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依法战“疫”,共克毒魔,分析以下案例,回答问题,
案例一“自由”防疚?
2020年2月1日,陆某未戴口罩欲进贵阳一超市,被工作人员功阻,但仍自由任性,执意强闯,并殴打工作人员,致便现场民众聚集,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经民警调查,认定陆某违反了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其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案例二以“疫”生财?
应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叉,计骗他人财物,2020年2月7日,经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刑法》和《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突害的刑事桌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法对其从重处罚,判处应果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全人民币一千元。
(1)
依据案例一,请从法治与自由关系的角度,阐述对陆某处罚的正当性。
(2)
根据案例二,分析应某是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3)
两则案例给我们青少年有哪些启示?
答案: 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陆某疫情时期未戴口罩、执意强闯并殴打执行人员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法治是自由的保障,民警依据《中华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陆某进行处罚,其实是保障了其他顾客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犯罪因为应某在疫情期间以防疫名义虚假出售防疫用品,社会危害性大,触犯了刑法,受到刑罚处罚。
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从;从小事做起,自觉遵纪守法;预防、矫治不良行为;认清违法犯罪危害,远离违法犯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