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安全法律护航】

近几个月来,全国各地发生不法分子暴力侵害中小学生的恶性案件。一时间,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举国上下关注校园安全问题,中小学生的生命健康成为全社会保护的重点。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12月30日,国家卫计委、中宣部等2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并指出要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你校团委正在举办“关注‘心理感冒’,共享身心健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请你参与并完成如下任务:
校园欺凌(指同学间欺负弱小、敲诈勒索等行为)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各方共同努力,遏制校园欺凌,不让校园暴力蔓延!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求各校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见下面的日记:
3月30日 星期三 天气阴
今天放学后,我到车棚推自行车,看到几个流里流气的高年级同学正坐在我的车子上。我小声对他们说:“请让一让,我要推车。”他们说:“让开可以,但要留下‘买路钱’!”我说没有钱,他们就强行搜身。当他们没能搜出钱时,便对我拳打脚踢,还让我明天晚上带钱来。我该怎么办?
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热议话题,群殴、羞辱等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材料一:近几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愈演愈烈。调查显示,部分青少年学生由于心理发育不够成熟,自控力差,同时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淡薄,不能明辨是非,养成了抽烟、沉溺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遇事容易冲动而使用暴力手段,从而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主导者。很多受害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受到欺凌之后也只能选择默默承受,加剧了事态的恶化。
材料二:2016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学校集中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并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2017年,在第22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校园欺凌再度成为2017年“两会”聚焦的热点问题之一。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中,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又一次提到了关于校园欺凌的问题。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开展了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将开展专题调研。”
材料一: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施行。《反家暴法》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反家暴法律,开辟了“家事立国法”的新篇章。伴随着新法律的出台,“未成年人遭遇家暴,如何保护自己”成为大家热烈讨论的话题。
材料二:能独立安全地在街道上行走,能在拥有植物和动物的绿色空间里自由地玩耍嬉戏,能作为平等的城市公民享受各项社会服务……儿童的健康、安全和快乐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2016年5月31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与长沙市教育局在市规划展示馆联合组织了研讨会,共同研讨如何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宗旨是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中,通过政策、管理和引导,以积极的姿态,发掘儿童和城市的潜能,从而提升现代长沙的城市品质和人文魅力。
【社会合力】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形成全社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合力。

【预防犯罪】2017年1月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江西省“两会”获悉,江西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校园暴力、欺凌整治工作,去年共起诉组织、教唆、胁迫、引诱中小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33人,对40名在校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治,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24场次。右边图表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调查的部分统计数据。
【智慧自护】以下摘录的是某校七年级(3)班一位同学的日记内容。

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
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
③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④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①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岁 ②未成年人都是学校的学生
③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 ④未成年人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增加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增加“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个专章,并充实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等内容,完善司法保护措施,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成为草案的一大亮.点。“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做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材料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及带来的新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热议,甚至担忧。比如未成年人涉嫌暴力、恶性犯罪案件不断发生,犯罪类型更加多样;未成年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增多,犯罪方法呈现智能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团伙化甚至组织化现象日趋明显;低龄未成年人实施重大恶性犯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等。针对这些问题,通过修订法律来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十分必要、意义重大。大量案件表明,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多有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且其早期不良行为或违法行为多数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规律,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针对不同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实现分级预防的理念。
链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于2019年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链接二:

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明确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责任和具体要求;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明确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关义务;明确了学校、幼儿园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等等。
①年龄小,发育不成熟
②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③没有自我保护能力
④权利更容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
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②完全没有自我保护能力
③未成年人心理、生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④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①表明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
②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③告诉我们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世界祸害无穷
④能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材料一:案例回顾
2021年3月,常州市的小李(12岁)在网络上看到有人发布“充10元可以返388元”的消息,于是添加对方为好友。在对方诱导下,小李用母亲微信向对方转账5000多元,发现被骗后报警。经调查取证,警方于5月19日抓获5名诈骗团伙成员,并刑事拘留。
材料二:相关链接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修订成年人保护法》。该次修订新增“网络保护”等内容,并于2021年6月1日正式生效。

结合材料回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