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三人合修一段围墙,甲乙合作6天工修围墙的 ,乙丙合修2天修好余下的 ,剩下的3人又合修了5天才完成,共得报酬180元,按照各人所完成的工作量的多少来合理分配,每人应该分得多少元?
答案:甲、乙的效率和:13÷6=118,乙、丙的效率和:(1-13)×14÷2=112,甲、乙、丙的效率和:[1-(13+112×2)]÷5=110。甲的效率:110-112=160,乙的效率:118-160=7180,丙的效率=110-118=245。甲分得的钱数=180×[160×(6+5)]=33(元),乙分得的钱数=180×[7180×(6+2+5)]=91(元),丙分得的钱数=180×[245×(2+5)]=56(元)。答:甲分得33元,乙分得91元,丙分得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