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根据孙中山先生所创建的民主共和国方案和1925年《国民政府组织大纲》中“设置监察部”的规定,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监察院为国民政府最高监察机关。”1932年,国民政府通过《监察委员保障法》,保障委员的监察权力。监察委员的监察对象上至总统下至地方小吏,凡违反国家法令、贪赃枉法,损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均可弹劾。1937年,国民政府在各省设监察区,派遣监察使。监察使不但行使弹劾权,且负责各区内公务员的行动、人民疾苦和冤情、区内公署之设备等事项。
——摘编自张爱华、王占华《南京国民政府的监察实践初探》
材料二:2018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保障了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这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监察体系,实现改革与立法的衔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摘编自陈光中、兰哲《监察制度改革的重大成就与完善期待》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推进监察工作的原因。
(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监察立法的意义。
答案: 原因:孙中山民主共和国方案的影响;《国民政府组织大纲》的影响;遏制国民政府官员违法及腐败行为的现实需要;在抗8战争期间推动全民族抗战和统战的需要;巩固国民政府统治的需要。
意义:实现了改革与立法的衔接,推动了中帼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进一步健全了国家治理体系;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适应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