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老子》第十一章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一段话运用生活中的事例说明“有”和“无”的辩证关系。对老子的说法你有怎样的看法,借鉴文段的表达特色,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
答案:老子的这段话很巧妙地说明“有”和“无”的辩证关系。但我认为有失偏颇。一个碗或茶盅中间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房子里面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房子的作用。如果是实的,人怎么住进去呢?老子作出结论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把“无”作为主要的对立面。老子认为碗、茶盅、房子等是“有”和“无”的辩证的统一,这是对的;但是认为“无”是主要对立面,这就错了。毕竟是有了碗、茶盅、房子等,其中空的地方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本来没有茶盅、碗、房子等,自然也就没有中空的地方,任何作用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