大概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姓名。手脚瘦得像芦棒梗一样,于是大家就拿“芦柴棒”当作了她的名字。
这是杨树浦福临路东洋纱厂的工房。长方形的、红砖墙严密地封锁着的工房区域,被一条水门汀的弄堂马路划成狭长的两块。像鸽子笼一般地分得均匀,每边八排,每排五户,一共八十户一楼一底的房屋,每间工房的楼上楼下,平均住着三十二三个“懒虫”和“猪猡”,所以,除了“带工”老板、老板娘、他们的家族亲戚和穿拷绸衣服的同一职务的打杂、请愿警之外,这工房区域的墙圈里面住着两千个左右衣服褴褛而专替别人制造衣料的“猪猡”。
但是,她们正式的名称却是“包身工”。她们的身体,已经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包给了叫作“带工”的老板。每年——特别是水灾、旱灾的时候,这些在东洋厂里有“脚路”的带工,就亲自或者派人到他们家乡或者灾荒区域,用他们多年熟练了的可以将一根稻草讲成金条的嘴巴,去游说那些无力“饲养”可又不忍让他们的儿女饿死的同乡。
“还用说?住的是洋式的公司房子,吃的是鱼肉荤腥,一个月休息两天,咱们带着到马路上去玩耍。嘿,几十层楼的高房子,两层楼的汽车,各种各样好看好用的外国东西。老乡!人生一世,你也得去见识一下啊!——做满三年,以后赚的钱就归你啦。块把钱一天的工钱,嘿,别人给我叩了头也不替她写进去!咱们是同乡,有交情。——交给我带去,有什么三差二错,我还能回家乡吗?”
这样说着,咬着草根树皮的女孩子可不必说,就是她们的父母,也会怨恨自己没有跟去享福的福分了。于是,在预备好了的“包身契”上画一个十字,包身费大洋二十元,期限三年,三年之内,由带工的供给住食,介绍工作,赚钱归带工者收用,生死疾病一听天命,先付包洋十元,人银两交,“恐后无凭,立此包身契据是实!”
福临路工房的两千个左右的包身工人,隶属在五十个以上的带工头手下,她们是顺从地替带工赚钱的“机器”。所以,每个带工所带包身工的人数也就表示了他们的手面和财产。少一点儿的,三十五十;多一点儿的,带着一百五十个以上。手面宽一点儿的带工,不仅可以放债、买田、起屋,还能兼营茶楼、浴室、理发铺一类的买卖。
(节选自《包身工》)
森林边的小茅屋
彭荆风
红河的春天来得特别早,新年刚过,满山满岭到处都是绿色。森林旁边两三幢发黄的竹楼以及主人家艳丽的红包头,给这里点缀了几点不同的色彩。
在芒果树下的小竹楼里,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带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儿冷清地过着日子。一天晚上,母女俩睡得正熟,竹楼外的晒台突然吱嘎吱嘎响了起来。这深更半夜会有谁来呢?妇人的心跳得急促起来。
外边的人敲着篾门,用汉话说:“老乡,我们是解放军,请开开门。”
解放军?妇人扣紧的心弦一下子松了下来。
二十多年前,娘家的瑶寨也住过解放军,个个都善良、朴实,尽给寨子里的人背水、扫地、砍柴。为了这些好小伙子当中的一个,她多少个夜晚没有睡安稳!她给他唱过宛转的歌,送过深情的眼神,塞过自己绣的荷包,可是,那个兵似乎什么都不懂。这叫她又气又惭,这是些什么人啊!后来,她才明白,他们是有纪律的。但她一直想念他们。
今天晚上,他们怎么来了呢?
她匆忙穿上衣服,打开竹篾门。月光下站着几个兵,一个个魁梧、健壮。她虽然看不清他们的脸容,但从声音里可以听得出,他们和记忆中的那些兵一样和善可亲。
她用汉话亲切地问:“小同志,你们要干什么?”
“我们是从远处来的,想借用你们家的竹楼住几天,行么?”
她望了望缩在身后的女儿,犹豫地点了点头,返身抓了把枯松枝丢进火塘,把这寒伧的小楼照亮了。
领头的兵看了一下屋内,问道:“大妈,你们家只有母女两个人?”
她心一酸,没有回答。
这个兵看到她家挂在门上的烈属牌牌,低声对后边的人说了几句话,那些兵就立即离开了竹楼。
“你们怎么啦?”她惊异地问。
领头的兵柔和地说:“大妈,对不起,我们不知道你们家只有母女两人。”
火塘亮光下,她看见这个战士的脸上有着一对黑得发亮的眼睛,智慧、勇敢、诚挚全都深藏在里边了。这眼神是这么熟悉,又这么陌生。
外边一片银光,她看见他们在大树下抖开雨衣躺下了。她想喊他们回来,但嗓子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眼泪像雨水一样淌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妇人和战士们谈起这些日子边境上的事,也说到了家计的艰难。领头的战士把竹楼上上下下察看了一遍,同情地说:“大妈,晒台该修了,屋顶上的草也该换了!”
中午时分,战士们砍来了竹子、树干,把旧晒台拆掉,七、八个人说说笑笑,天刚擦黑,新晒台就搭好了。从他们的谈话中,母女俩知道领头的战士姓何,他们都叫他何班长。
忙完了这事,何班长又笑眯眯地说:“大妈,明天,我们帮你把屋顶也换一下。”
这是真诚的许诺,她感动得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但是,就在这天半夜里,何班长突然又来敲门,隔着竹篾轻声说:“大妈,上级来了命令,我们要走了,你家的草屋顶,等我们回来给你换。”说完就走了。
她急忙追出去,那些战士已一个紧跟一个,迅速消失在那黑黝黝的树林子里了。只有巨大的浓黑树影在风中晃动,那样阴冷,那样神秘,使她仿佛置身梦境。
夜凉如水,她木然地长倚在门口,衣服被露水打湿了,也忘了回去。
第二天,就听说打起仗来了,起初炮声、枪声还在附近响,第三天就越传越远。她很心焦,打仗是要死伤人的呀!那个何班长怎样了呢?他平安么?她不知向远方炮声响处虔诚地作了多少揖。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阳光从树叶缝隙射下来,把茅屋涂抹得瑰丽多彩。突然,女儿大叫了起来:“阿妈,解放军来了!”
她兴奋而又慌张地跑了出来。真的,从山间小路上走来一队整整齐齐的解放军,她看见了那几个熟悉的战士,内心无比激动。队伍走进竹楼,却不见何班长,她急了,四处张望着问:“他呢?他呢?何班长呢?”
“何班长开会去了。”一个被人叫作指导员的年轻人亲切地对她道,“大妈,何班长很想念你呢!他临走前,还惦记着你家屋顶的草没有换。所以,我们来帮忙了。”
她又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多好的人呵!他竟把这事一直挂在心上。
战士们又为她家的竹楼忙开了。她什么也插不上手,只能感激地盘算着,该带点什么好吃的给那个好心的何班长。
她不知道,战士们把何班长牺牲的事瞒着她。
为了拿下八号无名高地,何班长只身潜伏在敌人前沿附近的一棵树上,校正炮击目标,在指示完最后一个目标时,他被一排子弹击中,摔了下来。临终前,他告诉冲上来的战士,说瑶家寨大妈家的屋顶还没换草。战后,连队派战士们来帮助大妈翻修房屋。
她和女儿送走了盖房子的战士们。但她们时常望着远方的小路,等着何班长再来。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她执拗地相信,他一定会再来的!(有删改)
材料一:
程伟元与高鹗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龙去脉说得清楚明白。后四十回曹雪芹原稿是程伟元多年从藏书家以及故纸堆中取得二十多卷,后于鼓担上发现十余卷,乃重金购之。原稿多处残缺,因邀高鹗修补,乃成全书。张问陶与高鹗乡试同年,他赠高鹗的诗《赠高兰墅鹗同年》有“艳情人自说红楼”句,其注:“《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胡适拿住这项证据,断定后四十回是高鹗“补写”的。
胡适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乃高鹗续作的评断,由几代红学家如俞平伯、周汝昌等发扬光大,变成了红学界的主流论调。后四十回的情节、人物、主题、文字风格等通通受到严厉批评。小说家张爱玲甚至以“《红楼梦》未完”为人生三大恨之一。
不同意胡适等人对后四十回看法的,也大有人在。林语堂认为后四十回不可能是高鹗续作,高鹗只是参与了后四十回的修补工作。事实上,胡适虽然断定《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伪托补作,但他并未否定后四十回悲剧结局的艺术成就:“高鹗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宝玉出家,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
世界上伟大的经典小说似乎还找不出一部是由两位或两位以上的作者合著而成的。高鹗现存诗文有一定的水准,但并未显露像曹雪芹在《红楼梦》里那样惊世的才华。
高鹗并未留下白话文作品,不知他小说中白话文驾驭能力如何。高鹗的身世与曹雪芹大不同,《红楼梦》是曹雪芹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是他的《追忆似水年华》,全书充满了对旧日繁华的追念,尤其是后半部写贾府之衰,作者哀悯之情跃然纸上,似乎很难想象高鹗写出如此真挚动人的个人情感来。何况前八十回已撒下天罗地网,千头万绪,换一个作者,怎么可能把那些长长短短的线索一一接榫,前后贯彻。人物语调一致,就是一个难上加难的问题。前八十回贾母与后四十回的贾母说话口气,绝对是同一人物。《红楼梦》第五回把书中主要人物命运结局,以及贾府兴衰早已用诗谜判词点明了,后四十回大致也遵从这些预言。至于有些批评认为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文字风格有差异,这也很正常,因为前八十回写贾府之盛,文字应当华丽,后四十回写贾府之衰,文字自然比较萧疏,这是应情节所需。其实自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抄检大观园后,晴雯谴谗屈死,芳官等被逐,大观园骤然倾颓,小说的基调已经开始转向暗淡凄凉,所以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语调风格并非一刀两断,而是渐渐转换的。
后四十回的文字风采、艺术价值绝对不输前八十回。如黛玉之死、宝玉出家,这两场关键情节,写得哀婉缠绵、辽阔苍茫,如同两根梁柱把整本书像一座高楼牢牢撑住,使得小说的结局,释放出巨大的悲剧力量。前八十回写贾府之盛,写得再好,也只是替后四十回贾府之衰所作的铺垫。
(摘编自白先勇《正本清源说红楼》)
材料二:
关于高鹗是“作伪”或是“修补”的大问题,范宁先生跋语中有一段如下:
通过这个抄本,我们大体可以解决后四十回的续写作者问题。自从有人根据张问陶《船山诗草》中的赠高鹗诗“艳情人自说红楼”的自注说:“《红楼梦》八十回后皆兰墅所补。”认定续作者高鹗,并说程伟元刻本序言,是故弄玄虚,研究《红楼梦》的人,便大都接受这个说法。但是近年来许多新的材料发现,研究者对高鹗续书日渐怀疑起来,转而相信程、高本人的话了。这个抄本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些材料,我们看到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一样,原先就有底稿。高鹗在这个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这底稿的写作时间,应在乾隆甲辰(1784)以前。因为庚辰(1760)钞本的二十二回末页,有畸笏叟乾隆丁亥(1767)夏间的一条批说:“此回未成而芹逝矣。”仍保留着残阙的形式,但到甲辰梦觉主人序钞本时,就给补写完整了。可见这补写的人,对宝钗后期生活是清楚的。这就是说,后四十回所写宝钗生活的文字,这位补写的人见到过。或者后四十回竟是出于他一人的手笔,也很可能。因此,张问陶所说的“补”,只是修补而已。
这正与我的解释“补”字相符。这证明高鹗的冤枉,至少他不是“写”,而是“补”。他未尝作伪,而有底本作依据,前八十回及后四十回一样。我很怀疑,此稿虽称为“高鹗手定本”,但是详看所添补,确为于红楼本事极熟悉的人。那么讲,所谓添补又非出高鹗手。我倾于相信,很可能是雪芹自己的手笔。况且稿本卷前题“己卯秋月堇堇重订”。己卯是庚辰前一年。“堇”,字典解为“土芹”,生于水者为芹,生于土者为堇。这个假定,关系太大了,看笔迹与我们所知或是雪芹手迹的“空空道人”四字相似,又高鹗所题仅说“阅过”而已。
(摘编自林语堂《说高鹗手定的<红楼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