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法律链接】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1)
此次被查获的“人造海蜇丝”侵害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
(2)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判断袁某等人的行为性质,并说明理由。
(3)
你若是在生活中买到“人造海蜇丝”,你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 安全权、知情权。
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采用海藻酸钠、无水氯化钙、硫酸铝铵等原料制造人造海蜇丝,对消费者构成危害,而且数额巨大,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违法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符合刑事违法性特征。根据法律条文,应受到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处罚,符合刑罚当罚性的特征。
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