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夏、商、西周时期,形成了以“礼”治国的制度体系。“礼”实际上是一种等级制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专为贵族所有,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到了春秋战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法治国的学说和法治逐渐兴起。——摘编自何怀宏《世袭社会》材料二:孙中山认为“吾国昔为君主专制国家,因人而治,所谓一正君而天下定。数千年来,只求正君之道,不思长治之方。而君之正,不可数数见。故治常少,而乱常多,其弊极于清季。”为防止人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材料三: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
根据材料一,概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治国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春秋时期面对这种变化,老子和孔子的治国理念有什么不同?
(2)
根据材料二,指出孙中山主张以法治取代人治的原因。根据材料二,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进步意义。
(3)
材料三反映了什么思想?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期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4)
综上,说明法律在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共同作用。
答案: 变化:从“以礼治国”到“以法治国”开始形成。 不同:老子主张无为而治。孔子主张以德治国。
原因:人治导致国家治少乱多。 原则:主权在民、三权分立(或分权制衡)。意义:具有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思想:以法制保障人民民主。 成就:1982年颁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
作用:保障社会稳定(规范人们行为、调节社会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