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知识点题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岁月在墙角剥落

杨崇德

    父亲在过完他七十八岁的生日之后,记忆力一落千丈。我的弟弟哲娃打电话对我说:“如果你有时间,回来看看父亲,他已经不认识人了。他时常把我当成是你,可一摸到我脖子时,他就说,你不是叫花子,叫花子这里有块疤!”

    我听了这话,眼泪都出来了。

    我请了一个星期假。我回到了我的山村老家。那天太阳亮晃晃的,我满头大汗进了屋。弟弟不在。莲花和鼻涕虫也不在。我问:“爹呢?”弟媳妇说:“他要跟哲娃上山,哲娃不要他去。他现在应该在仓屋场那边。他认不到人了。”

    仓屋场是我们村生产队时期的仓屋,旁边有一大块水泥晒谷坪。小时候,那里是我最快乐的地方,也是我最难忘的地方。我们一帮子人爬的爬楼,翻的翻筋斗,跳的跳,唱的唱,打枪的打枪。我的弟弟哲娃,那时还小,也跟在我屁股后面乱跳。我喊了几句,把右手变成一把手枪,对准我弟弟,就是一枪。我弟弟没有倒。我一巴掌打过去,他倒了。哇哇大叫。不巧的是,父亲正好从山上下来,扛着一截树,从仓屋场路过。我看到形势不妙,立刻爬到屋梁上。父亲抽出背上撇的那把柴刀,对着仓屋柱子使劲地敲。慌忙间,我从屋檐上掉了下来。父亲还在发火,冲过来,举起手,准备打。父亲发现我脖子上有血,一把掀开我的衣襟,我脖颈被地上的石头切去一大块肉。我躲过一劫。但是,我脖颈上却留下一块永远的伤疤。

    我提着鸡蛋糕,向仓屋场走去。远远的,我看到了父亲。他坐在地上,手里扶着一根棍子。我叫了一声“爹﹣﹣”

    父亲的耳朵还算可以。我喊到第三声时,他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走过去,掏出一个鸡蛋糕给他。他没有接。

    我蹲下去,翻开我的衣襟,然后抓着父亲的手,去摸我脖颈后面那块隆起的伤疤。父亲眼睛眨了几下,说:“是叫花子吗?”

    我说:“爹,是我!我是叫花子!”

    我把一个鸡蛋糕送进父亲嘴里。他笑起来了。他用他那两颗不规则的门牙,慢慢地啃嚼。

    父亲在那个时候终于有了记忆。他似乎沉浸在幸福之中,像个孩子。我不知道,人为什么老到一定程度,就会可爱得像个孩子。

    我给父亲一张面额很大的钞票,他接过去,放在眼前眯了眯,然后笑嘻嘻地放进他的棉衣口袋里。最后还按了一按。

    我拉着父亲的手,准备回家。这时,旁边跳出来一只小青蛙。父亲变得更加有趣了。他挣开我的手,蹲下去,窝着手掌,去罩那只青蛙。我说:“爹,我们回去吧!”

    父亲昂起头,看着我。很久,他说了一句:“你是哪个?”

    我说:“爹,我是叫花子。”

    父亲说:“你是灰子?”

    我说:“爹,我是叫花子!”

    父亲说:“你是有贵?”

    我急忙蹲下去,翻开我的衣襟,抓起父亲的手,去摸我脖颈后面那个伤疤。父亲认出我来了。父亲说:“你是叫花子吧,只有我们叫花子,这地方才有这么大一个疤。”

    我说:“爹,我是叫花子。我们回家去吧。”

    我扶着父亲,迎着亮晃晃的太阳回家。

    父亲的记忆力真的不行了。在我陪伴他的五天时间里,父亲对我忽然亲近,忽然冷落,忽然恐慌。我只有通过不断地让他摸我脖颈后面那块伤疤,来唤醒他对我的记忆。

    父亲真的像个孩子,他完全没有以前那种威严,那种不与人轻易闲聊的个性了。我让父亲好好地摸了一阵我那块伤疤,然后,我和父亲就在屋当头的墙角边,玩起了“摆家家”、“打山棋”。我们还做了两根钓竿,一起来到田埂上钓青蛙。父亲变得很高兴,像个孩子,更像我儿时候的弟弟哲娃。

    弟弟说:“你请了几天假?快到了吧?”

    我说:“今天是第六天,我明天就走。今天我和父亲再去钓一餐青蛙回来。”

    弟弟说:“他过一会儿,又认不到你了。”

    我说:“不会的,他只要摸一下我脖颈上的疤,他就知道我是叫花子了。”

    又到了月收残暑的时候。昨天晚上,我弟弟打电话告诉我说,父亲几次不吃饭,他让他摸了一下他的脖颈,他以为是我,马上就吃饭了。

    我问弟弟:“他怎么知道是我呢。”

    弟弟说:“这段时间,我一直给别人扛树,扛了一个多月,肩膀上有一层厚厚的茧。爹以为是伤疤。”

(选自2015年第11期《小说选刊》,有删改)

  1. (1)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 在得知父亲开始不认得人的时候,我从城里专程回到乡下,可以看出生活在城市中的我忙于工作一直很少回到农村老家。 B . 作品的这种复杂而典型的独特人生体验,给读者带来阅读的兴趣和耐人寻味的人生思考,整篇文章值得一读。 C . 父亲接过我给他的大额钞票,放在眼前眯了眯,又笑嘻嘻地放进口袋里,最后还按了一按,此句用到了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 D . 作者详细描写我的伤疤的由来,主要是为了表现我和弟弟之间的兄弟情谊以及我对父亲的怨恨。 E .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写,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这同时也拉近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便于抒发情感,显得自然真实。
  2. (2) 小说写到了小时候我和弟弟哲娃在仓屋场玩耍的情景,从故事情节的叙述方式来看,这属于哪一种?请简要分析。

  3. (3) 通读全文,我们该如何理解小说中的“我的伤疤”?请结合文意来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请说普通话

尚春江

    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山水老汉从儿子居住的小区出来溜达了一会儿,就记不住回家的路了。去问交警,儿子的家在哪?路咋走?可是,他费了老鼻子劲说出来的话,人家一句也没听懂。交警说,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可他哪里会说普通话啊。 

    他又去问路边下棋的几个老头,几个老头听了他说的话,一个劲地摇头,说,听不懂,请你说普通话。 

    可是,他真的不会说普通话。 

    前天,儿子把他从老家里接过来。一来让他享受一下城里的生活,二来他老了,就他一人在家,儿子不放心。三番几次去接,他都不应。这不,儿子费了好些口舌才把他接到市里。

    然而,山水老汉在儿子鸽笼般的楼房里待不住,只在屋里呆上一天就觉得闷得慌,浑身没劲,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儿子说,在屋里呆久了,出去走走,散散心。 

    说完,儿子就去上班了。儿子原先在这个城市打工,后来出息了,现在当了经理,忙得脚不着地,连陪他说话的工夫都没有。儿媳妇倒是下班就回家,但她是温州人,说话叽里呱啦的,他一句也听不懂。儿媳妇就给他说普通话。可是,他听得懂她说的话,她却听不懂他说的话。 走走就走走。山水下了楼,出了小区的门,到街上逛。逛着逛着,在大街上七拐八抹的,一会儿就迷了路。按说,他当过兵,出过远门,说啥也不会迷路。可是,现在的城市,街道好像都差不多:都是高高的楼房,都是宽宽的街道,到处车挨车人挤人。一会儿,车开得呼呼的,好像赛跑;一会儿,都停在那里等红灯,好一阵子不动步。 

    山水悠悠逛逛,像到集上赶集,走着走着就迷了。哪像在家里,哪里有棵草,哪里有道坎,他心里一清二楚,挤着眼也能摸回家。 

    迷了路?问啊。鼻子下边有张嘴,山水就去问路。可是,他讲的是家乡掉了渣的土话,人家一句也听不懂。这时他才明白,村中那些打工的年轻人为啥都讲普通话了。那时,他还跟人家讲,当初自己因为说普通话,害得被退了亲,被退了伍,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可现在,人家硬要自己说普通话,自己却把普通话忘得一干二净。

    问了半天,他也没问出回小区的路。没办法,他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开车很快找了来,把他送回家。坐在沙发上,山水说,不在这住了。在这里,人家讲的是本地话,他听不懂;他讲的是家乡话,人家也听不懂。在这里,说话都是普通话,他不会。

    儿子想说,大,你不会学吗?小时候,人家都说你会普通话。

    但是,儿子没有问。他知道,那是他大心上的一道伤疤。

    那年,他大当兵回家探亲。老队长榔头看到一个人,穿着一身绿军装,背着一个绿挎包,站在山水家门口东张西望,知道是山水回来探亲了。就问,是山水啊?啥时候坐车回来的?

    哎呀呀,你是榔头叔叔吗?我是昨晚上回来的。叔叔,你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吗?山水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还向生产队长榔头敬了个礼。

    啥?你是“坐碗上”回来的?不是坐车啊?你妈妈是谁?是你娘?那我去叫你娘去。你娘在红芋地里出红芋呢。

    切!榔头队长听着山水说的普通话,嘴都撇到裤腰上了。

    一会儿,山水娘回来了。他娘干活时,脸上受了点伤,涂着红药水,横一道竖一道的

    娘望着穿绿军装的山水,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要知道,那时候当兵,是很光荣的。有人找不到媳妇,只要军装一上身,说媒的立马就踢破门槛。

    娘说,山水,啥时候回来的?

    山水望着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娘说,你是谁呀?

    娘说,傻孩子,我是娘啊,你连娘都不认识了?

    山水紧紧握住了娘的手说,哎呀呀,你看看,你看看,我以为是隔壁的大娘呢,原来是我的妈妈哟。

    此后,有人说山水是“一年亲,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小资产阶级思想典型,上报到了部队。本来,山水已被部队当作入党提干的对象,此时泡了汤,提前退了伍。山水的未婚妻也退了婚。他娘提着礼到处找媒人说媒,但人家一听说是他,扭头就走。

    从此,山水就拉了寡汉。如果不是捡了一个他做儿子,把他抚养成人,现在可能仍是孤家寡人。

    一连几天,儿子看他大山水整天躲在屋里,呆呆地,不言不语,像丢了魂。就说,大,是不是住不惯啊,那咱就回老家。

    啥?回家?那中啊!

    山水的眼中一下子闪出了亮光。在家里,他就不用说普通话了。种地,种菜,和一般大小的老年人拉拉呱,喂喂猪,养养鸡,遛遛狗,多好!

(选自《华文小小说》2015年第2期)

  1.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 本文以朴实的语言,跌宕的情节叙述了山水在城里迷路的故事,表现了已不合时代节奏的山水与城市生活的格格不入 B . 儿子想让山水来城里享享福,但事与愿违,不会说普通话的山水在城里生活得很不开心,他更喜欢家乡不用说普通话的生活。 C . 小说通过记叙出门转悠的山水由于不会说普通话,问路没人听得懂,所以连儿子的家门都找不到这一事件,表达了对山水已落伍的惋惜之情。 D . 小说中山水儿子这一形象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小说正是通过这一人物来推动情节顺利发展的。 E . 老队长榔头庸俗卑鄙,是山水身边群众的代表,是他为山水的悲剧生活开了源头,进而埋葬了山水美好的前程和爱情。
  2. (2) 你认为山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经历对你有何启示?

  3. (3) 小说中插叙了山水年轻时因说普通话而被退婚退伍的情节,试分析作者这样写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鸿德茶庄

李金海

    天已放亮,雪还在下个不停。鸿德茶庄的掌柜赵四爷顶着风雪来到了他的店铺。每天这个时辰准时打开店铺的大门,是雷打不动的规矩。喝茶有讲究,做茶的生意,更要讲究个德行和诚信。

    赵四爷老远就看到店铺的一角簇着一堆黑乎乎的东西,走近一瞧,大吃一惊,原来是一个人。这是一个小年轻,半边身子已被雪染白,上身棉袄袖口的棉絮都秃噜出来了,这会儿,年轻人睡着了,那被风吹皴了的脸上,有明显的伤痕。

    赵四爷叹口气,把小年轻摇醒。“你是做什么的?”

    “蟊贼,也要饭。”小年轻揉揉眼睛,直瞪着赵四爷。

    赵四爷仔细打量着小年轻。“脸上……”

    小年轻挠挠头。“做事欠点。”

    “欠点就对了,不欠你就完了。”赵四爷狠狠地说。

    小年轻郑重站起身。赵四爷再次上下打量他。这小年轻中等偏上的个头儿,此时睡眼惺忪,但有几分神采。他弱弱地向赵四爷讨口饭吃,赵四爷却说:“以后就跟我卖茶吧!”

    小年轻扑通跪了下来。赵四爷问他叫什么名字。小年轻答:“没名字,爷就给我取个吧!”

    赵四爷略一沉吟,说:“就叫大贵吧。”

    这是大贵的聪明之处,让四爷给他取个名字。赵四爷阅人颇深,不会看走了眼。眼下,店里正要雇俩伙计,算是就地取材了。此外,他还是个心中有佛的人,见不得有人受苦受难。

    大贵在鸿德茶庄待了下来。年轻人一捯饬,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他学东西快,记性好,活络劲儿一点都不缺乏。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知恩图报,对赵四爷绝无二心。

    在这条商贾云集的街道上,茶庄有两家,除了鸿德茶庄,街西头还有一家,与鸿德茶庄规模相当,两家茶庄往来较为密切,既是生意上的伙伴,又是竞争的对手。闲暇时,两位掌柜凑到一起,泡上一壶好茶,细细念叨起国事家事茶事。

    赵四爷有一独生女儿,已到了婚嫁的年龄,姑娘长相俊俏,懂事知礼。她有时也到店里来,一来二往,和大贵也就熟了。赵四爷心里有了底。

    近来,赵四爷愁容满面。原来,鸿德茶庄有一个固定的大客户,住在二百里开外的一个镇子上,每年,满载货物的大车向镇上跑好多趟。可前些日子换了掌柜后,人家进货的地方就换成街西头那家茶庄了。

    大贵安慰四爷:“爷不用愁,生意场上的事说变就变。”

    “你懂什么!”四爷嫌大贵多嘴。

    十几天后,转向街西头那家的大客户却主动找上门来了,先要一车货,后续的进货就固定在鸿德茶庄了。赵四爷转忧为喜。但他再邀街西头茶庄的掌柜喝茶时,被婉辞谢绝了。

    这天,街西头茶庄的一个胖伙计来到了鸿德茶庄,求四爷收留他。

    原来,就在前几天,这胖伙计负责去二百里之外的镇上送了一趟货,货物很顺利地交接了,可两天后人家找了过来,原因是一包货物里竟掺了沙土。掌柜和胖伙计当然不认账,交涉无果,来客只好悻悻走人了。就在当天,胖伙计就被掌柜辞退了。

    胖伙计说了事情的原因后,又向四爷介绍自己对茶道的精通。

    赵四爷沉吟良久,说道:“我不能留你。你看不好自家的货物,照样看不好鸿德茶庄的。”

    胖伙计走后,赵四爷把大贵叫了过来:“买卖好起来了,是你的功劳!”

    大贵低下了头。

    这桩生意的扭转,确是大贵一手策划和操办的。那天,大贵带上一个人,悄悄地跟踪着街西头茶庄送货的大车,天杀黑时,送货人宿在了路边的一家客栈。夜半时分,大贵先把看门的狗给药晕了,然后潜进了停放大车的后院。他们打开缚车的绳索,向一包货物里掺进了事先准备好的沙土。

    赵四爷长叹一口气:“你比我更会做买卖,但我不能留你了。”

    大贵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过来给赵四爷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走出了鸿德茶庄。

    第三天,当赵四爷知道女儿跟大贵逃走的消息后,他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和悲伤。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6年第10期,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 在赵四爷看来,喝茶和做茶的生意,都要讲究德行和诚信,因此,每天他总是准时打开店铺的大门,这是雷打不动的。 B . 大贵聪明、活络,是个难得的人才,最重要的是他知恩图报,对赵四爷忠心耿耿,从后文他给街西头茶庄货里放沙土可以看出。 C . 赵四爷的生意好转之后,再邀街西头茶庄的掌柜喝茶,被婉辞谢绝了,这说明街西头茶庄掌柜的嫉妒心很强,看不得别人比自己好。 D . 送走胖伙计后,赵四爷对大贵说“买卖好起来了,是你的功劳”,这里一语双关,表面上在夸赞大贵,实际上告诉大贵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2. (2) 赵四爷是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并分析。

  3. (3) 对大贵在街西头茶庄的货中放沙土的行为,你怎么看?请结合文本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钢琴家的脚

陈钢

    ①在我珍藏的波兰版的《肖邦全集》的扉页里,印着一双秀长纤细、令人动容的手﹣﹣那是肖邦的手。就是这双手,流注出多少醉人的旋律,又演绎出多少变化万千的“音乐魔方”;手啊手﹣﹣钢琴家的代号和骄傲!

    ②不知从哪天起,我突然注意起钢琴家的脚来。因为在他们出台时,必先举足由幕后走到琴前;而这几步路,可真谓“寸步难行”啊!他们有的如万里长征,步履艰难;有的则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还有的活像是小脚女人赶集﹣﹣急急匆匆,扭扭歪歪。但是,有一位钢琴家的路却走得潇洒自若,怡然大方,他﹣﹣就是傅聪。而带他学会走路的,就是他的父亲傅雷。这条路的路标上有四句话:“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第三,做音乐家;最后才是钢琴家!”﹣﹣这是傅雷给孩子的临别赠言。

    ③为了让傅聪学会“做人”,这位精通洋学的大翻译家,既没有把儿子送到他早年留学的法国,也没有让他进音乐学堂;而是另辟蹊径,用近乎“私塾”的方式,从孔孟先秦诸子、《国策》、《左传》、《晏子春秋》、《史记》、《汉书》、《世说新语》中自选教材,进行“道德规范”﹣﹣“做人ABC”的教育。傅雷认为,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道德规范”是生活中惟一的“圭臬”。而当他将这个“圭臬”与古希腊罗马的崇尚自然,文艺复兴的崇尚人文,法国大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崇尚民主的精神相融合时,就构筑起一个“理想世界”的最高境界!傅聪以后在国外生活了那么多年,面对着光怪陆离的西方社会和纸醉金迷的金钱世界,始终“视富贵如浮云”,而不像“巴尔扎克笔下的那些人物,正好把富贵作为人生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目标”,就是因为精神境界中有这个“圭臬”所维系。傅雷在家书中盛赞傅聪的前丈人梅纽因,说他在海牙为一个快要死的女孩子演奏巴哈的《恰空舞曲》和他1947年在柏林对犹太难民的讲话,是一种“符合我们威武不能屈的古训”的精神和气节;而傅聪也以孔夫子所称道的颜回为榜样,保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那种“以清贫为自傲”的中国文人传统和超尘脱俗的崇高境界。真是:有“德”才有“品”,有“品”才有“境”,有“境”才能铸造高人!而傅雷,就是这样带着儿子走人生之路的。

    ④傅聪的艺术之路,是一条以民族文化根蒂来“开发”、“引爆”世界艺术顶尖的“通路”。

    ⑤陆游示儿:“功夫在诗外”。可傅聪的功夫倒是在“诗内”。他从小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偷听爸爸同朋友谈话,谈论李白杜甫,他最喜欢的就是李后主的词。他对中国古诗词的通晓决不逊于托斯卡尼尼(意大利著名指挥家)对莎士比亚的熟悉。

    ⑥傅聪在“肖邦”比赛前,他的演奏已被波兰教授认为“赋有肖邦的灵魂”,甚至说他是一个“中国籍的波兰人”。他荣获的“最是波兰魂”的玛祖卡奖,更被认为是桩“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由“一个中国人创造了真正的玛祖卡的表达风格”。意大利钢琴家阿高斯蒂教授对傅聪说:“只有古典的文明才能给你那么多难得的天赋,肖邦的意境很像中国的意境。”说得多好、多对啊!傅聪就是这样弹肖邦的。他弹肖邦,“就好像是我的命运”,“我自己很自然地说自己的话”。而且,肖邦又有李白“非人世”的气息和李后主那种“垂死之痛,家国之恨”的愁绪。傅聪用李白来演绎,升华肖邦;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得的是李白奖!

    ⑦傅聪的艺术之路还通向大自然。

    ⑧傅雷,则多次要求傅聪到大自然中去。因为,大师的作品“就是从大自然,从人生各方面的材料中‘泡’出来的,所以,“表达他们的作品,也得走同样的路”。更重要的是,大自然可使人“荡涤胸中尘俗”,“打破纸醉金迷的俗梦,养成淡泊洒脱的胸怀”。从而获得一种“萧然意远,旷达怡静,不滞于物,不凝于心的境界”,使演奏具有“生命的活力与搏击飞纵的气势”!﹣﹣选自散文集《三只耳朵听音乐》

【注】圭臬:比喻准则或法度。

  1. (1) 从第三段看,傅雷奉为“圭臬”的“道德规范”实质上指什么?它对艺术家的人生之路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2. (2) 从傅聪身上,我们看到傅雷的教育有哪些成功之处(分条作答)?
  3. (3) 手是“钢琴家的代号和骄傲”,文章却用“钢琴家的脚”为标题,这有什么妙处?
  4. (4) 结合文本和你对肖邦的了解,说说傅聪的演奏为什么能够“赋有肖邦的灵魂”,“创造了真正的玛祖卡的表达风格”。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渐渐消散的炊烟

晓晓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其他的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开头“没有了热度,还怕冷”不仅写出老木的身体状况,也表现出他内心的凄凉。 B . 文章第三段通过写老木对小时候左邻右舍的回忆,表现了乡村生活朴素温馨的美。 C . 文章对阿黄衰老的描写呼应了老木的内心感觉,写阿黄的陪伴更突出了老木的孤独。 D . 以前老木很反感火化,现在不这样想了,说明老木对生活有了新的理解,变得豁达了。
  2. (2) 文中划线处两次写到炊烟,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分析。
  3. (3) 谈谈你对小说标题“渐渐消散的炊烟”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林掌柜

贾大山

    林掌柜的“义和鞋庄”不大,只有两间作坊,两间门市。门市柜台上,除了放着算盘、笔砚、账簿,还放着一把特制的小巧玲珑的铡刀。据说,只要顾客问一声:“掌柜的,鞋底里面,垫的是纸是布呀?”林掌柜便微微一笑,一手接过鞋,一手抬起小铡刀,咔嚓一声,把鞋铡作两截,送到顾客眼皮底下看——林掌柜又叫“铡刀林”。可是,在我的记忆里,那把小铡刀从来没有用过,只是那么放着,并且总是擦得明晃晃的。

    一天,我正骑着石头狮子玩耍,杨跛子过来了,一跛一跛地走到林掌柜的柜台前面,说:“买鞋!”

    那天顾客不少,林掌柜见他来了,赶忙拿出几双鞋,让他挑选。他拿起一双鞋,朝柜台上一扔:“铡一双看看!”

    林掌柜望着他,笑而不语。

    “不敢铡?”

    “敢铡。”

    “不敢铡就不是好货!”

    “这么着吧,爷们儿!”林掌柜拿起那双鞋,一面用纸包着,一面笑着说:“这双鞋,拿去穿,钱,不忙给;鞋底磨通了,鞋帮穿烂了,好货赖货一看便知。”话儿也柔和,手儿也利落,话说完了,鞋也包好了,朝他怀里轻轻一扔,“别客气爷们儿,拿着,穿坏了再来拿!”

    杨跛子真的不客气,白白拿走一双鞋!顾客们都很气愤,林掌柜却依然笑着,说:“只当铡了一双。”

    父亲和林掌柜是至交。遇到下雪下雨的天气,或是生意不忙的时候,林掌柜便来我家杂货铺子里闲坐。两人到了一起,就要喝一点酒,“老哥,喝点儿?”“喝点儿,老哥。”他们到里间屋里,在炕上放个小桌,对面坐了,慢慢地喝。——我家卖酒,也卖松花、咸蒜、豆瓣酱。每次分别的时候,两人总要互相奉承一句:

    “我最馋你的豆瓣酱。”

    “我最服你的小铡刀。”

    我也深深喜爱林掌柜的小铡刀。有一次,他们喝着酒,我问:

    “林大叔,你那小铡刀快不快呀?”

    “快呀,飞快飞快。”

    “一年铡多少鞋?”

    “早先铡一些,后来就不铡了。”

    “既然不铡了,要它干什么?”

    “放着。”父亲说,“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

    林掌柜乐了,举起酒杯说:“知我者,老哥也!”

    他们每次喝酒,总是这么快活。

    那年腊月的一天,天很晚了,父亲站在货架子前面,正自盘算什么,林掌柜把门一推,头上顶着几片雪花进来了。父亲说:“你也没睡?”

    “睡了,又起来了。”林掌柜结着扣子说,“我想喝两盅。”

    林掌柜自己下手,弄了一碟韭菜花儿,弄了一碟豆瓣酱,然后从酒坛里舀了一小壶酒,说是一醉方休——林掌柜心地坦和,总是那么快乐。

    可是,他刚抿了一口酒,突然皱起眉头:“酒里掺水了?”

    “没有。”父亲一愣。

    他又抿了一口,红着脸嚷起来:“掺水了,肯定是掺水了!”

    父亲尝了一口,脸也红了,急得拍着桌子说:“咦,这就奇了!老地方进的酒呀!”

    “最近,谁来打过酒?”

    “昨天,前天……杨跛子!”

    “披一件破大袄?”

    “披一件破大袄!”

    “要赊账?”

    “要赊账!——三斤的瓶子灌满了,提下柜台,才说要赊账。我说不赊账,他就不打了……”

    “酒呢?”

    “我又倒回去了!”

    “坏了!”林掌柜仰起脖子,咯咯咯地笑起来,笑得没了声音没了眼睛。他说,杨跛子打酒,惯用此法:他的破大袄里另外藏着一只瓶子,里面装满凉水……

    父亲听了,也被气笑了:“你说,这半坛酒……”

    “洒了!”

    “洒了?”

    “再卖倒字号。”

    “半坛酒,总有七八斤呀……”

    “不喝了,睡觉!”林掌柜好像生气了,起身要走,父亲赶忙拦住他:“怎么了,老哥?”

    “人也有字号!”

    我赶紧开开门,抱起酒坛子,把“酒”洒到街里去了。林掌柜拍着我的头顶笑了笑,说:“这小子长大了做买卖能发财。”我要去给他们打好酒,他说不用了,父亲也说不用了,催我去睡觉。

    我不想睡觉,看他们喝酒,听他们说话。鸡叫头遍了,他们的话还没有说完。最后三举杯:头杯酒,三十年打早抹黑,苦巴苦干,两家都有吃有穿,没饿着没冻着,喝了;二杯酒,两家相识相知,老不哄少不欺,谁也没有做过亏心的买卖,喝了;最后一杯没有喝,他们把酒洒在地上,敬了天地财神,算盘和秤,还有那把小铡刀。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以契合人物职业身份的“鞋”和“酒”为道具来串连情节,并由此构设画面感极强的送鞋和喝酒场面,构思巧妙,文脉清晰。 B . “世界上有些东西,一定得有,用到不用的时候,便是用好了”,这是父亲对“我”的教育,也是父亲对与林掌柜深厚情谊的肯定。 C . 小说结尾聚焦于父亲与林掌柜的三举杯,这一情景极具仪式感,既是雪夜酒叙情节的收束,也是全文的升华,带给读者无限遐思。 D . 小说多用简短而又鲜活的人物对话,“赖货”“打早抹黑”“苦巴苦干”等方言词语也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整体语言风格质朴自然。
  2. (2) “小铡刀”在文中多次出现,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 (3) “我”和杨跛子在文中所起的作用有同有异,请结合作品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泥火盆儿

张金凤

    “江山千里雪……炉火一点红。”展望北方的苍茫原野,这开阔而温馨的诗句迎面而来。入诗的一定是带着婉约气质的红泥小火炉吧,我立年那一盆红通通的炉火,似雪中红梅闪耀光芒,照亮了我的冬日情怀。我记忆中的火炉不是那种婉约的小火炉,而是朴素简约的泥火盆儿,它的温暖是几代人抹不去的记忆。

    小时侠的北方冬天似乎格外冷,大雪囤着一座座村庄,整个长冬都不肯化去。晌午,阳光强烈,屋里生火作饭提升些温度,屋瓦上才变得柔和些,有滴淌答答的屋檐水垂落下来。日头稍稍偏西,屋擔下就又挂上了长长的冰棱。这叶候,祖父掖了掖宽大的棉袄,用一根带子从腰勒紧,推开风门。他手端一个大泥盆,那就是泥火盆儿,是乡下人冬天里的室内取暖宝物。祖父给泥火盆儿装了些碎草,上面盖上碎的苞米骨头,点燃。碎草抽抽噎噎地燃烧,一股青烟被北风扭得四下流窜,祖父不急不躁,好像任由顽皮的孩子尽情打闹。他在旁边缓慢地吸着一烟锅旱烟,等烟吸透了,火盆儿也不再冒青烟,一盆火红的炭骨冒着短小的火苗活力四射。祖父粗糙的大手小心端起暖烘烘的火盆,笑吟吟地回屋。

    乡村取暖方式大都是通过烧火做饭、烧热大炕,“辐射”得屋里暖和,这就叫“暖屋热坑”。但四九天气,到了寒气逼人的时候,还得请泥火盆儿出场。·每一餐的灶火,总要剩些热炭,从热灶膛里拣几块红通通的木炭置于火盆儿内,端到屋子里,屋里顿时就腾起一股暖流。热腾的炭火在火盆儿里跳跃,老人在炭火的上方烤烤手,说,暖和。泥做的火盆儿,不管盆内的炭火多热,火盆儿也是敢搬动的。有时候,一个火盆儿在炭根熊熊燃烧不断释放热量的时候,被搬来搬去,给几间卧室驱赶寒气。

    清晨,小孩子赖被窝,大人在早早生起的泥火盆儿上烤烤棉袄再给孩子穿上。在大炕上绣花、扎鞋垫的大姑娘,一根绣花针拿久了,寒气就聚在手上,手僵了做不了活,双手拢在火盆边儿烤烤搓搓,绣出的花就都更灵性了。外出的人回家来,也许顶着一头的雪花,拿笤帚扫扫一身的雪粒子,坐在暖融融的火盆儿前,无比感慨,或许对生活有了更深的思考。冬天,在火盆儿边,多少英雄变得儿女情长,被这一小盆红通通的炭火拴住了出去闯荡的脚步;多少游子又在日思夜念老家炕头上泥火盆儿那冒着蓝火苗的温馨。冬日,家里来客串门,最热情的招呼就是拉到火盆边说,来,烤烤火!围着火盆儿拉呱着日子,闲话着岁月,一天天地向年关迈进,向春天的昐头挪动。火盆的微红,映着庄户人一脸的安详和知足。

    泥火盆儿,这位温暖的使者,还客串着美食源地这一角色。一把黄豆,一撮苞米粒,几个花生,祖父就变戏法一样把它们变成香喷喷的美食。瘦小的苞米粒埋进去,过一会它就蹦跳着出来,变成一粒爆米花。祖父一边欣喜地用拨火的钎子挑出爆米花,一边说:“看看,女大十八变,小丫头转眼长成大姑娘了。”有时候,祖父悄悄把地瓜埋进深灰里,慢慢地热。闻到昋甜的味儿,小孩子馋猫一样到处找,直到那冒着油,滋滋响的地瓜被祖父从深灰里掏出来,小孩子才恍然。于是下一次,小孩子趁大人送客去了,学着大人的样子,将地瓜悄悄埋在明火里就上街玩耍了。等到家人闻到焦糊的气味,那红皮地瓜已经变成个炭灰锥。最温馨的是祖父烤着火盆儿喝酒,他把那黑色的小烫酒壶倒上半壶白酒,将酒壶根部埋进炭灰里,伸手从挂在屋脊挂钩子上摘下小小的提篮,拿出几条小干鱼。祖父用铁筷子夹着干鱼在火盆儿上烤,鲜味首先惊醒了炕头小猫,哇哇叫着,围着祖父转,还用头去蹭祖父。祖父找过猫食碟子,将鱼头、鱼鳞和杂刺、肚腹之物分享给猫。有一只莽撞的野猫,直眉瞪眼“蹭”地一声从窗口的猫道冲进未,见屋里有人又仓皇逃窜了。祖母将猫道那里竖起本厚厚的书,嘱咐祖父,小心外来的猫馋极了撞破窗户纸。祖父呷了口酒,啧啧着,干鱼肉放嘴里品咂着,慢悠悠地说,撞破了再封。

    泥火盆儿前的时光是温馨的,听北风敲窗,几片干树叶在窗外飒飒轻响;看雪花飘飞,给院中的草垛披上斗篷。守着泥火盆儿的炕头上,绵绵是祖母那些久远的故事和传说。火盆前的祖母戴上老花镜,慢悠悠地在绣一副鞋垫,或者补几双林子,或者就那么比画几片布片,拼接成她需要的枕头套、小肚兜。故事像她手中的线一样绵绵不断。冬天日短,不觉中日影就从窗户棂上没尽了,火盆儿里的火也暗淡下去,小孩子打一个长长的哈欠,灶屋里响动锅碗瓢盆的序曲。祖父就着火盆儿里微微露红的炭苗点燃了烟袋锅,烟雾缭绕里邢张布满皱纹的脸恬静安详。

    有时候,火盆儿边像一幅静物写生,永恒定格在我的记忆里:祖父背倚着炕头上高高的被卷闭着眼睛,他是在打瞌睡还是在想久远的往事?火盆边小弟睡得小脸红通,拨浪鼓在枕头边寂寞着。祖母双手插在宽大的衣袖里,眼睛似乎在看向窗台上阿妞的算盘。猫儿从静物里走出,在火盆边伸伸懒腰,扭扭捏捏地走到窗户边,透过玻璃看窗台上的麻雀。看着看着它就抬起前爪,要去挠那梳理羽毛的雀儿,一爪子挠过去,碰上了硬邦邦的玻璃。祖父惊醒,把猫儿引过来,抱在怀里。祖母轻拍窗棂赶走了麻雀。此刻,火盆儿里也许只剩下些热炭灰,堂屋里,锅碗瓢盆又响动起来,风箱慢悠悠响起,炕头热起来。火盆的暖又被炕头的热续接下来。

(本文有删改)

  1. (1) 简析文章第一段的作用。
  2. (2)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 (3) 分析“祖父”这一人物形象。
  4. (4) 本文为什么以“泥火盆儿”为题?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三万元的遗产

马克·吐温

    湖滨镇是一个居住着五六千人的可爱的西部小镇。这个镇上的教堂很多,因为镇上的人个个都是虔诚的教徒,到处弥漫着亲善友好的气氛。

    塞拉丁·福斯脱是镇上最大商店里的薄记员,他一天到晚勤勤恳恳。在湖滨镇干他这一行的人,他是唯一领高年薪的——800元。这个数字实在是可现的,人人都承认他应得这样的报酬。他的妻于爱勒克是个能干的内助,她一天到晚当一个贤妻良母,好好地操持家务。

    有一天,来了一个了不起的消息!这个消息真是使人吃惊、使人欢喜!那是从邻近的一个州来的,塞拉丁唯一的一个活着的亲属住在那里,名叫提尔贝利·福斯脱。他是个独身老汉,已经70岁了,据说家境相当富裕,性情也相当古怪和执拗。提尔贝利给塞拉丁写信来,说他不久就会死了,打算把3万元现款的遗产给他。他说这并不是为了表示感情,而是因为他一生的晦气和懊恼多半都是由金钱而来的,现在他希望把这笔钱转让给一个适当的对象,使它继续干那害人的匀当,满足他的心愿。这笔遗产将在他的遗嘱里交代清楚,如数照付。但是有一个条件,塞拉丁必须能向遗嘱执行人证明三件事:一是他没有在口头上或是书信里表示关心这笔遗产,二是他没有探听过这位将死的人向地狱前进的过程,三是他没有参加葬礼。

    “3——万——块钱!”这几个令人神往的字像美妙的音乐似的,在这两个人的脑子里响个不停。这一天,塞拉丁记账记得一塌糊涂、错误百出;爱勒克也不能专心干她的事情,甚至拿起一个花盆却忘记她打算干什么。

    当晚,两支铅笔一直在忙个不停——各人拟订各人的计划:爱勒克盘算着如何把这笔钱投资,塞拉丁则考虑怎样把它花掉。

    最后还是塞拉丁打破了沉寂。他兴高采烈地说:“啊,爱勒克!我们首先开支1000块钱,买一匹马和一辆轻便马车为夏天用,买一架雪橇和一件皮子的膝围为冬天用。”

    爱勒克果断而沉着地回答说:“动用本钱吗?那可不行。我们千万不能动用这笔本钱,那么做是不妥当的。我们要赚大钱!”

    “赚大钱。那太好了。往下说吧,爱勒克。什么办法?”

    “煤,新开的矿。我打算投资1万元买煤矿优先股。他们半年付一次利息,1万元钱变成3万——只要一年!”

    “哇呢——”塞拉丁拿起杂记本子来,开始核算购置东西的钱数,这次所要买的是他希望尽早弄到手的那些享乐用品:“马——马车——雪橇——膝围——漆皮——高筒礼帽——转柄表——镶新牙。”

    “别忙!我还得给煤矿上赚来的那3万元找出路,是不是?我把它派了两次用场:一次做油生意,一次做麦子生意。”

    “爱勒克,这太妙了!总共赚了多少?”

    “我想——,算得稳当一点,大约可以净赚18万,也许还可以再多一些。”

    “哎呀呀!这岂不太妙?谢天谢地!我们拼命苦干了多年,终于交上好运了。爱勒克!”

    “塞拉丁,我打算给教堂整整捐300元——到那时,我们还有什么道理怕花钱!”

    “你这一着做得再漂亮不过了,亲爱的,你这毫无私心的人,这种举动正合你那慷慨的性格。”

    然后他们就上楼去睡觉,可是因为高兴得昏头昏脑,竟至忘记了熄掉蜡烛,让它在客厅里点着。塞拉丁主张让它点着算了,他说即令是值1000元,他们也不在乎。可是爱勒克还是下去把它吹熄了。这一着倒是做得正好,因为她往回走的时候,又想出了一个好主意,趁着那18万元还没有冷掉的时候,把它变成了50万元。

    当然,在兴奋的情绪中,他们没忘第二天就写信到这位本家居住的地方去,订了一份当地的报纸——《萨格摩尔周刊》——那上面有最及时的讣告消息。

    接下来是漫长的等待。星期六终于来到了,他们收到了报纸。爱勒克迫不及待地把报纸外面包的纸撕开,她和塞拉丁的两双眼睛立刻就扫视着讣告栏。结果却大失所望!哪儿也没有提到提尔贝利。

    “也许距离太远,也许下个星期就有消息了。”塞拉丁告诉妻子。

    然而,5个星期闷沉沉地过去了,《萨格摩尔周刊》每星期六都按时来到,可人的消息却从未降临。这时候塞拉丁的耐性再也支持不住了,他痛恨地说:“这个该死的家伙,他大概是永远不死了!”

    就这样,4年过去了,那个盖空中楼阁的习惯、做白日梦的习惯发展得多快啊!美梦没有到来,倒是等来了《萨格摩尔周刊》的编辑,因为他们在过去4年中,一心一意地忙于别的事情,居然把报费忘却了,欠款共计6元。

    对福斯脱夫妇而言,再没有比这位客人更受欢迎的了。他对提尔贝利伯父的情况一定很熟悉,想必知道他什么时候有进坟墓的希望。当然不能正面提出问题来,因为那就会使那笔遗产落空。

    塞拉丁抑制住他那火热的渴望,极力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气问道:“我——,我在贵地有一个远房本家,名叫提尔贝利。他——他——身体还好吗?”

    “他身体还好?天哪,他到阴间去已经4年了!”

    福斯脱夫妇浑身都因伤心而发抖,其实内心的感觉好像是高兴。

    塞拉丁不动声色地——以试探的口吻说:“啊!真是,人生就是这样,谁也不免一死——连阔人也免不了这一关。”

    “阔人?”那位编辑哈哈大笑起来,“那可不恰当。他是一钱莫名的,镇上的人最后不得不凑钱来埋了他。”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故事发生的湖滨镇是个美丽的西部小镇,这里“到处弥漫着亲善友好的气氛”,人人都有虔诚的信仰,勤恳工作,幸福生活,简直是自由伊甸园式美国梦的典范。 B . 穷困撩倒的提尔贝利·福斯脱虽未直接出场,却是情节发展的关键性人物,生活的贫穷扭曲了他的灵魂,使他在临死前拿虚无的遗产愚弄了福斯脱夫妇多年。 C . 本文的对话描写精彩。通过富有个性的人物语言,读者可以看到:福斯脱夫妇同时做着发横财的白日梦,分别代表了当时美国社会盛行的消费主义和投机主义。 D . 选文戛然而止的结局令情节“断崖”,福斯脱夫妇数年的美梦归于破灭——那笔遗产不过是黄粱一梦,残酷的现实和他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令人唏嘘不已。
  2. (2) 请概括分析福斯脱夫妇的主要形象特点。
  3. (3) 幽默与讽刺是马克·吐温小说的主要特点,本篇小说中作者对夫妇二人在这一笔遗产面前的丑态进行了辛辣的讽刺。笔法犀利,入木三分。请找出三处并加以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情书

秦牧

    “写什么呢?”县城城隍庙侧的写字先生“卧云居士”侧着头问,他已经架起铜边眼镜,在信纸上面写起“亚荣夫君爱鉴”六个字,现在正等候写字摊对面坐着的乡下妇人陈述这封信的内容。他,现在缩处在这闹市的一角摆摊子,从铜边眼镜里射出一种看透一切的淡漠眼神,一面等着那妇人开腔,一面烦躁地在心里想道:“这笔生意又是难做的了。”

    荣嫂挑菜进城卖,卖完了就下决心私自寄一封信给丈夫。她现在把箩筐扁担都放在墙角,低头想着要说的话,那个盘着头巾,老实,结巴嘴,上颚掉了两个牙齿的丈夫的影子在她脑里清晰地出现了,她叹一ロ气,说道:“先生,你就这样写吧!说自从你跑开以后,家中大小都还平安,就是记挂着你,你来信说,对婆婆要孝顺,我又不是没分寸的人,她年纪老,爱多说话,我就让她,不过老实讲一句哪,亚荣,你妈有时真没理讲,好像前天吧!我在炒菜,她一踏进厨房就骂我‘败家精’,说我一烧烧四条柴,出力抽去两条,你想想,两条柴怎么架得起来?她骂了半天,不过我也不去顶她就是了!阿婆腿生疮,舂了几次扁柏给她贴,现在好点了!大仔肚子多毛病,就是湿热,现在好一点了!”说着,见卧云居士并没有写半个字,只把笔在拇指上按着,她畏怯地说了一声:“先生,就这么写吧!我不会讲哪。”卧云居士打了一个呵欠,就写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家中大小平安,阿妈大儿虽有小病,尚幸托天之佑,已渐告痊,贱妾自知孝顺婆婆,夫君可释锦念。”写后,毕剥一声弹了一下指甲,翘一翘下巴:“怎样啦?”

    荣嫂在他写时呆呆望着他的笔杆。二个月前那一个黑夜,丈夫背个包袱到香港去了!香港是怎样一个地方?在她脑子里这是个花花世界,男男女女都爱装扮,似乎是个发光的有香味的城市,亚荣就在街尾一间客栈歇脚……禁不住卧云居士一问,她定一定神道:“这么说吧!日子艰难自然艰难,不过下田的事,你不在,我也可以担当得起,现在佃李家的那一亩七,就种菠菜、芥菜和黄萝ト,那只猪,现在也有四十斤!将来卖了还地租,或者也够的。现在就是只挂你,唉,我也不知你在外头怎么了?我说啦,阿荣什么钱都可以省,这寄信的钱省不得,家里老的老,小的小,一家都牵肠挂肚。”说到这里,不禁眼眶一热,心想现在他可不知道怎样了?是穿得整整齐齐坐在人家铺子里当伙计呢,还是在做小买卖?他做的汤圆是吃好的,但香港人也爱吃汤圆么?敢情是变了心?敢情是病了?她眼睛微红,吞一吞口水,继续道“就是牵挂他,叫他在外要小心,一个人只要不懒,饭总有得吃,不过也不要太拖磨了!出外人,有钱就寄几个回来,家里虽我一个人可以支撑,然若外头有几个钱回来帮补,屋顶可以修修,免得下雨天时像个水潭一样。婆婆托人写信要你回来,你可千万莫听她,她老人家,就只想见儿子,哪会思前想后,她给你的信说乡下现在平靖了!哪里会平靖呀,又在抽丁,这一次抽得更凶,老二,坤兄,廉叔都拉去了!”顿了一顿想起丈夫也许会因为她规劝他不要回来而怀疑,有一阵极浅的红晕泛上她的面颊,她说:“一家团圆,有说有笑的,谁不想呀!这种年情,没办法。但愿有天平靖,你平平安安回来,我们烧猪还神。”卧云居士仍在捻着胡髭,他想起了悦来栈新到了一批烟膏,是正式的云土,他又想起他妻子究竟一天买菜瞒着他储蓄了多少钱,并不很注意这位顾客的啰苏,听到这儿,却不禁轻轻点头 , 趿起拖鞋,顿顿脚,又振笔疾书,一大段话,在他看来,只不过是简单的几句罢了:“耕事贱妾自知打理,在外小心为要,有钱望多寄家用,现在乡中不靖,夫君仍宜在外奋斗。”写完了又向荣嫂道,“讲话讲简单点,这又不是两口子在房里聊天,是信呀!告诉他两地平安,有钱寄回家来,乡下家里有什么事,一便一,二便二,就得了,明白吗?”

    “我们乡下人不会讲话,”荣嫂歉然地破涕一笑,想起写字先生指点的话,就沉吟道:“你和他说乡下就是整天派丁派粮,观音山出了老虎,那些中央军呀,一过境就到你堂屋里来,看到灶头没山草,椅子也破来烧,那只三脚椅,本来请人配只脚就好用的,好死不死,给那些保安队劈去当柴火烧,三更半夜,你又怎敢出房来瞧一瞧呢?那只狗也给红烧了!他们一来,我把猪都拖到床下底呀,一言难尽就是了!你先生对他说,千万不可回来,乡下不成世界啦!”卧云居士一面听,点点头,这次不再写什么了,只在已写好的“现在乡中不靖,夫君仍宜在外奋斗”几个字旁画上圆圈。

    问地址写信封,荣嫂从腰兜里掏出一个纸团来,里面包着一封破旧的信,卧云居士勉强辨察字迹,发觉那上面写的是香港一条巷的“翠香茶居”留交,并没有直接通讯处。

    荣嫂放下钱,拿了信,揣在怀里,一路问着人家“先生,邮政局在哪里”,挑着空箩筐挤在墟期的人丛中,感到满怀温暖。

    这封信到了香港的“翠香茶楼”,连同其他信摆在台后的架子上,一直放了十多天,仍然没有人来取,那个每夜在附近街道上铺四张报纸睡觉、经常给大皮鞋踢醒的咕哩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了!但也有的咕哩说,亚荣在香港捱不下去,已经回到乡下,说是思前想后,跟乡亲们上山也好。

(本文有删节)

【注释】①墟期:集市,粤地方言。②咕哩:苦力,粤地方言。

  1. (1)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荣嫂个性化的、对生活和情感的真实表达变为了卧云居士笔下千篇一律、情感克制的抽象书信,即由“情书”变为了“家书”。 B . 本文善以细节传神,文中写“从铜边眼镜里射出一种看透一切的淡漠眼神”,“振笔疾书,一大段话,在他看来,只不过是简单的几句罢了”,表现出写字先生对人民生活疾苦的漠不关心。 C . 战争之中,荣嫂的经历具有普遍性。卧云居士见多了荣嫂这样的妇女,听多了这样“苦难的故事”,已深谙类似信件的写作模式。 D . 文中有意使用富于地方色彩的词语,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其时代背景的叙述传达出了当时人民的苦难。
  2. (2) 这篇小说是怎样叙述荣嫂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 (3) 小说结尾段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请概括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别针

姜铁军

每年清明节,退伍老兵老钱和老孙都从自己居住的城市千里迢迢赶到长白山里的青鹰峰,为牺牲的战友小赵扫墓祭奠。战友牺牲四十多年了,他俩一直保持清明扫墓的习惯,并约定去世后把骨灰也埋在这里,和自己的战友聚会。

老钱和老孙都是老人了,可还用“小赵”称呼自己的战友,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9岁。他俩带着酒和祭品来到墓前,看到墓碑下放着一束金达莱花,还有一串别针,有人比他俩早来了。四十多年,金达莱花和别针都会在清明节出现在这里,送花人和他俩一样缅怀安葬在这里的小赵……

长白山里的青鹰峰山腰有一个军用通信维护站,站里有三个战士,分别姓赵、姓钱、姓孙,19岁、20岁、21岁。这里有一条边境军用通信线路需要常年进行维护。通信维护站常年有人驻守,以保障线路使用安全。小赵、小钱和小孙肩负重要任务,把维护线路安全看作是自己的生命。深山老林,常年见不到一个人。报纸和信件每半个月从山下营房送来一次,几本《解放军文艺》《解放军画报》不知看了多少遍,杂志都卷边了。离青鹰峰通信维护站最近的一个村庄叫十家堡。那时没改革开放,不允许个人做生意。农村实行统购统销,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十家堡新设一个供销社代销点,一个叫山杏的姑娘在代销点当营业员,人长得水灵灵的,很漂亮。

三个小战士星期日轮休,没有轮休的去巡视、维护通信线路。其实到了星期日,休息不休息都一样,反正也没地方去。或者到林子里打野兔、捡蘑菇、采山果,或者躺在床上睡大觉打发时间……自打山杏到十家堡代销点当营业员,情况就变了,谁轮休谁跑三四里山路去十家堡代销点看山杏,和她聊天。开始还找个理由,买双袜子呀,买块肥皂呀,买把牙刷呀……这都是借口,就是想到代销点去看山杏,和她聊一会儿,私下里说就是饱饱眼福。

总去看人家姑娘,总去和人家闲聊,耽误人家做生意。士兵的津贴是六元五角钱。买不了多少东西。不买什么东西还找山杏聊天,时间长了怪不好意思的。小钱和小孙去的少了,偶尔去。只有小赵每个轮休日都去。三个人当中数他嘴笨,没啥和山杏聊的,就是想去看看她,时间长了,小钱和小孙就说他:“你光去看人 家姑娘也不买东西,影响人家生意的!”其实他俩也知道代销点一天没多少生意,自己不好意思去看山杏,瞧着小赵去,心里有点不平衡才这么说。

小赵被他俩说得满脸通红,急得干咂巴嘴,啥也没说

过了两天,轮到小赵休息了,他本来是想去代销点看山杏的。因天气突变,暴雨倾盆,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加强线路巡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小赵主动不轮休了,和两个战友一起去巡线。

来到青鹰峰脚下,看到一根通信线杆被山洪冲歪了,必须抓紧时间扶正。小钱和小孙用肩膀扛住线杆防止倾倒,让小赵拿锯伐树,准备两根木头把线杆架住。小赵抬头看旁边哪棵树合适时,突然发现旁边悬崖.上滚下的大石头朝着战友而来。来不及呼喊,他冲上前推开小钱和小孙,自己却不幸被大石头击中……

收拾小赵的遗物,小钱和小孙在他的军用挎包里发现了990 枚别针。别针是代销点里最便宜的东西了,原来小赵每次去看山杏就买些别针,心里有点安慰。和别针在一起的还有一幅画儿,画在信纸上:两颗心用一枚别针穿到一起,下面写着“1000”。 他买到1000枚别针时,是不是要向山杏表达自己的爱情呢?

小钱和小孙到代销点去找山杏。

山杏问:“他怎么没来?”

小钱和小孙默默地把990枚别针和那幅画儿交给山杏。

山杏拿着别针和画儿,热泪涌出眼窝。“滴答、滴答”,眼泪把手里的画儿洇湿了……

小赵的父母要求把儿子安葬在他生前守护线路的地方。小钱和小孙约定,不管退伍到什么地方,清明节时都要来给战友扫墓。退伍后,第一个清明节时,他俩来给战友扫墓。长白山里青草刚刚冒头,只有金达莱不畏春寒,开放淡黄的小花。小钱和小孙在墓碑前看到了一束金达莱,有人在他们之前来扫墓了。他们知道是谁,金达莱旁边放着一串别针。

别针里蕴藏着无限深情,这生这世……

  1. (1)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 老钱和老孙称呼战友“小赵”,是因为战友的生命定格在19岁,他们以此表达对战友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B . 文章列举三个战士的年龄,旨在向读者强调他们把最青春的年华奉献给了维护边境军用通讯线路的事业。 C . 山杏热泪盈眶,一方面是为小赵勇敢无私的大爱所感动,另-方面也是为她和小赵的爱情悲剧而伤感。 D . 文章宕开一笔写小赵父母的要求,意在突出父母对小赵的青春经历和生命选择的理解,烘托了小赵的光辉形象。
  2. (2) 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 文章塑造的青年群像与《百合花》十分相似,青年战士忠于职守、善良互助,姑娘含蓄善良、重情有爱。 B . 文章开头设置了双重悬念,一是老钱和老孙清明扫墓,二是送花人比他们还早,引发读者对小赵的阅读关注。 C . 文章叙写深山老林环境寂静和生活单调,意在为山杏的出场作铺垫,对后文的情节发展也起到推动作用。 D . 文章在小赵休息日和天气突变的双重偶然因素的推动下走向高潮,旨在突出偶然事件可以改变一个人命运的主题。
  3. (3) 文中两处画横线的句子是如何塑造小赵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4. (4) 小说别出心裁地使用了“别针”这一物象, 请结合全文分析其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盲人夫妻

迟子建

吴自民和王瑶琴是一对盲人夫妻,吴自民是十六岁的一场大病后失明的,而王瑶琴则先天失明。为了弥补王瑶琴的不幸,吴自民常常向妻子讲解颜色,他把绿说得更绿,红说得更红,而王瑶琴对那变幻多姿的颜色仍然困惑不已。

早饭后他们到长虹街口卖报去。报纸无非写着最具刺激性的一些话题,由乞丐摇身一变成为富翁的秘诀呀,银行发生特大抢劫案等等。

黄昏时分吴自民回到家,推开门,没有闻到饭菜的气味,他心里紧张一下,放下报夹和报纸就召唤妻子。

“怎么哭了?”吴自民抚摸着妻子的脸颊。

“我怀孕了,我担心这孩子生下来是个瞎子,”王瑶琴的眼泪又纷纷下来了,“我不能让他失明。”

“医生说这病遗传吗?”吴自民说,“我是后天失明的。”

“可我是先天失明。医生说是不遗传,可现在哪有不遗传的病?”王瑶琴说,“我们不能造孽啊。”

吴自民用手指揩干妻子的泪痕,他想起了十几年前可以尽情享受光明的日子,他不能想象他的孩子会永远看不见这些颜色,这颜色可是上帝赐予的呀!

“你说句实话,人能看见一切究竟有什么好?”王瑶琴用下巴颊抵了抵丈夫的肩膀。

“其实也没什么好的,街道又脏又乱,人们脸上挂着阴险的笑容,到处是无聊的应酬。”

吴自民觉得这样答话会增强妻子的信心。

“咱们假设这个孩子是个瞎子,该怎么办?”王瑶琴问。

“给他治,给他换最好的眼睛。”吴自民脱口而出。

“你不是希望这孩子能看见东西吗?”王瑶琴叹了口气,“我们上哪弄那么多钱给他换眼睛?”

“卖报。”吴自民想起了他自己的眼睛。

“我们应该募捐。”王瑶琴忽然想起了一个好办法,“前段不是有个孩子得了白血病没钱医治、家长公开向社会募捐吗?听说一下子筹到好几万元!”

“可咱这孩子还没生下来,不知是不是盲人呢。”

“等到知道他是个盲人就晚了。”

“万一不是盲人,我们筹钱不是昧良心了吗?”

“那有什么,我们把钱再捐给其他盲人儿童。”王瑶琴的思路来得很快。

几天后、长虹街口的盲人报摊前果然挂出了一则告示。告示下方是一个装鞋用的空纸盒,人们在买报的同时也顺便看上一眼,有的发了恻隐之情就势投进去几个零钱,有的满怀蹊跷地望着女盲人的身影摆动而去。

整整一个秋天,他们为这个孩子而操碎了心。孩子出生后该起什么名字,穿什么样式的衣服、孩子受了欺负该怎么办。当然,他们想得更多的仍是盲与不盲的问题。他们期望孩子的眼睛是光明的,可这与他们背道而驰的光明却令他们深深恐惧。

“也许,孩子是个盲人会更好。”王瑶琴吐着新鲜的山楂籽说,“孩子会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黑暗中生活的,因为他的父母就是这样子的。”

“可这孩子不能总生活在你我之间,孩子会接触社会,当孩子明白他与别人不一样时,他会自卑和绝望。”吴自民发自肺腑地长叹一声。

“我们还是不要这孩子了吧。”王瑶琴哭了起来,忙乱中她竟然吞下了几粒山楂籽。

盲人报摊的生意一直很红火,募捐者倒是寥寥无几了。半个月下来,只筹措到了二十多元钱,对于医治眼睛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他们为此忧心忡忡。

院里出事了,刘奶奶用剪刀挑了她孙子的前胸。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强强是独生子,娇生惯养,整日指东要西,一家人供若神灵。刘奶奶这晚上要喝稀的,可孙儿偏要吃饼,儿媳妇便去烙饼,刘奶奶就多说了一句:“现在的孩子可真了不得!”

“老不死的!”强强接过话头骂自己的奶奶,“你这个白吃闲饭的!我妈说你咋不早死呢!”奶奶将剪子朝强强扎去,原想吓唬一下,不想因为怀了怨气,就假戏真做了。强强被送到医院,晚上老太太寻了短见。

吴自民和王瑶琴决定不再为未来的孩子搞募捐。

“不能把孩子的一切都给准备好了,”王瑶琴抚摸着腹中的胎儿说,“要让他有点什么不足,缺陷会使人更加努力。”

“就像我们一样。”吴自民说,“全院子只有我们是不吵嘴的夫妻,因为我们相互看不见,在我心目中,你是世上最美最好的女人。”

“你也一样。”

失明的痛苦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孩子不管是否盲人,都是上天赐予的,他们会加倍爱惜那孩子的。

那一夜王瑶琴做了一个梦。梦见街道两侧排布着一座座紫色的房屋,浓绿的太阳青翠欲滴,使人间充满了春天的气息。她和吴自民走在这样的道上,夹着狸红色的报夹,报纸则五颜六色,姹紫嫣红,他们要卖的报纸全是有关他们孩子的。

盲人的梦里竟是一片光明灿烂。

(选自《逝川》有删改)

  1. (1) 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以“颜色”为线索,写了盲人夫妻吴自民和王瑶琴对颜色的追求,给读者以思考回味的空间。 B . 吴自民把街道说得又脏又乱,把“能看见”说得很不好,希望妻子不要为孩子可能是盲人而忧虑。 C . “忙乱中她竟然吞下了儿粒山楂籽”这一细节体现出王瑶琴内心世界的犹豫、慌乱、纠结和不安。 D . 小说中写“刘奶奶用剪刀挑了她孙子的前胸”为盲人夫妻思想的转变作铺垫,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2. (2) 下列评价不符合本小说的一项是(   )
    A . 迟于建的小说中常采用上帝视角,叙述者是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既能够看到人物、事件的外部状态,也能够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感知其所思所想。 B . 迟于建坚守着民间立场的写作原则,对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她的作品钟情于书写小人物在他们平凡的生命历程中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C . 迟子建不仅是向我们推演一个个悲剧,更是在寻觅悲剧背后的原因。比起简单的描写底层生活的小说,她的作品显然超越了表象的痛苦,直抵命运的本质。 D . 迟于建竭力批判城市阴暗的一面,渴望以乡土文明的纯净来抵抗城市文明的浮华。她想要在文学作品中构筑一个完美的乡土世界,以作为她精神上的故乡。
  3. (3) 小说的结尾写王瑶琴“光明灿烂”的梦体现了作者的匠心,请简要分析。
  4. (4) 孙绍振认为:“情节的功能,就是把人物打出常规……把人物隐藏在深层的心态甚至潜意识心态揭示出来。”请结合本小说简要说明哪些情节体现了“把人物打出常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卖胡琴的乡下人

毕飞宇

①风已经长指甲了,华灯初放就下起了雪,霓虹灯的商业缤纷把雪花弄得浓妆艳抹。雪花失却了汉风唐韵、颜筋柳骨,都不像雪了。

②乡野的雪全不这样。雪瓣从天上款款而至,安详,从容,在任何时刻都见得永恒,哪像城里头这样浮躁过。卖琴人抬起头想看一眼城里的天,天让高层楼群和霓虹灯赶跑了。

③第二天清早卖琴人出现在小巷。他的吆喝就是一路演奏的胡琴声,前胸后背挂满了家伙。地上全是薄雪。胡琴害怕下雪,蛇皮在雪天里太紧,声音显得小家子气。蛇皮的松紧是琴声的命,琴的味道全在松与紧的分寸中,在极其有限的限度里极尽潇洒旷达之能事。钢琴和胡琴比算什么,机器。

④胡琴声在雪巷里四处闲逛,如酒后面色微酡的遗少。走了四五条小巷腿就酸了,卖琴人找了块干净石阶坐下去,很专心地揉弦。他的手指干枯瘦长,总有一股仙气,变成琴声在雪地里仙雾缭绕。卖琴人童子时代练过茶壶功,捧着灌满滚烫的水的茶壶,十只指头飞快地拍打,不能停一拍,要不你的手就熟了。卖琴人十八岁那年得了一个绰号,五指仙。人们说,五指仙的指头会说会道,弦上鬼精鬼灵,驭风驾电。

⑤店里走出来一个人,把卖琴人叫起身,食指往他口袋里摁下一张纸币,手背往远处挥了挥。卖琴人走进一个酒吧,把纸币平铺在吧台上,大声说,买一碗酒。里头走出一个疲倦的女人,半闭的眼由卖琴人移向毛玻璃酒瓶,懒懒地说,老头儿,你干一辈子也挣不来这瓶酒。老头出门时自语说,肯定是神仙的尿。

⑥化雪天冷得厉害,卖琴人的肚子饿得旋转起来。走上大街,拥挤的人行色匆匆,为节前贸易而兴高采烈。广告牌上的女人在严寒之中面如春风,为商业宣传“尽忠尽孝”。但卖琴人的胡琴贸易没有进展。城市记忆对胡琴早就失却了怀旧。他的马尾弓声音过于沧桑,难以唤醒城里人的疲惫听觉。城里人的听觉钙化了,需要平滑和湿润去滋补。一个十字路口,卖琴人目睹了奥迪轿车制造的车祸。他看到黑色车拐弯后推倒了一位老年妇女,随后碾了过去,鲜血红艳艳地蜿蜒开来。他呆站了一会儿,掉头走开。大街如故。城里人对一切惊变失去了兴趣。卖琴人的耳朵里充满了汽车喇叭声,想象不出这样的声音是怎么弄出来的。

⑦卖琴人夹在人缝里敏锐地捕捉到了另一把胡琴的声音。声音不沉着,但肯定是一把胡琴。卖琴人挤进店里,看见一张电子琴正在模拟胡琴的伤感调子。卖琴人站在柜台前闻到了黑白键盘上奇怪的气味,十分唐突地问,这是什么?雅玛哈。怎么是胡琴的声音?营业员说,只要有电,它学什么是什么。卖琴人端起胡琴拉了一段琶音,说,这才是胡琴。营业员说,你干什么?买琴?卖琴人说,我是卖琴的。营业员笑起来,说,这里只有一个卖琴人,是我,您走好。

⑧走出商店后他的故事成了笑柄,他的背影显得滑稽可笑。卖琴人离开商店时恶狠狠地说,他娘的,花活。

⑨当年“花活”这句话差点断送了如日中天的五指仙,用这话评点五指仙的是一位算命瞎子。他们的相遇是在一个清晨,五指仙坐在河岸边练功,听见后头有人说,你弦上功夫名不虚传,弓上头却远不到家。瞎子要过胡琴一口气拉了七个把位的琶音。他的运弓充满气韵,如初生赤子的啼哭。瞎子说,笛子的眼位全定在那儿,气息的轻重尚且能使声音变化万千,胡琴靠着两根弦,手指的把位不定,越发需要气息去整理,要不全飘了。你玩的是花活,弓不听你的话,又怎么肯为你呼风唤雨? 听不见风雨看不见日月,宇宙大千离你就远了。

⑩天冷得厉害。卖琴人失去了吆喝的兴趣,最终给饥饿说服了,走到了馄饨摊前。卖馄饨的也是一个老头,脸上均和,不见风霜。卖琴人说,老哥,肚子里没油水了,想听什么你点什么。卖馄饨的小心地看过左右,悄声说,《听松》。卖琴人知道遇上了里手,如实说,我的弓上力道差,加上饿,拉不动,我来一段《潇洒走一回》,也是刚学。卖琴人坐在小凳子上摆开阵势,只拉了两句,手就让卖馄饨的捂紧了。卖馄饨的弯着腰说,先生是谁?先生到底是谁?遇上知音卖琴人羞得满脸难看,他低着眼望着卖馄饨人手指尖上的条形茧,说,羞于启齿,先生又是谁?卖馄饨的怔在那里,最后说,羞于启齿。

⑪知音相遇作为一种尴尬成了历史的必然格局。卖琴人站在这个历史垛口,看见了风起云涌。历史全是石头,历史最常见的表情是石头与石头之间的互补性裂痕。许多后来者习惯于在废墟中找到两块断石,耐心地对接好,手一松石头又被那条缝隙推开了。历史可不在乎后人遗憾什么。它要断就断。

⑫又下雪了。卖琴人对面是一个马路圆盘,数不尽的车在圆盘上呆头呆脑呈逆时针运转。人类的运行必须采纳这个流向。卖琴人站在逆时针运转的斜坡之间,遗忘了生计与胡琴贸易,对雪花中匆匆而下的车流视而不见。许多车轮在转。这和当初的戏台结论大有不同,老板说,流水的看客铁打的戏。

⑬卖琴人混了两碗牛肉拉面后躺进了圆柱形水泥管道。胡琴的琴弦被风吹出了哨声。风用了跳弓。这时候远处传来卡拉0K,一股烤羊肉的味道。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讲述了一个卖胡琴的乡下人在城市一天的遭遇,同时插入卖琴人早年锤炼琴艺的经历,写出了卖琴人身世的传奇,也映衬出卖琴人现实处境的落寞。 B . 老年妇女遭遇车祸,血流遍地,人们却见怪不怪。这表明城市的冷漠钝感,也侧面写出卖琴人的音乐很难被城里人接受的原因。 C . ⑫段写到卖琴人“对雪花中匆匆而下的车流视而不见”,这暗示他对不可阻挡的时代变化视而不见,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中。 D . 卖琴人技艺卓绝,但城市里唯一懂他的知音竟是劳作到手上长茧的摊贩,点出了身负绝技的卖琴人面临的错位与尴尬。
  2. (2) 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本文善用对比写法,如开篇写城市的雪浮躁俗艳,失去了传统文化的韵味,乡野的雪却安详从容,恒久不变。这隐喻了卖琴人在城市里面临的文化冲突。 B . 作者刻画人物生动形象,意蕴丰富。比如“如酒后面色微酡的遗少”,借对胡琴声的巧妙比喻既写出了卖琴人的执着念旧,也写出他的洒脱风度。 C . 本文用词传神精炼。如第五段,一“摁”一“挥”既写出了动作的力度,也传递出鄙夷的情感,而一个“平铺”则写出了卖琴人的自尊。 D . 小说行文从容不迫,叙述冷静克制,叙述者与故事情节、人物命运保持着一定的疏离。即便是车祸撞死人的情节,在作者笔下,也如同生活日常。
  3. (3) 小说结尾一段有何深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4. (4) 有评论家认为,第⑪段叙述者“议论的冲动影响了小说的整体美感”,你是如何看待的?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貂皮大衣

马克·吐温

收到通知接受遗产的信后,阿曼达的快乐简直无以形容。她是多么希望她的丈夫还在世,这样他们就可以用这笔馈赠安享老来福了。

她并不那么穷,凭她的工作所得,她也生活得不错。然而,她并不满足于25年来所过的俭朴生活,她向往的是五光十色的奢侈品——那些她过去根本无力问津的东西。

阿曼达一遍又一遍地读那令她暴富的信。那可是一大笔钱,远远超出了她的期望。而今她所面对的问题是:怎么花这么多的钱呢?当然消费方法成千上万,可是,在她的内心深处,答案早已存在:一件貂皮大衣。她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就是一件貂皮大衣。

一旦决定,她马上走进一家皮草行,在那里看遍了所有的貂皮大衣,尔后选出了她最喜欢的一件。

“您穿正合适,夫人。”当然了,那还用说,她感觉美妙极了,恨不得马上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华贵,并向每一个人示善。

她随便地数出了钱,傲慢地付清了账。正是早春二月,其后的十余天里,貂皮大衣令阿曼达尽领了风骚。生平第一次,她觉得生活是如此的幸福和快乐。每晚就寝前,她都要仔细端详它,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起它。所以,她真害怕这心爱之物会被盗去。她为它保了险,保金不菲。

在家待着时她就放心,她的貂皮大衣不会遭遇不测。出门时她也不怕,她可以穿着它。尽管如此,也烦恼频生:要弄脏大衣可太容易了。天气日渐转暖,阿曼达的烦恼也与日俱增。她不能穿貂皮大衣出门的季节来得太快了。四月的第三周,她突然发现世间万物中,她最恨的莫过于夏天了。在绝望中,她眼见夏天逼近,尽管她的绝大多数朋友都厌恶漫长的冬季,翘盼晴暖的天气。

夏天最终来到了。晴空万里,骄阳似火,阿曼达被迫只得待在家里与大衣为伍。她偶尔出去一趟,把大衣留在家里,却又惶惶然不知所措。后来,她惊奇地发现自己对貂皮大衣已经恨之入骨了。她跑出去,跳上出租车,直奔皮草行。“我想退了它,”她说,“你们看,它还跟新的一样。”可是店主告诉她,由于貂皮跌价了,所以她只能得回原价的五分之一。阿曼达的心凉了。“真抱歉未能满足您的要求,夫人,”店主说,“再见。”打那以后,阿曼达处心积虑地构想如何除去这个大包袱。最后,她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她无法卖掉它,但她可以遗失它,不是吗?大衣是保了险的。如果她成功地丢了它,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百分之百的赔偿。要“遗失”一件貂皮大衣也绝非阿曼达所想的那般容易,但是她还是成功了。她坐上出租车,在闹市区下了车,并将大衣弃置在后座上,仿佛她真的忘了似的。然后她徒步回家,又变成了自由人。

一到家,她马上写信向保险公司索赔。十天后,她去了保险公司。

“我们已收到了您的信。一切都安排好了。”

“你要记住,保险政策第十五条给予我们以赔偿实物的选择权。我们正准备这样做。”

“什么!”“很简单,您只能再选一件貂皮大衣。我们会付钱的。”

她乞求,她哀号,可都无济无事。她必须有一件貂皮大衣,她被判了“终生监禁”。

  1.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 这篇小说采用了第三人称的叙事视角,顺叙的叙述顺序,使得情节的展开紧凑而有条理,这也便于读者接受理解。 B . 小说以“貂皮大衣”作为标题,点明了小说写作的主要内容,文中所展现的“拜金主义”思想也在其映衬下变得形象可感。 C . 阿曼达由一个自食其力、生活俭朴的人变成一个贪图享乐、虚荣至极的人,都是由于那一笔意外的遗产所得,这也反映出金钱是万恶之源的主题思想。 D . 小说最后划线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刻画了阿曼达作茧自缚的处境,同时也一语双关,道出了人被物所奴役囚禁的社会现象。
  2. (2) 小说主人公阿曼达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3. (3) 小说的结局独具匠心,请结合原文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补天

鲁迅

女娲忽然醒来了。

似乎是从梦中惊醒的,然而已经记不清做了什么梦;只是很懊恼,觉得有什么不足。煽动的和风,暖瞰的将伊的气力吹得弥漫在宇宙里。

伊揉一揉自己的眼睛。

粉红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飘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是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眼。地上都嫩绿了,便是不很换叶的松柏也显得格外的娇嫩。

“唉唉,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无聊过!”伊想着,猛然间站立起来了,擎上那非常圆满而精力洋溢的臂膊,向天打一个欠伸。

伊走到海边,全身的曲线都消融在淡玫瑰似的光海里,只是不由的跪下一足,伸手掬起带水的软泥来,同时又揉捏几回,便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东西在两手里。

“阿,阿!”伊固然以为是自己做的,但也疑心这东西就白薯似的原在泥土里,禁不住很诧异了。然而这诧异使伊喜欢,以未曾有的勇往和愉快继续着伊的事业,呼吸吹嘘着,汗混和着………

“阿阿,可爱的宝贝。”伊看定他们,伸出带着泥土的手指去拨他肥白的脸。

伊一面抚弄他们,一面还是做,被做的都在伊的身边打圈,但他们渐渐的走得远,说得多了,伊也渐渐的懂不得,只觉得耳朵边满是嘈杂的嚷,嚷得颇有些头昏。

伊在长久的欢喜中,早已带着疲乏了。几乎吹完了呼吸,流完了汗,而况又头昏,两眼便萦胧起来,两颊也渐渐的发了热,自己觉得无所谓了,而且不耐烦。然而伊还是照旧的不歇手,不自觉的只是做。

终于,腰腿的酸痛辦得伊站立起来,倚在一座较为光滑的高山上,伊焦躁的伸出手去,信手一拉,拔起一株从山上长到天边的紫藤,一摆手,紫藤便在泥和水里一翻身,同时也溅出拌着水的泥土来,待到落在地上,就成了许多伊先前做过了一般的小东西。伊愈抡愈飞速了,那藤便拖泥带水的在地上滚,像一条给沸水烫伤了的赤练蛇。泥点也就暴雨似的从藤身上飞溅开来,还在空中便成了哇哇地啼哭的小东西,爬来爬去的撒得满地。

伊近于失神了,更其抡,但是不独腰腿痛,连两条臂膊也都乏了力,伊于是不由的蹲下身子去,将头靠着高山,头发漆黑的搭在山顶上,喘息一回之后,叹一口气,两眼就合上了。紫藤从伊的手里落了下来,也困顿不堪似的懒洋洋的躺在地面上。

轰!!!!

在这天崩地塌的声音中,女娲猛然醒来,同时也就向东南方直溜下去了。连忙一舒臂揪住了山峰,这才没有再向下滑的形势。

水和沙石都从背后向伊头上和身边滚泼过去了,略一回头,便灌了一口和两耳朵的水,伊赶紧低了头,又只见地面不住的动摇。伊坐稳身子,拭去额角上和眼睛边的水,细看是怎样的情形。

遍地是瀑布般的流水;大概是海里罢,有几处更站起很尖的波浪来。几座山奔流过来,一面又在波浪堆里打旋子。向四处看,便看见有一队巨鳌正在海面上游玩,伊不由的喜出望外,立刻将那些山都搁在他们的脊梁上,嘱咐道,“给我驮到平稳点的地方去罢!"巨鳌们似乎点一点头,成群结队的驮远了。

女娲仰了脸去看天。天上一条大裂纹,非常深,也非常阔。伊站起来,用指甲去一弹,一点不清脆,竟和破碗的声音相差无几了。伊皱着眉心,向四面察看一番,又想了一会,便拧去头发里的水,分开了搭在左右肩膀上,打起精神来向各处拔芦柴:伊已经打定了“修补起来再说”的主意了。

伊从此日日夜夜堆芦柴,柴堆高多少,伊也就瘦多少,因为情形不比先前,——仰面是歪斜开裂的天,低头是龌龊破烂的地,毫没有一些可以赏心悦目的东西了。

芦柴堆到裂口,伊才去寻青石头。当初本想用和天一色的纯青石的,然而地上没有这么多,大山又舍不得用,有时到热闹处所去寻些零碎,看见的又冷笑,痛骂,或者抢回去,甚而至于还咬伊的手。伊于是只好搀些白石,再不够,便凑上些红黄的和灰黑的,后来总算将就的填满了裂口,止要一点火,一熔化,事情便完成,然而伊也累得眼花耳响,支持不住了。

“唉唉,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无聊过。”伊坐在一座山顶上,两手捧着头,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这时昆仑山上的古森林的大火还没有熄,西边的天际都通红。伊决计从那里拿过一株带火的大树来点芦柴积,火势并不旺,那芦柴是没有干透的,但居然也烘烘的响。

很久很久,终于伸出无数火焰的舌头来,一伸一缩的向上舔,又很久,便合成火焰的重台花,又成了火焰的柱,赫赫的压倒了昆仑山上的红光。大风忽地起来,火柱旋转着发吼,青的和杂色的石块都一色通红了,饴糖似的流布在裂缝中间,像一条不灭的闪电。

火柱逐渐上升了,只留下一堆芦柴灰。伊待到天上一色青碧的时候,才伸手去一摸,指面上却觉得还很有些参差。

“养回了力气,再来罢。……”伊自己想。

伊于是弯腰去捧芦灰了,一捧一捧的填在地上的大水里,芦灰还未冷透,蒸得水渐渐的沸涌,灰水泼滿了伊的周身。大风又不肯停,夹着灰扑来,使伊成了灰土的颜色。

“吁!……”伊吐出最后的呼吸来。伊用尽了一切的躯壳,躺倒且不再呼吸了。

上下四方是死灭以上的寂静。

(有删改)

(注)①伊:五四运动前后有的文学作品中用“伊”专指女性,后来改用“她”。

  1. (1)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采用大胆的想象、奇特的夸张、丰富的比喻,以浪漫主义笔法描写女娲造人、补天的过程,塑造了生动的形象。 B . 画线句子两次提到了女娲的“无聊”,第一次代表寂寞,揭示了她造人的原因,第二次则流露出她辛苦补天时的疲乏和无助。 C . 文中女娲让巨鳌将大山驮走、从昆仑山拿来带火的大树等内容,都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增强了故事的奇幻色彩和可读性。 D . 女娲为了补天,“有时到热闹处所去寻些零碎”,却遭遇了人类的不理解甚至攻击,这一描写对女娲形象起到了反衬的作用。
  2. (2) 文中女娲这个人物,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品质,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
  3. (3) 文章开头关于天空大地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文学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科利亚

[前苏联]基里尔·梁波夫

皮包屁股,是指那些在战争中失去双腿、坐着小车在火车过道里滑来滑去、口中大唱悲歌的人。

我父亲即是这样的人。1942年他从坦克学校毕业后就上了前线,1945年,他的队伍在华沙城下遭到伏击,其他人都成了肉饼,只有父亲幸存下来。

我当时5岁,疏散后跟妈妈回到列宁格勒,并不知道父亲发生了什么事。从战地医院出来后,父亲没有回家,显然是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我想他仍在战斗,妈妈大概以为他死定了,没有任何他的消息,也没有降亡通知书,不过却常常有从喀山来的信件寄到战前我们跟外婆住过的地方。

有一天,我们从奶妈收土豆的农庄里回城,车厢内爬进一个坐着水头小车、身穿破背心、衣服脏兮兮、胡子乱蓬蓬的人。他用双手支撑地板,滑过车厢过道,唱着一支关于营队侦察员的歌。妈妈仔细地看着他,然后就大叫起来,向他跑去,不过那男人却突然决绝地转过身子,向相反的方向滑走了。他在走廊附近跌落到小车外面,剩下的路只好匍匐前进。当我们追上他时,发现他已经烂醉如泥。

他是我的父亲。

妈妈扳过他的身子,久久亲吻着他肮脏的脸频和因失眠、醉酒肿胀的眼睛。他哭了,嚎啕大哭。

我们把他带回家,从此生活在一起。父亲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从野战医院出来后住过大大小小的车站:靠乞讨为生。此外父亲伤得很重,包括心灵和身体。

夜晚我常常被阵阵喊叫惊醒。父亲从床上跌到地板上,打着滚,端缩着身子。最可怕的是他那绝望的吼叫:“腿,腿疼呀……”妈妈不知该怎么办,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我也哭,因为怜悯和恐惧。有时我竟希望他没有回来。

父亲从不和我说话,仿佛我根本不存在。自从他出现后,妈妈不再关心我,以前她常常坐在床边跟我交谈,可是自从父亲回来后,我不得不睡在地板上,我突然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了。他们尝试重新建立自己的幸福生活,我则成了局外人,无法在家庭的崭新蓝围中占据一席之地。有一天妈妈对父亲说,她想生个孩子;父亲说,他也想有个孩子。不过这很难,他是个残废,没有收入,抚恤金还没发,有个孩子生活很难。妈妈说,没关系,很多人过得比我们差,还养活了3个孩子呢。我真想大声明,你们是有儿子的呀,你们要拿我怎么办呢?难道我对你们来说就是个空位子吗?

不久,妈妈对父亲说,她怀孕了。她一句话也没跟我说,但是我一清二楚,我整天都跟他们在一起,尽管对他们来说我并不存在。

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非常小,长着一张老人的脸。我常常走到他的床边看着他。这是我的兄弟,我觉得自己对他的爱一点儿也不少于我对父母的爱,尽管他生下来就是为了取代我,这很明显,因为他们甚至给他取了我的名字——科利亚。

每天早晨妈妈都去上班,父亲坐在他的小车上为他应得的抚恤金奔波,我则整日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秋去冬来,冬去春来。孩子们上学了。他们却忘了让我上学,或者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我已经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

我的兄弟在长大,很快他已经能够单独走上几步路了。父亲开始领到他的抚恤金,甚至还在某个残疾人事务所里谋了差事,妈妈现在是工厂的车间主任,一切都很美好,我们的家庭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幸福生活。夜里父亲不再叫喊,妈妈也早就停止了哭泣,只有我仍旧每日坐在窗台上,生活不声不响地从我身边悄悄滑过。

有一天父亲说:“我想去看看科利亚。”妈妈哭了。“把我带到他那去,”父亲说。“他毕竟是我们的儿子……”“没错,没错。”妈妈急忙应和。

我默默地看着他们收拾行装,却有种奇怪的轻松感觉。我已经很久没跟他们在一起,我甚至从不出门,不过这一次我决定跟他们一起去。我们从家里出来。一路上谁都不说话,父亲在妈妈旁边滑行着,努力不使自己落后。

路上他们从一个老奶奶的手里买了一束金合欢,我跟在他们身后,长久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无比幸福。

墓地上空无一人,大片雪花静静地飘落下来。妈妈很快就找到那座坟墓。

“在这儿。”她指着。

父亲看着小坟丘,久久地一言不发,后来他从怀里掏出一瓶酒放到嘴边喝了几小口,然后将瓶子递给妈妈,妈妈也喝了一小口。

“我会记住,”父亲说,“就算死了,也会记住……”

妈妈又哭起来。

“孩子们都在这儿。”她哭着说。

“走吧,”过了很久,父亲说道,“该去接科利亚了……”

他们向出口走去,很快就消失在白茫茫的雪花中。

而我则留在了自己的墓旁。

(郭雨妹译,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开头两段简洁地交代了主要人物的不寻常经历和故事发生的社会背景,设置了悬念,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B . 父亲被发现时,通过对母亲外貌描写、动作描写和心理描写,表明母亲的惊喜之情,同时也对比出了父亲的冷漠。 C . 父亲和母亲给新出生的孩子——“我”的弟弟取了一个和“我”一样的名字(科利亚),是因为他们想永久地纪念“我”。 D . “而我则留在了自己的墓旁”告诉读者“我”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小说以此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
  2. (2) 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 (3) 死去的人是没有生命和思想感情的,但这篇小说却以一个死去的孩子——科利亚为视角写作。这样写的作用有哪些?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石门阵

卞之琳

“诸葛孔明摆下了八阵图,叫陆逊那小子,得意洋洋,跨马而来的,只见左一块石头,右一块石头,石头,石头,石头,直弄得头都昏了,他一看来势不妙,就勒转了马头,横冲直撞,焦头烂额,逃回了原路。——这《三国》里的故事,你们还记得吗?”

说到了这里,干咳了一声,木匠王生枝抬起了眼睛,打量了一番列在他面前的许多面孔。

男人的面孔,女人的面孔,小孩子的面孔。带胡子的有,麻的有,长雀斑的有,带酒窝的有,一共十来张,在中秋前两天的月光里,有明有暗,可是全一眼不眨,只是点点头,意思要王木匠尽管讲下去得了。

王木匠手巧。譬如,现在邻近各村常用的由煤油箱改造的水桶子,确是王木匠的发明。他的手艺不止见长于他的本行。

“对,我正要给你们摆一个和八阵图差不多的石门阵,不过几句话,一点新闻,石门阵摆退鬼子兵。”

老王捡去才落到颈脖子上的一片枯枣树叶子,随即干咳了一声。

“来了。”大家一起想。

果然——

“来了!来了,一群鬼子兵!”

王木匠转过头来望望山坡下转进村子里来的白路,仿佛日本兵当真从那边来了,把听众给吓了一跳。

“他们先在远处山头上向镇上望,用望远镜,看得清清楚楚的。”

“那条小街上有人吗?没有。

“那个院子里有人吗?没有。

“那堆小树丛背后有人吗?没有。

“八路军走光了。好,那个头儿,吩咐先下去五十个胆子最大的‘皇军’。”

“‘开步走!’他们下来了,那五十个鬼子,骑了马。”

“这条镇不是就完了吗?”宋长发很担心地插上了一句。

王木匠没有理他,干咳了一声,接下去:

“骑了马,得意洋洋!瞧,第一个麻子,腰板挺得多直啊。瞧,第二个是八字胡子,第三个是小耳朵,小耳朵回过头来,看后面跟来的都很威风,就把头昂得高些。”

“小耳朵的心是在一家老百姓的阁房里。”

“八字胡子的心是在一家老百姓的铁柜里。”

“麻子的心是在一家老百姓的猪圈里。”

“真不是好东西!”谁的声音?李矮子?因为隔壁李矮子院里的驴忽然叫起来了,仿佛怕给日本兵抓去呢。

“说话间,不知不觉,已经走进了村子。”

“麻子忽然在一家门口勒住了马。八字胡子、小耳朵和后边四十七个人都勒住了马。满街上鸦雀无声。”

“麻子盯住了一家的屋门,不作声。”

“小耳朵也盯住了那家的门,不作声。”

“他们看见了什么呀?奇怪。”小梅子插上来一句,仿佛代表了全场听众。

“他们看见了什么呀?奇怪——后边那四十七个‘皇军’也这样问哪,可是没有出声,他们不作一声在那边发愣,那五十个‘皇军’。”

“他们看见了什么呢?奇怪。”

“他们什么也没有看见,只看见门里堵满了石头——石头门。”

“他们索性向前跑,沿街向左向右转了两个弯。”

“一路上——”

“向左看:石头门。”

“向右看:石头门。”

“石头门。石头门。石头门。”

“干脆说吧,别那么别扭的!”宋长发老婆着急了,也仿佛代表了全场听众。

“他们的脸都白了。听,四面山头上一片喊杀的声音!打枪的声音!八路吧?看,山头上那么多人呢,糟了!糟了!”

“好了!好了!”谁的声音?仿佛大家的声音。

“他们勒转了马头,死命踢着马肚皮,向左,向右,转了两个弯,他们就横冲直撞,连奔带蹿地逃命了。”

“逃出了镇口,心里跳得像马蹄一样急呢。”

“麻子还在想:我这一身肥肉不至于喂他们的麦田吧。”

“八字胡子还在想:我抢来的钞票不至于被他们捡回去吧。”

“小耳朵还在想:我怀里的相片不至于被他们拿去上报吧。”

“老王,你活像钻进了他们的心里了。”李矮子说,意思是两重的,表示不相信,也表示惊叹他叫人不能不相信。

“胡老三,”王生枝说,把眼睛对准了一个衔着旱烟管的男子,“昨天你也在南教场听过政治指导员的报告的,你说我可曾说谎。那条镇叫洪子店,在太行山那边。”

“大致还不错,”胡老三说了,“部队在镇东十五里地方,和敌人打了一昼夜。农民救国会集了五百会员,三个钟头内把全镇上能搬的都搬走了,五百会员就拿起了枪,躲在围山上等了。不过,老王,门是用砖头堵的。”

“那有什么关系,石头门说起来好听一点,只要不是木头门就行了。木头门烧得开。上次苏家峪不是给门板都烧光了。洪子店也烧去了许多。可是我老王一年来明白了一个道理:守住了大门,不用关二门。对,把我们的门板烧掉呢,我们就夜不闭户。”

“那你就少了生意了,人家以后还要你做门板吗?”

大家笑了,同情王生枝。

王生枝在月光里走回家去的时候,倒认真地想起当真到了处处夜不闭户的时代。他常常想做一张极精致的衣橱,已经设计了多年,总可以有做成的一天了。不过他知道大家还得先摆多少次真正的石门阵,不是用口,“也得用手。”王木匠看看自己结实的突起了老茧的掌心,说不出由于哪一种情感,不由得感叹了一下:“我这双手呵!”

延安,1938年秋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 . 王木匠讲故事不乏新意识,他的灵感除了来自“八阵图”,还来自“一点新闻”。 B . 用煤油箱改造水桶子,既说明王木匠手巧,也为后文故事情节发展埋下伏笔。 C . 石门阵故事取材于政治指导员的报告,“麻子”“小耳朵”等鬼子均确有其人。 D . 王木匠因追求手艺完美而无法做出理想中的衣橱,他对着自己的手发出了感叹。
  2. (2) 王木匠讲石门阵时,多处使用反复手法,这种讲述方法有什么效果?
  3. (3) 小说中多次出现的“门”,在不同层面有不同含义,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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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节选)

列夫·托尔斯泰

这天夜里,玛丝洛娃久久不能入睡。她睁大眼睛躺在板铺上,想着心事。

她想,她到了萨哈林岛后绝不能嫁个苦役犯,要么嫁个长官,或者嫁个文书,至少也得嫁个看守……

她想到许许多多人,就是没有想到聂赫留朵夫。因为回想起来太痛苦了,这些往事原封不动地深埋在她的心底。今天她在法庭上没有认出他来,倒不是因为地最后一次看见他时他还是个军人,没有留胡须,如今却留着大胡子,显得很老成,主要是因为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在他从军队回来,却没有拐到姑母家去的那个可怕的黑夜,她在心里把她同他发生过的事全部埋葬掉了。

在那个夜晚以前,她满心希望他回来,因此不仅不讨厌心口下的娃娃,而且常常对她肚子里时而温柔、时而剧烈地蠕动的小生命感到亲切。但在那个夜晚以后一切都变了。未来的孩子纯粹成了累赘。

两位姑妈都盼望聂赫留朵夫,可是他回电说不能来,因为要如期赶回彼得堡。卡秋莎(玛丝洛娃的名字)决定自己到火车站去同他见面,卡秋莎服侍两个老姑娘上床睡了,怂恿厨娘的女儿玛莎陪她一起去。

这是一个黑暗的风雨交作的秋夜,温暖的大颗雨点时下时停,卡秋莎虽然熟悉这条路,但在树林里还是迷失了方向。卡秋莎一跑上站台,立刻从头等车厢的窗子里看见了他。这节车厢里的灯光特别明亮。有两个军官面对面坐在丝绒座椅上打牌。聂赫留朵夫穿着紧身的马裤和雪白的衬衫,坐在软椅扶手上,臂肘靠着椅背,不知在笑什么。卡秋莎一认出他就用冻僵的手敲敲窗子。但就在这当儿,火车缓缓开动了,一个军官手里拿着纸牌站起来,往窗外张望,卡秋莎又敲了一下窗子,把脸贴在窗玻璃上,那个军官想放下窗子,可是怎么也放不下。聂赫留朵夫站起来,推开那个军官,粗暴地把窗子放下。

火车加快了速度。卡秋莎也加快脚步跟住火车。就在窗子放下的一刹那,一个列车员走过来把她推开,自己跳上火车,卡秋莎落在后头,但她仍一个劲儿地在湿漉漉的站台上跑着,但头等车厢已经离得很远了。接着二等车厢也一节节从地旁边驶过,然后三等车厢以更快的速度掠过,但她还是跑个不停。等尾部挂着风灯的最后一节车厢驶过去,她已经越过水塔,周围一点遮拦也没有了。风迎面刮来,掀起她头上的头中,吹得衣服裹紧她的双腿,她的头巾被风吹落了,但她还是一个劲儿地跑着。

“阿姨!卡秋莎阿姨!”玛莎喊着,好容易才追上她,“您的头巾掉了!”

“他在灯光雪亮的车厢里,坐在丝绒软椅上,有说有笑,喝酒玩乐,可我呢,在这儿,在黑暗的泥地里,淋着雨,吹着风,站着哭!”玛丝洛娃想着站住了,身子往后一仰,双手抱住头,放声痛哭起来。

玛莎害怕了,搂住她湿淋淋的衣服,“阿姨,我们回家去。”

“等一列火车开过来,往轮子底下一钻,就完事了。”卡秋莎想着,没有回答小姑娘的话。她打定主意这样做。但就在这当儿,她肚子里的孩子,他的孩子,突然颤动了一下,忽然间,那在一分钟前还那么折磨她、使她觉得几乎无法活下去的重重苦恼,她对聂赫留朵夫的满腔愤恨,她不惜一死来向他报复的念头——这一切顿时都烟消云散了。她平静下来,理了理衣服,扎好头中,匆匆走回家去。

从那天起,她心灵上发生了一场大变化,她不再相信善了。如果她心里发生疑问:为什么人们互相欺凌,受苦受难?那么,最好就是不要去想它。如果她感到苦闷,那就抽抽烟,喝喝酒,同男人谈谈爱情,这样也就会把苦闷忘掉。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玛丝洛娃有意忘记聂赫留朵夫,因为那段记忆太痛苦了,这也为后文回忆当年往事埋下伏笔。 B . 作者对玛莎虽然着墨不多,但却借助她表现出玛丝洛娃面对爱情挫折时内心的情感波澜。 C . 玛丝洛娃在风雨交作的黑夜去火车站同聂赫留朵夫见面,但这事先的约定却遭到聂赫留朵夫的背弃。 D . 小说写秋夜风雨,既表现出天气的恶劣,也展示了玛丝洛娃为爱情所做抗争的艰难和无助。
  2. (2) 作品中两次写到玛丝洛娃腹中的孩子,各有何作用?请结合相关情节简要分析。
  3. (3) 造成玛丝洛娃“心灵上发生了一场大变化”,使“她不再相信善了”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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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琴(节选)

刘醒龙

葬礼来了千把人,把余校长都惊慌了手脚,都是界岭小学的新老学生和他们的家长亲属,操场上站了黑压压地一片。村长噙着泪花致悼词:“明爱芬同志是我的启蒙老师,她二十年教师生涯留下的业绩,将垂范千秋。”来的人都送了礼,有布料、大米,也有送鱼送肉、送豆腐鲜菜的。孙四海摆个桌子在那登记,大家都不去那儿,说这么多的人情,若是让明老师的爱人余校长还起礼来,哪还负担得起?邓有梅就来喊孙四海,说余校长要他俩去商量一件事。

张英才和舅舅分别看到他们进了余校长的家,不一会儿就出来了,脸上很平静。他们没料到这是在开校务会,专门研究那仅有的一个转正名额问题。舅舅随后进去看看,见余校长正在那儿填表,就没有打扰。

酒席散后,就到了黄昏。舅舅和余校长正在张英才家门口争论着什么,两人都很激动。张英才想拢去又有些不敢。站了一会,孙四海和邓有梅也来了。舅舅见了,就喊:“你们都过来!”张英才走过去。舅舅递过一张表:“你看余校长是怎么填的。”张英才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张英才三个字。张英才结结巴巴起来:“余校长,你怎么能把转正名额让给我呢?”舅舅说:“我劝不转他,就看你的了!”余校长说:“谁来也没有用,这是校务会决定的。”张英才不相信:“真的么?”孙四海说:“是真的,我的一切都在这儿。转不转正,其实是无所谓的。”邓有梅接着说:“明老师这一死,我彻底想通了,不能把转正的事看得太重。人活着能做事就是千般好,别的都是空的。张老师,你不一样,年轻,有才气,没负担,正是该出去闯一闯的时候。”张英才仍说:“我不信,这不是你们心里想的。”余校长正色道:“张老师,你这样说太伤人心了。邓校长和孙主任的确是自愿放弃的。只有一点,大家希望你将来有出息了,要像你舅舅万站长一样,不管到哪里,都莫忘记还有一个叫界岭的地方,那里孩子上学还很困难。”张英才听不下去,大叫一声:“我不转正。”转身钻进自己屋里。

舅舅随后进来,不理他,打开凤凰琴拨了几个音。张英才说:“你不要乱弹琴。”舅舅不管又拨了几下:“你不是想知道,这琴的主人是谁么?就是我。”张英才一惊:“那你干吗要送给明爱芬?”舅舅只顾说自己的:“转正的事我不强迫你,我讲个故事,你再决定。十几年前,这个学校只有两个教师:我和明爱芬。那年,学校也是分到一个名额。论转正条件,明爱芬比我强一大截。我就想别的门路,迅速和你舅妈结了婚,因为她有靠山。明爱芬当然明白这一点,她为了证明自己比我强,明知无望,又刚生孩子,仍硬撑着要去参加考试,想在考分上压倒我。结果路上的桥断了,大冬天的蹚水过河,将自己弄废了。我一转正就调到了文教站,走之前,我不敢见明爱芬,就想将凤凰琴作为礼物送给她,让她躺在床上时有个作伴的。写好字后,又怕自己的名字会刺激她,就用小刀把它刮掉。我将自己的东西全拿走了,就只留下凤凰琴,我想老余见了一定会拿回去的。没想到它一直搁在这里。”张英才听完了说:“这叫有得必有失!”舅舅说:“你真聪明,我就是要你明白这个道理。”张英才坐在桌子前不说话。

一觉醒来,天已亮了,屋里不见张英才。舅舅开门一看,张英才独自靠在旗杆上出神。屋内他的行李都收拾好了。

天上纷纷扬扬地下起了雪。学校依然在升国旗,张英才要余校长让他亲手升一回国旗,他在孙四海的笛声中一把一把地拉动绳子,忽然听到身后响起了凤凰琴声。他忍不住回头一看,见舅舅和余校长正在合作,弹奏着《国歌》。

张英才离开界岭小学时,大部分学生还未到校,这种天气余校长、邓有梅和孙四海都要到半路上去接学生,三人都为不能为他送行而感到不好意思。张英才将那副四百度的近视眼镜送给了孙四海。余校长将凤凰琴送给了张英才。然后,大家握手道别。各走各的路。路上,舅舅忽然说:“今后你要努力呀!那时,我总想,到了你们这一代人百事都好办了,没想到难办的事还有那么多。”下到半山腰时,身后有人喊。是叶碧秋的父亲,他要进城找活干。叶碧秋的父亲告诉他俩,余校长在举行葬礼那天,和那些孩子还没上学的家长都谈了话,大部分人的思想通了,表态说,过了年一定让孩子到学校里来。

雪越下越大,几阵风劲劲地吹过,天空就乱舞起来。转眼之间,地上没白的地方就白了,先前白了的地方变得浮肿起来。张英才望着雪景,不免说了句:“瑞雪兆丰年。”舅舅说:“别浪漫了,快走吧,不然就下不了山。”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节选部分从参加代课老师明爱芬葬礼的人之多、送礼之多,对明老师评价之高,表现出界岭地区人民对明老师的尊敬。 B . 明爱芬老师的去世,也让邓有梅改变了人生观,可以说,明爱芬老师虽未出场,却起到了贯穿起节选部分情节的作用。 C . 听舅舅讲述凤凰琴的故事之后,张英才明白了“得失”的道理,内心趋于平静,并最终愿意接受大家谦让给他的名额。 D . 张英才和舅舅在下山路上碰到了叶碧秋的父亲,并借他的口说出了余校长对失学儿童的关心,巧妙地从侧面表现了余校长心系教育的精神。
  2. (2) 舅舅说出凤凰琴故事的情节,对于塑造舅舅和余校长分别有什么作用?
  3. (3) 沈从文先生强调,小说的现实人事和梦要相混合起来,只有把“梦”成分写进去,小说才能成为有生命的。他的《边城》,正是湘西现实和他的“梦”的结合。请结合选文,简要说说本文作者是如何处理现实和“梦”的。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新闻现场

魏柏林

吴贵平因抢救落水小学生被村长知道了,村长报给了镇里,镇里请来了本市电视台的摄像记者,打算把这件事当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来抓。为了把这次报道搞得更有现场感,镇里打算再现一下当时救人的场面。也就是说,让当初落水的那个小学生再落一次水,让吴贵平再去抢救一次。 

一切准备就绪,可是,报道的主角却不肯出镜。那个小学生上次已经尝够了呛水的苦头,这次说什么也不下水了。他的家长也不同意,理由很简单:水火无情,虽然有些保护措施,万一失手怎么办啊!村镇两级领导一合计,为了保险起见,决定请一个会水的孩子来替代。替身小学生找好了,可是吴贵平却又扭扭捏捏不愿合作。村长给他做了老半天工作,从精神文明建设到集体和个人荣誉等等,大大小小的道理讲了个遍,最后吴贵平竟憋出一句:“要我下水可以,但必须给我套个救生圈。”

    村长说:“那怎么行,你当初救小孩的时候可没套,现在也不能套,人家要拍的就是那个真实劲儿,你懂不懂?” 

    “可是,可是……”吴贵平可是了老半天,还是没说出个所以然。 

     一直在现场督阵的镇长似乎看出点什么,拍了拍吴贵平的肩膀说:“吴贵平同志,我知道你的意思,请放心,我们决不会亏待你这位救人英雄,你的事迹,我们不但要向全市人民做电视宣传,同时也打算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镇里已经决定给你颁发千元现金大奖!再说,你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儿童这是事实,今天这样安排,只是为了再现新闻现场,以便收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希望你能积极配合,不要再有什么顾虑了!”吴贵平低头沉思了半天,总算点了点头:“好吧,那我就试试看,不过,万一我没弄好,你们可要帮忙啊!” 

    “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好不好,准备下水吧!”村长见吴贵平答应了,兴奋得直挥手,高声喊道:“各就各位,预备——开始!” 

    随着村长一声令下,记者扛起摄像机,将镜头对准了河边那处深潭。替身小学生尖叫着跳进水里,小手直拍水面,装出溺水挣扎的样子。吴贵平试探着向小学生走去,可河水刚刚齐脖子,他便脚底发飘,站立不稳,扑腾扑腾连呛了几口苦水,幸亏一直跟在他身边的老婆眼急手快,连忙递了根竹棍给他,总算把他扯上岸来。 

看到这般光景,镇长脸上挂不住了,朝村长大发雷霆:“什么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明明是一个旱鸭子,救什么救?!告诉你,以后再报这样的假新闻我要撤你的职!”村长一脸沮丧地说:“镇长您真是冤死我了,吴贵平抢救落水儿童是我亲眼所见,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啊!”   

 “你别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他连自己都救不了,怎么能救别人?!”

    “嗨!天知道这小子是怎以搞的,真是狗肉上不了正席!”村长向镇长交不了差,只好把一腔怨气撒向吴贵平,“你小子给我解释清楚,当初你是怎么把人给救起来的?” 

    “村长,不瞒你说,我真的不会玩水,只是……只是那一刻我以为那落水的是我儿子,才拼了命去救。”吴贵平挠了挠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那一千元的奖金我不要了,英雄我也不当了!” 

    村长望了望镇长:“这条新闻还拍不拍?” 

    镇长沉思片刻,点了点头说:“拍!不过,我建议把那个落水儿童换成吴贵平的儿子来拍。”  村长面露难色地说:“那也不成,吴贵平的儿子早在一年前就淹死了,并且,好象也是在这个鬼地方!” 

    现场一片沉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第12期,有删改)

  1. (1) 下列关于文章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从情节看,镇里打算再现一下吴贵平当时救人的场面是为了把这次报道搞得更加有现场感,这样才能更好地起到感召他人的作用。 B . 从人物看,不会游泳的吴贵平,看到有小学生落水,还是义无返顾地去救人,这只是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品格使然,没有功利目的。 C . 从写法看,小说的语言描写很能突出人物的性格、心理。镇长的官僚腔透露了他的狭隘与急功近利;吴贵平的欲言又止,显示了他内心的矛盾。 D . 从主题看,小说讽刺的意味大于赞颂的意味。当前,为了追求政绩,某些领导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为了吸引眼球,某些媒体再造新闻、夸大渲染,这都令人深思。
  2. (2) 这篇小说在情节设置上的最大特点是“一波三折”,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小说出现的几次波折。
  3. (3) 小说中的镇长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4. (4) 小说中的中吴贵平因以为落水者是自己溺水而死的儿子而去救人,他还能否被称为“英雄”?请联系文本、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风波

鲁迅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从他的祖父到他,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帮人撑着航船,每日一回,早晨从鲁镇进城,傍晚又回到鲁镇,因此很知道些时事,例如什么地方,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什么地方,闺女生了一个夜叉之类。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

这时七斤捏着竹烟管,低着头,慢慢地走来,坐在矮凳上,慢慢地抬起头来,叹一口气说:“皇帝坐了龙庭了。”

七斤嫂呆了一刻,忽而恍然大悟:“这可好了,这不是又要皇恩大赦了么!”

七斤又叹一口气,说:“我没有辫子。”

“皇帝要辫子么?”

“皇帝要辫子。”

“你怎么知道呢?”七斤嫂有些着急,赶忙问。

“咸亨酒店里的人,都说要的。”

七斤嫂这时从直觉上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了,因为咸亨酒店是消息灵通的所在。伊一转眼瞥见七斤的光头,便忍不住动怒,怪他恨他怨他;忽然又绝望起来,装好一碗饭,搡在七斤面前道:“还是赶快吃你的饭罢!哭丧着脸,就会长出辫子来么?”

太阳收尽了它最末的光线了,水面暗暗地回复过凉气来。七斤嫂吃完三碗饭,抬起头,看见又矮又胖的赵七爷正从独木桥上走来。

赵七爷是邻村茂源酒店的主人,又是这三十里方圆以内唯一的出色人物兼学问家。革命以后,他便将辫子盘在顶上,像道士一般;常常叹息说,倘若赵子龙在世,天下便不会乱到这地步了。七斤嫂眼睛好,早望见今天的赵七爷已经不是道士,却变成光滑头皮,乌黑发顶;伊便知道这一定是皇帝坐了龙庭,而且一定须有辫子,而且七斤一定是非常危险。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拿筷子点着自己的饭碗说:“七爷,请在我们这里用饭!”七爷也一路点头,说道“请,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七斤连忙招呼,七爷也微笑着说“请,请”,一面细细地研究他们的饭菜。

“好香的干菜,——听到风声了么?”赵七爷说。

“皇帝坐了龙庭了。”七斤说。

七斤嫂看着七爷的脸,竭力陪笑道:“皇帝已经坐了龙庭,几时皇恩大赦呢?”

“皇恩大赦?——大赦是慢慢地总要大赦罢。”七爷说到这里,声色忽然严厉起来,“但是你家七斤的辫子呢?这倒是要紧的事。你们知道,长毛时候,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七斤和他的女人没有读过书,不很懂得这古典的奧妙,但觉得有学问的七爷这么说,事情自然非常重大,无可挽回,便仿佛受了死刑宣告似的,耳朵里嗡的一声,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七斤嫂站起身,自言自语地说:“这怎么好呢?这样的一班老小,都靠他养活……”七斤嫂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赵七爷绕出桌旁,打断她的话,“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注】。张大帅就是燕人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一边说着,一边往回走,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他心里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谁能抵挡他?……”

此后七斤虽然是照例日日进城,但家景总有些黯淡,村人大抵回避着,不再来听他从城内得来的新闻。七斤嫂也没有好声气,还时常叫他“囚徒”。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七斤嫂非常高兴,问他说:“你在城里可听到些什么?”

“没有听到些什么。”

“皇帝坐了龙庭没有呢?”

“他们没有说。”

“咸亨酒店里也没有人说么?”

“也没人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你想,不坐龙庭了罢?”

“我想,不坐了罢。”

现在的七斤,是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地招呼。

(有删改)

【注释】张大帅:指张勋,北洋军阀之一。原为清朝军官,辛亥革命后,他和所属官兵仍留着辫子以示忠于清王朝。1917年7月1日拥护清朝废帝溥仪在北京复辟,7月12日即告失败。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 故事中,主人公“七斤”因为没有辫子,在听到暗示“清廷复辟”的“皇帝坐龙庭”消息后,担心自己会因辫子而丢了性命,在这种担心下,“七斤”和家人陷入了一场风波中。 B . 赵七爷一路走来,坐着吃饭的人都站起身邀请他用饭,赵七爷却一径走到七斤家的桌旁,表现了他对七斤没有辫子的担忧和关心。 C . 小说中的人物对话富有个性色彩,从“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可以看出七斤嫂泼辣粗俗的性格。 D . 小说多用白描,富含深意,如“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说明不管是辛亥革命还是张勋复辟,对农村都没有多大影响。
  2. (2) 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赵七爷这一人物形象。
  3. (3) 分析“辫子”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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