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1年10月24日,在一场普通的小学生足球友谊赛上,身高明显占优的北京地坛小学足球队0:11惨败俄罗斯少年队的消息经过微博疯转引发轰动。为挽回颜面,北京小学足球冠军队南湖东园小学越野队主动约战俄罗斯队,谁知最终以3:7的比分落败。北京体育大学学校体育教研室主任告诉记者:“我们的孩子身体素质与对方差距明显,一是速度慢,二是爆发力差,三是动作不协调。”
材料二:根据最近一次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过去10年间,我国青少年的肺活量、速度、力量等指标持续下降,肥胖率却增长1倍;眼睛近视的比例更不容乐观,初中生接近60%,高中生达到76%,大学生甚至高达83%。然而,我国60%以上学生的居住环境不具备进行体育运动的条件;上体育课怕摔倒、怕出事故,不能保证一定的运动时间和强度,时而又被文化课挤掉;家长怕孩子课外运动受伤、耽误学习,据日本青少年研究所对中日美三国初、高中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问卷调查显示: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初中生,中国为8%,日本为65.4%,美国为62.8%;高中生中国为10.5%,日本为34.5%,美国为53.3%。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一篇好的散文,总能写出一种独有的“情致”来。 ① 也就是情趣(性情、志趣)和风味。它和所写的内容自然有关;但它 ② , 而是透过全部内容所表现、散发出的那种气韵、味道或笔致,这当然和作家的气质、性情即风格有关。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散文就是 ③。
潇潇秋雨中,我去 枯荷听雨的感觉。偌大的一片荷塘中,荷叶是枯的,莲蓬是枯的,湖水也显得干枯,雨滴落在荷叶上,同样发出干枯的声音。然而细看那一枝一枝枯干的蓬梗,却依然支撑着枯干的莲蓬,在瑟瑟寒风中挺立着笔直的腰身。由此我想到,当年吴昌硕画牡丹时,常常在盛开的牡丹花旁,配有一两根枯枝,枯枝与盛开的花形成鲜明的对比。花枝春满,花容月貌;而( ① )。这样的画风、画面,凸显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
临近中午时,风停雨霁,阳光从淡淡的云层中 下来,夹带着些微暖意。此时池塘中的一株株枯荷也 上了一层霞光碧彩,如同一尊尊雕塑,气宇轩昂,神采奕奕。远处的浓阴中传来鸟的欢唱,唱得那么从容,是抒情诗,抑或是甜甜的情语。对于茫茫大漠之上“西风胡杨”的特质,我是略知一二的,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够得上是生物界的奇观了。由“西风胡杨”推及“枯荷听雨”,众多的先贤在葳蕤的草木面前,常常会生发出睿智,并流淌出惟妙惟肖的心曲,如“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的论述,“草木有本心”的抒写,等等。就生命存活的时间而言,( ② ),但是秋冬之际,红藕香残,繁华落尽之时,一株株枯荷坚韧无畏挺立的身姿,那 的壮美,也一如胡杨的品质,足以让人敬畏震撼了。
走进腾格里
学群
①这是我第三次走进沙漠。每一次,沙漠总是让我变得跟一个小孩子似的。
②先是骑在骆驼上往沙漠里走。就这样,沿着沙地的起伏一路走下去,把身后的那个世界远远地甩在沙漠以外,甩掉人身上一切多余的东西。
③晚餐就在沙地上进行。两只馒头,一瓶水,再加上一点取自沙漠的野菜,就这样几样东西。面包、水和盐,人的生活,最基本的无非就这几样东西。几千年几万年,真正支撑起人类历史的,也就是这几样。
④晚饭之后,夜色渐渐从沙地的低凹处府上来、漫过沙丘,将天空包浸入其中。这不是一般涂抹在物体上的黑色,这是幽邃深远的晦暗,是亿万光年的未知领域。满天星光在闪烁。多少年不曾见过如此繁浩的星光,仿佛天空无这么多年的至光一齐拿到这里来闪耀。
⑤暗黑中,身子下面的沙丘仿佛在不断隆起,直到接近天空的高度。我仿佛是在地球的最高处,静静地、静静地面对浩瀚的星空。幽邃的夜空下,整张大地剩下来的就只有宁静,原来这宁静中有着永恒的东西。
⑥月光升起来。这曾在千里之外照亮过童年的月亮,在李白的吟咏里传递千年的月光,有着嫦娥和桂花树的月亮。我们大老远地赶来,来到沙漠中间,就是为了这轮月亮!
⑦就像沙漠一样简单地面对,面对月亮,面对天空,很多年不曾这样静静地面对。天空是灵魂一样的蓝色,一轮明月就悬在灵魂中央。与身后无果的宇宙相比,它是多么渺小。可是从那里传来的光辉,却把大地照亮——对于我们来说,是这么辽阔的大地。月光就像浓情的乳汁,在地面上流满。这喂养灵魂的乳汁!
⑧月光牵动人最深处最悠远的东西。早在生命出现之前,月光就已经牵动海潮,早在我们出现之前,月光就已经牵动母性的血液。现在,它是如此深刻地牵动我。我感到。我所要表达的,全都在那月亮上。你没法把你心里的东西说出来,月亮静游地把你要说的全部都铺在你面前。你一动,就有一道道逶迤的线条跟着你。你每走一步,都把沙漠、把大地的起伏、把遍地月光牵动。
⑨在我驻足的沙丘上,月光显得特别明亮。明晃晃的沙地上,一只甲虫爬过的痕迹是得格外醒目,六条腿,每一条都拖着一道带痕。在我的眼里这就是一部沙之书,一部自然的圣经。在这里,一只虫子的吟咏,一缕风,一株草,还有这充塞天地间的宁排,都带着哲人的意味。
⑩月亮是地球的一个梦,是人冻结在天空的一个梦。
⑪沿着沙地的起伏往回走,人类的世界在地平线以下闪烁。城市就像大地上吵闹的星群。我知道,我还得回到那个世界里去,用自来水冲洗身上的汗渍和沙粒,然后把袜子和鞋穿上,用汉堡包、用啤酒填满肠胃,用灯光和电视照耀空余的生命。我没有办法像那些虫一样一直生活在这里,不能像一根骆驼刺把根扎在这里。甚至不能像匹骆驼。我只能回到刚刚诅咒的物资中去。不能留下,就把这里的天空,这里的沙漠,这里的夜装进胸间,带回去,让它照亮我的精神,让灵魂有一个呼吸的地方。
摘自《生命的海拔》,有删节
(注)腾格里;位于内蒙古西南部和甘肃中部边境交界处,面积4.27万年方公里,为我国第四大沙漠。
;①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②树干上留着一个婵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
示例:一个比喻写尽蜂儿姿态之轻盈,动作之优雅,神态之安闲,突现物之生机,妙极!
合欢树
史铁生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我们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着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着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选自《史铁生作品集》)
那个冬天,我走进地坛
在读到《我与地坛》时候,我正醉心于《莎士比亚全集》,脑海中不由自主地跳出了《哈姆雷特》中那句著名的独白——“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在我当时的感觉中,这句话正可以来概括《我与地坛》中主人公面对的困境。虽然两部作品的主角——受了欺骗的王子和落魄无助的残疾人——所身处的时代地域及面对的难题有着巨大差异,但当事人那种被逼迫到濒临极限的感受,应该是相近相通的。
《我与地坛》对我的触动是那样强烈,我记得我把刊发作品的那一册杂志抓在手里,郑重地摩挲着相关的几个页面,我想到儿童时期的高尔基,每当读到一喜欢的书,就将书页对着阳光看,以为其中一定藏着感动人的奥秘。
我专门骑车去了一次地坛公园。冬日的寒冽中,我用了半天时间,走过整个公园,每隔一会儿,就要擦拭一下被嘘出的热气弄模糊了的眼镜片。虽然过去也来过,但此次它大不一样了,只因为被史铁生描写过,便仿佛成了一个全新的地方。我寻找作品里描写过的那些场所,想象他的轮椅曾经停在什么位置,哪里是歌唱家练嗓子的地方,那对从中年慢慢地变为老年的夫妻,每天散步时是从哪个门进入公园。在漫长的日子里,作者史铁生坐在轮椅上,望着面前的空旷和静谧,思考他的苦难和命运,他的活着的理由,他可能的救赎之路。
对于他,这注定是一个无法摆脱但又必须厘清的纠缠,二十一岁那年,命运就判决他下肢瘫痪,只能终身坐在轮椅上,死亡之日才是解脱之时,时时刻刻,他体验着一种面临绝境的、即将被吞噬的感觉,仿佛一只脚踏在悬崖边缘松动的碎石上,仿佛面对剃刀寒光闪闪的锋刃。
史铁生的最初反应,与处于类似境遇的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凭什么是我,来承受这样的苦难?但这样的情绪并无助于改变这一个坚硬的事实。无奈中他只能平静下来,努力让自己思考,试图弄明白一些事情。时间并未能平复伤痛,但有助于让他认识伤痛,从那一个一次次与荣誉擦肩而过的长跑者身上,从那个漂亮但弱智的小姑娘身上,他看到造物者的不讲道理,看到了偶然性的随意捉弄,看到了苦难的无所不在。
他明白了,“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而由谁来充任这样的苦难角色,谁去体现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实在是没有理由可讲。那么,要不要活下去?也是在长久的思索后,作者领悟出:“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这种窥见命运底牌后的开悟和坦然,使他得以平静地看待和接纳苦难,达成了与自己命运的和解。
这个命题同时还有着一个分蘗:怎样活下去?终于,写作接引了他,成为他每天愿意继续观看晨曦和夕阳的最重要的动机。按照他的说法,“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或者,“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这是他使自己获得拯救的道路,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寻到。
自此他沿了这条道路艰难地行走,就像独自摇着轮椅跨过公园里的沟沟坎坎。终于,在进这个园子15年之后,他拿出了这一篇《我与地坛》。这是一朵在炼狱的黑暗中开放的花朵,却闪动着属于天堂的奇异光亮。自此他获得了抗衡苦难的力量。
说到底,最终支撑起他残缺的生命的,是一种存在意义感的获得。我想到了“意义疗法”的创始人维克多·弗兰克的著作《活出意义来》。作为当年纳粹集中管中的一名囚犯,他展现了被关押者们的两种前景——或者死于疾病冻馁,或者最终被推进焚尸炉。没有别的选择。每个人都面对同样的境遇,但意识选择的不同将他们分别开来。那些能够始终保持某种目的感的人,从肉体到精神都显得更健旺,甚至挨过了最为艰难的日子,哪怕这种目的是多么渺小,如努力保存下家人的一张合影,设法看一眼囚室外一棵绽放新叶的小树。所以弗兰克反复引用尼采的一句话:“懂得‘为何’而活的人,差不多‘任何’痛苦都忍受得住。”
作为写作者的史铁生的卓越,也正是建立在这一点上。他自写作中发现了意义,从而获得了抗衡苦难的力量。残疾促使他思考,思考让他窥见了生存的本质,得以平静地看待和接纳苦难,这是一种窥见命运底牌后的开悟和坦然,绝非肤浅浮泛的乐观主义所能比拟的。
在《我与地坛》中,我们看到了思想的清晰的展开。作品要表达的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理念,而是诸多理念的汇聚和纠结,它从某一个逻辑起点迈步,层层递进和深入,在这条思想路途的终点,生存的“牢靠的理由”在他面前闪现,日渐明朗,于是生活的重新开展也获得了坚实的基础。
事实上,几乎可以说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无论是散文、中短篇还是长篇小说,反复思索和表达的都是以生与死、坠落与升腾为内核的一个话题群落,在具体作品中又体现为不同的伸延和变异,而这一篇作品,无疑正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环节。
命运给了史铁生一副烂牌,他却将它打得至为出色。
(取材于彭程散文)
“这是一朵在炼狱的黑暗中开放的花朵,却闪动着属于天堂的奇异光亮。”
要求:①符合主题;②至少使用两种修辞手法;③不超过80字(含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