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一 质询权是目前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一个热点。所谓质询,是指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出质问。 材料二 质询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代表也想为民代言,但总觉得质询起来“势单力薄”,又怕得罪人,不愿意质询;有的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质询;更有甚者,怕打击报复,不敢质询,没有真正从国家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行使人大代表质询权的重要意义。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作为人大的质询方和作为“一府两院”的受质询方,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2)结合材料二,说明人大代表怎样才能充分发挥质询权应有的作用? (3)假如你是某市人大代表,如果该市政府没有履行相应承诺,你将向有关部门提出什么样的质询问题?
答案: (1)作为人大的质询方与作为“一府两院”的受质询方,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者不满意时,被监督者应认真反思,认真改正。提出质询案的目的是要纠正“一府两院”的违宪行为和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2)首先,作为人大代表,要提高认识,增强代表意识、职责意识、人民意识、作为意识。其次,要提高人大代表自身的综合素质。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时研究“一府两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着眼于本地实际,及时提出针对性强、有价值的质询案。最后,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使代表真正行使好自己的职责。 (3)提示:如为什么没有履行承诺?原因是什么?到何时履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