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8年11月,温州乐清市发生男孩“失联”事件。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二)2018年 12月4日 22时48 分,警方通报乐清失踪男孩被安全找到,此“失联” 事件是该男孩的母亲陈某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1) 温州乐清市处理男孩“失联”事件是如何体现“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 请从道德与法律角度对该男孩的母亲陈某的行为加以评析。 (3) 运用崇尚法治精神的知识,说明乐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判处的必要性。 答案: 法律让陈某懂得故意制造虚假警情是违法的,说明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乐清市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说明法律保护着我们的生活,法律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道德角度:该男孩的某家属的行为是不道德行为,违背了诚信的中华传统美德(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是我们融入社会的“通行证”。法律角度:该男孩的某家属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没有履行遵守宪法法律的基本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由与法治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自由的实行不能碰触法律的底线。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在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享有自由。陈某故意制造虚假警情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割裂了自由与法治的关系,所以乐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判处体现了依法治国,做到严格执法、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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