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正义哥秦火火等人通过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蓄意炒作,非法牟取暴利,严重扰乱网络秩序。2014年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其诽谤罪2年,寻衅滋事罪1年半,决定合并执行3年。以下是“秦火火”等人制造、编造过的两则网络谣言。●雷锋生活奢侈,道德楷模形象由国家制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举报 | 1楼 2014-4-18 18:10 回复月亮船太可恶了。竟然恶意诋毁雷锋叔叔等公众人物,还胡说是国家制造的!他们制造并传播的谣言竟多达3000余条,危害实在太大了!举报 | 2楼 2014-4-18 18:13 回复
(1)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判断秦火火等人的行为性质,并说明理由。
(2)
从法律角度指出秦火火等人的网络谣言,对社会的危害在哪里?
(3)
运用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谈谈网民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答案: 犯罪行为,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要受刑罚处罚。
损害了他人的名誉,还损害了国家利益。
网民享有上网的权利,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忠实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