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名誉权 ②姓名权 ③ 隐私权 ④肖像权
①随意披露他人的隐私,使他人精神受到损害,造成严重后果
②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人进行挖苦、讽刺和打击
③偷看他人的日记并进行传播
④为了达到打击、陷害他人的目的,通过披露隐私的手段,肆意破坏他人的名誉和人格
①向熟人敞开心扉要认真选择对象 ②不在网上将个人真实资料传给陌生人
③上网要注意网上安全运行知识 ④“知人知面不知心”,不和一切人交往
观察漫画,回答问题。

如图漫画中,网上信息发布者的行为侵犯了“我”的( )


①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②执法部门严厉惩罚未成年的施暴者
③被欺凌的同学多多理解和包容 ④家长多多关心和爱护自己的孩子
①人身自由权 ②生命健康权 ③人格尊严权 ④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同学溺水,奋不顾身救援 ②公共场所,不忘观察安全出口
③遭遇不法侵害,寻求多方帮助 ④QQ聊天,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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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轰动全国的连云港被打女初中生,她遭受了踢打,羞辱,拍照,剪发等令人发指的校园暴力,小姜、小徐等多人殴打她一位,还将照片上传网络。 | 网友一:真是不忍心看啊!学校真应该把打人的学生开除了,免得继续祸害他人。 网友二;还是用人肉搜索把打人的小混蛋们搜出来,好好地“开导”他们,为女孩伸张正义。 | 校园欺凌频发原因 ● 有些学校缺乏专题教育,缺乏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机制; ● 某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甚至经常纵容孩子施暴; ● 施暴学生得不到应有惩罚,藐视法律。 |
阅读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①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②保障公民的荣誉权
③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④扩大公民政治权利
①没有规则,就没有秩序
②为了保护隐私要拒绝上网
③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隐私意识
④要自觉遵守匿名世界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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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2020年某日,江苏溧阳家住三楼的徐某某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菜刀抛掷至楼下,遭到楼下居民质问后,又向楼下抛掷第二把菜刀,所幸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经溧阳法院审理后,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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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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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 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
材料二:见漫画

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再次进行调整;《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下表是某网站网友对此的微博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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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年轻” |
降低刑责年龄对我们太严厉了!说好的对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呢?这不是矛盾的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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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道尊严” |
这下我腰杆挺直啦!俗话说:“严师出高徒, 不打不成器”,过去不能管不敢管不想管,现在对付不听话的学渣有了利器,打他骂他虐他没商量…… |
[网络热传]
2020年12月,成都女孩赵某被确诊新冠肺炎后,一张涉及她“身份信息、家庭住址、活动轨迹(确诊前)”的图片被网友私自发布在网络上,有些网友还对她的私生活进行抨击、谩骂。
[众说纷纭]
瓯江潮:疫情当下,转发这种活动轨迹图可以让市民知道自己是否有被感染的危险,公民有知情权!
景山风:疫情常态化,赵某有出行自由,网友随意将她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这是违法的,应该受到处罚。
赵某本人:我只是不小心感染了新冠,我也是个受害者,不该被歧视,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谩骂、诽谤和攻击我。
五谷丰登: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很重要,但保护个人隐私也很重要,怎么取舍呀?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对待确诊病人我们是否能另眼相看呢?哎呀,太难了……
[媒体发声]
央视.新闻联播:四川成都一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引发热议,其个人信息被泄露,遭网友谩骂……她的个人生活不该是公共话题,防疫才是。我们的敌人是病毒,不是感染病毒的人。战疫要讲科学,也要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