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6岁的刘某使用父母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60万元。刘某父母得知后,希望公司能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拒绝。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上述款项,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刘某申请撤回起诉,某科技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法律解释】未成年人打赏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无效,如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 材料一中涉及的诉讼属于哪一类诉讼? (2) 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角度评析材料二中网络主播的观点。 (3) 为减少类似事件的出现,未成年人和直播平台应该如何与法律同行? 答案: 民事诉讼。 网络主播的观点是错误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它们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网络主播在享有直播并获得打赏的权利,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他也应该履行返还未成人打赏的义务,他的观点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所以是错误的。 未成年人: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加强自我保护;遇到侵害时,善用法律,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络平台: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强化规则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意识。
社会法治 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