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某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牡丹姐姐收到的求援邮件(节选) 牡丹姐姐 你好! 我叫华华,今年13岁。我曾经刻苦努力过,但成绩一直不理想,灰心之下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和热情,也有过多次逃课的错误行为。前几天考试我又全班垫底,一向望子成龙的爸爸一怒之下对我狠狠地揍个不停,就连居委会的林阿姨来劝都不住,直到林阿姨报警后才停止,打得我伤痕累累,心更累…… 姐姐,我觉得自己真没用,我该怎么办呢?您能帮帮我吗? 材料二:为帮助华华,牡丹姐姐找到的法律条文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应当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責,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说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 牡丹姐姐在回信中从法律角度对“爸爸”的行为进行了评析,请你一起将空格内容补充完整。 从法律角度看,你爸爸的行为是一种行为,他违反了《》,侵犯了你的权,也没有依法履行“家庭保护”的相关职责。 (2) 参考牡丹姐姐提供的法律条文,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角度,说明林阿姨采取上述行为的理由。 (3) 华华遭遇了哪些挫折?请你替牡丹姐姐回信,从心理健康和法律角度告诉他该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 答案: 【1】违法【2】《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3】生命健康 ①《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公民有劝阻家庭暴力行为的权利②《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法定义务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居委会有对末成年人实施社会保护的义务。 【挫折】①考试成绩不理想;②遭到家庭暴力。【心理健康角度】①正确认识自我;②积极应对挫折。【法律角度】①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认真学习,不让父母操心、生气;②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③积极寻求学校、社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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