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近年来,国内接连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一批行政官员被问责。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食品安全,更是“管”出来的。2014年以来,多批次进口乳制品不合格、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魔咒、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之争、人大代表揭秘“注水大米”、 赛百味面包含“鞋底成分”等各种食品“安全门”事件,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各监管部门往往职责不清导致监管重复或者空白,因大量协调导致监管成本增大、效率低下,因重复检测导致资源浪费,监管效能在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处罚力度还是偏轻等。 (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什么必须对相关政府官员进行问责? (2) 结合材料中食品安全生产现状,为建设责任型政府提出建议。 答案: 原因:①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宗旨,对人民负责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进行市场监管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能。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维护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职责。②实施行政问责,有利于纠正各种不负责任的现象,提高政府及其官员的责任意识,更好地依法行政,履行好自己的职能。 建议:①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相关的生产、检测标准及法规制度。②明确政府职责,整合部门监管职能,进一步统筹监管力量,强化对食品安全生产的监管。③强化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考评,严格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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