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一】2014-03-29南京开审一起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 。被告人何某以800元价格和1850元分别从南京一网络公司购买47万条学生家长信息和39万多条高考考生家长信息,几乎涵盖了南京所有的中小学和2013年江苏省高考学生家长。据《刑法修正案(七)》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超过10万条就属于“情节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材料二】网络时代,谁在“惦记”着你? 当你网购时,淘宝网上有你的姓名、电话和住址;当你逛商场时,你的地理位置“暴露” 给了附近的商家;电脑中常用的杀毒软件、搜索引擎或多或少地“偷窥”着你的个人信息。 “3·15”晚会上,大量通过Cookies(一种从用户的电脑读取数据的技术)分析用户上网行为的现象被曝光。 结合材料回答: (1) 何某买卖个人信息侵犯公民的哪一权利? (2) 何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请结合材料说明。 (3) 材料二警示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答案: 隐私权(或人格尊严权) 何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因为何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已触犯《刑法》,受到刑罚处罚。 呼吁国家立专门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个人不轻易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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