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电动车因其使用便利广受嘉兴市民喜爱。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网友热议】
网友甲:这几天我们嘉兴好多人不佩戴头盔,驾驶无牌电动车,被交警罚款了。
网友乙:现在的交警不靠谱,只知道收钱,戴不戴头盔是我的自由,何必小题大做。
网友丙(中学生):哼,我才不管呢?照样天天骑电动车上学……老师说过我好多次,我偏不听。
“史上最严”电动车新国标出台:
为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监管、登记使用管理,国家正式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于2019年4月15正式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1)
“驾驶无牌电动车”行为承担的是什么法律责任?
(2)
运用所学知识谈谈网友乙的言论给我们的警示。
(3)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评析网友丙的言行。
答案: 行政责任。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在法律范围内行驶
网友丙每天骑电瓶车上学是不正确的。是违法行为,公民要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不听老师教育是不正确的。因为老师的做法体现了老师在积极履行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职责。作为学生要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