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十项议程。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立法权属于参议院,行政权属于总统和内阁,司法权属于法院,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拥有选举被选举、请愿、诉讼等权利…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受到临时政府保护。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
材料一体现了全国人大的哪些职权?
(2)
监察法的通过对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有何重要意义?
(3)
运用宪法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宪法性质的原因。
答案: 监督权、立法权、修改宪法权、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
重大意义:有利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有法可依。
原因: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性质、根本制度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人民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从法律上确立了资产阶级的共和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