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世界互联网大会产生了强大的“磁场效应”:“互联网+”给传统经济带来裂变,正不断影响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2016年前三季度,浙江省信息经济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信息经济核心产业占全省GDP比重达8.46%。
小琴:互联网也让人担心,我妈妈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才使用了一个月就坏了,维修师傅说是“二手货”;网络造谣中伤、匿名谩骂的现象也经常看到。
①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②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③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材料一:与传统购物方式相比较,省时、便捷的网络购物(简称网购)正日益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网购也存在不易辨别商品真伪、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材料二:中国网购市场交易额(如下图)

材料三: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下列规定:采用网络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若以消费者已拆封商品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能收集、使用以及向他人泄露、出售或提供其身份证件号、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情况等个人信息。
①大学生张鸣用笔名“豆瓣”发表文章
②某影星在步入影坛后给自己起了个艺名
③初中生李某的监护人代他更换了名字
④张某用李某的名字跟别人签订了合同
①县公安局对禚某行使了监督权 ②黄旭华的名誉权受到侵犯
③禚某上网时没有遵守网络规则 ④禚某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①发现信息泄露,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范和法律意识 ④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信息泄露行为
①行政违法行为与民事违法行为
②权利与基本权利
③附加刑与剥夺政治权利
④生命健康权与人格尊严权
①受教育权 ②生命健康权 ③人格尊严权 ④财产所有权
①同学之间要互相宽容和理解
②学校要加强管理和教育
③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从重处罚
④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材料一 电影中,陈念遭受了同班同学的威胁恐吓、暴力殴打,同时被拍成网络视频,其母亲欠高利贷的信息也被转发到同学手机里。现实里,线下的校园暴力殴打视频常伴随着线上传播,网络已经成为校园欺凌事件传播的媒介。
材料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修订草案的条文从 72 条增加到 130 条。特别是增加了“第五章网络保护第五十七-六十七条”,缓解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某些条款可操作性过弱、法律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等问题。
材料三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规定: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实行时间管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其接触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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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再现 张某多次骑着电动车,在机动车行人混行的狭小道路上“碰瓷”,勒索钱财,多次得手。一日,张某故意将身体猛地靠上刘某的汽车,倒地假装受伤,制造“侧翻”意外,要求刘某支付7000元的“赔偿金”。刘某不同意,张某便将刘某堵在车里不准其离开。 注: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郎某偷拍谷女士取快递,与朋友何某以“开玩笑”为名编造谷女士的谣言,发至微信群。谷女士当天就报警,警方对郎某等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是两三天网络点击量达到1万次。一个月多篇网帖总浏览量达到6万多次,转发量达到200多次。谷女士收到大量询问及谩骂的信息,还被公司劝退。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谷女士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区人民法院立案。由于该事件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区人民检察院议应当按公诉程序予以追诉。该案由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谷女士不再是“单打独斗”,司法机关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官网
①邻居收养了几条流浪狗,每晚叫个不停,影响大家休息。物业去交涉也不管用。属于民事违法,给法院打电话。
②赵老板带人将欠债者控制在小区的地下室百般羞辱,并将对方打成重伤。属刑事违法,向公安局报警。
③大街上来了一个耍猴的围观群众把人行道占满了导致交通受到影响。属行政违法,向城管部门举报。
④某培训机构将当地高考状元的照片用作宣传,高考状元找来后还拒不撒除。属民事违法,高考状元应向公安局起诉。
[网络参与]悠悠在“丽水发布”微信公众号上看到市政府正在征集“2021年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将该信息转发到班级群里,与同学就学校用餐环境和菜品质量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并在该公众号上就此问题提出了建议。
[网络遇骗]悠悠在爸爸手机微信上看到一个链接,点开一个看,信息提示爸爸支付宝“花呗”2.8万元未及时归还,将被录入信用黑名单。悠悠赶紧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爸爸,跟爸爸一起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查询,显示资金账户存在安全隐患,须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按要求操作后,爸爸的手机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卡内的钱已被转走,悠悠和爸爸再次点开链接,发现已经无法登陆。”
[网络学习]悠悠上网查询到以下资料:
“你遭遇的,国家都关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一场持久战,中国专门设立了国家反诈中心,开发上线了“国家反诈中心”APP,打造具有在线举报、信息拦截等功能的反诈平台:运用大数据精准预警,提升资金拦截效率,为群众挽回大量损失。
材料一:袁隆平院士,首届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得主、杂交水稻之父。下图是某网站网友纪念袁隆平院士的微博言论。
“致敬袁老” | 这是一位伟人,贡献了自己的一生让中国人民免于饥饿。他和他的贡献,我们会永远记得。 |
“我爱英雄” | 向袁老学习,为自己钟爱的事业奋斗,响应祖国的号召。 |
“追梦人” | 人就像种子,要做一粒好种子,这是袁老生前说的话,他这一生都在为水稻奋斗。 |
材料二:5月24日13时,德州市陵城区公安机关对微信用户“在黑夜里发光的萤火虫” 潘某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针对袁隆平院士逝世的侮辱性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德州陵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5月25日凌晨0点20分将该微信用户潘某抓获。目前,潘某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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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观象台 2021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针对部分手机软件运营商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义务,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营造了更安全、更清朗的手机软件应用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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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微链接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十四条(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