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坚守底线,守护公平正义。
材料一:
陈春秀,2004年参加完高考后,长期在外务工。2019年,她参加成人高考,查询学籍信息时发现自己上过大学。辗转求证后得知,有人冒名顶替她上了大学。此后,她开始积极维权。
陈艳萍,2004 年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学习,毕业后,到街道办事处工作。2020年,陈艳萍因顶替他人上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材料二:据统计,截至2020年11月,被曝光的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人数已达250人。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其中增加如下条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材料三:
“冒名顶替上大学”入刑后,引发社会关注。
陈春秀等人勇敢发声维权,让社会关注到了这一问题。
相关部门应依据法律惩戒违法行为,真正树立“高考顶替不可为”的红线。
(1)
材料中陈春秀的哪一权利受到了侵犯?
(2)
从道德角度评析材料一中陈艳萍的行为。
(3)
结合材料二,分析全国人大修正《刑法》的必要性。
(4)
网友上述言论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何启示。
答案: 受教育权/姓名权/人格尊严权
陈燕萍的行为是不诚信的。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陈燕萍冒用陈春秀之名上大学,说明她没有树立诚信意识,最后学历被注销,也损害了自己的信誉。
目前,社会存在不少冒名上大学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全国人大修正《刑法》后,有利于规范公民的行为,并通过制裁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们要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谋求公平。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司法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