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列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相关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 材料三:“法制”就是法律制度……而“法治”即法的统治(Rule of Law),法律至上,标志着民主政治...…“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材料一中的“法”的职能与材料二“法”的职能有什么区别?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你认为“罗马法”在近代世界“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的原因有哪些? (2)概括材料三的观点。材料三中的“法治”与材料一中的“法治”有何本质区别? (3)用新中国初期的史实论证材料三中“法治”这一观点,并指出20世纪末中国提出的“法治”目标。 (4)结合上述材料谈谈自己对“法治”的认识。
答案: (1)材料一主要是君主统治臣民的工具;材料二的法主要在于调节经济关系(商业和贸易关系)。 原因:罗马法中有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等内容,法律程序严谨;罗马法中包含了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体系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2)立法权应归人民,所立之法应维护人民利益;法律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材料一法治实质是君主专制统治;而材料三的法治是其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史实: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民主国家的性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法治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认识:古今中外均强调法治,但法的阶级实质不同;在今天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善于借鉴中外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来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所规范的是不同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应从国情出发进行法治建设。