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国家治理体系方面,东西方文明可以在互学互鉴中彼此促进、其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古罗马行省设置约始于公元前3世纪下半叶,公元前130年前后已建立9个行省。随着罗马国家的领土扩张,行省数目不断增加,遂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各行省都派驻总督治理……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这就为行省总督滥用职权,横行不法,搜钱刮财,提供了便利条件。 ——吴于廑、齐世荣主编 《世界史古代史编》 材料二 元朝初年,原蒙古部落的习惯法仍占据统治地位,……直到公元1291年才编成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至元新格》。……元世祖时,明令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这四等人在法律地位、政治待遇和经济负担都有种种不平等的规定。如在法律上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犯了罪,分属于不同的机关审理……这种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是激起元末人民反抗的重要原因。 ——摘编自朱绍侯、张海鹏、齐涛主编 《中国古代史》 (1) 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分析在行省设置的背景上,古罗马和中国元朝两者有何相似之处?在行省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上,两者又有何不同? (2) 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从法律形式的演变看,古罗马和元朝有何相似之处?从法律施行的影响看,指出万民法与元朝法律有何不同? 答案: 征服战争,版图扩张;罗马:行省总督拥有该行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元朝:行省作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 由习惯法到成文法。万民法:以广泛的适用性和实用性,较好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元朝法律:对不同民族的不平等规定,激化了民族矛盾,是导致元朝灭亡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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