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古代“选举”的本义是选贤任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内涵发生了变化。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近代随着西方选举概念的输入,“选举”逐渐脱离中文传统涵义,转变成与英文“elect”对应的概念。中华民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人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权利,但是却没有规定如何保障人民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后来的选举法又对选民资格作了性别、年龄、财产等种种条件限制,使妇女、贫苦群众和一部分资产阶级丧失了选举权。 ——摘编自刘东、曹均学《对辛亥革命是否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的几点思考》 材料二:1953年《选举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和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个地区的民主选举逐步展开。全国进行基层选举的单位共有21.4798万个,进行基层选举地区的人口共为571 434 511人,全国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达2.78亿人,占登记选民总数的85.88%。 ——摘编自柳润涛《新中国首次大规模普选始末》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影响民国初期选举的因素。 (2) 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与民国初年选举相比,新中国首次普选的不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对新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意义。 答案: 因素:西方民主思想传入;中华民国的建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选民的资格条件受到多种限制。 不同:选民范围更加广泛。意义:提高了广大民众的民主意识;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有利于巩固新中国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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