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把抽象的哲理与具体的罗马法相结合,认为法源于自然,“自然赋予所有人理性”,所以也赋予所有人“法”;自然界存在着一种普遍法则,它永恒不变。 材料二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材料三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和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议会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的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和询问。                                                   ——英国《权利法案》 材料四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英国威廉·格莱斯顿     材料五  美国妇女为选举权上街请愿 材料六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中西塞罗关于“自然”和“法”的关系,应如何认识?    (2)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材料二中内容是否可以否定罗马法的历史作用?为什么?    (3)依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主要取得了什么权力?该法案的实质是什么?    (4)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材料四中威廉·格莱斯顿高度赞赏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依据。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出现材料五图中所示的现象?    (5)根据材料五,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1787年美国宪法的相同点及其进步之处。    (6)综观上述材料,你认为制订宪法或法律最重要的依据应该是什么? 答案: (1)认识:“自然”指理性的客观规律,是制订法律的依据。 (2)不可以。原因:罗马法虽有其局限性,但它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它提出的法律原则,对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产生了重要影响。 (3)权力:立法权。实质:用法律的形式限制王权,确保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 (4)依据;1787年宪法规定了总统制的共和制政体和权力相互制衡的机制。原因:当时宪法存在忽视人民权利,特别是歧视妇女的倾向。 (5)相同点:确立了三权分立政体。进步之处:规定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国民的政治权利,提出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6)符合本国国情和时代发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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