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唐代的州县只有一个 “ 专职 ” 监察官,即观察使,由御史台派出,考察地方行政;宋代州县则设有四位 “ 专职 ” 监司,分别为管理民工兵事的安抚使,掌管财赋并转运中央的转运使,掌管司法的提刑按察史和掌管救恤的提举常平使。宋代地方监司的调整意在 A. 完善监察制度 B .稳定地方秩序 C .扩大地方职能 D .强化中央集权 答案: D 【解析】 【详解】 根据材料可知,唐代的州县只有一个 “ 专职 ” 监察官,但宋代州县则设有四位 “ 专职 ” 监司,分别掌管民工兵事、财赋转运、司法和救恤。结合所学可知,宋代地方监司的调整,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强化中央集权, D 项正确;完善监察制度、稳定地方秩序不是调整地方监司的主要目的,排除 AB 两项;材料未体现地方政府职能的扩大,排除 C 项。故选 D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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