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霸座女”落得如此下场对我们的启示。
①公民行使权利,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②在生活中,我们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③社会生活需要规则,规则来自法律
④公民享有的权利广泛而真实
①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②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③自由是法治的保障
④自由都是法律之外的自由
请你对以下两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辨析。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曾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谈到互联网时作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互联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的宝库,里面有取之不尽的宝物;用不好,它是潘多拉的魔盒,给人类自己带来无尽的伤害。
16岁的小强本来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极其喜欢上网,自从在微信加了一个群结识了一群电脑“高手”后,就沉迷于网路,经常在网上浏览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夜不归宿。后来在微信群通过“抢红包”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他不仅没有悔改,反而经常盗窃他人财物等,被公安机关拘留。最后,他伙同群里的“高手”,实施网络诈骗,因为涉及数额巨大,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五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
题目:
①张某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②张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③防疫期间入境报备是公民法定义务④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
①法治标定自由的界限②法治规范人们的自由
③公民一律平等的履行义务④重约守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1月24日,浙江慈溪一网民陈某(男,23岁,四川乐山人)因与徐某生意合作分歧,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张编辑有“此人从武汉携带大量病毒回慈溪,望大家快速转发”文字的照片,并被网友大量转发。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慈溪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5日,江苏无锡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一名拒不配合进行医学观察的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如因张某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3月3日24时,武汉市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捐赠款155,664.51万元以及国内捐赠的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品等物资。
①法治与自由是完全对立的,有法治不自由
②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无法治,不自由
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
④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
[辨析·认识义务]
小鱼儿;很佩服3班的小陈,身患残疾,拄着拐杖上学, 三年如一日,学习还那么认真!
大个子:大学生小李,拍军事基地照片发给境外间谍组织,被判了刑。照片不能乱拍哦!
楠溪江: 嗯嗯,小陈不错,小李不该。我们大家都要增强义务意识!
[警示维护权利]
老班长:同学们,网络很开放,以下律师的提醒可要牢记呀!
①禁止擅自公开他人姓名、照片、住址、身份证等;
②禁止发表侮辱、诽谤、诋毁等丑化他人的言论;
……
火焰山:是啊!微信上言行很自由,但要谨记法律,不然可能会违法!
[坚守捍卫正义]
班级微信群又有新闻:有同学在校外被敲诈勒索。小涵同学在暗中观察、了解敲诈团伙的具体情况后,向老师作了反映。派出所接到学校报案,依法对敲诈团伙成员进行了处理。
群里同学对小涵的行为纷纷点赞,并且大家一致认为守护正义就应该要……
案例一:2019年4月18日下午,北京摩托车车主晨光开摩托车载朋友从机场高速走上五环主路,路遇消防车辆被堵在路上,连应急车道也被占堵了。晨光利用摩托车比较灵活的优势,开车挨个向前面的车辆打招呼,请大家让出应急车道。晨光在紧急关头为消防车辆疏导交通的行为得到众多网友点赞。事后,晨光收到违章处罚短信(《北京市摩托车限行规定》:二、三、四、五环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晨光坦言:“我愿意接受所有的处罚,确实是我违法行驶了。我也从未想过借做过的好事逃避扣分处罚,再遇到这种事情我还是会帮忙,但是会注意合法行驶。”
案例二:2020年1月25日,重庆市丰都县秦某在一微信群发布“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1号”被大量转发扩散。丰都县网信办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开展调查,该信息是秦某为博人眼球而恶意炮制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当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找到他时,他还认为公民有言论自由,自己不会有事的。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秦某行政拘留10日,并进行说服教育。
王丽生活在一个和谐、民主、幸福的家庭中,家里每个人都“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不,他们正一边看《新闻联播》一边聊天呢!
爷爷:这些当官的贪污老百姓的钱,在以前走走关系就没事了。
爸爸:现在是法治社会,与过去不同了。无论是谁都要依法办事,出了事都跑不掉,当官的也不例外,过去“贪了就跑,一跑就了” 行不通了。这都是宪法带来的好处。
妈妈:看看看,电视上说国家设立宪法日,公职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那我们就会更有安全感了!
王丽:妈妈你错了,安全感只有靠刑法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可以自主修改,使之更好地适应自己疫情防控要求
②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需要做到二者的统一
③划定了自由的边界,规定既规范自由,又保护自由
④需要我们发自内心地敬畏,并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
【新闻播报】
2021年10月6日,罗某在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微博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该贴引起网络上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新闻追踪】
2022年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阅读上面新闻事件,调动和运用“权利与义务”“自由与法治”等相关知识,结合你的思考,紧扣新闻素材,写一则时事短评。要求不得泄露个人和所在区域、学校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