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某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牡丹姐姐收到的求援邮件(节选)
牡丹姐姐
你好!
我叫华华,今年13岁。我曾经刻苦努力过,但成绩一直不理想,灰心之下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和热情,也有过多次逃课的错误行为。前几天考试我又全班垫底,一向望子成龙的爸爸一怒之下对我狠狠地揍个不停,就连居委会的林阿姨来劝都不住,直到林阿姨报警后才停止,打得我伤痕累累,心更累……
姐姐,我觉得自己真没用,我该怎么办呢?您能帮帮我吗?
材料二:为帮助华华,牡丹姐姐找到的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責,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说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
牡丹姐姐在回信中从法律角度对“爸爸”的行为进行了评析,请你一起将空格内容补充完整。
从法律角度看,你爸爸的行为是一种行为,他违反了《》,侵犯了你的权,也没有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相关职责。
(2)
参考牡丹姐姐提供的法律条文,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角度,说明林阿姨采取上述行为的理由。
(3)
华华遭遇了哪些挫折?请你替牡丹姐姐回信,从心理健康和法律角度告诉他该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
答案: 【1】违法【2】《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3】生命健康
①《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公民有劝阻家庭暴力行为的权利②《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法定义务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居委会有对末成年人实施社会保护的义务。
【挫折】①考试成绩不理想;②遭到家庭暴力。【心理健康角度】①正确认识自我;②积极应对挫折。【法律角度】①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认真学习,不让父母操心、生气;②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③积极寻求学校、社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