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8分)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12年春,孙中山代表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人民有信教之自由。人民有选举及被选举之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材料二  工人阶级尚未强大起来,自然不能发生一个强大的共产党——一个大群众的党,以应目前革命之需要。因此,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议决。……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引自《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国共合作的决议》 (1)结合1912年孙中山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分析约法所体现的民主精神。(10分)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中共与孙中山的国民党合作的原因。材料中“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的实质是什么?(7分) 答案:(1)《临时约法》吸收了西方民主政治的精华;这部宪法是通过民主程序由参议院制定的;宪法就权利归属实现了从主权在君到主权在民、由人治到法制的转换,赋予公民人权与自由;在政体运作方面,实行三权分立,保障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内阁总理制实现政党、代议制,选举等民主机制的运行,保障民主法制的真正实现;这部宪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对于反对封建专制,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10分)  (2)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领导工人运动中逐渐认识到敌人力量的强大,工人阶级单枪匹马难以完成中国革命的任务,必须联合其他革命阶级,建立革命统一战线;(3分)当时的国民党长期坚持民主革命,是中共的同盟军;(2分)根据共产国际的建议,中共三大决定与国民党合作。(1分) 实质是保持中国共产党的独立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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