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新网濮阳2017年3月22日电,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政府22日下午发布情况通报,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老校区)当日上午发生的学生踩事故,截至15:00,事故共造成22名学生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5人重伤。一时间,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举国上下关注校园安全问题,中小学生的生命健康成为全社会保护的重点。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 此类突发事件,侵害了我们的哪一项人身权利?该权利地位如何? (2) 我国主要有哪些法律保障公民的这项权利? (3) 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这一权利给予特殊保护? (4) 通过你的观察,说说你的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至少写出两项) 答案: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因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学生之间的暴力、打斗行为;校园食堂、小卖部的一些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教室电源插座、开关盒破损;教室年久失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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