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将购入的“地沟油”进行升温,再按照一定比例加入正规的菜籽油,然后以自己经营的粮油店为掩护,批发、零售给遵义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县、市的粮油经销商,共计销售576.55吨,销售金额500余万元。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长期销售“地沟油”,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结合上述材料回答:
(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2)
李某触犯了哪部法律,受到了什么处罚?他所受到的处罚分别属于什么类型?
答案: 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因为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依法受到了刑罚处罚。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第二,犯罪是种触犯刑法的行为。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李某触犯了刑法,受到了有期徒刑15年和罚全人民币500万元的处罚。他所受到的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类型,其中主刑:有期徒刑15年,附加刑:罚金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