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热点追踪】12016年12月1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团伙电信诈骗 案,荡某等7名被告人冒充律师,盗取被喜人信息,谎称领取捐款、陪游款需要先交纳“人身安全保证金”等费用,让被害人将费用汇入其指定账户。汤某等诈骗总金额达200余万元,依据《刑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两年零六个月,并被处罚金20万元至2.5万元不等。【校园论坛】看到这个热点事件,901班同学发表了以下看法。 (1) 小华同学认为,电信诈骗行为害人不浅。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2) 小令同学的说法有何不妥之处?请简要加以评析。 (3) 实施电信诈骗行为,教训非常深刻。请从公民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角度谈谈应吸取的教训。 答案: 隐私权、财产所有权。 这是犯罪行为。汤某等人诈骗总金额达200余万元,说明其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汤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汤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两年零六个月,并被处罚金20万元至2.5万元不等,说明其行为受到了刑罚处罚。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在享有使用各种通讯工具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不得窃取他人隐私和不得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义务。
社会法治 试题推荐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