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908年1月清政府与英德银团签订《津浦铁路借款合同》,第17条载明“此铁路建造工程以及管理一切之权全归中国国家办理”。规定由中国政府选用公司认可之英、德总工程师各一人,此两总工程师须听命于总办或代办。对此理解合理的是(     ) A . 清政府力图保障国家路权 B . 中国当时无铁路专业人才 C . 中国路权长期被列强操纵 D . 清政府腐败借款出卖路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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