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武德七年(624年),(政府)所授田十分之二为世业(永业)田,(十分之)八为口分田。世业田身死得转授承户人,口分田由官收回,转给别人。同时,定租庸调法。租是每丁岁纳租粟二石或稻三斛。调是每户纳绢二匹,绫绝绸各二丈,绵三两。如纳布加五分之一,并输麻三斤。庸是每丁岁役二十日有闰加二日,不能应役,纳绫绢绝每日三尺。······虽说法律上规定买地人占地不得超越定制,但这显然只是一种虚文,开元时期(713~741年)朝官们广占良田。杜佑在《通典》中称,天宝(742~756年)以来,法令废坏,土地兼并,比汉朝更剧烈。
——摘编自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
材料二 安史之乱后,为了弥补财政的亏空,唐政府先后出台了许多新的税收项目,使赋税制度越来越混乱,造成了“科敛之名凡数百,废者不削,重者不去,新旧仍积,不知其涯”的严重局面。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做出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是为两税法。
——摘自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租庸调制实行的历史意义。
(2)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两税法的特点并简析其实行的原因。
答案: 意义:规定了农民负担的上限(或减轻了农民的赋役负担);保证了农民充分的劳动时间(或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利于封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保证了国家财政收人。
特点:政府统一颁布;删繁就简;侧重征收资产税。 原因:唐朝中期,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瓦解;税制混乱﹐税赋繁重,国家财政困难;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动荡;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