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环境保护)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8年3月~7月间浙江一化工公司将生产后的硫酸钠度液交由无资质人员吴某处理,吴某将1124吨多度液运输到浮梁县寿安镇八角井和浮梁县湘湖镇润口村的山上倾例,造成了浮果县湘湖镇河口村洞口组和淳梁县寿安镇八角井周边约8.08亩范围内环境受到污染。
2021年1月,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民事诉讼获得支持,获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用、应急处置费用及检测费、鉴定费共计285万多元,并由被告承担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金17万多元,同时判令被告公司就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的环境赔偿第一案。(注:硫酸钠-弱碱性盐类物质)
(1)
简述吴某大量倾倒硫酸钠废液造成的主要危害。
(2)
国家机关提起公益民事诉讼,是政府在环境管理中的哪种手段?还有哪些手段?
答案: ①大量硫酸钠废液,破坏土壤结构,土壤功能损失(肥力下降);②土地盐碱化严重,植物无法生长(生物多样性减少);③污染地表水,渗入地下导致地下水污染,进而危及村民的饮(用)水安全
法律手段。还有: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宣传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