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类文本综合练习 知识点题库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长生不死的祖父

渡边浩二

    祖父是一位巨富,他仅靠一代的奋斗便构筑起现在数亿万日元的家业。可是他在刚过花甲之年,打算将家业传给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父亲的时候,被查出患了癌症。

    由于内脏的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所以虽然还会有复发的可能,但是医生说,只要依靠药物抑制就无大碍。

可是祖父似乎并不满足这一点,继而提出一项有些出人意料的要求,那就是用别的健康人的内脏来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但不能是死人,而必须是活人的内脏!

    于是,他开始四处寻找植物人,然而几乎是空手而归——植物人的家属拒绝拆除维持亲人生命的医疗器械。

为此,祖父想方设法,经过多次协商,终于以高额的补偿金换回了一个植物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政府却出面干涉了。国家法律认为,植物人虽说处于死亡状态,但仍是活着的人。因此,夺取他们的脏器,无异于杀人害命。所以,祖父的行为可以说是购买人体,甚至也可能构成杀人罪!

    祖父并不因此而断念,他有自己的主张——植物人的躯体,即使不卖给我,也是必死无疑。那么,趁活着的时候将肉体提供给需要的一方,结果不都是一样吗?

    而政府告诉祖父,只有在拆除医疗器械之后,才能摘除脏器。但祖父不同意这一做法,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在传媒界引起很大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若脑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那么,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上。祖父仍然固执己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

    祖父对此事所持有的热情令全家都感到吃惊。他已经上了年纪,即使接受了那种手术,恐怕也不会延寿多少年。并且,已决定稳居静养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像对“生”有着如此强烈的愿望。

    判决花费相当长的时候,最终以祖父败诉而告终。

    司法界的结论,仍是依据常识,认为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并非死人”。

    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只有在拆除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所有细胞都死亡时,才可以称其死亡并允许进行脏器移植……这就是判决书上写着的最终结论。

    审判刚刚结束,祖父便去世了。或许是让人担心的癌细胞扩散所致,但祖父也的确到了寿终正寝的年纪。

    可在这之后,却引发了小小的骚动。祖父的律师开始采取行动。律师们拿出祖父临终时托付的文件,对给祖父下死亡定论的医师提出死亡证明无效的起诉。

    令人费解的是,祖父在生前,将手术中摘除的一部分癌肿寄放在某研究所的仪器中了。那是具有特殊作用的仪器,其功能就是维持细胞的生命力!众所周知,癌细胞不同于一般细胞,只要不断汲取养分和氧气,它就会无限地分裂下去。也就是说,它是长生不死的细胞!

    我去看过那些细胞,在玻璃容器中,仿若一片牛肉。然而,那却正是“长生不死的祖父”的形象。

    律师们提出,只要有一部分细胞还存活,祖父就没有死亡。

    司法当局一定不知如何是好。

    按常理,祖父的确已经去世,但政府当初正是以“虽说是依靠医疗器械维持生命,但只要有一个细胞还有存活的可能性,便可认为生命依旧存在”来答复祖父的。因此,政府不得不承认,祖父仍旧活着。

    只要不拆除医疗器械,祖父……祖父的癌细胞就会永远活着。并且,祖父生前已嘱托家人不能拆除医疗器械。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奉养祖父直到永永远远!

    那么,祖父为何要这样做呢?

    读到这里,不知有人能否破解这个谜。我也是看了祖父的遗书(不,因为他并没有死,所以正确来讲不应称之为遗书),才恍然大悟的。

    祖父并不是对“生”留恋不舍,而是为我们子孙后代设计了一步很巧妙的棋。试想一下祖父打下的江山和积累的巨额资产,就会晓得由于他的死,我们将缴纳多么大的数额的继承遗产税。但只要祖父一直这样活下去,我们家族就再也不必缴继承遗产税。

    我们一家的巨额财富,将永远这样得到保障,不必缴一分一厘的继承遗产税!

(选自《外国小小说》)

  1. (1) 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 虽然癌肿摘除手术十分成功,但祖父仍然没有满足,想要用别人的器官替换自己所有的器官,这说明祖父对“生”有着强烈的渴望。 B . 植物人家属的拒绝,政府的反对,法庭的判决,说明无论从当时的一般人情还是从政府、法律的认知来看,摘除脑死亡者的器官都是不能接受的。 C . 祖父坚持认为“靠机器维持生命的植物人可以认定为死人”,这种固执的看法引发了人们对究竟何种状态才可称为“死”这一问题的争论。 D . 败诉对祖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也许最终导致了癌细胞扩散,再加上年纪的确较大,所以审判刚刚结束,祖父就去世了。 E . 开头交代了祖父巨富的身份和将家业传给儿子的打算,结尾揭示了祖父为子孙后代所设计的妙棋,首尾照应,结构严密,构思巧妙。
  2. (2) 在“遗书”揭示真相这个情节之前,祖父的真实意图其实早有暗示,请把这些“暗示”找出来。

  3. (3) 小说情节看起来有些荒诞,但反映了社会现实,让人觉得真实可信。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这一特点。(提示:可以从叙述角度、人物形象、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角度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渐渐消散的炊烟

晓晓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地,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坳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坳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①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②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烧的纸钱,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

    ③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 , 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2年第9期)

  1.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 老木执意留在山里,主要是舍不得自己的祖业田产和对乡土的记忆,小说热情歌颂了这种对乡土的执着精神。 B . 小说插叙李嫂子的丧事,在老木眼中连丧葬之类的事都只有老人操持,写这些目的在于表现老木对自己的丧事充满担忧。 C . 小说除塑造老木这一形象外,还描写了跟老木一样老态龙钟、忠诚守候的阿黄形象。一人一狗,相互映衬。 D . 小说主要叙写了老木的所见所忆所感,情节起伏跌宕,结构紧凑有序,语言朴实,主题鲜明,引人深思。
  2. (2) 小说中划线句三次写到炊烟,作用分别是什么?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3. (3) 有人说,城镇化是一种对乡土文化的伤害。也有人说,从历史发展的规律来看,城镇化是一种进步。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聂耽

聂鑫森

    聂耽性格内敛,不喜欢疯跑乱叫,好静,尤好静中读书。初中毕业,他选择了去读中专技校,是“家有万金不如薄技在身”的古语对他起了作用。

    技校毕业,聂耽分配到一家国营纺织厂当保全工。保全工就是维修工,哪台纺纱机、织布机出故障了,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和他的工友便提起工具包,立赴现场去处理。待机器重新运转,他们便如鸟儿归巢,回到保全班的值班室里。

    四十多年过去了。聂耽退休了。

    但在聂耽临近退休时,突然发生了一件大事。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经过层层选拔,十个优胜者再参加决赛,聂耽居然蟾宫折桂,夺得了冠军!中央电视台进行了现场直播:在一个巨型车间里,几十台纺纱机、织布机一齐开动,机声喧闹;被蒙上眼睛的聂耽,坐在车间的上端,他能在嘈杂的机声中,听出哪台机器有了毛病,毛病出在什么地方,百分之百的准确。

    现场直播的事,是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正好是星期天的上午,全巷的男女老少都在看。很多特写镜头,都停留在聂耽的耳朵上,又大又长不说,而且在聆听时,耳廓会敏感地扇动,忽快忽慢,让人啧啧称奇。

    当决赛结束,评委主任宣布聂耽排名第一时,巷子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鞭炮声。湘潭曲曲巷出了这样一个人物,太了不起了!

    聂耽把获奖的十万元,全捐给了市里的“爱心救助工程”,一个子儿都不留。

    可获奖后的聂耽,和从前没有丝毫的不同,别人当面和背后的议论、赞扬,他似乎都没听见﹣﹣耳朵直愣愣地矗着,一动也不动。

    不同的是,在休息日,常有本单位和外单位的青年工人,来曲曲巷拜访退休了的聂耽。院门是紧关的,他们在说什么、做什么,没有人知道。有时,聂耽会领着这些年轻人走出巷尾,到雨湖公园去游玩,笑语声一路撒落,滴溜溜转。

    与聂耽隔着巷道门对门住的是刘聪。

    刘聪四十岁出头,留过洋,现在是一家大医院五官科的主治大夫,在治耳鸣、假聋、耳膜破损等方面名声远播。他对聂耽的超常听力很感兴趣,希望从中找出什么奥秘,或许会有助于他对耳疾的治疗。可聂耽不乐于与人打交道,令他束手无策。现在他有法子啦,可以跟在聂耽一群人后面,也看风景,也听他们说话,不会没有斩获。

    秋日的午后,聂家的门打开了,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朝巷尾走去。刘聪知道,这群年轻人是上午来的,眼下吃过了午饭,聂耽领着他们去雨湖公园溜达,他便悄悄地跟在后面。游柳堤,看水中游鱼历历。过花坞,嗅清苦的菊香。倚八仙桥的红栏,看天上雁字横斜。然后他们坐进周家山的听风轩,听秋风飒飒。

聂耽的耳廓忽然动了起来,然后用手一指,说:“那阶边的一颗小石子,压住了一只蝈蝈的腿,它叫得很痛苦。”

    大家感到很惊异。一个小伙子飞快地跑过去,扒开一块小石头,蝈蝈嗖地跳起来,很快乐地鸣叫着。

    有人问:“聂师傅,你是怎么听出来的?”

    聂耽说:“因为听多了,听熟了。”

    坐了一会儿,他们又朝湖心亭走去,有一条宽宽的水上石栈道通向那里。年轻人簇拥着聂耽,又说又笑。还有三三两两的游人跟在后面慢行,老人的拐杖声,女人的高跟鞋声,孩子的喊叫声,此起彼落。

    走在最后的刘聪,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一元钱的硬币,让它垂直落下,硬币掉到石板上,清脆地一响。几乎所有的人都听见了钱币落地的声音,都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目光搜索着发出声音的方位。

    只有聂耽什么也没听见,依旧向前走去。

    刘聪抱歉地对大家笑了笑,弯腰拾起硬币,然后转身走了。他知道,聂耽只听见他想听见的声音,想听见的声音就一定能听见!

(选自2016年12月31日《光明日报》)

  1. (1) 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 . 小说开头部分,先介绍聂耽在纺织厂当保全工的身份,又介绍他的工作性质,为后面小说情节的展开做了铺垫。 B . 小说特意安排了参加全国纺织系统的保全工比赛的情节,运用动作描写和细节描写写出了聂耽独特的技能。 C . 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比赛,这对于湘潭曲曲巷而言自然是大事,小说用“聂夫人失口说出去”的方式告知巷子里的人,十分自然。 D . 聂耽领着七八个小伙子和姑娘去雨湖公园,通过看游鱼、嗅菊香、看雁字、听秋风等活动,显示了他的本领,同时对年轻人也起到了良好教育作用。 E . 小说运用动作、语言、神态、心理等描写手段,形象地刻画了聂耽这个人物,以此告诉人们,即便是最平凡的小人物,只要用功,也可以有惊人的成就。
  2. (2) 小说中聂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 (3) 结合文章,分析作者在塑造聂耽这一人物形象时运用的对比手法及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夜里移动

陈思宏

    漆黑的夜里,找光。

    柏林有一家餐厅,名为NoctiVagus,此为拉丁文,Nocti为“黑夜”,Vagus为“移动”,意即“黑夜里移动”。

    这是一家没有光的餐厅。

    春夜微寒,我和T走进这家餐厅,室内明亮温暖,与一般餐厅无异。服务生马上过来招呼,帮我们挂外套,问好,闲聊。所有的服务生都是盲人。我们坐在等候区看菜单,招呼我们的服务生是个年轻的女孩,她的脸一直朝向我们,笑容和煦。她向我们推介海鲜,说自己是个爱吃鱼的人。前菜、主菜、点心点妥,餐后还有咖啡跟甜点,服务生接着解说待会儿入座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我们必须把身上所有的光源全部关掉,用餐时严禁拍照。服务生开始给我们做心理建设,等会儿进入的用餐区是彻底黑暗的,但请不要惧怕,虽然餐厅里完全黑暗,但设有特殊的感应系统,安全逃生门也很齐全,让客人可安心用餐。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我们和另外一组客人一起进入一个光线幽微的区域,这是一个过渡区,让我们从明亮走入幽暗,视觉慢慢习惯弱光源,准备迎接黑暗。服务生请我抓住她的手臂,跟着她走。我尾随着,连续掀开数个帘幕,终于走进了用餐区。我身体突然静止,不敢迈出下一步,因为这里头,果真,完——全——没——有——光。服务生轻声说:“跟我来,左转,来,放心,直走,您不会撞到任何东西,右转,对,就是这里,正前方就是您的椅子,请慢慢坐下。”

    我坐下,没有光,就是没有光。我把手放在面前,完全看不到我的手指。T的声音从桌子的另一头传来,声音里有些许惊慌:“你在哪里?”

    和我们一起进来的那组客人,因为其中一位女士完全无法忍受黑暗,尖叫抗拒。她的呼喊很快消失在帘幕后,应该是被服务生带向光明了。我被黑暗钉在座椅上,身体僵硬,不安开始在皮肤上逼出汗滴。服务生突然发声,我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原来,她一直站在我身旁。“我来跟你解说,您的右手边是刀,左手边有叉,杯子在正前方,请您开始用手去寻找,慢慢来,饮料随后上桌。”

    我慢慢伸出手,碰触到桌、巾、刀、叉、匙、杯,还有,从对面伸过来的T的手。我们在黑暗中握了彼此一下,“相濡以手汗”,给彼此打气。

    身体稍微放松之后,我开始听到许多声音。四周其实有许多客人,我看不到任何桌椅和身影,但有许多细碎的人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我听到刀锋撞上瓷盘的声音、饮料倒入杯子的声音、笑声、聊天声……当视觉失去作用,我的听觉逐渐开启,敏感度升高。然后,我就明白,为何餐厅要叫“黑夜里移动”了。

    黑暗中,宾客坐定,但服务生上菜上酒,必须移动。他们都是视障者,黑暗对他们已属平常,把宾客们的座椅位置记熟,就可以在其中穿梭自如。这些服务生在外面的世界里,是绝对的弱势,但在这个工作场所,他们身体的弱点就变成他们的强项了。

    前菜沙拉、浓汤上桌,我在黑暗中进食,行动如树獭,生怕打翻水杯、把刀叉扫出桌面、把浓汤送进眼里。黑暗果然有其分量,肢体被黑暗黏住,一切都迟滞缓慢,咀嚼慢,说话也慢。

    看不到菜色,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我知道自己的主菜是海鲜,但有个东西我嚼了很久,就是无法正确说出它的名称,连续吃了三口,我才惊呼:“这是虾啊!”视觉功能消失,必须仰赖味觉与嗅觉,这是一次全新的就餐经历。

    少了视觉,耳朵伸展成漏斗,四周各种细碎的声响都倒进听觉里。隔壁桌一对男女的对话,让餐厅里所有用餐的宾客都忽然安静下来。原来,大家的耳朵,都变成漏斗了。

    男士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静。

    这句话像一根绳索,勒住了所有人的喉咙,话语休止,吃食暂停。

    女士没回答。

    男士继续说:“你看不到,但现在我手上,有个戒指。”

    寂静再度塞满黑暗。我的刀叉在空中悬浮,嘴巴微张,不敢动。

    “你愿意嫁给我吗?”

    依然听不到女士的回答。

    再试一次:“你愿意嫁给我吗?”

    重复三次的问句,在黑暗里回荡,求婚的男士喉咙干渴,声线分叉,问句的结尾很微弱。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受不了了,黑暗我可以习惯,但这种悬疑,杀人哪。

    “你……”

    女士的声音,在此时,终于划破沉默。她的声音,在黑暗里点燃了光。

    在彻底的黑暗中,她哽咽着慢慢回答:“我,一,直,在,点,头。”

(有删改)

  1. (1) 对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 开头几段从名称、特点和内部设置等对餐厅进行介绍,交代了这家餐厅对就餐者细心的照顾和特殊的就餐环境,为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B . 小说中的T来到没有光的用餐区惊慌失措,用餐过程中还伸出手给“我”,说明他是个胆子比较小的人,与“我”的镇定自若形成鲜明的对比。 C . “我”在用餐中听觉“敏感度升高”,“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这些运用了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在没有视觉之后的特殊感受。 D . 小说题材独特,发生在“黑夜里移动”餐厅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生活在这里的弱势群体的同情,这是小说的独到之处。
  2. (2) 小说是怎样叙述发生在“黑夜里移动”餐厅里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 (3) 小说为什么以一个求婚的情节来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岁月里的空心菜

罗张琴

    正午,与一老妇人错身而过。老妇人怯怯放下肩上那副担子,取下脖颈间那条已然被汗水浸透的毛巾,擦了擦脸叫住我:“女俚,买把空心菜?”她拧开土箕里的矿泉水瓶子,却并没有将水倒进干渴的嘴里。她用手掌托着水,均匀仔细地洒在一把把整齐码好的空心菜上,咂摸了一下嘴,“看,很新鲜。”细细的茎,嫩嫩的叶,是长在菜园里水灵蔬菜的模样。关于故乡南山岭的记忆瞬间在我的眼前呈现。

    南山岭不是岭,它是我们村的一处菜园子。菜地边,散落古树若干,一如保家卫国的士兵。大人荷锄劳作,孩子穿梭嬉戏于迷宫般的阡陌。傍晚,远山如黛,我与姑婆坐在院中那棵长满绿意的葡萄架下,撕南瓜藤,摘肥胖甜嫩的花生。那种用柴火、铁锅、茶油翻炒出来,盛在粗瓷碗里的空心菜我竟是许久没吃到了。

    母亲也种过空心菜,她做的空心菜极好吃,父亲却不买账。母亲直到最近才明白,父亲恼的不是她本来炒得极好的空心菜,而是与空心菜有关的岁月。

    父亲六岁不到,他母亲就病逝了;爷爷常年在外唱戏,亲情寡淡。是父亲的姑姑、我的姑婆收留了他。他跟着守寡的姑婆艰难漂泊,靠姑婆沿街卖煎饼果子和出售手工刺绣物品维持生计。

    生活的苦不算苦,最使姑婆和父亲屈辱的是,总有些牙尖嘴利的乡野妇人,一口一声“空心菜”“小空心菜”地叫唤他们。唤人空心的缘由,大概是:指姑婆无子无根、无家无业,父亲背井离乡、寄人篱下吧。姑婆从此对空心菜敏感,也不让父亲吃。

    姑婆有回听戏,唱的是《封神演义》。被挖心的比干当时并没有死,却在听到卖无心菜的老婆婆说“菜无心可活,人无心即死”后倒地身亡。姑婆觉得这无心菜就是空心菜。空心菜的确是无根可活的,一截被掐断的苗栽进土里,不几天,便风姿绰约。几千年了,它一直空着心,从田垄上走过,向着岁月的方向,昂起头。姑婆突然觉得空心菜一样的人,也可以努力活得更好。

    一个男人晓得姑婆所有的好,娶她进门。姑婆说服姑公,带着父亲回白沙老家。姑婆说,白沙有千年的祖宗,不变的血脉,回去,才有根。大队给父亲分了田,姑婆也有了属于她的南山岭。她在菜园里种了许多菜,当中居然就有空心菜。之后,父亲在宗族祠堂里拜堂成亲,给孩子上谱……一个家慢慢枝繁叶茂起来。

    20世纪80年代,父母住在厂里职工宿舍,母亲在厂子仓库后头辟了一方菜园。繁殖快的空心菜顺理成章成了母亲菜园的主角。父亲本是反对的,但也无法辩驳,空心菜一吃就是好几个夏天。暑假的一早一晚,我和弟弟们跟着母亲去菜园掐空心菜。父母上班后,我一个人拎着小桶子,举着小脸盆,在水龙头下,一遍遍将空心菜清洗干净。沾着水的空心菜躺在白色搪瓷盆里,那模样儿好看极了。那个时候,父亲是平静欢喜的。他时常对着母亲一脸温润地笑,总忍不住腾出一只手来,摸摸我们的小脑袋瓜子。

    一场车祸将父亲对空心菜的隐忍暴露无遗。也是夏天,在县上买了房的父亲心情好,摩托车开得快了些,出了车祸。好在父亲戴了头盔,命大。医生准许父亲不再吃流食的那天,母亲特意熬了半只猪脚。母亲说,那一天,父亲的吃相将她吓坏了,转眼间一锅子猪脚见了底。一连几天,父亲拒绝母亲带来的空心菜,只将所有大荤狼吞虎咽剿灭一空。母亲惴惴不安,其实她忽略了重要的一点,父亲好久没吃过这么隆重、纯粹的荤了。病中的父亲,理直气壮地狠狠解了一次馋。

    海角天涯,心安即吾乡。这株曾被人唤作“小空心菜”的男人,大难不死,还置下了属于自己的家业。家业,是父亲的南山岭。

    每个人的内心都渴望贴近属于自己的天地,我心有戚戚,恨不得把老妇人这两土箕菜全部买走。我从老妇人的土箕里买了两把空心莱,老妇人谢过我,挑着菜转身向前走。我盯着她的背影出神。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南山岭。

(选自2018年4月6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1. (1) 理解文章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2. (2) 简要分析文中父亲的形象。
  3. (3) 结合全文,理解“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南山岭”这句话的内涵。
  4. (4) 文章以“岁月里的空心菜”为题,有何妙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孟庙的树

孙继权

    ①远远地,一片浓重的黛色镶在楼群中,像汪在大地上的苔壁深潭,那就是孟庙了。

    ②未见飞檐画栋的建筑群,你先看到的是孟庙里的树。得了一圈红墙的荫护,孟庙的树生长得恣意盎然,而且,出现了许多罕见的生物奇观。“藤系银杏”是孟庙中的一景。一棵高大粗硕身披鳞甲像披挂着铠甲的壮士的银杏,周身攀满了柔韧绵长的紫藤,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不相上下。四五月间,紫藤结出一串串花穗,使银杏像个“菊花插得满头归”的佳人,而秋冬季节,繁叶落尽,银杏看去又像一个带着枷锁的无奈的囚徒。

    ③焚帛池内,一株老槐枯朽得只剩下一绺带状的树皮,缓慢地向枝头输送着养分,高处裂透出一个锅盖大小的树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一个孟子后裔在祭祀完先祖后,昂头望天,惊喜地从这个树洞中望见了西沉的橘红色的月亮。从此,孟庙中又添一景——“洞槐望月”。

    ④殿前长有两棵古老的桧树,其中一棵的树洞里垂挂出两丛旺盛的枸杞,这便是孟庙中著名的“桧寓枸杞”了。每年秋末,枸杞结出红彤彤的果实,摘几粒放入杯中,可品咂出枸杞的甘美和桧树的陈香。另一处奇景在孟庙东墙外,叫“古柏抱槐”。一株经年古柏苍老得树身只剩下一个外圈儿,恰巧在这个“圈”内茁壮地生长着一棵槐树,柏和槐紧密得没有一丝缝隙,像一对紧紧拥抱长久不分的恋人。柏和槐共生共荣,又各自葳蕤,谁知道这柏中可有槐,槐中可有柏。

    ⑤孟庙里最多的就是松桧和侧柏。这些柏和桧遍植孟庙的各个角落,给孟庙带来一派森然气象。这些老树有的枝柯干朽,只有顶梢一片苍绿,像擎着一面旗。有的枝叶繁茂,而树顶却枯干了,像舞着一杆戈。再看树身,周身的裂纹呈螺旋状盘绕而上,可是它猛然用力留下的创伤?

    ⑥我去孟庙是一场大雪后的上午,庙墙的黑瓦上,还残留着没有化掉的雪。众多花喜鹊、灰喜鹊在树上盘旋、鸣叫。地上落满柏子。潮湿的草皮上钻出几朵黑褐色的野蘑菇。阳光透过树隙照射过来,给弥漫寒气的孟庙注入几分温暖。游人很少。在庙中做了多年导游的张慧女士告诉我:孟庙中各种树木共四百三十余株。这些树的树龄大都在八九百年以上,年岁远远大于孟庙内的所有建筑物。她还告诉我,孟庙中的另一大景观就是这些树上居住着三四千只灰鹭。这些鹭在这儿不知生活多少年了。它专吃活物,以微山湖中的鱼虾为食。成鹭每日往返庙与湖之间,衔鱼叼虾,哺育幼雏,繁衍生息。夏日,游客会不时在柏树下发现一些从树上掉下来的鱼虾,那是灰鹭在饲喂幼鹭时不慎落下的。

    ⑦在这片树林的中央,端坐着孟子。孟子彩塑安放在亚圣殿内,气宇轩昂,双目如炬。平缓有力的话语仿佛从飘动的髭须间吐出:“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事不可缓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⑧这时,我觉得这片古树是专为穿过时空隧道走来的孟子准备的。最好让孟子在一片绿荫下讲出他的话语。最好在湿润的土地上播下优良的种子。

    ⑨两千年前的齐国、宋国、滕国、魏国都是一片干旱贫瘠的土壤。孟子在他年富力强之时,率弟子在上述国家之间进行了二十多年的游说活动,力图实现“仁政”治国的政治抱负。然而,饱满的种子在皴裂的土地上滚动,始终没有扎根萌芽。六十五岁时,孟子退居邹国,教学、著述,终其一生。

    ⑩包裹着坚硬外壳的种子还是等来了细雨和风,它最终找到了人心这片温厚的佳壤,汩汩血脉滋润着它,使它慢慢破壳,慢慢生长。

    ⑪其实孟子就是一棵不老的树,这棵树历经两千三百年风雨,枝叶繁茂,蓊蓊郁郁,独木成林,荫庇天下。

(选自《人民日报》2005年1月22日)

  1. (1) 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以孟庙的树为线索,将孟子比作一棵古树,将他的思想比作优良的种子,赞扬了孟子思想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和做出的巨大贡献。 B . 文章标题“孟庙的树”有两层含义,既指孟庙里各种古老的树也指孟子这株大树。写古树是为写孟子作了铺垫。 C . 第②段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的“你”和“我”分别代指银杏和紫藤,突出孟庙的树的恣意盎然的特点。 D . 本文是由所见写到所思所想所感,由人文景观写到自然景观。采用移步换景的手法,生动描绘了孟庙的古树、灰鹭、彩塑等景观。
  2. (2) “包裹着坚硬外壳的种子还是等来了细雨和风,它最终找到了人心这片温厚的佳壤,汩汩血脉滋润着它,使它慢慢破壳,慢慢生长。”试分析这段话的含义。
  3. (3) 第⑦段引用了孟子的许多名句,请问引用这些名句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晨读

长白山

    一座大山下,有三间茅草房。

    东屋住着明子爷爷,西屋住着明子爷爷的两个孙子:成龙、成虎。

    结束了一个美梦,明子爷爷醒了。

    明子爷爷知道,已经是早晨4点。这不是钟表告诉明子爷爷的,而是明子爷爷的生物钟发挥了作用。

    明子爷爷梦见成龙在黑板上写着什么,孩子们都在认真看;梦见成虎戴着眼镜在纸上画着什么,一个领导模样的人在旁边笑。

    明子爷爷在梦里说,俩孙子都出息了。

    明子爷爷勇敢地把头从被窝里伸出来,一股寒气像鬼一样拍打着明子爷爷的额头、脸和没有几根毛发的头皮,甚至花白的胡子上还结了冰碴儿。

    明子爷爷虽然老胳膊老腿了,但还是挺麻利地穿上了厚厚的棉衣棉裤。下了炕,明子爷爷就顺顺当当径直去了西屋。

    明子爷爷对自己的房子太熟悉了,哪里是房门,哪里是锅台,哪里是炉子,他都了如指掌,摸黑都能准确找到,不差分毫,仿佛是白天一样。

    其实,对于明子爷爷而言,白天和黑天没有什么两样,因为他双眼失明。

    这是小鬼子报复的结果。

    那年,他两个点射,就让两个小鬼子报废了。然后,一枚炮弹落到他跟前,他就昏过去了,醒来时,眼前一片漆黑,于是,漆黑就成了他的常态。

    明子爷爷摸进了西屋,他先是把炉灰从炉子里取出来,然后,又在炉子里铺上豆秸,再在豆秸上铺土木袢子。当他摸木袢子时,心抖了一下,想,袢子不多了,得让队长帮助弄些木头来了。

    明子爷爷小心地将豆秸点燃,炉子里的火被屋外的狂风吸得呼呼地响,顿时,屋子里就有了热意。

    明子爷爷乐了,是乐在心里。

    他想,再等会儿,屋子热了,就叫成龙、成虎起来读书。

    昨天,俩孙子读的《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明子爷爷在心里又温习了一遍,自己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只会开枪打鬼子的武人,而是一个腹有诗书的文化人了。

    想到这儿,明子爷爷心里美美的。有孙子真好啊。

    成龙、成虎并不是明子爷爷的亲孙子,而是他抱养的弃儿。

    八年前,明子爷爷上山去砍柴,听到婴儿的哭声。循着声音走过去,他摸到了成龙,那时,成龙还不叫成龙,是因为成龙的身边卧着一条小蛇,于是,就叫成龙了。

    七年前,他又捡回了小虎,因为一将小虎抱回屋,明子爷爷家的猫就舔他的脸,于是,明子爷爷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刚抱来成龙那会儿,有人就嘲笑他:把自己养活好得了,还养什么弃儿。

    明子爷爷大怒,少放屁!

    屋子里已是热浪滚滚,明子爷爷想,该让孙子起来了。

    于是,他喊,成龙、成虎起来念书!

    他想,两个孙子一定会像往天那样说,好!爷爷!

    但现实却与他的想象完全相反。

    明子爷爷想,这个岁数正是贪睡的年龄!但转念想,不对,每天可不是这个样子啊!

    成龙、成虎起来!

    又是一阵可怕的沉默!

    明子爷爷赶紧走到炕边,伸手一摸,被子紧紧贴着炕席:俩孙子干吗去了呢?

    “咕咚”“咕咚”,是木头撞击僵硬大地的声音。

    紧接着,门“吱嘎”开了,一股冷风随之进了屋子。然后,就是稚嫩的声音:爷爷,我们该背诗了!

    成龙、成虎,你们去弄烧柴了吗?

    爷爷,今天,我们背骆宾王的《咏鹅》。来,我念一句,您跟着念一句:

    “鹅,鹅,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曲项向天歌!”

    沧桑和稚嫩的声音混合在一起,从茅草屋中传出,温暖着屋外寒冷的空气。

(选自《小说林》,2017年第2期)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如“炉子里的火被屋外的狂风吸得呼呼地响”,交代了人物所处的生活环境非常艰苦。 B . 小说运用多种叙述方式,叙写了老人的美梦、失明的原因、孙子的由来,使得小说内容充实,结构富于变化。 C . 成龙、成虎早早出门拾柴,为爷爷分担家务,反映了他们小小年纪就能体会到生活的艰辛,懂事早、成长快。 D . 小说用含蓄深沉的语言,叙写了爷爷与孙子三人之间那种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字里行间流动着人性的温情。
  2. (2) 明子爷爷在叫孙子起来读书的过程中心理发生了哪些变化?请简要分析。
  3. (3) 小说是如何围绕“晨读”来展开情节的?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迁徙的树

贾志红

    ①下午炫目的阳光把一个热带海滨城市鲜亮亮地推送到我眼前。我眯着眼往广场外望,看见了一排树。我认识它们。这情形像在遥远的陌生之地的人流中意外看到一个熟人的身影晃过,诧异之后,眼神和心思便跟着那个身影去了别处。

    ②细长的叶子在午后明艳的太阳光下干净深绿,有蜡质的光芒。树叶有小波纹状的边儿,均匀细密。特别之处在于它没有树冠,树干直接披着满身的树叶,就那么锥子似的直挺挺指向天,而树叶稠密,层层叠叠把树干围得严严实实……

    ③没错,我的确认识它们。我首次见到这种树,是在印度洋的彼岸,距离此地五千多公里的印度。我一直记得印度小伙阿布说的话,他说,这是伟大的阿育王树,只有印度才有,只有印度的菩提迦耶才有。阿布当然是站在一排阿育王树下说这番话的,我也站在树下,正仰脸顺着树干往上看,发现阿育王树之所以没有树冠,并不是它没有树枝,而是它的枝丫向下生长,倒置的方向使得阿育王树像一座塔。两千多年前印度历史上最著名的君主阿育王,以护佛著称,他广建寺庙,推崇佛法。这外形如锥的树恰似佛教中的尖塔,便被广植于寺庙周围,并被命名为阿育王树,成为神圣的宗教植物。

    ④阿布,他在树名前冠之以伟大,语气崇敬自豪,表情庄重。他令我相信只有印度,只有印度的菩提迦耶才有阿育王树,这概念直到我离开印度都深信不疑。

    ⑤现在,在达累斯萨拉姆,大街小巷,处处我都能看到阿育王树,它几乎是这座非洲城市道路两侧的景观树。时而成排,时而单株,叶子油光水亮,热带的阳光和湿润的海洋,令这喜光喜湿的植物生机勃勃。

    ⑥在这座城市游走,我见到了另一种树,菩提树。无独有偶,它也和印度有关。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坐在树下,树冠形成的几百平方米的浓阴阻隔了炎炎烈日。一阵风吹来,树叶沙沙,整个下午,沙沙声不绝于耳,宛如轻柔的述说。我又忆起了印度,菩提树在印度也是佛教圣树。在菩提迦耶的摩诃菩提寺,传说释迦摩尼修佛得道的那株菩提树下,我也是坐了很久,席地而坐,等待一片菩提叶或是一枚菩提果降落在我身上。自然降落在身上的叶或果,传说能带来福缘。我抬头望着菩提树,它的叶和果,都有纤细但强韧的茎,不轻易折断,不随便飘落。

    ⑦阿育王树和菩提树来自同一国度,又有着同样的寓意,虽然在这广袤的非洲,它们从佛坛上走了下来,进入凡俗,不再具有佛教意义,它们回到了树本身,还原了一棵植物本来的属性。但我还是习惯仰望它们。它们树形过于高大伟岸,令渺小的人生出距离之感,萦绕枝叶间的古老神秘气息又如自带的光芒,拒人千里。

    ⑧因工作的缘故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大街小巷穿行,我遇到很多树,除了阿育王树和菩提树,还有牙买加樱桃树、亚历山大椰子树以及在中国北方广泛种植的石榴树……

    ⑨看树的时候往往容易陷入遐思而忘了自己身处何地,比如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印度人聚居区,我就忘记了自己身在非洲,那满街满巷的印度人令我疑似身处遥远的新德里或是瓦拉纳西。像远道迁徙而来的树一样,印度人是这个城市最多的外来族群。我在他们聚居的街区徜徉,印度神庙赫然耸立,戴着黄色花环的人在门口脱了鞋子神色肃穆地进去,店铺里出售印度风情的服饰,餐厅飘来咖喱的气味,印度女人们精致的纱丽在街巷闪现。在这个街区,有更多的阿育王树和菩提树,亲人一样,人和树互相依存。我在想,源于印度的阿育王树和菩提树,在达累斯萨拉姆如此之多,如此之繁茂,绝非仅仅是风、水,或者鸟儿的助力吧,终究,人,才是那更为重要的力量。

    ⑩植物的自我迁徙或许不像我此前以为的那样简单轻松。当气候变化、生存环境恶劣或相互竞争残酷,一些首先感知的植物就如率先觉醒的人一样。有一种叫作还魂草的植物,遇到大旱之年,濒临渴死的时候,它们能硬生生地把自己的根从土壤里挣脱出来,卷身成一个圆球,借助风力游走,直到遇到水源才恢复身形,扎下根,继续生长。疼痛、悲壮不亚于人类族群的迁徙。

    ⑪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印度人居住区游逛的那段时期,我正在读印度作家阿兰达蒂•洛伊的《微物之神》。我沉湎在洛伊构筑的令人不忍卒读的情节中,那印度式的、细致绵长的笔调将一个位于印度南部的家族故事写得泪斑斑血淋淋。印度社会中顽固的种姓等级制度毁灭人的爱情和生命。处于贱民阶层的维鲁沙无罪而被警察凌辱、毒打致死,目睹暴行的小兄妹因惊惧而出现幻觉,他们喃喃自语着,维鲁沙没有死,没有死,他逃到非洲去了,逃到非洲去了。

    ⑫逃到非洲来,渡过印度洋,这是一块新的大陆,没有种姓的标记。一百多年前印度的世袭阶级制度迫使成千上万的印度人离开祖国漂洋过海来到非洲谋求机遇,像一粒种子寻求发芽的机会,像一棵幼苗寻求平等的阳光、空气和水。一个多世纪过去了,当年背井离乡的磨难换来如今商业阶层地位的稳固,现今印度人在达累斯萨拉姆的富裕程度远超当地原居民,他们的财富在很多领域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支柱。一棵树终于生了根,枝丫扩展,花叶繁茂。植物学上说植物长距离的向新环境迁移,本身也在不断演化,在新地区产生新的后代种群。非洲大地上的印度人,一百多年,三代人,他们的根已经深入这片大地,成为了非洲的一个民族。

原文刊发于《散文》2019年第3期(有删改)

  1. (1)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 . 文章第③段说“我也站在树下,正仰脸顺着树干往上看”,第(7)段说“但我还是习惯仰望它们”,其中的“仰脸”与“仰望”的含义是一样的。 B . 文章第⑥段中“一阵风吹来,树叶沙沙,整个下午,沙沙声不绝于耳,宛如轻柔的述说”渲染了一种静谧的氛围,菩提树在印度也是佛教圣树,这一段的描写为菩提树增加了神秘色彩。 C . 作者在文中写到了很多树,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各种树的外在形态,如叶子的“蜡质的光芒”和“有小波纹状的边儿”以及“纤细但强韧的茎”等。 D . 文章第⑨段写到,在印度人聚居区,有更多的阿育王树和菩提树,运用比喻的修辞,把聚居区的印度人比喻为远道迁徙而来的树,以“亲人一样”,生动地写出了人和树互相依存的亲密关系。 E . 文章由植物的迁徙写到人的迁徙,作者被印度作家阿兰达蒂•洛伊的作品《微物之神》中曲折的情节深深吸引,甚至舍不得读完。
  2. (2) 文章第⑦段说阿育王树和菩提树“令渺小的人生出距离之感”的原因是什么?
  3. (3) 第⑩段介绍还魂草习性,在全文的作用是什么?
  4. (4) 本文的题目是“迁徙的树”,请结合文本及阅读体验,谈谈你对本文的理解及读后的感触。
现代文阅读

文化的梅岭

徐怀谦

    ①我是嗅着历史深处透出的一缕梅花香,循着苏东坡、文天祥、戚继光、汤显祖等人的足迹,缔听驿道上“嚼嚼”的马蹄声来到这里的。

    ②梅岭,这座横亘于江西、广东两省的重要关隘,这条沟通长江、珠江两大水系的古驿道,这段“海上丝绸之路”上的唯一旱路,这个承载过多少繁华,多少无奈,多少血泪,多少次令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就这样开开朗朗,无遮无拦地走到了我的面前。

    ③我不无激动地打量着她,发现她比我预想的要青春、靓丽得多。曾经以为这座令无数流放官员失魂落魄的梅关,一定是荒山秃岭、荆棘丛生;曾经以为这条通往岭南瘴疠之地的古驿道,一定狭窄陡峭、凹凸不平。然而并不,这里古木参天,绿意葱茏(lǒng) , 枝叶密得连阳光都难得渗下来;驿道宽4米半,远比我在云南盐津豆沙关看到的“五尺道”要宽阔、平坦得多。唐代以前,这里只有羊肠小道可供人行,唐开元年间,时任宰相的广东韶关人张九龄奉旨开辟此驿道,路开通后,“坦坦而方五轨”,大大方便了南来北往的车马;到了明清时期,这里更是呈现出一派“商贾如云,货物如雨,万足践履,冬无寒土”的繁荣景象。看来,“要想富,先修路”的理念,早在唐代就已经被认识并付诸实践了。

    ④很显然,梅岭古驿道是为了发展经济而开通的。谁也没有想到,在这条古驿道上,除了活跃着大批商贾的身影之外,还走来了一个个被贬岭南的官员,而由于这些官员大多是文人或儒将,他们于此留下大量情真意切的诗作,从而形成了梅岭独特的贬官文化。

    ⑤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年)秋,惶恐滩上驶来一艘官船,船头立着一位头戴靛青斜角头巾、身穿玄色夹袍的老人,他就是58岁的苏东坡。他的身旁是儿子苏过、小妾朝云和两个老女仆。刚刚从定州知州调任英州知州,又再贬为宁远节度副使,惠州安置。苏东坡就要远离中原,过梅岭,投身那蜚荒之地了。小船在漩(xùan)涡中艰难前行,东坡触景生情,吟诗一首:“七千里外二毛人,十八滩头一叶身。山忆喜欢劳远梦,地名惶恐泣孤臣。长风送客添帆腹,积雨浮舟减石鳞。便合与官充水手,此生何止略知津。”看得出,老人的内心是郁闷、凉的。在赣州盘桓数日后,苏东坡来到梅岭,留下一首《过大庾岭》:“一念失垢污,身心洞洁净。浩然天地间,唯我独也正。今日岭上行,身世永相忘。仙人拊我顶,结发受长生。”数日之间,心境为之一变,说明他在梅岭参拜过寺庙的高僧,心中得到了许多的慰藉(jiè)。

    ⑥7年之后,苏东坡蒙宋徽宗开恩,奉诏内迁。北归途中,他又一次登梅岭,穿行在古驿道上。此时正是正月,漫山梅花盛开,东坡精神为之一振,诗兴大发,又写下一首诗:“梅花开尽杂花开,过尽行人君不来。不趁青梅尝煮酒,要看细雨熟黄梅。”在山头的一家村店休息时,一老翁问苏东坡的随从:“官为谁?”随从答:“是苏尚书。”老翁即走上前来,向东坡施礼,对他说:“今日北归,是天佑善人也!”东坡听了很受感动,把老翁视为知己,写了一首《赠岭上老人》,题于村头壁上。诗云:“鹤骨霜髯心已灰,青松合抱手亲栽。问翁大庾岭头住,曾见南迁几个回。”是啊,苏东坡的红颜知己朝云就没有回来,而是永远留在了惠州!

    ⑦《宋史》载,宋代因罪贬岭南的知名官员有144名,多为全家南徙,能活着回老家去的确实不多,如“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就是贬雷州后病死的。

    ⑧与苏东坡心境同样苍凉的还有明朝抗倭名将戚继光。万历十一年二月,54岁的戚继光受张居正牵连,由蓟镇总兵贬为广东总兵。那是一个清秋时节,他登上梅岭时,一弯明月挂在天际,他写下这样一首诗:“五岭山头月半弯,照人千古去未还。青鞋芒履途中味,白简红缨天上斑。姻水情多鸥意惬,长林风静鸟声闲。依稀已觉黄粱梦,却把梅关当玉关。”戎马一生的他多么希望眼前的梅关是玉门关,他可以出关卫国,战死疆场!然而,这是梅关,南下是无兵可练的广东。在广东,他除经营军务之外,编篡整理了十四卷本《纪效新书》和文集《止止堂集》。万历十二年十一月,戚继光被罢官,几经辗转,回到故乡蓬莱,三年后在孤独凄凉中溘(kè)然长逝 , 享年60岁。

    ⑨除了贬官文化,梅岭留给游客印象最深的就是梅文化了。赤乌四年(公元241年),东吴大将陆凯奉命南征,过梅岭时,正值梅花怒放。他立马于梅花丛中,回首北望,想起了陇头好友范晔,又正好碰上北去的驿使,便折下一枝梅交给驿使,并赋诗一首:“甲                                 。”据考证,这是最早赞叹梅岭梅花的诗句,开创了梅岭梅文化的先河。

    ⑩梅是友谊的见证,更是美丽、刚强、高洁的象征。宋代诗人张道洽《梅岭》诗,赞的是梅花的美丽:“到处皆诗境,随时有物华。应酬都不暇,一岭是梅花。”何香凝老人1926年和1927年两度梅岭,咏梅赋诗,写的是梅花的品格:“乙                              。”

    ⑪据说梅岭最美的景致在冬天,踏雪寻梅才别有一番情趣。我乐于赏梅,更乐于品赏这里的文化。小小一座梅岭所负载的太过悠久太过深厚的文化,显然是需要慢慢行来,慢慢体悟,慢慢消化的。梅香依旧在,何日可重来?

  1. (1) 文中加下划线的注音和字形都正确的一项是(    )
    A . 听     慰(jiè) B .      (kè)然长逝 C . 荒     葱(lǒng) D . 凉     (xúan)涡
  2. (2) 下面的5首古诗都是写梅花的,其中有三首摘自上文中的甲、乙、丙空白处,请你按顺序选出合适的古诗填在空白处。甲:    乙:

    A.定定住天涯,依依向物华。寒梅最堪恨,常作去年花。

    B.南国有高枝,先开岭上梅。临风高挺立,不畏雪霜吹。

    C.折梅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树春。

    D.年年芳信负红梅,江畔垂垂又欲开。珍重多情关伊令,直和根拨送春来。

  3. (3) 第③段中,作者为什么说梅岭关隘“比我预想的要青春、 靓丽得多”?主要运用什么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
  4. (4) 文中既写了苏轼贬官的例子,又写了戚继光贬官的例子,两个例子看似重复,请分析作者为什么这样组织材料。
  5. (5) 作者以“梅香依旧在,何日可重来”收笔,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胡同文化

汪曾祺

    ①北京城像一块大豆腐,四方四正。城里有大街,有胡同。大街、胡同的方位走向大都是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北京人的方位意识极强。过去拉洋车的,逢转弯处都高叫一声“东去!”“西去!”以防碰着行人。老两口睡觉,老太太嫌老头子挤着她了,说“你往南边去一点”。这是外地少有的。大街、胡同,把北京切成一个又一个方块。这种方正不但影响了北京人的生活,也影响了北京人的思想。

    ②胡同的取名,有各种来源。有的是计数的;有的原是皇家储存物件的地方;有的是这条胡同里曾住过一个有名的人物;有的是某种行业集中的地方;有的胡同是像其形状的;有些胡同则不知道何所取义。

    ③胡同有的很长,如交民巷胡同;有些胡同很短,如一尺大街;有些胡同很宽,如灵境胡同;有些胡同很窄,如小喇叭胡同;有些胡同拐弯很多,如九道弯胡同;有些胡同竟还断断续续,如庆平胡同。到底北京有多少胡同?北京人说: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没名的胡同数不清,通常提起“胡同”,多指的是小胡同。

    ④胡同是贯通大街的网络。它的位置距离闹市很近,打个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又似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串,摇动作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中的环境更加安静了。

    ⑤胡同和四合院是一体。胡同两边是若干四合院连接起来的。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市民的居住方式,也是北京市民的文化形态。我们通常说北京的市民文化,就是指的胡同文化。胡同文化是北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⑥胡同文化是一种封闭的文化。住在胡同里的居民大都安土重迁,不大愿意搬家。有在一个胡同里一住住几十年的,甚至有住了几辈子的。胡同里的房屋大都很旧了,“地根儿”房子就不太好,旧房檩,断砖墙。下雨天常是外面大下,屋里小下。一到下大雨,总可以听到房塌的声音,那是胡同里的房子。但是他们舍不得“挪窝儿”——“破家值万贯”。

    ⑦四合院是一个盒子。北京人理想的住家是“独门独院”。北京人也很讲究“处街坊”。“远亲不如近邻”。“街坊里道”的,谁家有点事,婚丧嫁娶,都得“随”一点“份子”,道个喜或道个恼,不这样就不合“礼数”。但是平常日子,过往不多,除了有的街坊是棋友,“杀”一盘;有的是酒友,不时喝两“个”(大酒缸二两一杯,叫做“一个”);或是鸟友,不约而同,各晃着鸟笼,到天坛城根、玉渊潭去“会鸟”,此外,“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⑧北京人易于满足,他们对生活的物质要求不高。有窝头,就知足了。大腌萝卜,就不错。小酱萝卜,那还有什么说的。臭豆腐滴几滴香油,可以招待姑奶奶。虾米皮熬白菜,嘿!我认识一个在国子监当过差,伺候过陆润庠、王垿等祭酒的老人,他说:“哪儿也比不了北京。北京的熬白菜也比别处好吃,——五味神在北京。”五味神是什么神?我至今考查不出来。但是北京人的大白菜文化却是可以理解的。北京人每个人一辈子吃的大白菜摞起来大概有北海白塔那么高。

    ⑨北京人爱瞧热闹,但是不爱管闲事。他们总是置身事外,冷眼旁观。北京是民主运动的策源地,“民国”以来,常有学生运动。北京人管学生运动叫做“闹学生”。学生示威游行,叫做“过学生”。与他们无关。这其中的精义就是个“忍”字,安分守己、逆来顺受。老舍《茶馆》里的王利发说,“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是大部分北京市民的心态。

    ⑩我们楼里有个小伙子,为一点事,打了开电梯的小姑娘一个嘴巴。我们都很生气,怎么可以打一个女孩子呢!我跟两个上了岁数的老北京(他们是“搬迁户”,原来是住在胡同里的)说,大家应该主持正义,让小伙子当众向小姑娘认错,这二位说:“叫他认错?门儿也没有!忍着吧!——‘穷忍着,富耐着,睡不着眯着’!”“睡不着眯着”这话实在太精彩了!睡不着,别烦躁,别起急,眯着,北京人,真有你的!

    ⑪北京的胡同在衰败,没落。除了少数“宅门”还在那里挺着,大部分民居的房屋都已经很残破,有的地基柱础甚至已经下沉,只有多半截还露在地面上。有些四合院门外还保存已失原形的拴马桩、上马石,记录着失去的荣华。有打不上水来的井眼、磨圆了棱角的石头棋盘,供人凭吊。西风残照,衰草离披,满目荒凉,毫无生气。

    ⑫每每看到那些消逝的胡同的照片,不禁使人产生怀旧情绪,甚至有些伤感。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席卷之下,这是无可奈何的事。胡同和胡同文化总有一天会消失的,也许像西安的虾蟆陵,南京的乌衣巷,还会保留一两个名目,使人怅望低徊。

    ⑬再见吧,胡同。

  1. (1) 分析第④段中加点词“很远”的含义。
  2. (2) 结合全文,概括住在北京胡同中的人的特点。
  3. (3) 请简要分析第⑽段的语言特点。
  4. (4) 联系全文,探究本文最后一段“再见吧,胡同”的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沐   浴

王树兴

        程放站在三星池浴室门前,洗澡出来的人脸红通通的,他能感到这些人身上发出的暖烘烘的热气。湿冷在自己身上更明显,嗖嗖地透过衣服往骨头缝里钻。

        屠洋拎着包急匆匆地过来,指指浴室问:“真要到这里洗澡?”程放点点头,屠洋嘟囔:“洗老澡堂子……怀旧吧?”

        程放对这个二十多年没进过的浴室还有印象。小浴室讲究气圆水熟,分头道池和二道池,头道池是淋浴和搓背的地方,二道池有一扇厚重的木头门,拉一下门进去,扑面而来一股热气,身子一下子被包裹,程放的肩膀耸了一下,身子伛偻下来。屠洋动作很快,跨过池面台阶,一下子坐到浴池里。程放将身子往屠洋那边移了移,问父亲身体是不是还那么好,是不是还能够做很多个俯卧撑。一晃十多年都没见过他。

       他们出了浴室,到对面的大饺子小吃店坐下。小时候出来洗澡程放会巴望父亲多带一毛钱,那样就有大饺子吃。父亲都是用调羹挑一个放嘴边上吹半天,所以他恨不能将调羹夺到自己的手上。他现在也有和儿子一起在外面吃东西的时候,每次都是一人一份,哪怕明知道他会剩下也不敢和孩子分食,怕孩子觉得寒酸,怕孩子心里有阴影。他当年怨过父亲,想自己长大了有钱就买好多大饺子吃。到真正长大,他理解了父亲,家里那时候的经济条件不允许这个吃法。

       屠洋问程放晚上有什么安排,程放说本来有安排,现在突然改变主意,想回去陪老爷子吃饭。告别了屠洋,他决定走回去。路上忽然又有那种很冷的感觉,想重温从澡堂子里出来时的舒适感觉现在却一点儿也没有了。早上在扬州下火车,坐在冰冷的长途大巴上时,他把曾经的那种浴室里出来暖洋洋的感觉想了又想。在路边的熏烧摊上剁了半边盐水老鹅,等在那里时他给同学赵立本打了电话,说不能参加聚会。

      回到家一开门,父亲看到程放手上透明的食品袋有些不满,“家里莱多的是,不用花钱在外面买,钱糟蹋掉了。”程放说:“就买了一点点,平时又舍不得买。”父亲还不停止抱怨,说外面东西贵,也不如家里卫生……

      程放见到父亲很吃惊,父亲比三个月前回来时见到的模样又老了些,胡子更灰,脸更黑,精气神也减了很多。

    “我还是想把家里重新装修一下,起码得让冬天的家里保暖。”程放忍不住又要提这件事。因为家里冷,他订了宾馆,晚上不想在家里住。

    “你们都甭修啦,我哪一年不是这样?都好好地过来了。要弄等我死了,这房子到你手上随你怎么弄,那时候我反正也看不见。”

       见儿子的脸色不对,父亲的口气软下来,“我习惯了。你把家里搞得太暖和我会不想动弹,坐半天不动不是好事,说不定哪一天坐着坐着就……头一歪。”

       这些话,程放听了很不好受,父亲说起来竟然风轻云淡。“冷点不怕,运动才健康。”父亲说着拿过一只茶杯用暖壶里的开水烫了又烫,他自己喝茶没这个动作,只有替客人倒茶时才会这样。程放觉得手上有一杯热茶,身子有了温暖的感觉。在北京的家里,一进门就可以脱去累赞的冬衣,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或倚或坐或躺。而在这里,他的老家里,他坐下来便感到冷。

       程放不说什么,以往他会感到父亲的这种唠叨难以忍受,会为自己找两句理由。看见父亲开始忙活晚饭,程放说有什么吃什么,父亲说有准备,他从冰箱里一样样往外搬菜,程放要动手,他用手推了推。

       父亲把菜下锅,不停地用铲子翻,看起来在动作上和体力支配上都有点力不从心,三五年前他在厨房里从容得很,铲子一下下很给力。

       饭桌上父亲吃得很慢,不时地停下来看儿子的表情,似乎是要一个是不是好吃的答复。程放说:“菜太甜,糖放得不少。”

       他其实知道这么说父亲会不高兴,小时候这么说父亲会拉下脸骂:“爱吃不吃,不吃滚。”现在,父亲只是笑笑,一点不满的表情都没有。

(选自《好日子万万年》)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开头交代了程放前去浴室洗澡,既说明天气寒冷,程放想以此抵御寒冷;又自然引起他对小时候洗澡往事的怀念,体现其怀旧的心理状态。 B . 屠洋是个次要人物,主要是为了交代程放父子之间的隔阂,并与程放对比,对程放不念父子亲情的行为做出了批判。 C . 小说充满了地域色彩,老浴室、大饺子的描写,展现了一幅高邮市民日常生活的画卷,让读者深感亲切,回味无穷。 D . 题目“沐浴”具有双重含义,不仅是指主人公实际的洗澡之事,其实也象征了主人公心灵的洗涤回归和亲情的重生。
  2. (2) 小说多次提到了“在故乡感到寒冷”,这有什么作用?
  3. (3) 作者在谈到本文写作时曾说:“故事发生在我和父亲之间。父亲,像是一堵高墙立在我面前。”但我们说,作者其实已走进父亲的内心。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自己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如愿以偿

[美]吉尔博特・莱特

    坐在联合火车站的检票室内,我能看清走上台阶的第一个人。

    我左侧杂志亭的主人托尼研究概率学,因为他喜欢赌赛马。他宣布根据他的理论可以算出,如果我在这儿再工作120年,我就会看见世界上所有的人。

    于是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你在像联合火车站这样的大站停留足够长的时间,你将看到旅行的每一个人。

    我将我的理论告诉给许多人,可除哈里外没有人为之所动。他3年前来此,接9:05的火车。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哈里的那个晚上。当时他很瘦,很焦急。他穿戴整齐,我知道他在接他的恋人,而且见面马上就结婚。我不用解释我是怎样知道这一切的。

    如果你像我一样在观察人们等在台阶尽头中度过18年,你也会很容易地得出上述结论。

    瞧,旅客们上来了,我得忙一阵儿。直到9:18的车快到时,我才得闲看一眼台阶尽头,令我吃惊的是那年轻人还在那儿。

    9:18的车过去了,她没来。9:40的车也过去了。乘10:02的车的旅客来了,又纷纷离去了,哈里绝望了。他来到我的窗前,我问他,她长的是什么样。

    “她小个儿,有点黑,19岁,走路很端庄。她的脸,”他想了一下说,“看起来很精神,我的意思是她会发疯,但从不持续很久。她的眉毛中间皱起一个小疙瘩。她有一件棕色皮装,不过也许她不穿那件。”

    我不记得见过那样的人。

    他给我看他收到的电报:星期四到,车站接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梅。发自纳伯拉斯卡州的奥麦哈。

    “那么,”我最后说,“为什么不给你家打电话?也许她先到了。”

    他不自然地看了我一眼。

    “我到这儿才两天。我们打算见面后去南部,在那儿我有一份工作。她,她没有我的地址。”他指着电报,“我收的是普通邮件。”

    说完他走向台阶的尽头,察看乘11:22的火车到来的旅客。

    我第二天上班时,他又在那儿,他一看见我就走了过来。

    “她有工作吗?”我问。

    他点点头:“她是个打字员。我给她以前的老板发过电报,他们只知道她辞了工作去结婚了。”

    这就是我们相识的开始。以后的三四天,哈里接每一趟火车。当然,沿线做了查找,警察也参与了此事,但是没能帮上忙。我看得出,他们都认为梅显然是愚弄了他。但不管怎样,我从不相信。

    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哈里和我闲聊。

    “如果你等得足够久,”我说,“总有一天你会看见她走上这个台阶的。”

    他转过身看着台阶,就像我们从未见过面似的,但我仍继续解释着托尼由概率学得出的结论。

    第二天我来上班,哈里就站在托尼的杂志亭柜台后面。他难为精地看着我说:“你瞧,我总得有份工作,是不是?”于是,他成了托尼的伙计。我们再也没有说起梅,也没有提到我的理论。但我注意到,哈里总是看着走上台阶的每一个人。

    年底,托尼在一次赌博的争吵中被杀了,托尼的遗孀将杂志亭交给哈里经营。

    过了一段时间,她又结婚了,哈里便买下了杂志亭。他借钱安装了苏打水机,不久他的生意便初具规模。

    昨天,我听到一声惊叫,接着是很多东西纷纷掉落的声音。惊叫的是哈里,哈里跃过柜台时碰掉了许多布娃娃和其他东西。他冲过去,一把抓住一个离我的窗口不足10码处的姑娘。她小个儿,有点黑,眉毛中间皱出一个小疙瘩。

    好一阵子,他们相互拥抱着,笑着,叫着,语无伦次。她似乎说:“我原本指的是汽车站……”他抢着告诉她为了找她他做了许多事。显然,3年前梅是乘汽车而不是乘火车,她电报中指的是汽车站而不是火车站。她在汽车站等了很多天,为找哈里花掉了所有的钱,最后她找了一份打字的工作。

    “什么?”哈里说,“你就在镇上工作?一直都是?”她点了点头。

    “噢,天哪,你为什么不到火车站来?”他指着他的杂志亭,“我一直在那儿,那是我的,我能看见走上台阶的每一个人……”她的脸色有些苍白。好长时间她都看着台阶,并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我以前从未走上这个台阶。你知道,我昨天才为了业务上的事走出这个镇子……噢,哈里!”她用双臂搂着他的脖子,真的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退一步指着火车站的北端说:“哈里,3年了,整整3年啊,我就在那儿,就在这个车站工作,打字,就在站长办公室。

    对我来说,惊奇的是概率学对这对有情人如此苛刻,最终使梅走上台阶竟需要如此长的时间。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第一段写“我”能看清走上台阶的第一个人,这意味着“我”检票工作要开始了;后文写哈里能看见走上台阶的每一个人,表明他是在找梅。 B . “我不用解释我是怎样知道这一切的。”这句看似与小说情节无关的话,既引出下文,又留下悬念,还能表现作者写作的“读者意识二 C . 小说情节安排详略得当,写哈里等梅,详细生动;写警察参与找梅,一笔带过,并用“他们都认为梅显然是愚弄了他”反衬哈里的坚守。 D . 哈里等梅的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先是每天到火车站接每一班车,后来成了托尼的伙计,深得托尼夫妇信任,最后买下杂志亭做了老板。
  2. (2) 有评论家说:“小说男女主人公的坚守,使人感动,也令人遗憾。”你对此怎么理解?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3. (3) 小说中三次写到“我”的“概率学”,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具体分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 (1)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紧张心情。 B . 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 . 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 .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 (2) 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 (3) 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
  4. (4)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学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呼喊

田鑫

我见过一万棵向日葵呼喊的样子。它们站在秋天的田野里,四周是赶着去枯萎的草木,作物已颗粒归仓,就剩下向日葵,神情木讷,不知所措。太阳的吸星大法,正在将它们最后的水分和能量吸走。向日葵着急地呼喊,黑黢黢的冠,像高手准备好的暗器,随时都会发射,朝太阳的中心奔去。

这是九月,田里只有向日葵站立,孤独而又桀骜不驯的样子,像极了村里叛逆的少年。无聊的时候,就想着有风吹来,风果然就来了。向日葵看见风从远处赶来,就集体呼喊,它们喊:风来了,风来了。风就吹过来了,向日葵们却集体噤声,被风抚摸之后,顺着风的方向目送它离去。

风能感知到向日葵的呼喊,憋着一口气的向日葵,内心复杂,欣喜、欢乐、焦虑,杂糅在一起。可以肯定的是,风所听到的,季节却听不到,要不它们怎么能遗忘了向日葵?这乖张的叛逆少年,跟着太阳跑了一天又一天,眼看着田野渐次凋敝,向日葵却撑着头颅,渴望颗粒归仓,可季节忘了它们。向日葵整天呼喊,可是它们喊哑了嗓子,喊瘦了自己,还是没有呼喊来种植它们的人。

有一天,懒散的种植者终于想起了它们,就磨了镰刀上山了。向日葵看着有人提着镰刀来了,又开始呼喊,终于有人想起我们了,终于有人想起我们了。面对死亡,它们竟然如此欢悦。很快,呼喊就变成惶恐,镰刀飞快,一棵向日葵来不及向另一棵向日葵告别,就剩下光秃秃的半截,镰刀切过的断面,像另一把刀,立在大地上。一地的向日葵,身首异处。它们齐刷刷地站立着,枯槁的秆似乎在朝天空呼喊:还我头来。

喊声很快被风吹走,在秋天的乡下,一棵向日葵能证明万物尚有气息,一旦被砍头,大地便一片死寂。霜在路上,更多的呼喊将被隐没。

我还见过整个村庄的男人呼喊的场景。那一年太阳暴晒,大地干涸,地皮出现皴裂,一夜之间几万张嘴同时裂开,好像冲着上天呼喊。村里能找到的水,都被抢进了水桶,村里的几眼井,都盖上了盖子或者加上了锁。要出嫁的女孩临出门,娘亲喊住她,噙一口水,喷到她脸上,说一句:把脸擦干,去过有水的好日子吧。那些年,乡下的好日子都很简单,能吃饱,有水喝,就已经很让人羡慕了。

我一直纳闷,当年流落到此的先民,为何会选这么一块地方,半山腰住人,水在沟底,井打到很深才有硬得结垢的水。除了我,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他们既来之则安之,没水喝就想办法,没有人因为缺水搬到河边或者沟底去住。

想得到水,最原始的办法是求雨。一片焦黄山壑沟谷里,一群人出现在半山腰,为首的阴阳先生端着罗盘,跟在身后的人面带土色,表情凝重,他们的眼睛像干涸的泉。我跟在人群里,被队伍过后的尘土包围,空气干燥,夹杂着土味。阴阳先生停在路边,罗盘摆正,开始念咒语:收日降雨顷刻生,驱龙掣电出方泓……我今奉咒急急行,此乃玉帝命君名,敢有拒者罪不轻。急急如律令。咒语念完,锣声起,把咒语送到天上去。随即,人群中发出一声呐喊:龙王救万民哟……呼喊声尘土一样扑面而来,这声音刚开始还是干燥的,后来就带上了土味,再后来就嘶哑、混沌,带着血的味道。这排山倒海般的呼喊,没有喊来雨。人们面带土色,回到村庄。

求雨半个月以后,终于等到了雨,这雨还没落下来,空气中弥漫潮湿的气味时,所有人就赶回家,拿出桶、盆、罐、碗,接在屋檐下。这雨没有让人失望,美美地下了一夜。此前,为了留住这比油都金贵的水,人们向井学习,在院子外挖一口水窖,四壁和底部抹上水泥,这大缸一样的水窖,装着一家子所有屋檐接住的雨水。一年里冬接霜雪夏承雨水,再拽上牛驴,背上背斗,满山坳寻来残冰块雪倒进去,等春天融了。整整一年,人们用那黑污黏腻的窖水砌墙、饮牛、洗衣服,有时候,遇到干旱,也吃这水,时间长了,乡下的人带上了水的性格和模样:硬、黑。

这么多年了,再没见过秋天的向日葵,也没有跟在人群后面求雨,但是内心的呼喊却一直没停。如果问我,最想听到的呼喊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是母亲在傍晚里的那一声:我儿,回来吃饭了……

那时候,我们一遍一遍玩着捉迷藏的游戏,生怕别人找到自己,就使劲往玉米地里钻,往麦草垛里躲,往树上爬,甚至恨不得藏到母亲身体里去。可不管我们藏在哪里,游戏结没结束,天一擦黑,烟囱里冒出烟来,我们就得从玉米地里出来,从麦草垛里出来,从树上爬下来,此刻一声“回家吃饭了”的呼喊,是游戏的终止符,只要从不同的母亲嘴里喊出来,所有的孩子都会顺着呼喊一一回到母亲身边。藏到十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去世,我也就不怎么参与这个游戏了,因为天一黑,所有人的母亲站在门口,朝着村庄喊一声,别的孩子就潮水一般退去,而我却像留在浅滩的水,寻不到回去的路。

现在更多的人回不去了,这么多年,从玉米地里出来从麦草垛里出来从树上爬下来的少年,一个个地溜出了村庄,藏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留守在乡下的母亲,集体失语,她们站在门口,朝村庄里呼喊,偌大的村庄里,只有回音,没有回应。我也一直藏在离村庄很远的地方,我想着这样就不怕在听到别的母亲的呼喊时觉得自己可怜了,可是我错了,走得越远那句在十岁就戛然而止的呼喊声却越来越清晰。每当天一黑下来的时候,我老觉得有人在喊我回家吃饭,环顾四周,却看不见任何熟悉的面孔。

(选自《散文》2020年06期,有删改)

  1. (1) 分析文中划波浪线部分句子语言上的特色。
  2. (2) 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概括“村民”这个群体的形象特点。
  3. (3) 试从行文构思的角度分析文章是如何使三部分有机结合,浑然一体的。
  4. (4) 本文以“呼喊”为标题有何深层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秤匠师

李世营

冷寂了多天的孙记制秤作坊终于忙碌起来。

老秤匠默默地用手钻在浸泡打磨好的秤杆上打着星花,然后把一截截细铜丝嵌进去,钉星、割断、锤实、打磨。阳光下,秤上星花里的一个个铜丝,就成了一个个闪亮的秤星,炫得老孙头的眼也发出熠熠的亮光。

“爹,这单生意一下可以挣万把块呢,有多少年没这样的好生意了!”约秤的小秤匠看起来很兴奋,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老秤匠仍然不作声,默默地铆着他的星花。

“忙过这单活,我想到外面看看。”小秤匠接着又说。

老秤匠猜得到小秤匠的心思:作坊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儿子早想去镇外的世界闯一闯。

老秤匠依然虔诚地铆着他的星花。秤杆上的星花一旦铆差一丝一毫,整杆秤就废了,尤其是那颗定盘星,犹如杆秤的心,是杆秤的魂。

小秤匠抬起头,露出一丝不易觉察到的笑容,狡黠地看看老秤匠,也默不作声,双手依旧熟练地用“叨子”测盘星、标星花。

老秤匠是镇上有名的孙记制秤作坊的大掌柜。据传孙氏先祖曾遇一不法粮商,欲在秤头上玩伎俩,制作黑心的“吃客秤”牟取暴利。但孙氏先祖不为重金所惑,不被威逼所惧,甚至不惜自残双手来维护作坊的信誉。孙记制秤坊由此盛极一时,享誉周边数百里。

小镇上的商贸交流,从不用电子秤,一直沿用传统的杆秤。小镇的商户尤爱用“孙记”杆秤来做买卖,是因为孙家从不做昧良心的“吃客秤”。小镇临山依水,以种植采集草药为业,药材生意特火,火了几辈人了,老一辈们归结为一个“诚”字,以诚待商,以诚会商,以诚经商。外地客商乐意到小镇购置药材,是因为小镇的人做生意厚道,从不缺斤少两,欺诈顾客。周边的乡亲们和来往的客商信得过的,还是小镇有名的“孙记”杆秤。

不久前老街扩建,外地来的王老板看准了小镇的商贸市场规则和人脉,更看上了“孙记”杆秤的信誉。他要在镇上建一个药材和山果批发市场,就找到了老秤匠的儿子,私下商谈好久,按其提供的规格,以高于平常10倍的价钱订制了50杆大秤、50杆中秤、50杆小秤。作坊内,父子二人之间仍是沉默,寂静的空气里流动的,只有打钻、铆星花和打磨的声音。突然,沉默的老秤匠皱起了眉头,拿过一个秤杆,用“叨子”测测定盘星,然后又拿一个,接着又拿一个……

老秤匠在秤杆的定盘星上,发现了儿子鼓捣的“猫腻”。老秤匠的眼神瞬时变得异样地呆滞而浑浊,脸黑得吓人。他陡然站起身,用一双粗大的手,抡起身边的铁砧子,狠狠地砸了下去……

夜里,听着儿子在隔壁炕上嘤嘤地哭,炕头上的老秤匠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起身,取过好久没抽过的旱烟袋,坐在炕头,吧嗒吧嗒猛抽几口。他看看窗外,夜空星星点点:世界这么大,明天是该让儿子出去闯一闯了!他掐灭旱烟,在大炕上磕磕烟嘴,起身出门。

第二天,老秤匠送儿子出镇。临行,他拿出一把精致的准星秤送给儿子,告诉儿子:不管世界有多大,你能够走多远,这杆秤,都要随身带着。人有良心,秤有准星,做人,什么时候都要秤平斗满。

头天夜里,老秤匠用上等的楠木连夜赶制了这杆精致的准星秤,杆秤上的两个醒目的金字“孙记”,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炫目,直炫得儿子的双眼泪盈盈的。

那天夜里,听着老子在院子里钻星打磨的声音,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儿子,半夜偷偷溜出屋子,将老秤匠劈断的一百五十杆杆秤,全部扔到了小镇后山的山崖里。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 这篇小说在曲折含蓄的故事情节中,运用了动作描写、心理描写、语言描写等方法多角度地塑造了小镇里的秤匠师父子形象,人物形象鲜明丰满。 B . 小说运用补叙的写法叙写了孙记杆秤世家的历史渊源、面临的新的社会现状,这些内容都交代了小说的写作背景,为下文情节的展开做好了铺垫。 C . “听着老子在院子里钻星打磨声音,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儿子,半夜偷偷溜出屋子,将老秤匠劈断的一百五十杆杆秤,全部扔到了小镇后山的山崖里”, 这体现出小匠师知错能改的特点。 D . 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夜里老秤匠取出旱烟, “猛抽几口”“掐灭旱烟,在大炕上磕磕烟嘴”等细节,表现出了他打定主意要让儿子出去闯一闯的果决。
  2. (2) 老秤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 (3) 小说结尾写到老秤匠送儿子出镇,故事情节已经完整了,作者却增加了最后两段,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教堂司事

(英)毛姆

圣彼得教堂下午有一场洗礼,所以奥伯特·爱德瓦·佛曼还穿着他的司事长袍。他总是把新袍子放在做丧礼或婚礼的时候才穿,所以,现在他所穿的只是稍微次一等的。穿这袍子,他感到自傲,因为这是他职位尊严的标志。

司事现在是在小礼堂等着牧师结束他的仪式,这样他就能将这里收拾整齐然后回家。

这位牧师是最近才任命的,四十来岁,红光满面,是个精力充沛的人。而奥伯特·爱德瓦还是为先前的牧师感到遗憾,那是一个旧派的教士,从不大惊小怪,不像现在这位,样样事情都要插上一手。

不久他看到牧师走了过来。

“佛曼,您能到小教堂里来一会儿吗,我有些事情要同你说说。”

“好的,阁下。”

牧师将奥伯特·爱德瓦领进了小教堂。

奥伯特以一种谦恭而又尊严的姿态站着。在当司事之前他当过仆人,但是都是在非常体面的人家。开始是在一个富商家当跟班,后来在一位寡居的贵夫人家他升到了管家的职位,圣彼得教堂司事职位出现空缺时他已经在一位退职的大使家里当总管,手下有了两个人。他高大,瘦削,沉稳而自尊。看起来,不说是个公爵,但至少也是老派戏班里专门扮演公爵的演员。他老成,坚定,自信。

 牧师神彩奕奕地开口了。

“佛曼,我了解到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情。我非常惊讶地发现,你竟然既不能读也不能写。”

 司事的脸上没有显露出任何窘困的神色。

“以前的牧师就知道这情况,阁下。”他回答说。“他说这无关紧要。开头那家厨师曾经想要教我,但我好像在这方面实在不开窍。”

“佛曼,不是我要苛求于你,”牧师说,“我给你三个月时间,到那时你要是还不能读,不能写,那恐怕就得叫你走人。”

“我感到非常抱歉。我是一条再也不能学新花招的老狗了。不会读不会写,好多年来我也活得很好。”

“这么说,佛曼,我只好说你得走人。”

“好的,阁下。”

 但是,当奥伯特·爱德瓦以他通常的礼貌在牧师离开后关上了教堂的门以后,他再也无法保持住那种庄重了,他的嘴唇哆嗦着。他穿上了他的夹克,帽子拿在手里,走出了教堂。在深深的忧伤中,他没有走向那条往家走的路。他走得很缓慢。心情非常沉重。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该怎么做。就在此刻,他觉得要是有支烟抽,或许会给他一点安慰。既然他从不带烟,他就四下里寻找着,看哪里可以买一盒。他没有看到卖烟的店铺,于是就往下走去。这是一条长长的道路,可就没有能卖香烟的店铺。

“这真有点儿怪。”

为了确信,他又重新在街上走了一遍。没有,确实不用怀疑。

“我不会是唯一一位在这条街上走过而想到要抽烟的人的,”他想。“如果哪个家伙在这里开爿小店,卖点烟草、糖果之类的,准能赚钱。”

他为此遽然一震

 “这就是念头,”他说,“真是奇怪,事情就是在你最没有想的时候这样来了。” 他将这件事情左思右想了一番,第二天他去了那条街,而且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家待出租的店铺。二十四小时后,他将这家店铺拿了下来,一个月以后,一爿卖香烟和书报的店铺就开张了。他的妻子认为这件事很糟糕,简直是堕落,但是他回答说,人必须跟着时代变。

奥伯特干得很不差。过了一年左右,他突然开窍——他想,为何不再开第二家商店,找个人来经管。于是他又去寻找长长的,还没有香烟店的街道,果然找到这样的街道,还有可以出租的店铺,他又拿了下来。然后,他开始走遍全伦敦,只要找到一条长长的,还没有香烟店但有店铺出租的街道,他就拿下来。这样,在十年时间里,他一连开了不下十家店铺,赚到了大笔钱财。每个星期一,他就将一个星期收到的钱统统收拢起来存到银行去。

有一天早晨,正当他在将一扎扎钞票和一大口袋银币交进银行的时候,一位银行出纳告诉他说,他们的经理想要见他。他被引进一间办公室,经理同他握手。

“佛曼先生,你所存进来的钱,已经稍微超过三万磅了。这是很大一笔钱存款了,最好是用它来投资。”

“我可不想冒任何的风险,阁下。我知道,放在银行里很保险。”佛曼先生富态的脸上出现了疑虑。“我从来没有接触过股票和分红,我只是想要把这些钱存放在你的手里就行了。”

 经理笑了。“所有的一切我们都会帮你做的。你以后只要在传票上签名就行了。”

“这我倒能做,”奥伯特不无疑虑地说。“不过,我怎么知道到底签的是什么呀?”

“我想你总应该会阅读吧,”经理以玩笑的口吻激烈地说。

佛曼先生给了他一个解除疑虑的微笑。

“哦,阁下,事情正是如此。我真的不能读也不能写,我只会签自己的名字,而这也是我在经营了生意以后才学会的。”

经理大吃一惊,从他的椅子上跳了起来。

“你是说,你建立了这么重要的生意,赚了三万磅的财富,却不会读也不会写?我的天呐,我的好人,如果你要会读会写,那你现在还会成什么样啊?”

“我可以告诉你,阁下,”佛曼先生说,一丝笑容浮上了他依然高贵的面庞。“那我就还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

  1. (1) 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小说采用了场景转换的手法,教堂、街道和银行三个场景,凸显了主人公佛曼命运的变化,也使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 B . 第三段用简洁的语言刻画了新牧师志得意满的形象,并通过和前任牧师的对比,表现了新牧师的大惊小怪,为下文解雇佛曼先生做了铺垫。 C . “他为此遽然一震”一句运用心理描写,形象地表现了佛曼产生新念头的惊喜,这一情感的转变也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D . 佛曼接到被解雇的消息后,一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但他没有绝望,在长长的街道上找到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体现了他的自觉意识。
  2. (2) 佛曼具有双重性格特点,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3. (3) 小说结尾,佛曼先生说的“那我就还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发人深省。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20年后台儿沟已是著名的旅游风景区,从前的香雪她们早就不像等待情人一样等待火车,她们有的考入度假村做了服务员、导游,有的则成了家庭旅馆的女店主。后来就有了坑蒙拐骗的事情,就有了出售伪劣商品的事情……对于外部世界对台儿沟的影响,有人认为利大于弊,有人认为弊大于利。你觉得哪种观点是正确的?为什么?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后母的三巴掌

        刘豆豆

从 6岁至今,跟后母一起生活了30年,烙在我骨血里磨不掉的是后母印在我屁股上的三巴掌。

第一巴掌是我 8岁那年夏天,我同伙伴从卖甜瓜的老头儿筐里偷了一只甜瓜,跑回家躲在街门后头吃。

“哪来的?”后母看出不对劲儿了。

“偷的。”我还觉得挺得意,挺能耐。

“啪!”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拽过去照准屁股就是一巴掌,又响又干脆。疼得我腿肚儿直转筋,咧开嘴半天没哭出音来。

“做贼!与老鼠一个祖宗!恨死人!把瓜扔了!不许吃!给,给老头儿送钱去!”后母那严酷的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我怕极了,不敢哭,接过两毛钱扔了瓜咧着嘴给卖瓜的送钱去。

从此,别人多稀罕的东西都没动过我的心。

第二巴掌是我 10岁那年。

要过年了,父亲交给后母一沓钱说:“准备过年,再给二小买几袋奶粉,别光喝炒面糊糊了。”

二小是我刚出生的弟弟,后母没奶水,老喂他炒面糊糊。

我看见后母将钱压在席底下。

“阿巧”,前邻居二奶奶一大清早叫开我家门,喘着粗气在院子里跟后母说话,“章媳妇要生孩子生不出来得送医院,你手头有钱不?”

“有。”我听见后母只说了一个字便往屋里跑。我赶紧把席底下的钱换了地方。

“嗯?”后母揭开席一怔。“兴许是他爹又换了地方了,你先送人上医院,我去找他爹,随后给你送去,200块整。”

二奶奶小跑走了。我神秘兮兮地把钱给后母看:“过年呢,不借给她。”

后母二话没说,一把把我从被窝里薅出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我直蹦高,她却夺过钱跑出去了。

“小孩子家家的,不学理性,谁还能没个病灾的,等自己陷在坑里就找不着道儿了。

后母回来后并不哄我,还瞪着眼训我。

父亲知道了,说“该把屁股打碎”。

从此,“帮”字在我的理解里有了深刻而特殊的含义。

第三巴掌是我 14岁那年。

我考上了县里的重点初中,但吃住自理家里负担不了。

“我不上了,帮娘喂猪吧。借人求人多难。”我吃饭时说。

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揪起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直钻心,但我没哭,因为我稍懂人事了,知道听后母巴掌后的教训才重要。

“一指头年纪,还没见事就先低头!抬起来!不念书,大了能中屁用!我去求人借,还用你费心!再有这想法眼睛抠出来喂猪!”

我哭了,不是因为屁股疼,而是在我理解后母一片心血之后感动得哭了。我在内心发誓:“等我会写文章时,一定先写后母。”

(有删改)

  1. (1)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
    A . 文章以“后母的三巴掌”为线索,表现了后母对“我”的无限的爱。 B . 文章塑造人物时运用了多种描写手法,其中运用最多的是心理描写。 C . “腿肚儿直转筋”“直钻心”等词语表现了后母给“我”的教训之深刻。 D . 文中后母对“我”的教育方法虽然严厉,但“我”依然理解并感激她。
  2. (2) 简要概括“后母的三巴掌”的三件事,以及三巴掌分别带给“我”的深刻教益。
  3. (3) 简析文中“后母”的形象特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远去的白马 朱秀海

从哪儿说起呢?从白马吧。

晋察冀军区四分区骑兵连源于聂荣臻司令员从陕北带到五台山的三匹马,两匹属于将军,一匹是驭手兼警卫刘有才的坐骑。1941年敌情吃紧,将军由内线向外线转移,带着马匹无法通过封锁线,走着走着,停下来,把刘有才叫到跟前,看着仅有的三匹马说:

“你带它们留下,搞个骑兵班,坚持斗争,我是要回来的。尤其是这匹大白马,是朱总司令送我的,我当它是宝贝呢,出了差错拿你是问!”

刘有才人长得半截黑塔一般,脚下砰啪一个炸响,立正敬礼,扯开大嗓门吼道:

“司令员放心!刘有才在马在,刘有才不在了马还在!”

将军哼一声说:“哪有这么严重,首先是人,其次才是马,马再金贵能比得上你这个红军战士?”说着队伍已接近封锁线,滹沱河两岸枪声大作,敌我双方曳光弹打得如同现在国庆节夜晚的礼花。刘有才一个人牵着三匹马,站在北岸望着将军带人上了一条树叶般的小船。小船载不动似的摇晃着,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不时被弹光映亮的河面上。

聂司令这一去就没有回来,他先是到延安,后又去了太行山东麓建立新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刘有才和留下的三匹马熬过了一个艰苦的冬天,竟然将三匹马的骑兵班发展成了四分区一个很像样的骑兵连。大白马和另一匹名叫黑豹的母马边战斗边产驹,加上从日伪军那儿打来的,到1942年冬天,这个连竟有了二十六匹马,外加四头驮辎重的大走骡。刘有才当上了连长,率领骑兵连在太行山西区纵横驰骋,杀得鬼子闻风丧胆,成了保卫我晋察冀根据地的重要力量。这期间他改了名字,不再叫刘有才,叫刘抗敌。

那时刘抗敌可是一门心思要将骑兵连发展成一个骑兵团,最起码也得是个骑兵营,然后带着人马渡滹沱河南下,再向东,去不停东移的军区司令部找聂司令。他一直都在想象见面时的情景:他突然带着一个像模像样的骑兵团或者骑兵营出现在聂司令面前,将部队交给首长,首长肯定会大吃一惊,然后就会大大地表扬他一番,说:“好哇,长能耐了你。”他想那时自己站在首长面前,会像个孩子一样咧开嘴大笑起来。大白马老了,他已经为聂司令另准备了一匹同样毛色的三岁的追风快马,通体雪白,西域汗血宝马和蒙古马的混种,骨骼高大,身段优美,跑起来四条腿伸展开就是一条直线,腚后再起云条似的一道马尾,端的是马中神骏。分区抗敌剧社一位诗人兼编剧还为它起名“飘雪”,写了诗,登在小报上。刘抗敌想司令员不但喜欢马,还是相马的行家,一说起中国三大名马—三河马、伊犁马、河曲马就滔滔不绝。见了“飘雪”准要夸它一通,因为平常的三河马、河曲马刘抗敌也见过,比不上这匹“飘雪”。然后呢,没有然后—数十年后,刘抗敌常对人说:“那时候的人不讲究当官儿,讲究的是个痛快。聂司令将三匹马托付给我,我还给他一支成建制的骑兵营或者骑兵团,再加上这样一匹‘飘雪’,不管如何他总得夸我一个能干吧。有这一夸就够了,说明我能力行,任务完成得好,官儿就不当了,我还要乐呵呵地回去给首长当警卫兼驭手。”

刘抗敌的心愿却最终没有实现。军区一个命令下来,他就和一批来自延安的干部离开太行山腹地,前往山东执行巩固胶东新区的任务。上级的指示是接到命令后马上出发,不得讲价钱。不但他麾下的骑兵连不能随他走,就连那匹跟随他出生入死、数次救了他命的大白马—准备送还给聂司令的“飘雪”—也被留在了滹沱河北岸。多年与战马朝夕相伴的刘抗敌是第一次离开了马,那叫一个千般不愿万般不舍,又不能不愿与不舍。刘抗敌像聂司令当年一样在滹沱河边上了小船,回头看白马在薄暮朦胧的时刻懂事地掉过它那俊美的头颅,朝部队驻扎的山村跑去,越来越远,他的心猛地疼起来。小船摇摇晃晃载着他离开北岸,他一直站在船尾,望着那没有鞍子往回跑的白马,望着落日最后一抹余晖勾画出的太行山曲折冷硬暗黑的山脊线。高阔辽远的天穹仍是一片青色,有一两条白云浮在空中,白云底部是从暗黑山脊线下向上反照的赭红色的晚霞。夜气升腾,白马在滹沱河和山间的河滩上一路奔跑,他以为它会回头再看自己一眼。没有,“飘雪”一次也没有回头看他。开始它还只是均匀地跑着小步,慢慢地就快了,奔驰起来,迅速冲进昏暗之中,只有白色云带似的马尾梦幻般一闪就看不见了。

他们这批战斗骨干一路徒步,穿越多道封锁线,到达胶东,马上就投入了战斗。已是1943年了,胶东军区昆嵛山边缘的某些地方仍被称为“一枪打得穿的根据地”。刘抗敌先在老十团,还当连长,接着当了独立营营长。从骑兵一下变成步兵,好难适应。队伍装备情况极差,好在是独立营,可以自行其是。他这个营长打破当地抗战以来我守敌攻的被动局面,主动出击,神出鬼没,不但让形势有了改观,还从日军那里缴获了一匹马。竟然也是一匹白马,无论骨骼还是毛色都和他留在太行山腹地滹沱河北岸的“飘雪”相似。刘抗敌虽然换了战场,但仍然记得自己是聂司令的兵,和当年对聂司令的承诺,在上级面前费尽口舌才把这匹马留了下来。因为是日本马,有知道内情的战友就开玩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飘雪二郎”。刘抗敌仗打得好,在开辟和巩固根据地的战斗中屡建战功,战斗经验又丰富,胯下又有了这样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头大马,人又年轻,根据地的姑娘、媳妇都眼馋地喊他“白马营长”……

(有删改)

  1. (1) 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将军由内线向外线转移,无法带着仅有的三匹马通过封锁线,才决定留下马。可见当时敌情吃紧,形势不容乐观。 B . 将军反驳了“刘有才不在了马还在”的说法,认为:马怎么也比不上红军战士的命金贵,首先要保住人,其次才是马。 C . “回头看白马……朝部队驻扎的山村跑去,越来越远,他的心猛地疼起来”,写出了刘抗敌离开时的不舍和抵触心理。 D . 刘抗敌到达胶东后就投入了战斗,他先当连长,后当营长。但部队装备情况极差,他选择主动出击,使形势有了改观。
  2. (2) 下列对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从哪儿说起呢?从白马吧。”文章以设问开头,引出白马,有点题作用,也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 . “‘好哇,长能耐了你。’……会像个孩子一样咧开嘴大笑起来”,通过心理活动描写再现了主人公刘抗敌的形象。 C . “望着落日最后一抹余晖勾画出的太行山……夜气升腾”,景象宏阔高远,为刘抗敌的离别提供了背景,渲染了气氛。 D . “飘雪二郎”的名字呼应了追风快马“飘雪”,刘抗敌骑着通体雪白的“飘雪二郎”,被人羡慕,他也更喜欢“飘雪二郎”。
  3. (3) 小说塑造的主人公刘抗敌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4. (4) 请简要梳理刘抗敌(刘有才)与白马有关的主要情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家父子

毕飞宇

老马的祖籍在四川东部,第一年恢复高考老马就进京读书了。后来老马在北京娶了媳妇,生了儿子。但是老马坚持自己的四川人身份,他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一口川腔挂在嘴上。

老马的儿子马多不说四川话。马多的说话乃至发音都是老马启蒙的,四川话说得不错。可是马多一进幼儿园就学会用首都人的行腔吐字归音了,透出一股含混和不负责任的腔调。

语言即人。马多操了一口京腔就不能算纯正的四川娃子。老马对这一点很失望。

老马这些年一直和儿子过,他的妻子在三年之前就做了别人的新娘了。离的时候老马什么都没要,只要了儿子。儿子是老马的命。

儿子马多正值青春,长了一张孩子的脸,但是脚也大了,手也大了,嘎着一副公鸭嗓子,看上去既不像大人又不像孩子,有些古怪。马多智能卓异,是老马面前的混世魔王。可是马多一出家门就八面和气了。马多的考试成绩历来出众,那些分数一出来就成了学校教学改革的成果了。学校高兴了,老马也跟着高兴。

在一个风光宜人的下午老马被一辆丰田牌面包车接到了校内。依照校方的行政安排,老马将在体育场的司令台上向所有家长做二十分钟的报告。报告的题目很动人,很抒情,《怎样做孩子的父亲》。

老马是在行政楼二楼的厕所里头被马多堵住的。老马满面春风,每一颗牙齿都是当上了父亲的样子。老马摸过儿子的头,开心地说:“嗨!”马多的神情却有些紧张,压低了嗓门厉声说:“说普通话!”老马眨了两回眼睛明白了,笑着说:“晓得。”马多皱了眉头说:“普通话,知不知道?”老马又笑,说:“兹(知)道。”马多回头看了一眼,打起了手势,“是zhīdao,不是zīdao。”老马抿了嘴笑,没有开口,再次摸过儿子的头,很棒地竖起了一只大拇指。马多也笑,同样竖起一只大拇指。父子两个在厕所里头幸福得不行。

老马在回家的路上买了基围虾、红肠、西红柿、卷心菜、荷兰豆。老马买了两瓶蓝带啤酒、两听健力宝易拉罐。老马把暖色调与冷色调的菜肴和饮料放了一桌子,看上去像某一个重大节日的前夜。老马望着桌子,很自豪地回顾下午的报告。他讲得很好,还史无前例地说了一个下午的普通话。他用了很多卷舌音,很多“儿化”,很不错。只是马多的回家比平时晚了近一个小时,老马打开电视,赵忠祥正在解说非洲草原上的猫科动物。马多进门的时候没有敲门,他用自己的双象牌铜钥匙打开了自己的家门。马多一进门凭空就带进了一股杀气。

老马搓搓手,说:“吃饭了,有基围虾。”老马看了一眼,说:“还有健力宝。”马多说:“得了吧。”

老马端起了酒杯,用力眨了一回眼睛,又放下,说:“我记得我说普通话了嘛。”

“得了吧您。”

老马笑笑,说:“我总不能是赵忠祥吧。”

马多瞟了一眼电视说:“你也不能做非洲草原的猫科动物吧。”

老马把酒灌下去,往四周的墙上看,大声说:“我是四川人,毛主席是湖南人,主席能说湖南话,我怎么就不能冒出几句四川话!”

马多说:“主席是谁?右手往前一伸中国人民就站立起来了,你要到天安门城楼上去,一开口中国人民准趴下。”

老马的脸涨成紫红色,说话的腔调里头全是恼羞成怒。

老马呵斥说:“你到坦桑尼亚去还是四川人,四川种!”

“凭什么?”马多的语气充满了北京腔的四两拨千斤,“我凭什么呀我?”

“我打你个龟儿!”

“您用普通话骂您的儿子成不成?拜托了您呐。”

老马在这个糟糕的晚上喝了两听健力宝,两瓶蓝带啤酒,两小瓶二两装红星牌二锅头。

那么多的液体在老马的肚子里翻滚,把伤心的沉渣全勾起来了。老马难受不过,把珍藏多年的五粮液从床头柜里翻上桌面,启了封往嘴里灌。家乡的酒说到底全是家乡的话,安抚人,滋润人,像长辈的询问一样让人熨帖,让人伤怀。几口下去老马就吃掉了。

老马把马多周岁时的全家福摊在桌面上,仔细辨认。马多被他的妈妈搂在怀里,妻子则光润无比地依偎在老马的胸前,老马的脸上胜利极了,冲着镜头全是乐不思蜀的死样子。儿子,妻子,老马,全是胸膛与胸膛的关系,全是心窝子与心窝子的关系。可是生活不会让你幸福太久,即使是平庸的幸福也只能是你的一个季节,一个年轮。它让你付出全部,然后,拉扯出一个和你对着干的人,要么脸对脸,要么背对背。手心手背全他妈的不是肉。对四十岁的男人来说,只有家乡的酒才是真的,才是你的故乡,才是你的血脉,才是你的亲亲娘,才是你的亲儿子亲丫头。

老马猛拍了桌子,吼道:“马多,给老子上酒。”

马多过来,看到了周岁时的光屁股,脸说拉就拉下了。父亲最感温存的东西往往正是儿子的疮疤。

马多不猜愿看自己的光屁股,马多说:“看这个干什么?”

老马推过空酒杯,说:“看我的儿。”

马多说:“抬头看呗。”

老马用手指的关节敲击桌面,冲着相片说:“我不想抬头,我就想低下头来想想我的儿子——这才是我的儿,我见到你心里头就烦。”

“喝多了。”马多冷不丁地说。

“我没有喝多!”

马多不语,好半天轻声说:“喝多了。”老马的泪水一下子就汪开了。

(有删改)

  1. (1) 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马家父子的矛盾聚焦于对“川腔”与“京腔”的各执己意,背后的根源是两代人的身份认同和心理归属。 B . 作品中的老马是个失败的中年人形象,妻子离他而去,正值青春期的儿子,在外面八面和气,在家里却老是跟他对着干。 C . 老马喝酒后拿出全家福仔细辨认,体现了对过往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生活的怀念,还有对与儿子沟通不畅的失望和沮丧。 D . 马多两次对父亲说“喝多了”,简短的言语中折射出内心细微的变化,说明他对父亲的行为有了一些理解和体谅。
  2. (2) 下列对这篇小说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开头叙述老马的祖籍、读书定居北京的经历、启蒙马多讲四川话、对马多的“京腔”感到失望等等,为小说情节和冲突的展开做了必要的铺垫。 B . “老马打开电视,赵忠祥正在解说非洲草原上的猫科动物”,看似平常的交代却为父子交锋提供了表达元素,这种场景中的相互生发,读来饶有趣味。 C . 这篇小说不断转换叙述主体和视角,作者也常常跳出来以心理分析师的身份描述老马的感觉、思想等,这使小说的叙述呈现出多层次的审美效果。 D . “每一颗牙齿都是当上了父亲的样子”“冲着镜头全是乐不思蜀的死样子”,这样的表达赋予熟悉的语言以新的意趣和张力,也构成作品的独特语风。
  3. (3) 小说没有具体写老马作报告的情景,这样安排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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