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三人进行摔跤比赛,比赛规则如下:①每场比赛有两人参加,另一人当裁判,没有平局;②每场比赛结束时,负的一方在下一场当裁判;③累计负两场者被淘汰;④当一人被淘汰后,剩余的两人继续比赛,直至其中一人累计负两场被淘汰,另一人最终获得冠军,比赛结束.已知在每场比赛中,甲胜乙和甲胜丙的概率均为 , 乙胜丙的概率为 , 各局比赛的结果相互独立.经抽签,第一.场比赛甲当裁判.
(1)
求前三场比赛结束后,丙被淘汰的概率;
(2)
求只需四场比赛就决出冠军的概率;
(3)
求甲最终获胜的概率.
答案: 解:记事件A为甲胜乙,则P(A)=23,P(A¯)=13,事件B为甲胜丙,则P(B)=23,P(B¯)=13,事件C为乙胜丙,则P(C)=12,P(C¯)=12,前三场比赛结束后,丙被淘汰的概率为P1=P(CA¯C)+P(CAB)=12×13×12+12×23×23=1136
解:只需四场比赛就决出冠军的概率为P2=P(CA¯CA¯)+P(CB¯CB¯)+P(CABA)+P(C¯BAB)=12×13×12×13+12×13×12×13+12×23×23×23+12×23×23×23=1954.
解:由于甲胜乙和甲胜丙的概率均为23,且乙胜丙和丙胜乙的概率也相等,均为12,第一场比赛甲当裁判,以后的比赛相对于甲,可视乙丙为同一人,设甲胜为事件D,甲当裁判为事件E,P3=P(EDDD)+P(EDDD¯D)+P(EDD¯ED)+P(ED¯EDD)=23×23×23+23×23×13×23+23×13×23+13×23×23=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