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聚焦宪法,传播精神。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小华同学通过新闻了解到: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材料二:我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材料三:小华的感叹:真是不学不知道!学了才知道宪法是如此的重要!连刚刚当选的新一届国家主席都要向宪法宣誓呢!有了宪法,普通法律就可有可无了!
(1)
历次修改宪法的惯例(材料一图)说明了什么?
(2)
运用所学知识,说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
(3)
运用所学知识,评析小华的言论。
答案: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领导宪法修改;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
意义: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小华的言论是片面的。宪法很重要是正确的,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普通法律可有可无是不对的,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是对国家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的具体规范,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同样需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