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土地的誓言》,回答各题 对于广大的关东原野,我心里怀着炽痛的热爱。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召唤我回去。我有时把手放在我的胸膛上,我知道我的心还是跳动的,我的心还在喷涌着热血,因为我常常感到它在泛滥着一种热情。当我躺在土地上的时候,当我仰望天上的星星,手里握着一把泥土的时候,或者当我回想起儿时的往事的时候,我想起那参天碧绿的白桦林,标直漂亮的白桦树在原野上呻吟;我看见奔流似的马群,深夜嗥鸣的蒙古狗,我听见皮鞭滚落在山涧里的脆响;我想起红布似的高粱,金黄的豆粒,黑色的土地,红玉的脸庞,黑玉的眼睛,斑斓的山雕,奔驰的鹿群,带着松香气味的煤块,带着赤色的足金;我想起幽远的车铃,晴天里马儿戴着串铃在溜直的大道上跑着,狐仙姑深夜的谰语,原野上怪诞的狂风……这时我听到故乡在召唤我,故乡有一种声音在召唤着我。她低低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声音是那样的急切,使我不得不回去。我总是被这种声音所缠绕,不管我走到哪里,即使我睡得很沉,或者在睡梦中突然惊醒的时候,我都会突然想到是我应该回去的时候了。我必须回去,我从来没想过离开她。这种声音是不可阻止的,是不能选择的。这种声音已经和我的心取得了永远的沟通。当我记起故乡的时候,我便能看见那大地的深层,在翻滚着一种红熟的浆液,这声音便是从那里来的。在那亘古的地层里,有着一股燃烧的洪流,像我的心喷涌着血液一样。这个我是知道的,我常常把手放在大地上,我会感到她在跳跃,和我的心的跳跃是一样的。它们从来没有停息,它们的热血一直在流,在热情的默契里它们彼此呼唤着,终有一天它们要汇合在一起。 土地是我的母亲,我的每一寸皮肤,都有着土粒;我的手掌一接近土地,心就变得平静。我是土地的族系,我不能离开她。在故乡的土地上,我印下我无数的脚印。在那田垄里埋葬过我的欢笑,在那稻颗上我捉过蚱蜢,在那沉重的镐头上留着我的手印。我吃过我自己种的白菜。故乡的土壤是香的。在春天,东风吹起的时候,土壤的香气便在田野里飘扬。河流浅浅地流过,柳条像一阵烟雨似的窜出来,空气里都有一种欢喜的声音。原野到处有一种鸣叫,天空清亮透明,劳动的声音从这头响到那头。秋天,银线似的蛛丝在牛角上挂着,粮车拉粮回来,麻雀吃厌了,这里那里到处飞。稻禾的香气是强烈的,辗着新谷的场院辘辘地响着,多么美丽,多么丰饶……没有人能够忘记她。我必定为她而战斗到底。土地,原野,我的家乡,你必须被解放!你必须站立!夜夜我听见马蹄奔驰的声音,草原的儿子在黎明的天边呼唤。这时我起来,找寻天空中北方的大熊,在它金色的光芒之下,乃是我的家乡。我向那边注视着,注视着,直到天边破晓。我永不能忘记,因为我答应过她,我要回到她的身边,我答应过我一定会回去。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一个更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而我将用我的泪水,洗去她一切的污秽和耻辱。 (1) 文章标题是“土地的誓言”,“誓言”是什么? (2) 试比较下面原句和改句的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原句: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无时无刻不听见她唤我回去。 改句:我每时每刻都听见她呼唤我的名字,我每时每刻都听见她唤我回去。 (3) 文中作者“想起”的、“看见”的是“白桦林”“蒙古驹”“奔马群”“红高粱”“黑土地”等富有东北生活气息的形象,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 读了这些文字,你一定有许多感悟,请写出至少两点。 答案: 我必须回去,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愿为祖国献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或用原文回答:你必须被解放!你必须站立!为了她,我愿付出一切。我必须看见一个更美丽的故乡出现在我的面前或者我的坟前。) 原句“无时无刻不”运用双重否定,起到强调作用,能够更深刻的表达“我” 对家乡的思念的情感。改句“每时每刻都”,语气和情感表达程度不及“无时无刻不”双重否定浓厚。 展现了东北大地的美丽,丰饶;强调“我”与东北大地不可分离的关系;更加突出地表达自己对故士的热爱、怀想、眷念之情;而作者想到这样美丽丰饶的东北大地却被“埋葬”,内心一定会感到无比悲愤。 示例:珍爱生命,珍爱和平;远离战争,远离灾难;为中华崛起而读书,为民族复兴而读书;铭记祖国遭遇,捍卫祖国母亲,不让历史重演;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祖国的领土是多名富饶,多么神圣,要爱自己的祖国,更爱“祖国”那刚强不屈的精神;捏紧手中的坚强,不放过身边的每一寸土地,因为他们都是母亲的一部分。
语文 试题推荐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