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小李从某科技公司离职后,在博客中以该公司老总王某为对象,发布多篇带有侮辱性字眼的博文,博文不仅被多家网站转载,而且被小李以邮件方式群发给公司同事。此事给王某造成巨大精神痛苦,王某遂起诉小李。海淀区法院判决小李向王某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1) 王某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2) 这个案例给我们什么启示(或警示)? 答案: 名誉权(人格尊严权) ①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名誉,不做侵犯他人名誉的事;侵犯他人名誉既损害他人也损害自己。②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在网络世界也要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要求等。③当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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