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看网络万象,启安全之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材料二: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 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反该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材料三:
(1)
小王的“糊涂”导致客户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2)
从道德角度评析小胡的行为。
(3)
根据材料一、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实施的必要性。
(4)
结合材料二、三,为青少年合理利用网络提两条建议。
答案: 个人隐私权;财产所有权
从负责任、正义感等角度进行评析皆可。如:小胡的选择是负责任的表现,值得称赞。责任是一个人分内应做的事。小胡作为软件研发人员,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是其分内职责。
材料表明当前社会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许多问题,造成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网络经营者和公民的行为,并通过制裁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增强法律意识,在利用网络开展活动时,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网络安全素养,注重保护个人的隐私;对网络信息要有分辨能力,避免轻信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