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一  2006年7月18日,美国参议院以63票对37票通过关于资助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法案,布什总统在第二天却宣布否决这一法案,参议院决定重新投票,试图使总统的否决作废,但由于没有足够的票数(2/3票数),未能成功。在美国历史上,总统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或者国会搁置总统提出的议案,是经常出现的政治现象。   材料二  我国法律的制定是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多次审议,经过充分讨论最后表决通过。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 次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反对、5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当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3号主席令公布该法。 ⑴结合材料一,简要分析美国产生这种政治现象的原因。 ⑵对比两则材料,说明我国国家权力运行原则的优越性。 答案:⑴①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其核心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国会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国会可以搁置总统议案。②三权分立制具有局限性,权力机关之间互相扯皮,导致效率低下。 ⑵我国国家权力的运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这一原则:①有利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集中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力量,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②有利于国家机关之间分工合作,协调高效运转。③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保障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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