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温州九年级某班同学以“城市养犬”为主题开展社会调查,请你一起参与资料分析与思考。
[查阅新闻]2019年12月25日,温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本条例明确规定我市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中心镇建成区以及产业集聚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为限养区。在限养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规定每一户籍限养一只犬,并在法律责任部分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访问交流]
市民A:“我家三只狗虽然大只, 但不会伤害人,很乖。我就在家里养着不犯法。
市民B:“城管来我们这里抓狗, 很凶,乱抓,我们很生气也不知道怎么办。”
[你我感悟]
(1)
《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过程体现市人大常委会哪一职权?
(2)
就如何养狗问题,请任选一位市民,向他提供一个建议并说明理由。
(3)
根据调查交流成果,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答案: 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权
市民A的观点是错误的,理由可以从行使权利有界限,法治与自由的关系等方面具体分析回答即可。
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使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得到严格执行,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