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道德与法治探究学习过程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修改引起了小张同学的兴趣,收集到了以下材料:材料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问题,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为教育强国的建设指明了方向。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教育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教育法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021年4月29日材料三:《教育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改是落实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项修改。多次征求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并且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针对冒名顶替入学等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的社会热点问题,通过相应条款的修改完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护民众权益。
(1)
据材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
材料二中,国家主席行使职权。
(3)
请结合所学知识,从“法治中国建设”或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谈谈你对材料三的理解。
答案: 【1】党的领导【2】人民当家作主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法治中国建设”的角度:《教育法》的修改涉及社会领域中新问题、新社会关系的调整,更加贴近社会关切,说明这是一部良法,我国实行良法之治,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顺应时代变化,回应社会关切,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维护公民的权益,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同时,从《教育法》的修改过程中多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可以看到,我们国家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个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建设法治中国,需要你我共同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此次教育法的修改,多次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凝聚最大的共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修改的《教育法》“对社会关注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等作出规范,能够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人民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秩序。《教育法》的修改过程说明了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公民依法积极参与国家公共事务,在民主决策过程中,集中民智,促进决策科学化,使《教育法》的修改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也充分证明了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新型民主。作为现代公民,我们要依法参与公共事务,在实践中增强民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