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二:2019年4月以来,“奔驰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杭州王女士购买的新车轮胎不是新的且尺寸不对无法上牌,交涉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车主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西安女车主的“漏油车”事件在工商等部门的干预下基本解决,但爆出的“金融服务费”问题仍在进一步调查中。陕西省消协回应称消费者不知情时被收服务费是不合法的,如果涉及乱收费或者偷逃税款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阅读上述材料,请运用所学知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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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89岁的孤寡老人知道国家疫情严重,毫不犹豫地捐出多年积攒的1万元低保金支援武汉。 |
1)材料中老人的做法体现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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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韩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涉及疫情的不当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核实后,韩某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
2)从自由与法治的关系角度,分析韩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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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某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应某以售卖口罩为幌子行骗。经查实,应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移交人民法院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3)结合材料谈谈正义是如何被守护的? |
材料一:

材料二:

小刚是法律爱好者,他常用以案说法的形式与同学交流,请分析他收集到的下列生活中的法律案例。(任意选取两个作答)
案例一 近年来,广场舞被越来越多的大妈们所喜爱,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小区广场上到处可见大妈们在“高音炮”震耳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大妈们锻炼了身体,丰富了生活。但也给周围居民带来了无限的烦恼。每当发生矛盾与冲突时,调解人员也感到非常为难……
案例二 2019年4月18日下午,北京摩托车车主晨光开摩托车载朋友从机场高速走上五环主路,路遇消防车辆被堵在路上,连应急车道也被占堵了。晨光利用摩托车比较灵活的优势,开车挨个向前面的车辆打招呼,请大家让出应急车道。晨光在紧急关头为消防车辆疏导交通的行为得到众多网友点赞。事后,晨光收到违章处罚短信(《北京市摩托车限行规定》: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晨光坦言:“我愿意接受所有的处罚,确实是我违法行驶了。我也从未想过借做过的好事逃避扣分处罚,再遇到这种事情我还是会帮忙,但是会注意合法行驶。”
案例三 2020年1月 25日,重庆市丰都县秦某在一微信群发布“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被大量转发扩散。丰都县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开展调查,该信息是秦某为博人眼球而恶意炮制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找到他时,他还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自己不会有事的。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秦某行政拘留10日,并进行说服教育。
①自由永远是不存在的 ②社会规则划定了自由的边界
③真正的自由并不是随心所欲的 ④法律社会的自由是不超越法律法规的自由
①相互联系 ②不可分割 ③互不干涉 ④互相独立
材料二:平等,是指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主要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以及结果平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是通过平等的社会机制和价值引导,既保障公民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也保障每个人基于社会贡献所要求得到的权利、利益和尊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①自由与法律天生是矛盾与冲突的
②自由与法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③严于律己的人方能享受真正自由
④自由实现的前提是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①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②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违反法律就会被判刑
③法律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④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
2021年4月30日,备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因诽谤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这是一起被造谣的受害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案件。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一个谣言,可能会毁掉一个人的正常生活。靠法治严惩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是这起案件的最大意义。
法律链接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侮辱罪] [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面对这一案件,八年级(1)班的同学展开了热烈讨论,请你参与其中。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近年来,社会上时有发生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利益,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认定为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材料二: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英雄烈士不容诋毁,法律法规不容挑衅。”
材料三:《刑法修正案 (十一)》做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①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②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③摆脱限制,无拘无束
④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