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2020年春节,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但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案件传真】2020年1月27日,为博取关注,东乡县包某在一微信群发布了一条信息:“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严重,家里没有面的米的油的赶紧去买,不然就没有了,从明天就开始封城了,这是事实” ,同时转发了一段长约14秒的视频。包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东乡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
(1)
请你判断材料中胡某的行为属于哪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并结合材料说明理由。
(2)
包某说:“我只是在微信群里说几句话还违法了,法律不是赋予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吗?”请运用“尊重自由平等”的相关知识评析包某的观点。
答案: 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因为胡某转发不实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社会危害,但社会危害性较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受到了行政处罚。
该网友的观点是错误的。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胡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法治是自由的保障。对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罚,从而保障了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